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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千日醉”时,胡铨眼睛一亮,这种药物他曾见过,是某一次跟着师傅采药时遇到的,而且道观里的库房有存货。他记得师傅针对这种药物,颇炼取了些解药,此次下山来,好像师兄手上,就有这种药丸。于是胡铨偷偷的扯了扯田鹏飞的衣服,有提醒的意思。
云帆心下恍然,原来是这种药物作怪。他未闻其名,自不知道存有对应的解药,只是这个名字近于酒名,能叫人一下子就记住。他未发现胡铨师兄的异常之处,因此时的他如常来一般,皆将注意力放在田鹏飞的脸上。
“师兄,既然你找到结症所在,肯定有办法的,对吗?”云帆问道。
“这个嘛。”田鹏飞先是看了看常来,尔后望了云帆一眼,“常老板,不瞒你说,令郎的病症,确切说不算是什么病,贫道有把握让他恢复过来。不过,贫道有点疑惑,这千日醉并不是寻常的药物,按理说应该难得才对,怎么此处亦有生长?”
听到此处,常来差点高兴的跳起来,他脸上堆着欢喜,忙回道:“道长,常某就知道道长名不虚传,肯定能治好犬儿的。希望道长能发一发慈悲,治一治犬儿,常来一家感激不尽,道长的大恩将永世不敢忘。”激动之中,常来将田鹏飞的后一句疑问忽略掉,也是,像他这种普通人,对药物一概不懂,决然是不会留意像千日醉这样的“毒物”的。
田鹏飞无语了,他知道自己那句话是白问了。自己的疑惑,看来只能由自己去解决。常来激动,恳求着田鹏飞帮常乐治病,这是田道长义不容辞,也是举手之劳的事情。他苦笑一下,道:“好了,常老板,既然你同意,就将这颗药丸和着温水,给令郎服下,相信半个时辰后,令郎就会醒转过来。七八天的时间,没有进食,他很虚弱,你们要给他补充饮食,慢慢的调养身体。”他不紧不慢的倒出一颗药丸来,丸子黑色,散发着清幽的香味,离得近的云帆鼻子稍微用力,就闻得到其味。
“多谢道长,常来感激不尽。”他轻轻的接过药丸,立即跑到外面招呼他的妻子准备好温水,接着跑了回来,等到温水后,就要给常乐服下。对于一个陌生的道士,对于一个尚算熟悉的客人,此时的常来,心中深信不疑,田道长的话便是天音,是仙药,而不曾怀疑一个陌生人的信用。这是淳朴人的淳朴的之处,也是一个生意人的普通之处。
直到此时,云帆才品味出到常来家时,田师兄的那一脸神秘笑容,可能听了云帆的描述,田鹏飞就有了五六分的信心,他可以将这种怪病治好。想到此处,云帆释然了,看来自己添油加醋夸大自家师兄的本领,并不算是王婆卖瓜,过誉之词。
“师兄,好样的。”云帆伸出拇指,以表示赞叹。
田鹏飞笑道:“师弟,你这是捧杀我呀,要不得。而且,此番巧合,不是我的功劳,而是在山上时,师傅就炼制有这种解药,我只是带在身上,适逢其会罢了。”
云帆“嗯”了一声,道:“师伯有先见之明,师兄你也不差。我就说嘛,师兄们有这方面的经验,是不假的。”
“好了,师弟,咱们还是再等一等,半个时辰后这个孩子就会醒过来,这事就算完了。”
云帆扭头看见常来给常乐服下那一枚丹药,他将常乐交由王氏照管,便邀请云帆几人到客厅去,半个时辰的时间让药力发生作用,需要等待。
不出意外,常乐醒了过来,常来彻底的放下心来,对着田鹏飞等人千恩万谢,又是作揖又是弯腰,差点就要跪下来叩谢了。这是天大的恩情,常来不敢忘记,他邀请云帆几人在家中住宿,还取出了可观的钱财以作谢意,却被云帆拒绝了。就如云帆的初衷,他们的给予帮助,不是为了钱财而来,只看在相识一场的份上,能提供帮助就施为,如此而已。
第一百一十章 河口渡头,旧日新枝南江水
第二天一早,常来就带着他的儿子到了云帆等人的房间外,要亲自上门拜谢。(本章节由网友上传&nb)这种太客气的做法,云帆三人都感到有些不必要,在田鹏飞是举手之劳之事,昨晚的谢意道过以后,便足够了。
