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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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喜- 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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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跟踪我的目的,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
  有天中午我心情忽然极端恶劣,于是要了一份拌饭一叠五花肉一碗大酱汤一碟泡菜,在窗边的座位上吃得风生水起。吃完了,我用餐巾纸抹抹嘴,看也不看来收账的服务员,对着墙角一指说:“那位先生买单。”然后站起身来扬长而去。
  他一定会乖乖地付账。对这一点,我有十二万分的把握。
  第二天,我故意在下午三点才去吃午饭。才进门就看见他,坐在我昨天坐的那个位置,手里拿着一本不知道什么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
  我走过去坐在他对面,伸手把书拿掉。那一天,我不知道为什么,心情特别好,好到不像话,所以很有耐心地问他:“先生,请问您到底为什么要跟着我呢?”
  他似乎有些错愕,抬头不可思议地打量着我,好像在犹豫要不要抵赖。过了半天终于答:“因为你美丽。”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不过我还是很凶地骂他:“你不觉得无聊吗?” 
  “还好。”他沉稳地答。
  我站起身来想走开,没料到他伸手,拉住了我的衣袖。
  我忽然心软了。
  心软是一种很奇怪的情绪。我妈和雷大义离婚那天,雷大义为了哄住大哭的我,抱回家一只小狗。我根本不领情,踢了它一脚,对它吼:“不稀罕,给我走!”那只小狗惊得跳起来一下,但是出乎意料,没有狂吠,也没有反抗,只是用一双棕色湿润的眼睛,怯生生地看着我。
  我一点都不喜欢狗。但是那一刻,它的神情让我心软。我俯身抱起它,不再哭也不再闹,我看着我妈收拾好箱子,看着她伸手招了一辆出租车。坐上车的那一刻我觉得我已经是大人,因为我怀中有一个被我伤害过的生物。我没有尊重过它,但它毫不怨尤,忽然我想要用全身力气保护它,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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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我叫七喜(3)
我的衣袖还在他的手心里。出乎自己的意料,我听见我叹了一口气,又坐回去,看着他,尽量诚恳地警告:“没有人告诉你过你要小心我?”
  “小心什么?”他镇定地说,“方若虹,你那么美丽,对我来说,能接近你,能跟你说话,已经是奇遇。”
  “你太夸张了。”我说,“我除了长得漂亮,其他没什么优点。”
  “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上自习,看着你笑。在你摔倒的时候第一个扶你,天热的时候给你买喜欢的冷饮。”他应对如流地说,“其他的,我真的懒得想那么多。”
  他的眼睛,他的声音,他无所谓的淡然表情,在某一刻,让我想起了雷大义。
  “好吧……”我说,“能不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雷同。”他说。
  他居然姓雷。我忽然觉得,这一定是命运早就给我挖好的一个陷阱。而我,居然就这么义无反顾地跳了进去。
  雷同真的很帅,我一直认为,我的幸福生活开始了。平心而论,他对我真的算不错,体贴,温柔。和他最甜蜜的时日,我想过嫁他,替他生个孩子,我们买个房,过最俗的小夫妻生活。我是心甘情愿地这么想的,他真的和以前那些男生完完全全的不同。他教会我爱情,教会我思念,教会我吃醋,同时,也教会我什么是欺骗。
  是的,欺骗。
  自他抛弃我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办法清醒。
  真的没有办法清醒。
  确实是他抛弃了我。而且,确实是第一次我让男生给抛弃了。
  雷同跟我说了太多的谎言。他告诉我他家是工薪阶层,父亲下岗,因此每一次出去消费我都抢着买单,后来我才知道,他家开着一大片超市,是那个小镇上的首富;他告诉我他从来没谈过恋爱,跟女生说话会脸红,后来我才知道他至少跟二十个妹妹谈笑风生;最夸张的是,他告诉我他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可能随时会不久于人世,以至于我四出搜罗治疗心脏病的秘方,而到最后,那些用小楷密密抄下来的土方只证明了我的愚蠢。
  这些毫无意义的谎言只说明了一点,就是,从一开始他就在耍我。
  他把这一切,当成一个再好玩不过的游戏。而我居然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恍然不觉,直到他亲口告诉我这一切,并跟我提出GAME OVER。
  他公开真相的原因不是有愧于我,而是,他忽然厌倦了。
  “没想象中刺激。”他说,“他们都说你难追,而我不过使了三成力。”
  “你有没有爱过我?”我哑着嗓子问他。
  “有。”他说,“最初那会儿,你确实迷人。”
  “你在开玩笑吧?”我做着可怜的垂死挣扎。
  “方若虹,何苦呢?”他看着我,一字一句,仿佛充满不解地问,“我以为你是玩得起的那种人,不是吗?”
