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皇神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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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皇神慧- 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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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容长叹,他对陈赏说:“你先回去,准备行装吧。”
               
              虽然没有月亮,烟雾中,一团团漆黑的人马,从各个方向,向建康疾驰。好像大河奔流。建康,从今天开始,实行戒严。无数的街口,篝火闪烁。篝火之间的空隔,为黑暗吞噬,仿佛没有潜在任何的生命。 
            
               
              “将领,与士卒同安乐,共危难。这就是父子之兵。”我的耳畔,回响着鉴容的声音。明白过来,记起来鉴容已经去了军营,集结军队。眼前站着沉着的青年,是王榕。
               
              “太尉出战,你自告奋勇,要当长史。朕很高兴。你没有王琪那样的偏见。今天下午,王琪对我说,太尉有才能武功,善于收买人心,让他出战,解围之后,恐有不轨。”
               
              王榕微笑:“臣之所以要去,就是想让老人家不要说话了。如今危急关头,还分许多作什么?臣本就不是争权夺利之人,游离两派之外。但臣夫妻,对陛下和太子,绝无二心,于公,是臣下。于私,是家奴。自古以来,南北大战,无非为了名位权利,或者抬高个人身价威望。但臣看,太尉,并无此意。” 
            
               
              我有点感动,他曾是览的书童,如今更像是览的影子。
               
              明日一早,大军就要出发。因此深夜,我还是来到了大营。我穿着战袍,立于高台之上。
               
              不多时间,我已经对这支军队充满信心。火把下面,左为青龙旗,右为白虎旗,前为朱雀,后为玄武。这支军队,是鉴容的心血。可以看到,使用矛的士兵,比较矮小。控发弓弩的士兵,相对高大。部队的编排,是“同乡同理,同行同伍”。
               
              火光映在我的脸上,想是太阳神在夜间对我的馈赠。我大声的说:“朕是女流,但朕是天子。有一颗皇帝的心。朕有生之年,毫不怀疑你们的衷心耿耿。今晚,朕看到各位一往无前的气概,就知道我们必胜。务必放心,任何付出,都会得到朝廷及时回报。朕要华太尉代替指挥。朕相信你们,会服从他,如同服从朕本人。凭着团结一致,建功立业的时刻已经到来。凭着你们的勇气,我们将会战胜上天的敌人,残忍的暴君。苍天在上,保佑各位,也保佑我们的国家。”
               
              山呼万岁的声音,我已经记不清楚。我只是,注意着鉴容的眼睛。他仪表堂堂,从来没有如此的辉煌过。 
            
               
              入睡之前,我反复的抚摸着他的面容。他的脸上,冒出了胡茬,使他更加得俊美。
               
              “我会一直蓄须,除非取得胜利。”他说笑着,宽下衣袍。把野王笛放到桌上。
              的 
              他看着屋里面的烛光,温柔的说:“这个笛子。你替我给竹珈吧。这几年,许多人都说我攥取权利。但我,没有父母,兄弟,妻子,孩子。我只有你啊,阿福。普天之下,我只得你,所以,我也爱竹珈。战争,会让一个孩子成长的更快,所以,你把我不离身的笛子交给孩子吧。军旅之中,携带此物,终究不便。” 
            
               
              我在他的怀里,哽咽起来。我又要和他分别了。这一次,何时重逢?的
               
              他的皮肤,和鱼脂一样,细腻光滑。
               
              他的肌肉,却是坚硬的,充满了男性的力量。
               
              鉴容,我终于明白了。不独芳姿艳质,而有劲骨刚心。那就是你。可是,非要如牡丹焦骨,才可以誉满天下?我不愿意。
               
              他深情地看我,皱眉:“你的嘴唇,好苍白。”
               
              我恍恍惚惚,只觉得嘴唇上是他的手指,然后他坚定地说:“我一定回来。我发誓,即使我只剩下魂魄。” 
            