云帆三人本想早起对付早饭后就离开天堂往河口而去,被常来挽留着,硬是要他们吃完午饭再走,其深情厚意实在难以推托,几人只好到了常来的家,延至午后才出得门来。常来不肯放过云帆三人,还想要他们多住两天,被云帆以有事情要办作了理由挣脱。在他们离开之前,常来叮咛着下一次路过天堂,务必要到他的家中来,有好酒好菜,他常来得好好招待他们。说一千道一万,常来觉得所欠下的天大恩情,可能一辈子都还不清的,这也是一个人的厚道之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被人重视的感觉虽好,却不能骄傲,这是师傅教导过的,田鹏飞和胡铨皆能很好的执行。云帆自从确认了自己的存在感后,选择的是低调,虽然他曾折断过大刀,击败过贾逵一伙,现而今能够骑着马往前冲,可骨子里的低调,由来已久的,这是自自信不足演化而来。可以说,他就算是得意了,仍不会猖狂,继续恪守着平稳之道。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句话田鹏飞未必知道,可送出去一枚丹药,帮助了别人,便是助人之乐,叫他高兴,连带着胡铨亦如此。三人各骑着自己的马,打着饱嗝往前,身后是已看不见的天堂,他们的从章州出发,第一镇的遭遇是顺遂而畅意的,也就是说开了个好的头。云帆想在马背上高歌,却发现自己仍不善于此道,老头子的《将进酒》很好,可他午饭时未喝过酒,调调就哼不起来。
沉默中走着,先是加快了速度,因他们在天堂多逗留了半天。一通酣畅淋漓的赶路后,马儿需要歇一歇,人自然从马上下来,就在路边歇脚。路上的风景已不算陌生,无论是云帆,或者田、胡二人,但一路上现离大路不远的村落,他们还未熟悉到能叫出其名字来的程度。不陌生,只是这一条路,他们曾走过一两遍罢了。
“两位师弟,口不口渴,我这里有水。”田鹏飞倚在路边的一颗大树旁,问道。
胡铨摇摇头,道:“不用了,师兄,你问一问云帆师弟吧。”
刚解手回来的云帆听到这里,回道:“师兄,我刚从那边回来,不能再喝了。师兄你留着自己搞掂吧。”沉默时沉默着,说话时就无拘束的说,时间便在这样的交替中过去。
田鹏飞灌了一口水,道:“幸而咱们是在秋天里赶路,若是大热天的,呵呵,云帆师弟,这个你应该有经验吧,我记得你上山来时,立秋未到呢。”
“是的,师兄,大热天里赶路,确不好受。彼时我和老头子坐在马车上,闷在里面,若不是一路有些风,更加难受呐。马背之上的潇洒,也有顶着烈日之时,这是舟车劳顿的大不便之处。”
这句话胡铨很同意,他适应着马背上的奔跑,对比之下,他喜好走路,这是惯而有之的爱好,他和田鹏飞从山上下来,往章州云帆的家,便是如此。
一只鹰在天空中盘旋着,像是在寻找自己的猎物。云帆抬头往上望时,刚好见到这只飞禽,练习吐纳之术,特别是吞过金丹,消化之,有了长足进步后,云帆的眼力已不比以前,锐利许多,半空中的那只鹰的羽毛,他亦能看个清楚。
“两位师兄,你们看。”云帆对着那只动物,淡淡的道。
“这是,老鹰。”胡铨率先言道。
“嗯,看来这家伙饿了,在觅食。”田鹏飞抬头看了一眼,就下了此结论。
提到动物,云帆很自然的想到了山上的那只小狐狸,他下意思问道:“师兄,山上那只小狐狸哪里去了,我下山之前也没有见到它,不会走到别处去了吧?”
田鹏飞笑道:“是有一段时间不知躲到那里去了,前一阵子回来,现在山上陪着师傅。”
“听说这家伙也吃了一枚金丹,它有什么变化没?”
“老样子,师傅说过,它的消化能力很强,果不其然,回来后连师傅都说,它和以前差不多,看来这金丹的药力,对小狐狸的作用不大呀。”田鹏飞感叹一句。
“师傅说小狐狸可能是异种。”这是胡铨的话。
没改变,或没什么变化,这不大可能吧?云帆心里想道,对于金丹的能量,他很清楚,折磨了他半个月才勉强稳定下来,消化掉一部分的能量,这个过程在他是甚为艰难的。而在小狐狸,居然如此轻巧?所谓的异种,云帆没这方面的概念,他笑了笑,道:“在山上时,我就看这家伙长得可爱,现在看来,不简单呐,小狐狸。”至于狐狸的不凡之处,云帆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附和两位师兄的观点,因了心中的那份亲切感,无论是对人,或对那只小动物。
“好了,师弟们,咱们该上马了,剩下的一段路程,要在天黑之前走完。”田鹏飞道。
“驾”,喊出这简短的命令后,三人行往北而去。此时半空中的老鹰,发现了自己的猎物,直冲冲的往某个草丛而下,里面躲着一只兔子。它在飞行之中,搏击之时,差点流下口水。今晚的晚餐,颇为丰盛,因眼里的兔子,已是它的口中之物,在它这样的速度,如此出其不意的攻击之下,是逃不掉的。
兔子会乖乖认命,以身饲鹰吗?云帆他们已看不见,他们要赶他们的路,亦要在前方的河口,解决他们的晚餐问题。
“杨柳渡头行客稀”,是近三个月前,云帆在河口渡头送别赵子芋时所见。彼时有雨,他折了一段柳枝赠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