  我发誓,如果那一刻我手里有刀,他已经死了一万遍。
  两个月后我在一个博客上看到他的照片,不是他一个人,是他和某女的合影。那个女人是阿毛的表妹,他们靠在一起,笑得甜甜蜜蜜。
  我输得这样彻底。
  毕业之前,我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我拒绝了好几家大公司的OFFER,决定用半年时间去旅行。
  是我忽然觉得累了吗?我不晓得。然而四年来辛苦兼职的积蓄已经足够我休息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我甚至变卖了几条以前某男友送我的限量版名牌手链以备不时之需。出发前我没有和雷大义打招呼,只给我仍然单身贵族的老娘发了条短信:“已出发,勿念。”
  我的计划是先取道四川,然后走公路入藏,在西藏过完藏历的新年,然后翻越高原,将行程终结在尼泊尔。
  其实选择这条路线的唯一原因,是我听说这么走很危险。不仅要遭受一场场剧烈的高原反应,闹事的僧人、黑店、甚至过境时不晓得哪国的游击队,都可能在我毫无准备的时候要了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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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我叫七喜(4)
我不晓得我是在和谁较劲。
  就算是不得好死,也不能死给那些等着给我收尸的人看。
  当我开始准备旅行的时候,才发现我完全是个新手。我不知道怎么办护照、怎么办签证,不知道怎么找到便宜的旅馆,甚至不知道旅行有什么必备用品。
  当我最终弄明白这一切,夏天已经来临。当我看着我的一身装备,忽然发现,那一双登山鞋,配着我拉风的短裙,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我还是穿着我九寸高的高跟鞋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旅途。
  我不愿意承认,我所做的这一切,是为了忘记雷同。
  那样一个卑鄙的人,根本不值得我去忘记。我的旅途一帆风顺,高跟鞋给我带来艳遇无数,大巴上,只要我皱一下眉头,自有男人愿意来背过我的大包;在旅馆好几个背包客争着为我买单,我坦然受之,不为所动,每天晚上把自己房间的门闩得紧紧的。
  在你摔倒的时候第一个扶你,天热的时候给你买喜欢的冷饮。
  或许有数不清的男人愿意为我做这些。但我渴望的,却是永远不会再向我伸出的一双手。
  甜言蜜语全都是狗屁。
  让我有点失望的是,旅途远不如我想象的艰险。最惊险的经历大概是在拉萨,我走在街上忽然被一个黑黝黝的藏族汉子拦住,嘴里嘟嘟囔囔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听了半天才明白大概的意思是:“美丽的姑娘,我看上你了,我家里有数不清的牦牛和绿松石,做我的女人吧,我会让你一辈子什么活都不用干要什么有什么!”
  我瞥一眼他挂在腰间的一尺多长的藏刀,吓得魂飞魄散。
  “Sorry; sorry;”我急得讲英语,“我已经结婚了,那个,那个是我老公,他在等我,等我离了婚再回来找你噢!”我顺手指了指街对面的一个男的,飞奔过去挽起他的手。
  不过我也没忘了对那藏族男子回眸一笑,不管怎么说,谢谢欣赏。
  只是我的旅途不能停在这一站。
  只有不停地走,或许才可以遗忘。我想要遗忘掉生命中每一个羞耻的细节,或许只有这样,不可一世的方若虹才可以回得来。
  十一月中旬,我到达尼泊尔,加德满都。
  这是尼泊尔旅游的最好季节。
  我算得很精确,我的旅费,还够支持我在这个消费不算高的小国游荡一个月左右。
  加德满都太热闹拥挤,我在那里呆了一个礼拜便到了博卡拉,住在费瓦湖畔的一个小客栈。
  博卡拉确实是非常美丽的城市,游人如织。我放任自己过着猪一样的生活,每天中午起床,然后找一间小网吧上网,在论坛上跟人吵架。吵不过的时候我就贴照片,这样自有人会跳上来帮我吵。
  虽然已经有半年没有化妆,我仍然是一个美女。走在大街上仍然有人对我回头,坐在咖啡馆里仍然有人给我免单,但是,日复一日,我越来越喜欢只是坐在沉静的湖边,想一些不着边际的事。
  我忽然很不想回去。
  干脆就在这里找个人把自己嫁掉算了。我对自己说。
  如果那些男人不是那么黑,不是那么说这蹩脚的英语,不是一看见我就走不动路的话。有什么不可以呢?
  因为想在这里呆久一点,我花钱很省。从湖边走回客栈,一路上要经过很多美丽的小店,但我一眼都不往里面看,各色鲜艳的羊绒制品真假参半,恐怕还是假的居多,而我,早已对一切谎言深恶痛绝。
  日子本来过得很平静,如果不是有天我坐在湖边时,接到她的电话。
  “若虹,若虹,死丫头你死哪去了,怎么还不回来?”尼泊尔的手机信号不好,我的电话断断续续,但还是听得清她在那边的哭喊,“雷大义死了!他死了!”
  我的手机掉到地上。捡起来,继续再听,只是已经丧失了一切表情。
  雷大义死于车祸。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小城里,其实时有发生。我忽然想起一句话,婚丧嫁娶,生老病死,人生而已,算不得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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