《旱魃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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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魃日记- 第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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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小兰花啊小兰花,胖胖的手指再次结起了悲愤的兰花,阎忘的作态,让薛禅感觉自己被森森地伤害了,那是一种全然不屑的姿态呀!

    胖子这辈子最恨两种人,小白脸和老白脸,楼上那个小白脸受情伤耍性格不理人,刚走的那个老白脸吟诗耍帅鄙视人,这都他娘的什么人啊!就欺负咱老薛家的孩纸没谈过恋爱吗?

    “我呸!”狠狠地朝着阎忘的背影吐上一口唾沫,薛禅猛一甩头,他浑身的肥肉随着他这个动作剧烈地颤动着,“等哥减去这一身膘,定要往那万花丛中去啊呀呀呀呀呀呀呀呀!”

    就算只有一个人,薛禅依旧可以让自己过得很快乐,他可以自己闹腾自己。。

    ……………………

    ……………………

    凌迟这个词,程三是知道的,这是一种古时候的刑罚,指的是将要处死的人,一刀刀活活刮死,这是一种很残忍的刑罚,程三知道,但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有机会看到!

    死了三个人,两个是帮里的弟兄,一个是老大的客人,大蒙言语不详,但程三也没费多少力气就打听出这些消息,问清楚了地点,他也立刻就带人去了,当他来到事发地时,程三看到两个脸色惨白的自己人,很干脆的,程三上去就是一顿教训。

    本来吗,混江湖你还怕死人?怕死人你还混个毛啊!一肚子气没处撒,刚巧有人撞上来,程三自然是一顿大骂下去。

    “连个死人都怕!怕怕怕,怕就回家喝奶去!”程三压低了声冲着两个帮里的马仔吼道,“他娘的去巷子口盯着别让人来!”

    现在已经是早上七点多了,小镇上的街道开始有些热闹起来,程三自然不能让人往这巷子里钻,连推带踢将两个马仔赶去望风,程三带着自己亲信的几个手下,快步走向那停在巷子中间的黑色轿车。

    车子的门是打开的,那是发现这车子的马仔干的,待程三走近时,本来行步成风的他渐渐缓下了脚步。。

    不对劲,怎么这么多血?

    程三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车门下的一滩血,那滩血的面积,大得有点吓人,就好像是。。这是一辆装满了血的车子,一打开车门,里面的血就直冲了出来。。

    暗念一句阿弥陀佛,程三走到车门前往里一看,他,只看了眼,一眼,程三看到了有生以来最惨烈的。。三具尸骨!



………【第八十一章 早啊】………

    黑色的轿车里,躺着三具面目扭曲的骷髅,这就是程三所看到的一切,诡异,残忍以及一种难以言喻的震撼。

    如花一般的死亡,他们的骨骼是花茎,头颅为花蕾,绽放了的血肉花瓣在凋零之后,只余下这凄惨的人头血骷。

    肠胃的蠕动与喉咙间的痉挛感交织在一起,程三反胃的同时又感窒息,他不知道这辆车里曾发生了什么,但这的的确确是他这辈子所见过的最诡异的死亡。

    是谁杀了他们?为什么杀了他们?到底那个凶手是用了怎样的手段?这种恐怖的杀法是还会再出现吗?下一个又是谁?

    程三毫无焦距的视线在游移一阵之后,终于又再次集中在这车里的尸骸上,他狠狠地瞪了一眼车里的惨状,似乎这样能让他变得不再觉得恐惧,他可以怕,但绝对不能在自己的手下面前怕。

    “自己弟兄,吐什么?”程三对着自己身旁哪几个正在呕吐的手下说道,他说出这话之后有一阵短暂的失神,因为他说得很顺畅,很平静,很有威严。

    江湖很注重威严,而程三一直都不怎么有威严,因为整个马镇只需要两个有威严的人就够了,所以程三从未想过,他自己有一天也可以拥有这种威严。

    一瞬间,程三想了很多。

    没人会变态到用这种凶残的方式去杀死两个不重要的马仔,他们只是两个不重要的倒霉蛋而已,车子里头那个戴着可笑的鸭舌帽的国际友人才是真正的目标,这是非常明显的事情。

    想着,程三又回头看了一眼车里的惨状,三具盛开的尸骸中,只有那个日本人脸上带着恐惧,那两个弟兄,完全是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被杀的。

    冲着日本人来的。。

    没有来的,程三伸手摸了摸腰间的那把枪,他忽然想起了那个狠得与年龄完全不相符的胖子,他忽然想起了那个自己怎么也看不透的药铺老板,他忽然想起了那间老式民宅里如同军火库一般的情景。

    想起来,背后湿冷。

    回是他们做的吗?这三人被杀的可能有很多,也许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仇怨与过往,但如今最明显的缘由却是那所该死的学校。

    程三比人们所见的要来的聪明,车子停在巷子里,周围没有明显的血迹与冲洗的痕迹,里头三具尸体,其中两个甚至到现在都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个死人,这是怎样的一种杀人手段?

