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之子 作者:康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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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星之子 作者:康奈尔- 第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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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改变自己的肤色,但为了尽量减少带女人气质的外貌,他把头发剪短。然后又买了假发。不久他又因使用一种香味发油获得“桂皮”的美名。毕业那天,他却成了“卷毛儿”——这是他所有的绰号中永远也丢不掉的一个。

  要是他的皮肤是铜色而不是诱人的粉红色,他也就不会赢得这个滑稽的外号了,但印第安人从不认为男子专注于他的头发是荒谬可笑的。恰恰相反,他们对头发很看重,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十分喜欢、关注自己的头发。19世纪一个叫亨利·波拉的商人曾提到他见过的三个古斯·万特里的花花公子。他们“穿着打扮时髦绝顶:前额两侧的头发都用一串串沾有鲜红羽绒的壳束紧,还戴着用红白粘土点缀的假发……”他还描述了他们的“四熊”首领,说他是一个身材高大、有贵族气质的男子,漆黑的头发几乎拖及地面,“简直成了无法用价格来衡量的装饰的附肢了”——他的一些斗士的头发长达10—15英尺。弗克兰·林德曼曾记述了由休·斯科特将军和蒙大拿代理人斯科特·利维特研究过的一束著名的“乌鸦”人的头发。他援引了利维特1932年6月10日就国会驻军问题给他去的一封信。“在拆开这束头发时,我们把它一圈圈缠绕在手上,一直到它被完全展开。麦克斯·比格曼用双手测量了一下,得出结论:头发全长为76掌,而他的掌宽为一指长,这说明它不止25英尺……”

  不管怎么说,伊丽莎白的疑虑被蒂尔福德寄去的一绺头发。打消。她确信这是从她丈夫的头顶上取下来的,而且看来她也没有搞错。所以,将军的遗骨可能确实是在政府指定的安放处安息。本廷满含醋意地写道:“接下来的许多年,来到西点的军校学员们都将在卡斯特的骨灰匣前毕恭毕敬地鞠躬了……”

  坎德尔和李福吉有关尸骨在战场上裸露的陈述很快被察探那儿的其他人证实了。当年夏天,一队前去观光的士兵把11具遗骨收集起来,埋在纪念碑附近的一个大坑里。被派出做侦察工作的号兵S·F·墨尔福特把侦察工作终止在这个战场上,在那儿,他清理了埋有18具遗体的6个土堆。墨尔福特说,每堆尸骨旁竖着一根长长的棚屋杆、其中一根上挂着一顶白色宽边帽,上面有两个弹眼和一条显然是斧子砍过的裂缝。不远处,他看见一把斧子,斧刃上沾有一块黑色的污物。他还看到四具人和马的遗,骨,“其中一匹是卡斯特的坐骑”——这是一件引人注意的事,但他并未讲明是怎样辨认出这一牺牲者的。

  他的一帮人马在被废弃的村庄里扎下营,天气使人烦躁不安,寻找尸骨软骨碎片的群狼的嚎叫声使他们似睡非睡。黑暗中,有人感到什么东西从脸下缓缓爬过,于是军营里响起一片“蛇!”的惊叫声。那是条绿色晰剔。蜥蜴很多,士兵们借助营火四处奔跑着,用短剑刺砍它们。当最后一只被分尸后,人们又试图进入梦乡。然而,那些生物又爬了回来,简直像戈雅画笔下的一场恶梦。

  报纸报道说,特理的士兵们把印第安人丢下的一切都烧光了,包括属于印第安人的每一件以及不管什么时候可能被红种人拥有或触及的一切,哪怕是一只鹿皮鞋。按照墨尔福特的说法,事实并非如此,棚屋杆依旧如同白杨树般密密麻麻地矗立着,地面上铺着皮子,袍子以及各种各样的用具。他看见有大量的绑腿,就此推断那些印第安人必定喜欢从卡斯特士兵身上拽下来的短袜和裤子,而扔掉了绑腿。

  特里将军确实把印第安人营地点着了,它象征性地预示了接下来几百年美国白人的决心,对精锐的第七骑兵团的这一打击之后,带给美国白人的愤怒还未能检验呢。过去受到残忍对待的印第安人应受到更严厉的惩罚,管他们是否骚扰残杀过白人。那些从未偷过一匹骡子或向开拓区居民射过一支箭的人当然能感觉到政府的愤怒。直至1890年,当霍泰克凯斯的枪机对准“伤膝”开了火,当23名骑兵获得了荣誉勋章;当礼仪般的奠祭之后,盎格鲁撒克逊的激情才逐渐减弱。

  继墨尔福特的察看两年之后,又一支士兵特遣队在乔治·桑逊上尉指挥下拆除了那个圆锥形石堆,代之而起的是一个尖塔形空圆木架,里面塞满了马的尸骨。1881年,政府开始公认这场战斗的重大意义。战场也被清理了。人们的遗骸被收集起来,倒进一个深坑,上面竖起一块18吨重的花岗岩纪念碑,碑上刻着死难者的姓名。刻写的名字中有几处错误,在那种情况下自然难免会有些差错,但其中一两处则令人吃惊。卡斯特的侄子阿姆斯特朗艾蒂·里德被命名为亚瑟·里德,而艾塞亚的姓也被漏掉了——可能因为他是黑人。

  纪念碑下方一个斜坡上矗立着一座小小的整洁的博物馆,陈列有照片、油画、复制的名画以及这块血染的土地的地图。那儿还有一家书店,一个设在地下室未公开的图书馆,还有盛装在玻璃箱中的各种军事用品——红种人的和白种人的。

