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照相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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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照相馆-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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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文字记者的加入,使得讨论增加了不少思辨色彩,并使问题得以延伸:
  为什么摄影记者不能拍摄游人租车,非得带自己人去,是不是没有人租车,我们既要拍摄公园设置的儿童车,就应该注意租用这些儿童车的人,没有人去租用,报道儿童车就成为毫无意义的事情。因此,“人”在这张新闻图片中,构成了主要的要素,而这张图片的主题恰恰在这里,乘坐儿童车的,推儿童车的,都是我们记者的孩子。
  有人提出了“按照摄影记者们的逻辑”这样的话题,把杜的问题扩展到了问题提出初期还意见一致的“摄影记者们”身上,从而形成讨论过程中部分“文字记者”与“摄影记者”对峙的意味:
  当然,记者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也是国家的干部,按照摄影记者们的逻辑,记者的孩子“有权利”租坐儿童车,因而也“有权利”被当新闻人物来拍摄了。

北海公园事件(2)
问题更被推而广之:
  摄影记者带自己的孩子充当“演员”或“模特儿”,可以在选取角度上、构图上更方便,这似乎是采访中的“捷径”,如果推而广之,我们拍摄和平利用原子能或其他什么展览会,都可以叫记者本人或家属充当“参加者”,采访人民选举等等也可以依此类推或效仿——这种做法我们想是不应该被承认的。
  此刻,*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自1953年,他所供职的新华社对照片的“摆布”、“组织安排”、“客里空”、“虚构”、“造假”等问题正进行着热烈的讨论,包括总社、各地分社在内的一批人都参与到讨论中来了。而此刻,如果自己的照片,被当作了“摆布”的典型,那恰恰就撞在了枪口上,无疑会给自己的职业生涯抹上一笔黑。而在这一年的5月4日,*曾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就叫作《生活现象的图片不摆布也可以拍摄》。杜介绍自己4月中旬拍摄的一张北京市青少年在北京名胜八大处春游彼此“让水”的照片,结论是“生活现象不摆布,是完全可以拍摄的,问题在于必须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现场进行详细观察和深刻的思索”。他还进一步说:“只有对一个题材发生了感情,才能抓到生动的东西。怕麻烦,怕跑路,借助摆布去工作,要想拍出生动的现实生活的场面是困难的。”
  怎么把杜先前的话语与“北海公园儿童车”照片的出现对应起来呢?
  另外,是否存在“公物私用”的问题,在杜那里也一定有不小的压力。在那个年代,公物中一张纸、一张胶片的使用与去向,都是严肃的问题。“勤俭”、“节约”、“反贪污”、“反浪费”是当时的主题词、流行语,在1952年的“三反”过程中,就有新闻单位工作人员因用了公家的信封去寄私信被定为“贪污”。
  我们的胶卷是从国外用外汇买来的,像这样既不重视质量又不注意节约胶卷的做法是不对的。
  这是杜的一位同事在1957年2月下旬部门业务总结时说的一句话。没有证据表明,他的言论是针对*拍摄儿童车一事,但从这句话可以看到来自同事们的自律要求。那一阶段,要求记者、编辑注意节约、杜绝浪费的呼声很高。其中,针对摄影记者“揭发的情况中较为严重的是”:
  有人把公家的器材用于非公,把整卷的胶片为朋友、同志、亲戚、家属拍照。
  杜写了一篇陈述,为自己的行为做了辩解,他坚持认为“北海公园儿童车”这张照片“不是虚构摆布的”。他说自己的出发点是,不仅要表现公园有儿童出租车,而且还要表现儿童对小车的喜爱,因而需要选择活泼和熟悉的小孩来拍摄。
  针对有人提出这样做是“客里空、虚构与摆布”的问题,杜坚持认为“这样做是可以被允许的”,并且把问题引到了新闻照片的真实性上去。
  我想带自己的小孩和熟悉的小孩拍是会拍得比较理想的。这样做应该就是真实的新闻图片,因为主观思想就是介绍公园的出租小车和游人的小孩坐小车。
  那么,记者的小孩和记者熟悉的小孩坐上小车是不影响图片的新闻性和真实性。在图片的说明上也是介绍北海公园有了出租小车和出租的价格,小孩在玩小车,没有写明某某游人的小孩坐着什么小车。
  我的看法不能说是虚构、摆布。
  有关此事的讨论一直进行到这一年年底。到底讨论的范围有多广,对于其他新闻媒体及其他新闻从业人员有何影响,在没有做细致的考证前,很难下结论。1956年12月29日新华社出版的第72期《对摄影报道的意见》“问题讨论”文章——《记者在客观事物面前》后有一个“编者按”,算是对这件事情画了个句号。“编者按”的第一句话便是:
  “北海儿童车”一稿的讨论到此为止。
  以“编者按”的方式为一次讨论画句号,足以说明这次讨论在新华社内部的分量。“编者按”以“我们的意见”(实则为总社的意见,至少也是摄影部代表总社的意见)作为总结:
  这张照片从事实本身来说不是“虚构”。但是记者对这次新闻的采访,不在新闻的事实中挑选事例,而把自己的家属当作“理想”的拍摄对象是不恰当的。这种理想只能导致肆意的摆布。
  在署名“树喤”的总结文章——《记者在客观事物面前》中,对杜的“报道态度”和“方法”进行了总结,结论是,杜以这种方式拍摄新闻照片“是不恰当的”。
  *同志发现这个事实后,没有很好地采访,而轻易地给自己的孩子租了儿童车,以此作为表达主题的拍摄对象,追求合乎“理想”,是很不恰当的。
  作为新闻图片发表,对*同志所采用的办法认为恰当,不指出他的缺点所在,的确有可能滋长走“捷径”的危险;也的确有可能产生像北京分社文字记者所说的:推而广之,我们拍摄和平利用原子能或其他什么展览会,都可以叫记者本人或家属充当“参加者”。
  到此为止,没有人把“摆布”、“组织安排”、“客里空”、“虚构”、“造假”这些十分敏感的词语随意安置在杜的头上。在这次虽然严肃,但严格限定在业务、学术范围的讨论中,树喤温和地提示道:
  记者在客观事物的面前,应该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从客观事物中挑选新闻题材,哪怕是“合法”、“合理”,也不要轻易地用自己的意志去排演事实,应尽量避免把自己带进新闻中,引起读者的怀疑。
  至于这张照片最后的结局,“编者按”说:
  当然,如果这张图片作为“小品”,艺术水平较高的话,还是可以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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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堪又滑稽可笑的事儿
1956年下半年,新华社对记者“组织新闻、参与事实”的讨论一直在进行。同年底,又一位文字记者参与到新闻摄影问题的讨论中来了。
  与以往文字记者多讲道理少摆事实不同,这一次,内蒙古分社文字记者艾丁则直接把“摄影记者参与事实、组织新闻的所见所闻提供给大家”,他认为,这样做的目的也许对讨论记者“组织加工”新闻问题有些用处。
  把这些话说出来,是基于他看到的一些事实:在新闻报道中参与事实、组织新闻的情况,似乎摄影记者要比文字记者严重些,因此造成的事实错误也比较多些。
  例子举得很直接,没有避讳同事、同行之间的关系。这个年代,这种讨论问题的方式是会受到褒奖的。
  内蒙古分社记者陆轲在包头拍了一张包兰铁路昆独仑河大桥架桥的图片,并被不少报纸采用。在这张照片上,铁路附近的牛羊群本来是没有的,为了显示这座大桥修筑在内蒙古草原上,或者是为了构图的需要,便要求放牧的人把牛羊群赶到铁路桥附近来放。而国家不提倡牧民在铁路附近放牧,那样做,既妨碍交通,又容易造成人畜伤亡事故。
  艾丁在陈述了以上问题后,评价道:
  这样“组织加工”,虽然可能达到记者原有的那些宣传目的,但却完全违背了事实的真实性。
  艾丁进一步阐述道,上述问题是在原有的基础上“组织加工”了一些与原来事实不相符的东西,就像文字记者的渲染夸大一样,比完全没有这样的事实而无中生有要好些。
  艾丁又举了一个无中生有、张冠李戴“组织加工”的例子。
  《人民日报》记者林沫在翁牛特旗乌兰敖都牧业社采访时,曾组织一个妇女去绣一双早已绣好的绣花鞋,说这位妇女是为了迎接“七一”。
  艾丁还举出了《人民日报》画刊上曾经刊登的喂小鸡、喂猪两张照片。事实上,那位喂鸡的妇女自己根本没有鸡,社里也没有鸡交给她喂,她喂鸡的那个地方,也不是她的家,完全是想象的。
  摄影记者的这种行为在当地有什么影响呢?艾丁转述了*昭乌达盟盟委一位部长的话:
  这是大报社的记者,胆子也大。
  艾丁并没有严以律人、宽以待己,仅仅停留在曝光别人的事情上,他还说出了自己“做过的一些使人难堪又滑稽可笑的事儿”。艾丁在内蒙古分社的身份是文字记者,但他又从事一些摄影记者的工作,兼做摄影报道,了解不少摄影记者的“底细”与做派。面对这样磊落的自我揭短者,被批评者往往陷入很尴尬的境地。
  艾丁在翁牛特旗乌兰陶格牧业社采访时,“补拍”了共产党员尔登忙来教女青年团员南斯拉玛学驾驶打草机,和社主任朋斯格去检查过冬准备的两张照片。
  那天,南斯拉玛听说要给她照相,穿得漂漂亮亮,高高兴兴由七八里远的地方走来,我的兴致也不坏,我们一同到了一块牧场上,我要她们照原来学习打草机的样子来做,南斯拉玛挺直身子,端正地坐在驾驶台上,像坐在照相馆板凳上等待照相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在工作,在学习打草机,虽然我一再要求她自然些,也说过最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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