    神秘与未知交织成令人无法回避的恐惧,一把枪,实在不能给程三足够的安全感,满腹心思无人说,程三在下令自己手下收尸的同时,快步地走向巷口,这里的气氛太过阴沉压抑,他需要一个比较光明开阔的环境来思索自己问题。

    “程先生。。”如戏剧表演一般地巧合,在程三步出巷子站稳之后,一个慢悠悠的声音传来。

    巷子口站着程三,他仰头吸气直面阳光,街角处站着阎忘,他提篮伸手含笑点头。

    阎忘有一双神奇的眼,那双眼中永远有你想要读懂的信息,你觉得他在笑,那么他的眼神就一定是善意的,你觉得他在生气,那么他的目光绝对会是严肃的。

    程三在那双眼里看到了警告,所以他把拔枪的动作变为叉腰,他很豪爽地叉腰大笑。

    “哈哈哈,阎大夫,好巧啊,上街呢?”

    一边说着,一边朝着阎忘走去,程三不得不上前,因为阎忘很没诚意地向前迈了一步,所以他又在那双眼中得到了相应的信息。

    过来,咱们谈谈。。

    守在巷子口的两个马仔由衷感叹,大哥就是大哥,看了那三具尸体竟然还能这般大大咧咧。。

    程三无从得知别人的想法,如果可以的话,他也并不想用这种方式得到别人的赞叹。

    “早啊。”

    “巧啊。”

    阎忘说早,程三说巧,这话语里莫名就起了机锋。

    “是挺巧啊,家里的小子外出回来,买点东西回去做顿好的。”阎忘说着笑着,指了指自己的篮子,篮子里有鱼有肉,这模样,活像是一个世纪前的落魄秀才。

    这年月,哪里还有人会提着篮子出门买菜?程三绝对不会相信这种事,哪怕阎忘的篮子里真装着食材。

    “出了点事,一大清早就不安生,要命啊。”程三叹息得好似市井里奔走求生计的商贩。

    “活着累呢,大家都挺不容易,糊口,呵呵糊口啊。”程三说要命,阎忘就接活着累,他好像有意表达些什么,但他却并未具体说出些什么。

    阎忘越是这样,程三越是小心,在他看来,那个姓薛的小子断然不可能是头头,因为那胖子就是一土生土长的小混混,他哪里来的势力与实力去搞那么一屋子的军火?既然胖子不是,那么这个药铺老板就可能是,这是程三的感觉,虽然阎忘身上没有一丝狠辣的气息,但这个人,绝对不会屈居人下!他有一种气质,一种无可捉摸的气质,没有哪个上位者会喜欢这种部下,不居人下,那便是人上人。

    江湖上走,要狠要毒要城府,但最重要者,你需要有一双好眼睛,一双能帮你分辨对方是龙是虫的眼睛,是龙,你就赶紧躲开,是虫,那就一脚踩死!

    “糊口,糊口难咯。”程三被逼上了一条独木桥,后面一头大老虎,前面一群凶狼,前有狼后有虎,要么他冲到前头把狼打死去喂虎,要么他就转身勇敢向虎口,没得选,所以他要一个明确的回复。

    “昨天死了三个人。”

    “这世上每天都在死人。”

    “有两个不该死。”

    “不该死的人往往最该死。”

    “哦?”

    “该死的人死了,不该死的自然就不会死,不该死的死了,只怪那该死的人不死。”阎忘永远都会给予别人想要的,程三要一个明确的信息,所以他给他一个明确的信息。

    有的人该死,他不死,很多人都会跟着死。

    “那该死的人死了,不该死的是不是一定不会死,谁又能保证该死的人一定会死?”天气不热,但程三的脸上却是大汗淋漓,他发现一件好奇怪的事情,自他开始与阎忘谈及生死的问题起,这个穿着中山装的中年男男子身上,似乎多了一种让人惊恐气势,那是一种掌控生死的气势!

    “天能,天不能。。我也能。”阎忘说完,拍了拍程三的肩膀,慢悠悠地走了,他知道自己给予的已经足够,所以他不准备再同程三讲下去了,因为如果程三真是个弱智,那么再讲下去也没什么意思,更何况,这街上的花香越发地浓了。

    花香,桃花香!

    ………………………

    ………………………

    秦鲤的母校,最近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事是有人要收购这个学校,这件事让学校里的学生与老师都不太高兴,因为他们喜欢这个学校的校长,所以这个学校只有在那个顽固的老太婆管理的时候,才会这般令人疼爱。

    第一件事让人觉得不高兴,而第二件事,有人高兴,有人生气,但更多的,是松了一口气。

    学校里有个传说,从这个学校第一次开学起就流传着的传说,传说,有个女人,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建了所学堂,然后学堂变成学校,然后那个女人又打算花光自己所有的年华去守着一棵桃树,这一切只因为她要等人,能让一个女人这般固执地等待,她要等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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