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专职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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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专职男神- 第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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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气呼呼地走到两个面前,各自赏了两人一个爆栗,“虽然我很希望你们能一直保持该有的活力,但是这个活力不是让你们用在争吵上的!”

    将两人训了一顿,长老看着一直安安静静地站在最后的人,开口道:“阿里斯,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办?”

    被点名的阿里斯看了其他人一眼,然后抬头道:“回伊德诺长老,我认为,这个黑暗人不是黑暗人。”

    这个说法有些拗口,伊德诺长老浑浊的银眸闪过一丝精光,“你说说,为什么他不是黑暗人。”

    “因为只有光明人可以使用光明之力,所以会使用光明之力的黑暗人一定不是黑暗人,他应该是我们光明族的人。”

    闻言,伊德诺长老还没发话,其他人就不满,“阿里斯,你脑袋出问题了,黑头发黑眼睛,他不是黑暗人又是什么?”

    “我,我看过很多先辈们留下的书籍。”阿里斯小心地看了长老一眼,见到他露出鼓励的神色后,大声道:“祖辈的书籍中,有记载数百年前,光明人和黑暗人是可以通婚的,而通婚后,可能会生出看起来像黑暗人,其实是光明人的孩子。”

    听到阿里斯的话,其他人都沉默下来,阿里斯体内的光明之力是他们所有人中最纯粹的,而且是被伊德诺长老当成继承人培养的,虽然看起来软弱好欺负,但他绝对是他们这群人中学问最好的,读过的书也比他们多得多,既然他敢说出来,那么证明先辈们留下来的典籍中肯定有记载,所以,那个黑暗人其实是他们光明阵营的人?

    大家都看向伊德诺长老。

    长老肯定道:“没错,典籍里的确有这样的记载。上面那个黑暗人说不定就是一个我们之中的同族跟黑暗人结合生下来的。”

    这个世界是以力量体系划分种族的,不看外表如何,只用力量本质来划分种族,但是力量是会影响外表的,因此一百个黑发黑眸的人中,就一定会有九十九个是黑暗人。

    伊德诺长老没有告诉他们的是,典籍里确实有这样的记载,但文字与所见终归是有区别的。他幼时曾见过光暗的混血儿,虽然也有看起来像黑暗人的光明人,但因为是混血,他们的黑发黑眸或者是银发银眸并不纯粹,有的是白发黑眸,有的是黑发白眸,也有的颜色浅淡。说明白一点,如果是混血,那么上面那个黑暗人绝对不会有那样纯粹的黑色。

    伊德诺长老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做法对还是不对,但被吓了这么多次,他如今已经渐渐肯定上面那个人早就知道他们在地底了,但是不知道是出自什么目的一直装作不知道。

    他们不可能永远留在这地底,如今,也只能上去搏一搏了。

    这么多天,也不见那个人有什么同伴来,如果拼尽全力的话,他们这么多人,总不会斗不过他一个人!

    于是,伊德诺长老扫了一眼面前这十个后辈,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放松过对这些孩子的训练,只要安排得当,他们这一支的火种应该能保留下来,只要人能活下来,就不怕没有希望!

    即使没有再动用神识,凌空也知道那些人一直在暗暗关注他。自从升上五级之后,他渐渐明白段苍穹曾经说过的,一说出那个人的姓名就会没命是什么意思了。

    他才五级,别人在提到他的时候,他就能有所感应,那个人据说强到那个地步,能在万里之外将提到他名姓的人毙命想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十天来他明知道那些人躲在地底观察着他,却始终不露端倪,不是他想晾着他们玩,而是他需要时间做完传教者需要的功课。

    他浏览了不下五十个世界的神学典籍,虽然这些神学的东西有洗脑的作用,但不得不说,其中也有很多哲理性的,能给人深刻启发的知识。

    即使信仰的神明大大不同,但是作为神学典籍都有其共通性的。凌空在看完那些神学典籍后,决定结合亚萨里星球本土的特点,亲自编写一部神典。

    编写神典的同时,他还要计划取信于光明族人后所要做的事情。训练他们的体魄、教育光明族的孩童、更大程度地激发光明人的潜能,培养出更多的光明法师和战士,以及如何让教会在不引起黑暗阵营注意的前提下扩大。

    这些,都需要周全而严密的计划。

    在凌空认真编写神典的时候,伊德诺长老带着几个法师忽然出现在他面前。

    凌空漆黑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清光,他放下笔,站起身对着正忐忑地盯着他的几人微笑道:“你们好,我是光明教会的传教士。”

    传教士?

