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将子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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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将子悠走- 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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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子衿大步的走开,头也没回。
  汪岚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年轻的时候追求的爱情,到头来只是为了让自己孩子憎恨自己吗?
  何子衿从一开始坐下来,就一直在用手使劲儿揉着脸。
  常悠悠心里奇怪,反倒忘了自己原先还在气着、哭着,她有些迟疑,终究还是微微弯下腰凑上去。
  他像是在休息,似有所察觉,猛的抬起头来。
  常悠悠猝不及防,心里一惊,两人的视线就这样堪堪的对上。
  何子衿稍微提了精神,看了看她,说:“来看看你,刚刚不是让你在那儿等我么。”
  常悠悠这才发现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眼睛里隐隐约约还有细小的血丝,眉宇间更有着掩饰不去的倦意。与今天最初在宴会大厅里见到他意气风发的模样,截然不同。
  她不禁有些担心。
  “悠悠。”
  许久,何子衿低低的叫她的名字。
  “嗯?”
  常悠悠看他,他的双眸漆黑如墨,带着某种复杂的情绪。
  她等了很久,直到他的目光,缓缓的沉寂下来,才听到他低低的声音:“悠悠,你恨他吗,我是说,常先生。你恨他吗?”
  常悠悠一惊,那一刻,她几乎产生错觉,以为看见了他眼底深深的倦意,还有那一闪而逝的空泛的悲切,甚至还有某种渴盼的冲动,似乎有千言万语哽在胸口却说不出来。
  怎么可能呢?她怎么会产生这种错觉。
  他问她,恨不恨常有良。
  当然恨……从陌生叔叔变成亲生爸爸;从一个完整的家,到如今寄人篱下。
  一夕之间,她没了爸爸,没了妈妈,却多了一个亲生爸爸,还冒出了一个继母。
  这教她如何不恨?
  他要是那个一辈子的陌生叔叔,该有多好……带着她玩,哄她开心。亲生不亲生又如何呢?到头来,她只是一个人。
  “悠悠,不要恨。”
  恨一个人有多难,那种疼渗入骨髓,像一只魔鬼,把自己的整颗心悉数吞没。这种感受他比谁都明白。可是,他已经无法停止。
  而她,却还来得及。
  何子衿微笑,揉了揉她的头发。她的头发细细软软的,揉在手心里,暖暖的。
  常悠悠这才收敛心神,缓过来。双手放在腿上交叉互握,感觉到指尖一点一点温热起来。
  她轻轻的问他:“那你呢,何子衿,你恨过吗?”
  何子衿低低的笑出来,没有回答,却是指着她的脚,问:“疼不疼?”
  他这样一提醒,常悠悠立刻觉得双脚酸疼的厉害,忙用手去揉脚踝,她还是穿不习惯这种细脚高跟鞋。
  “不能穿就不要穿,这种东西,学不会没有关系。”何子衿一瞬间像是恢复了正常,懒洋洋的坐着,语气云淡风轻。
  常悠悠撇嘴,这会儿缓过来,才觉得不仅双脚,连眼睛也是涩涩的疼的厉害。
  这时候,何子衿的司机老高,手里提着个纸盒,从后面的灌木丛里走出来。
  “何先生,准备好了。”
  何子衿仿佛一点都不惊讶,把老高手里的纸盒接过来。老高欠了欠身子,很快便消失在花园里。
  “把那高跟鞋脱了吧。”他扬了扬下巴,从纸盒里拿出一双休闲鞋来。
  他刚才在宴会厅里见到她端着托盘,穿梭在美食之间,走路却走得极慢,脚也有些别扭。联想刚开始认识的时候,她一身休闲的样子,后来还因高跟鞋摔过跤。心知她穿不惯这种高跟鞋,便抽了空去让老高买一双休闲鞋过来。
  常悠悠盯着那双崭新的白色休闲鞋,心里想,这个何子衿以后要是娶了谁,那人得多幸福啊。何子衿一准什么都给解决好了,根本什么都不用操心,等着享受就是了。
  鞋很快便换好,就连大小都合适。常悠悠心里越发觉得何子衿很神奇,连她穿多大码的鞋子都清楚。
  宴会大厅的角落里,灯光昏暗,览尽场内众人百态。吕墨端着酒杯,如饮白开水般,一杯接着一杯入肚。
  脸颊上酒气氤氲,一双浓眉拧成“川”字,远处的父亲时不时对他投来怒视的目光,他选择视而不见。
  放空的两眼毫无目的的望着不远处,直到两眼的焦距凝成了一个模模糊糊的点。像是有东西在侵蚀着他的心,一寸一寸,吞噬干净。
  “干嘛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啊。”莞尔动听的声音传来。
  吕墨连头都没有抬,口里轻轻哼了一声。仰头把透明高脚杯里的酒精一引而尽,这时候唯有酒精是最好的精神良药。

    闹出如此乌龙,加上两人都是最后才到,被众人闹着罚酒。
    常悠悠跟从前班里的男生不是很熟,人家给她敬酒的时候,她通通叫不上名字,要么便是名字跟脸永远对不上号。
    她扫了全场一眼,偷偷跟云薇说,“咱们班有这么多帅哥,以前怎么没发现啊?”
    要早发现,她也不至于打了四年的光棍。
    “你好意思说,你那些糗事,我都不想给你数出来,丢人!”
