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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小黄潞被毁容,今后的人生之路无论怎样走?都将有着无法弥补的缺陷,而她本来是那么充满朝气,富有希望。
据《深圳特区报》1997年元月6日发表的通讯,“小黄潞才满9岁,长得漂亮,写得一手漂亮的硬笔书法(荣获去年福田区少儿硬笔书法一等奖)、弹得一手漂亮的古筝(已通过三级考试)”这样一个多才多艺的小女孩却因为其父的婚外恋而无辜受害,不能不令人叹息。
我们撇开这段以浪漫开头,以悲剧结尾的婚外恋,把这件事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考虑,会发现男人和女人对待婚外情的心理一般不同。男人以妨碍家庭为前提,而女人尤其是未婚女人追求的最高结果就是结婚。当男人感到婚外恋威胁家庭时,就会拒绝,从而引起女人的报复心理和过激行为。由此看来,男人的游戏规则并不为其情人所接受,这样婚外恋的结果往往是引火自焚。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女人似乎都是孱弱、善良的,是见到别人杀鸡也会掩面而走的,女性的内心不可能狠毒的。但研究女性犯罪的犯罪学专家们却用确凿的统计数字表明,女性在受到感情挫折后,实施暴力报复行为的比例,竟远高于男性。在女性实施的杀人、重伤害案件中,因感情纠纷所诱发的案件远远超出因其他原因引发的案件。
于是有人说:“女人在感情方面的独占心理和复仇心理远比男性更为深刻和强烈。”他们也很难否定女性对感情的忠诚和专一更为执着,而在情变后更容易发生因爱至深而转为恨至极的事实。
“女人以爱情作为她的事业”,一旦感情受到挫折,女人们所面对的往往不是一段恋曲的终结,向是全部人生希冀的幻灭,在这样的心理支配下,女性很容易自寻短见,或者行凶报复对方。
无独有偶,在黄潞事件之前,上海在1996年12月19日的《每周文艺节目》报上,刊登了题为“杨玉霞案:枪声啊过之后”的报道。
杨案也是由婚外恋引起的,杨由婚外恋发展到要求结婚,而其情夫徐国初则喜新不厌旧,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烈,最后杨玉霞将浓度为98%的硫酸向徐的妻子和8岁的女儿徐丽君犯头浇泼。
。在杨玉霞案之前还有李新华案,其犯罪情节,手段大同小异,而初始动因仍然是由于婚外恋情所引起。
女人为爱而疯狂时,她们那不可遏制的复仇欲望和对情夫妻女的嫉妒心理是如此强烈,竟“不惜冒绞首的危险。”。她们的结果无一例外是被枪决了,但她们对此竟视而不见。前仆后继,这不能不令我们沉思。
而这些案件的涌现,对那些还在制造浪漫,制造婚外恋,追求所谓“情人”关系的人们来说,不吝于是当头捧喝,如果此案还有正面效应的话,那么它们的价值也正在于此。
毫无疑问,这类案件以前发生过,现在发生了,今后还一定会发生,只要“婚外恋”还存在,就会不断地发生。
孩子何亨?他们竟要为父母酿造的苦果承担直接的责任。元月17日,上海的徐丽君听说黄珊转来上海治疗,特意寄去一封信,表示慰问安抚,读来令人心痛。
(记者楼乘震)徐丽君的信中写道:“听到你的不幸遭遇,我仿佛又回到了去年9月11日那场使我无法忘记的恶梦中。我不明白,为什么厄运总是降临你我这样无辜的孩子身上,把我们的幸福推向黑暗的深渊?
整整4个月了,我是在黑暗,伤痛、绝望中度过的。我知道你和我忍受了同样巨大的身心和肉体的痛苦。……我知道你今后等待的是一次次植皮手术,这其中所受的剧痛只有我最清楚。我只有预祝你勇敢地度过这一难关。”
在信的最后,徐丽君小朋友写道:“祝愿所有和我们同龄的孩子健康、幸福,再不要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吗?难道我们不担心小黄潞再象徐丽君一样,向下一个同样悲剧的孩子进行安慰么?
道德贫困必然带来伦理悲剧,道德危机预示着社会危机,这一点已为这一系列的惨案所昭示。我们深知“情人”现象不可根除,或者说“情人”现象的出现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我们所要呼吁的是“情人”游戏也应该有规则,尤其是不要伤害无辜的孩子!
