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克·奥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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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克·奥巴马-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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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别样童年(4)
奥巴马曾写到自己和新生活格格不入的经历:
  爷爷和我一起买的衣服一点都跟不上潮流;在雅加达我一直穿着的印尼凉鞋在这儿显得寒酸不堪。这里大多数的同学在幼儿园时就互相认识;他们彼此住得不远,住宅都是复式结构,还有游泳池;同学的父亲一同在少年棒球联盟当教练;母亲们则忙着烤饼烤蛋糕的推广。这里的人对踢足球、打羽毛球或下棋不感兴趣,可我却对如何把橄榄球投出弧线,或在滑板上保持平衡一窍不通。
  在《纽约时报》的报道中,劳伦斯?道恩斯写到,他对奥巴马在夏威夷不被接受表示充分理解。道恩斯本人在20世纪70年代也曾就读于夏威夷,据他讲,畔拿荷贵族学校早已名声在外。“对于奥巴马而言,想融入畔拿荷学校绝非易事。早在教会时代,建校之初,它就是以为少数特权阶级办学为宗旨的。而奥巴马当时是靠拿奖学金上学的穷学生,而且还不是白人,又身无分文,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每个人都能看上病和看得起病。我在伊利诺伊州就通过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的携手合作实现了这一目标。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终止所有把工作运往海外的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给美国最值得享受减税的中产阶级减税。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农场主、科学家和企业家发挥他们的创造力,使我们国家一劳永逸地摆脱石油的主宰。
  最后,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我要结束伊拉克战争并让我们的士兵回家;我要恢复我们的道德地位;我知道‘9?11’不是骗取选票的借口,而是使美国和世界联合起来应对21世纪这个世界面临的共同威胁:恐怖主义和核扩散,全球变暖和贫困,种族屠杀和疾病。”
  ——奥巴马承诺,如果他一年后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
  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的经历愈发使得奥巴马觉得与同学们格格不入。奥巴马小时候住过的大学附近的大房子已经被外祖父卖掉了,现在一家人搬进了一幢高层公寓楼的两居室,空间狭小,拥挤不堪。他们也不再带奥巴马出去郊游或者去海边散步,而是整天呆在狭小的公寓里看书看报,要么就看电视。
  外祖父当时是寿险推销员,每天起早贪黑的努力工作,才能勉强度日。外祖母的境遇还稍好些,她是银行职员,每天清晨要赶6点半的班车到市中心去上班。
  奥巴马每天步行上学,外祖父下班后就在家等他放学。傍晚时分,两人一起开车去市中心接外祖母下班。全家人晚上边看电视边用晚餐,其乐融融。
  有个当时也在畔拿荷学校就读的学生告诉《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萨伯格和巴克:“畔拿荷学校确实名副其实,教学质量一流。但在这里也许会让人倍感孤独……黑人学生难免会觉得孤立无援,这一点毋庸置疑。”
  父亲的归来
  几个月后,外祖父母的家里,一份电报不期而至,是母亲要来夏威夷过圣诞,而且父亲也要来探望他。
  奥巴马对父亲的记忆一片空白。只是从家中的些许往事,以及母亲偶尔的提及,才对父亲略知一二。母亲来度假时,才告诉奥巴马已经给父亲去信,把儿子的近况一五一十的予以转告。母亲还说,父亲又结婚了,因此现在奥巴马在肯尼亚共有六个兄弟姐妹。另外,父亲因车祸住院,会在夏威夷接受康复治疗。父亲的这些情况又被奥巴马添枝加叶讲给同学们听。
  父亲来的那天,老师给奥巴马放了假,允许他早点回家。当他回到外祖父的公寓时,第一眼看到的是个肤色黝黑的瘦高个男子,他拄着拐杖,走路还有点跛。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2004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大会上,奥巴马是主要发言人之一。他的党内名声就是这一炮打响的,光芒简直盖过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John Kerry)。他在演讲中引用了上述的《独立宣言》的开篇。