               
              我伸出舌头,才发现,他居然咬破了手指。我的唇上,是他的鲜血。
               
              他真傻,每次都只会用血,来说明自己的心。
               
              我抱住他,吻了上去。
               
              夜幕下,我们不知道缠绵了多少次,抵死方休。我是他的,他是我的。朦胧中,我们化成双飞的蝴蝶,在情欲的世界里舞蹈,任性癫狂。
               
              启明星终于打断了这种身体的纠葛。我的眼泪,始终没有干过。越是想看清楚他,他就好像越遥远。 
            
               
              我亲了他的眼睛,鼻子,嘴唇,一遍一遍。出发的时间就要来了。他几次张口,但终究不忍心说出来。 
            
               
              我们起身,我的身体那样酸热。可我对着门口的侍女们摇手。我不让,她们的存在,破坏我和鉴容的独处。 
            
               
              我们洗漱完毕。我走到了床后,双手捧着一把宝剑。
               
              “鉴容,这是武皇帝的剑。在你我共同的这个祖先以后的日子,还没有人使用过它。你拿去吧,把剑当成是我,陪伴在你的左右。”
               
              此剑,名为“玄一”。
               
              其纹,列星光芒。
               
              其光,水之溢塘。
               
              其色,冰之将释。
               
              我伸出指头,一瞬间,我的血丝,顺着剑刃妖异的微笑。
               
              鉴容呆呆得看着我。我笑了。傻瓜?只有你会用鲜血盟誓?的
               
              我小心的把贯带串于他的腰间。又蹲下身子,给他穿好了靴子。
               
              靴面折射曙光,我几乎掉泪。但这种时刻,忌讳哭泣。
              的 
              我缓缓抬头,望着他笑:“容,答应过我,你要回来的。”
               
              红色日出,鉴容的脚步渐渐远去。
               
              战争,何去何从?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
               
              可怜天下的苍生。也可怜我和容,昭阳殿里长大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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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酒狂 '返回顶部' '插入书签'
              国庆前夕六个新番外之(四)
               
              我十岁的时候,就独自醉倒在酒瓮的旁边。醒来以后抱着破掉的瑶琴:大弹一曲《酒狂》。那是我的第一把琴。虽然质材不太好,但我对它尤其钟爱。它彻底无法使用以后,我把它葬在白桦林里,树立了一个“琴冢”。
               
              那把琴——也是我的第一个“酒友”。
               
              我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和许多人一起喝过酒。对我,人都一样。世间最高贵的男女,或者偏僻山村里的农夫农妇。我只记得我最喜欢一起喝酒的人,和我最讨厌却不得不在一起饮酒的人。
               
              可见要让一个人记住:要么让他爱,要么让他恨。折中的话,就要甘心被遗忘。
               
              我有个朋友:杜言麟。这人相当自命不凡,但喝酒绝不超过二十二杯。等我发现他的秘密的时候,他说:“我一旦过了这个尺度必然失态,会多话来。静之,总之言多必失。”
               
              一个人对我不隐藏自己的秘密,反而坦然解释。所以他不单是我的朋友,而且是我的好朋友。
               
              虽然他是朝廷重臣,我是一个宫廷乐人。
               
              天下二分,我走过不少地方。南北的酒如同南北的人,风格不同。我在南朝游历的时候,不止一次听见人说:“赵先生,你不像北方人。”这不知道是一种赞美,还是纯属感叹。或者是南朝人的优越感?的 
            
               
              我的长相像母亲,在北朝是少见的细致。小时候,我和母亲在一个流浪的木偶剧团讨生活。我在幕后弹琴配乐,母亲帮着艺人们煮饭,缝补衣服。出门去的日子,一切只好将就点。春夏天还好,我随意往河水里一跳就可以洗净身子。到大冬天,河水冰冻。我只好和一群小伙伴一起洗。大家在大木桶旁边你打我,我掐你。我的皮肤细腻,就常常被小子们取笑。有个说:“赵静之怎么是穷人家的孩子呢?他活像个千金小姐。”我听了也不恼。以后他们叫了我一阵“大小姐”,我习以为常,笑着应声。他们撩拨不动我,也就没意思了。我不是故意装做温雅。实在耳濡目染,从小学琴。举手投足间甩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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