    阑云薇说这话时几乎是在咬牙切齿了,筱顺和杨杨也扑上来,一副恨不得掐死她的架势。
    常悠悠讪着一张脸,连忙告饶。
    这三人与常悠悠四年同寝,好到冬天的时候都恨不得挤在一张床上睡。她自然知道她们指的是什么,她有轻度近视,外加散光,平日里宅在寝室里便罢了,偶尔出了寝室,还不戴眼镜。
    据说有一次,有个男同学鼓起勇气走到她跟前想要表白,结果她一睁眼瞎,面无表情的从人家旁边儿走过去,压根儿没给人开口的机会。测试文字水印2。
    自此,常悠悠很难搞的名声就出去了……
    冤,真冤!
    棂在场的男的看着都似熟不熟,常悠悠便把注意力放到那个叫吕墨的男人身上。
    听云薇说,这个吕墨,人还不错,算是她们师兄,只是很少露面,翘课那是家常便饭。他家境殷实,岚合企业便是他家的。
    岚合企业,那是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去的地方啊。岚合企业的老总,也就是吕墨他老爹,吕立仁,那可是响当当的著名企业家,富豪。
    常悠悠咂舌,心里想,说那么多,简单点儿,无非是个还有人样儿的富二代罢了。
    他长的很不错,若是那双桃花眼没那么轻佻,大概就完满了。
    当然,这一切是建立在她之前见过何子衿的基础上。旁人再好看,也总觉得还差点什么。
    吕墨坐在那群男生的中间,一群人凑在一块儿也不知说些什么,视线时不时的还投向她这里。
    常悠悠觉着有些不自在,把身子猫到角落里。
    有个男生端着酒杯朝她走来,挠了挠头,说:“悠悠,我敬你一杯。”
    常悠悠看着这个男生的样子,明明是穿着西装,可是脸颊却带着些腼腆的红晕。
    她讷讷的端起杯子,杨杨看她这样,一时没忍住,捂住嘴巴,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
    常悠悠心里大窘,狠狠的瞪了杨杨一眼。
    那个男生倒是了然一笑,说,“悠悠,你大概不记得我吧。”
    常悠悠捏紧了杯脚,觉得耳根子开始热,心中尴尬。
    她还真不记得有这么一号人物。
    上学那会儿,她也是有名的翘课专业户,偶尔去上课,也是一下课就溜。
    “对不起……”
    那个男生越发放得开了,一口饮尽杯中的酒,说,“没事儿,我当年也是追求你的大军里的一员。”
    酒过三巡,常悠悠便彻底猫进角落里打盹。她为了能采访到何子衿,连续蹲点了一个星期,根本没好好休息。
    她睡的迷迷糊糊,还听到柳云薇咋咋呼呼的声音。
    “师兄,我们悠悠怎么样?是不是眼前一亮?”
    对方似乎是轻笑了一下,并没有说话。
    柳云薇接着说,“我们悠悠,在学校里,那可是……一朵奇葩……要不,勉强勉强,你收了得了。”
    常悠悠皱眉,什么叫……一朵奇葩?
    她实在想醒过来,然后好好敲开云薇的脑袋看看,里面究竟装的什么东西。
    “师兄,我们都看得出来,你那眼神儿,可没少离我们悠悠……”
    声音越来越显飘渺,这又是哪个嘴碎的?常悠悠梦里仍嘟囔着,这几个女人,就这么迫不及待的给她寻着家室么?
    
    那晚散场的时候,众人似是约好了一样,只留下吕墨与常悠悠二人。为显示绅士风度,吕墨自是要负责送常悠悠回家。
    回去的一路上,常悠悠都借着酒劲打盹,吕墨倒也不吵她,安静的很。
    只是到了下车的时候,吕墨痞痞的笑说,“悠悠,我们明儿再见。”
    常悠悠倒也没在意,只觉得这人说话还真是跟他那双桃花眼衬得很,着实轻佻,他们是可以说明儿见的关系么。
    尽管常悠悠有千个不满,万个不愿,第二天,她仍是老老实实的去广告部报到。
    也没什么新鲜事,就是大略的把部门的人认识了个遍。初来乍到,一切都还不熟悉,看着别人忙碌,她倒好似大闲人一个。虽然她在新闻部的时候只是一个跟班的实习小记者,可是骤然来到一个新部门,她丝毫找不到归属感。
    阑无奈,常悠悠只好拿起抹布,细心的擦拭办公室里的桌椅、玻璃。
    她的性格很好,年纪又小,加之长相可人,仅仅一个上午,办公室里的人都拿她当小妹妹一般,时不时还调侃问她,怎么好好儿的被新闻部的发配到广告部来了。
    常悠悠长长叹气,这件事,简直是她心里最大的痛。
    隔壁桌的丁笑涵猛一拍桌子:“小丫头叹什么气?咱广告部有什么不好的,整个台里就指着我们能多拉几个广告商了。”
    丁笑涵是常悠悠的同门师姐,大学的时候学的是专业配音。据她所言,在广告部待的这些日子,已经将她年轻时所有的激情和梦想,通通消磨殆尽。
    郑立袁是广告部的主任,总是双手捧着一个大大的太空杯,时不时轻啜一口,喉咙里发出惬意的吞咽声。
    缸他笑眯眯说:“这小常来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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