  “嗨,巴利,”他的父亲喊着他的小名,“好久没见你了,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可父亲只住了一个月就走了。这段时间里,他们一起听非洲音乐,父亲还教他跳舞。他们在一起欢度圣诞,互赠礼物,还拍了照片,这是奥巴马有生以来和父亲唯一的一张合影。他俩一起读书,还一同去听了爵士音乐会。父亲到奥巴马的学校去和同学们聊天,给他们讲自己的亲身经历,有野生动物的奇闻趣事,还有部族部落的奇风异俗,再有就是肯尼亚人为争取独立而浴血奋战,这些都给同学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这之后父亲就再一次选择了离开。这是奥巴马最后一次见到父亲,这一个月的短暂相聚也珍藏着他对父亲的所有回忆。在这之后的几年间,奥巴马一直都在为搞清楚自己到底是谁的问题而苦苦挣扎,他想要理解对他产生过诸多影响的各种文化,这其中有的来自肯尼亚、美国堪萨斯、印度尼西亚,还有的来自夏威夷等等,不一而足。后来,他又在加利福尼亚、纽约和马萨诸塞等地接受大学教育。从这时起,年轻的奥巴马开始自称为非裔美国人,来自芝加哥的非裔美国人。在芝加哥,他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第四章 跌宕的青年时代(1)
奥巴马终于适应了和外祖父母在一起的生活,可是很快,生活的节奏就被打破了。母亲和继父最终还是分道扬镳,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女儿回到夏威夷。她在离奥巴马的学校仅一个街区之隔的地方租了个小公寓,并开始攻读人类学硕士学位。
  整整三年,全家人省吃俭用,节衣缩食,靠母亲微薄的助学金度日。奥巴马和同学们生活水准的强烈反差令他至今难以忘怀。他在《我父亲的梦想》中写道:
  有时,当我放学后把朋友带回家来玩,母亲无意中听到他们嘀咕冰箱里没有吃的,或者屋里不那么井井有条。然后母亲就会把我拽到一旁,说她是个重拾书本的单身母亲,还有两个孩子要养活,所以不能把烤饼干这样的事儿当作头等大事。尽管她非常高兴我能在名校畔拿荷接受良好的教育,但决不能容忍我或任何人对她有丝毫的轻视。
  三年后,母亲执意要去印尼实习,想把奥巴马和他同母异父的小妹妹玛雅也一同带去,让他们在印尼的国际学校上学,但奥巴马说什么也不肯去。他已经完全适应了畔拿荷的学校生活,不愿再次来到陌生的环境,一切从零开始。外祖父斯坦利和外祖母马德琳再一次向奥巴马伸开双臂,愿意让他们三个生活在一起。奥巴马和外祖父母还有朋友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
  即便在那时,家里人和朋友们似乎已看出奥巴马决非等闲。詹妮弗?斯坦豪尔在《纽约时报》撰文写道,据奥巴马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回忆:“妈妈总和奥巴马开玩笑,说他能成为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这似乎预示着今天的这一切是命中注定。而且奥巴马思维极其活跃,总想去很多地方。”
  在辅导老师埃里克?库索诺克的印象里,奥巴马走路的样子显得信心十足,笑容也令人欢欣鼓舞。“他那时的言行举止和现在一模一样。”“当他在民主党全国大会上台演讲时,从他走路的样子,我们就一眼认出了他。那时他就很讨人喜欢,是个有领袖魅力的人。”
  “任何时期,都有新的一代涌现,完成需要他们承担的任务。
  今天,我们再次听到召唤,现在是我们这一代做出回答的时候了。”
  ——45岁的奥巴马以新一代政治家自诩,他以此号召选民。
  在奥巴马笔下,畔拿荷学校的那段日子自己曾倍受排挤,也曾为自己到底是谁这样的问题痛苦不堪。然而,在《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萨伯格和巴克的采访中,据他的白人同学也是他的密友回忆,奥巴马从未提及种族问题或他的个人感受:“他是个思想异常活跃的人,和一般的孩子不同,他总喜欢谈论国家大事,但我们从没谈过种族问题。”
  寻找归属
  父亲的圣诞礼物是个篮球,受此影响,再加上夏威夷大学篮球队一路过关斩将所向披靡让他心潮澎湃,奥巴马在外祖父家附近的空地上开始玩篮球。刚开始时,他笨手笨脚,但很快他的自信就与日俱增。上高中时,奥巴马就被畔拿荷校队选中,尽管他还不是开局投手,但很快,他在球场上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
  “他所在的球队实力不俗,”他的篮球教练回忆道,“如果当时是在联赛的其他球队,他的水平完全可以胜任开局投手了。但他勤学苦练,比谁都刻苦。无论上午10点的课间休息时间,还是午间休息他都在练球。每天他都是最后一个离开训练场地。”
  奥巴马掌握了长距离投球的技巧,因此得了个“巴利轰炸机”的美称。这支篮球队球艺精湛,在奥巴马升入高年级时,他们荣获1979年州冠军。
  一个队员记得奥巴马为人坦率,直言不讳,建议教练多启用他和其他候补队员,要求给候补队员同样多的比赛时间:“在比赛中,他会直接走上前去,和教练说,‘这样做只会让球队越来越糟,应该让候补队员有更多锻炼机会。’”
  奥巴马与篮球
  奥巴马的父亲在两人最后一次过圣诞时送他一个篮球作为礼物,选择篮球作为礼物就是因为那年夏威夷大学的篮球队所向披靡,硕果累累。奥巴马开始学打篮球,很快就发现篮球不但给他带来了归属感,也帮他找到了释放自我的方式。
  奥巴马在高中校队打篮球。毕业前的一年,校队赢得了州冠军的殊荣,因为奥巴马擅长远距离投球,他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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