    打好了一肚子草稿却发现全都没有用的长老有些发懵。亚萨里星人是没有神明的概念的,更没有宗教了。因此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传教士。

    “光明教会是光明神挑选出的、属于他的儿女的集合,是光明神的家,也是所有光明人的家。至于什么是光明神。”凌空抬头,指着在上空中散发着光与热的太阳,“那就是光明神。”
99|盛气凌人(1)
    ——东原大陆

    ——苍耳国

    侍卫刘艺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顶,要不然怎么会摊上这么一位大爷。原先他还以为能当上国公府少爷的贴身侍卫是天大的好差事,结果……

    此刻他正捏着二十两银子,苦着脸从当铺里出来。就在刚刚,他当掉了自己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他最宝贝的宝剑。

    要说他身为国公府少爷的贴身侍卫,要体面有体面,怎么会沦落到需要当掉家伙的地步?皆因他们家少爷,真是京城上流贵族里的一朵奇葩,小小年纪上房揭瓦下水捞鱼无所不为,所有不符合贵族体面的事情他都做了个便,这也就罢了,这阵子还迷上了喝酒!

    喝酒就喝酒吧,偏偏他还要穿着那种连府里下人都不屑穿的棉麻衣服,还用一个半新不旧的木葫芦装满酒挂在腰上,不像个贵族公子,倒像个江湖浪荡游客,整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屡教不改之后,老国公气得扬言要打断他的腿,这位少爷得了消息,立刻收拾包袱带着他这个贴身侍卫就离家出走了。

    即使离开了国公府,侍卫刘艺也是尽心尽力将少爷照顾得妥妥帖帖,然而没多久,他们就面临了最大的窘境——没钱了。

    大少爷第一次离家,哪里懂得什么金钱观念,带出来的几千两银子没有几日就挥霍干净了,少爷又不肯回家,为了不让自家少爷饿肚子,刘艺只好把陪伴自己好些年的伙计狠心当掉了。/(ㄒoㄒ)/~~

    拿银子买了些吃食,刘艺带着东西就往城郊走去。最近少爷莫名其妙地仰慕起来古时圣贤修身养性的日子,还在城郊修了间竹屋。

    此时已经接近中午了,近秋的天气凉凉爽爽的,即使大中午也没有一点闷热的感觉。

    城郊的小湖明澈如镜,竹林郁郁葱葱,掩映在青竹绿叶中的竹屋虽然远远没有国公府的奢华气派,但看上去清幽雅致,有种远离尘世的宁静之感。

    即使少爷平时很不靠谱,但刘艺不得不承认少爷选地修屋的眼光还是十分不错的。

    “少爷,属下回来了!”

    刘艺喊了一声,就往竹屋行去,还没走到门口,就见自家少爷衣裳凌乱地奔了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大声喊他的名字。

    第一次有这种待遇的刘艺受宠若惊,他连忙跑上前,刚想说一句‘小人何德何能让少爷亲自相迎’,结果话还未说出口就被自家少爷急匆匆地拉进去了。

    “刘艺你快看看,这里是不是有个人?”

    自家少爷的不着调刘艺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一向不管闲事的这次竟然捡了个人回来。

    刘艺仔细看了看,发现这人的一身衣裳倒是干净华贵,只是蓬头垢面,一张脸被乱发遮了大半,完全看不出是什么模样。

    “少爷,这人是……”

    “原来这个人是真的啊!”

    刘艺话还没说完,就见自家少爷捧着脸,一脸梦幻的神色坐到了床边,见少爷支着下巴,一动也不动地盯着那人看,刘艺忽然有种不妙之感,他将手里的食盒放下,小心地问道:“少爷,这位公子是……”

    “哦,今天早上我出去掏鸟蛋,见到他倒在路上就把他带回来了。”

    原来还真是捡来的!不对少爷您怎么又去掏鸟蛋了?

    刘艺苦着脸,劝道:“少爷,这人来历不明,我们还是……”

    “什么来历不明啊,他可是……”少爷话说到一半突然停住了,随后不耐烦道:“你出去打盆水来,我要给他擦擦!”

    擦擦?少爷亲自动手?刘艺不由惊奇地看了自家少爷一眼,正要躬身出去,自家少爷忽然挥了挥手,“算了,我自己去!”说完就急匆匆跑出去了。

    这下刘艺的脸色跟见了鬼似的,自家少爷金尊玉贵,什么时候动手干过活?现在居然要亲自动手给人端水擦洗?

    他呆愣在原地,半晌都没回过神来,而等他回过神来后,立刻就转身要去掀那人的头发,他要看看这人到底是谁,自家少爷虽然行事荒唐了一点,但年少心性单纯,他唯恐有知晓少爷身份的人刻意接近害了少爷。

    “你在做什么?”

    刘艺才刚刚掀开了一小撮头发,本就有些心虚,此刻忽然听到后头少爷冷冷的声音,吓得一下子松了手。

    转身对着端着铜盆冷冷盯着自己的少爷,刘艺讪笑道:“属下为这位公子整理一下头发。”

    “用不着你,下去。”少爷扬着下巴,高傲地吩咐着,转头就跟个小厮似的殷勤地给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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