在西方国家,虽然婚外恋,离婚率的比例远远高于我们,但类似杨玉霞事件的事情却鲜有发生。显然,宽容和大度是西方人与我们的最大区别。发生婚外恋后,夫妻双方固然要保持宽容和大度,作为“情人”,也必须用爱心处事、以宽容待人。所谓量大福大,给他人一个幸福的机会,其实也是给自己创造了一个幸福的机会。
通过以上的几则真实的案例,我们会想到些什么呢?可能我们会不约而同的想到。婚外恋者、情人们,你们要顾忌到孩子的幸福。
马克思曾说过:“家长的行业,是教养子女。”每个孩子从呱呱落地到长大成人,从无知到有知,需要父母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给以精心的、科学的抚养和培育。孩子既需要父爱,也需要母爱。父母的关怀、爱抚和教育,是孩子长大成人必不可少的因素。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曾经说过:“没有父母的爱,所培养出来的人,往往是有缺陷的。”由此可见,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教育场所,而婚姻不稳定的家庭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会带来严重的影响。
那些从小被剥夺了正常家庭关系的孩子,精神上受到创伤,感情淡漠。夫妻离婚后,单方抚养孩子,又容易产生溺爱,放纵或嫌弃。厌烦等不健康的倾向,造成儿童个性发展的缺陷。这种情感和性格发展上的严重挫折,不但影响孩子对所有成人的态度,而且长大后,难以和同事间建立正常的关系。这些都是为心理学家听论证,为社会实践所证实了的。
一个人生下来就不是完全自由的。西方启蒙思想家卢梭有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社会,家庭赋予我们责任,逃避是没有用的,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外部生存环境的羁绊与约束之中。
我们应遵循一定的社会规范,我们应有道德,“情人”也应该有道德。
情人·道德
这是一个情人化了的时代!
当“情人”现象出现时,社会是进步了。
“情人”现象就象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
“情人”游戏也应该有道德。
这是一个有些情人化了的时代。许多事情都很暧昧。也许,我们都从中悟出了某种奥秘。感受到了心的奢侈的悸动。日益声色纷繁的生活冲击着耳目,影视画册里顾盼生辉的媚影,酒吧舞台丰姿绰约的演示,夏季满街流淌的玉体艳容,无不蓬勃了我们世俗的情欲!还有貌合神离的婚姻造成的破裂、空白,为情感迁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借口。当有人甚至把找情人当作一种游戏,如火如荼地展现面前。我们又忍受到怎样的牵引?
字典上的“情人”的字眼书生气十足地解释为/“情人”——意指相爱的男女双方,但生活中可有相爱夫妻互称情人的吗?可有青春爱侣以作情人为理想的吗?
而关于“情妇”的字眼,笔者翻遍了国内许多工具书如《辞海》、《汉语大词典》、《新华字典》、《辞海增补本》都没有注释。直到找了1985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才发现这样的解释:男女两人,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他们之间发生性爱的违法行为,男方是女方的情夫,女方是男方的情妇。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情妇的特定条件是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情妇达到的目的是发生婚外性爱关系。
而另一种较为普遍的,狭义的理解则是:情妇是没有法律认可的姘居形式或相当于这种形式的家庭中的女主人,她并没有与情夫正式结婚、取代合法妻子的地位的动机,她始终不介入另一方的家庭,而又与另一方保持较为稳固的性爱关系。
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理解,“情人”关系在大陆中国已粉墨登场,应属毫无疑问。而且目前已成愈演愈烈之势。这种现象育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经济背景,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忽如一夜春风来,干树万树梨花开。”
首先是一个经济背景的问题,在八十年代以前,有没有“情人”现象,可能是有的,但绝不象现在这么“热”,这么“火”。那时候,讲出身讲身份地位。因此,在婚姻问题上,首先要考虑的是对方的出身。于是,一个贫下中农的儿子娶了个地主家的小姐,在当时非但没有人羡慕,反而会让人觉得地主家的娇小姐占了极大的便宜。
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社会里,如果是实行一种按身份来享有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的话,那么无疑婚姻的杠杆会向身份或者说出身好的人那里倾斜。结果是出自书香门第,富有教养的地主、富农的子女纷纷找那些大字不识一个,带有根深蒂固的农民意识的贫农或贫下中农的子女作为配偶,透过现象看本质,其根源就在于寻求政治庇护和多分得物质利益。
马克思说:经济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本质的关系。而在身份的社会里,谈“钱”’似乎被普遍地看作是粗俗之辈,这在知识分子阶层尤为显著。因为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只有读书人,才能作官,一旦拥有了“作官”的身份,发财也就指日可待了。久而久之,知识分子们似乎忘了他们读书的初始动因,竟然天真地以为谈吐高雅的人不应该谈“钱”。而马克思博士,作为一名高级知识分子,他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绝不回避现实,他能为现实给出合理的解释。
在改革开放以前,人们也不提“钱”,这是一方面没有钱,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