  伯克上慰提到过在玫瑰花苞战役中苏人斗士使用的一种武器:“一种带有8英尺长斧把的战斧”,雷恩军士说它是装有6把屠刀的斧子。博物馆中看不到这种奇形怪状的武器,但陈列着一把苏人带有三角铁牙的刀杖,它使人想到16世纪阿兹台克人的征服者们使用的黑峻岩利刃。此外还有一根恐怖而奏效的战棒——用生牛皮包缠的拳头大的椭圆形石头。

  和苏人这些凶恶可怕的武器相比,夏安就雅致精巧多了。夏安人的勇士们对8英尺长的战斧,刀杖,或更新式的战棒不感兴趣,也不喜欢各部落使用的弓箭,他们使用长把矛枪及小斧头,这些东西用起来倒更得心应手。

  一个男子喜欢用自己合身的箭,长度为他伸开两臂后双手指尖间的距离。根据箭上染的颜色来区分。从前,每个夏安人的箭支都是蓝色的,这是出于对黑山里某个蓝色湖水的敬重。直到19世纪晚期,才放弃了这一传统方式。1876年,区分夏安人箭支的标志是箭锋到羽毛间的三种波浪形飘线,因为人们通过波浪而不是直线和统帅取得联系。然而,最能引起盎格撒鲁克逊人注意的是。战争用箭与打猎用箭极为不同。用于打猎的箭的前角窄,以便从动物死尸上拔下后再用;而用于击人的箭支则短而宽,前角带钩,很难取出。

  名叫“大河狸”的一个夏安人曾与第七骑兵团做战,这场战斗结束50年后的一张像片中的他很像留辫子的林登·约翰逊总统。他独特的装饰有四个彩色点的刀鞘被展出:绿点表明他刺过一个“乌鸦”人的尸体,黄点意味着在另一场战斗中刺过苏斯霍人,因为没有苏斯霍人和卡斯特在一起;另两个红点则表示他了袭击了两个白人。

  苏人和阿拉帕霍人允许对一个敌人记四次功,夏安人允许三次。第一个袭击敌人的人可以用灰或野牛血把自己的脸抹黑——死亡之色;第二个袭击者虽不能把脸抹黑,但可以把自己的辫子解开。随后的袭击者则由于危险性变小,而功绩变小。据说,一个夏安人由把一个绳索逐渐放下,直至触碰到悬崖底下的敌人的尸体来计数战功。要是对该给谁记战功有争议的话,斗士们便用在现场的眼窝里塞满了草的野牛头骨来做公正的裁断。

  英裔欧洲人的勋章——星章,鹰徽,株树叶,双杠、单杠。N字型章都标志着英雄行为的各个等级。它们都类似于印第安人的象征符号。苏人斗士们告诉哈萨里克,最先触及敌人的人将佩上竖立的金鹰羽毛;第二个人将得到向左倾斜的鹰羽;第三个则是呈水平方向的羽毛;第四个可能是一根斜线形的鹈鹕羽毛。一个救了朋友的斗士可能会在衣服上标个“十”,要是骑马援救了某人,则要别上双“十”字样。徒手杀死一个敌人的胜利者可以在衣服或马身上染一只红手。里腿上的垂直条则象征袭击敌人的次数;一条V字形羽毛意味着一匹受伤的马。

  “大河狸”的刀鞘旁有一条于瘪的狗鱼,装在一个皮袋子里,袋上装饰着明亮的蓝色珠子这是确保拥有者逃生的符咒,因为无论是箭支还是子弹无法截击狗鱼的突然起飞。白人也带符咒,通常是些宗教标志,也不十分吸引人。白人很少有时间花费在审美上。白人士兵的装备,无论属于个人还是政府的,主要是保留其功能作用。一面旗帜可装有流苏,士兵的裤子上可能有彩条,但斯普林菲尔德来复枪,科尔特左轮手枪,剑,子弹袋,马鞍褡裢,等等则必须注重其实用性。大多数有吸引力的美国士兵的遗物都是金属饼干盒盖,它粘着近一个世纪的薄薄的铜锈,还刻有更雅致的年代与华丽的字迹:芝加哥·C·L伍德曼公司。但无论是印第安人还是安哥拉人,没有一件遗物能比得上一个笔记本,它记述了这场残酷的战斗。这是一本装在图什·麦金托什胸部口袋里的笔记本,封皮上有一个小小的光滑的子弹孔。

  卡尔洪存放在粉河兵站的短剑悬挂在博物馆的一个玻璃箱中,除刀刃上有几个缺口外,仍旧很新。他的遗物几乎再没有什么了。他的弟弟是普拉特河分部的一名士兵,几年后得知一些印第安人有块白人的手表,当他发现那是卡尔洪的表后,就把它买回,寄给玛吉。能找到这块手表着实令人吃惊,因为当这些神奇的玩艺不再发出嘀哒声后,印第安人就把它们拆开,用它明亮的弹簧,螺钉,指针,锯齿状的轮子作为自己项链上的装饰品。

  两枚荣誉勋章并排悬挂着一黄色的缎带已破旧褪色。它们的授与者早已为人所遗忘,依旧铭记他们的不过是他们的后代和小比格奥的学生了。温泽尔菲和皮姆的名字听上去是神奇年代的人,但仍是同一世纪的人。查尔斯·温泽尔菲死于1950年,享年98岁,他是最后一位白人士兵幸存者。他是只雪鸟,从第二步兵团逃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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