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狮子山- 第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啪啪……”雁赤虎握剑的手掌连连脆响,五根指骨齐齐震断,可见这一脚蕴含着多么可怕的力道。

  雁赤虎惊呼:“踏破铁……”

  他话音未落,朱倾城高高扬起的左脚猛地落下,直中他的胸口,顿将后面的声音生生踏断。

  雁赤虎如遭雷殛,身躯霍然后折,脊背撞上青石地板的瞬间,口中射出一道血箭,身体狠狠砸在地上,又反弹起来。

  “咔嚓”,地面上铺着的青石板赫然四分五裂,庭院里铺满的青石板,每一块恰好三尺宽、五寸厚,且久历年头,原本镶在地面严丝合缝,如今已被碎成了数块。

  直到此时,那飞至空中的铁剑方才坠落而下,朱倾城还未放下的左脚,闪电般点在剑柄上。

  “呜”地一声怪响,铁剑疾如风车怒旋,发出骇人的风声,激飞而出,先是刺中自地面弹起的雁赤虎,透过心窝,再又连人带剑撞向假山。

  “锵”,铁与石的碰撞,在雁赤虎与假山之间迸出激烈的火星。

  其实,雁赤虎在被铁剑钉进假山之前,胸口就被一脚踏碎,脊椎也断成了几截,连内脏也一同震碎。所以,他死的毫无痛苦。

  自始至终,朱倾城只用了左脚,并且仅用了一招。

  “你说的不错,这的确是失传已久的绝学——踏破铁。”

  朱倾城的声音强横、霸道:“我的左腿,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左腿。可惜,你知道的太迟了。”

  刹那间,他变的睥睨一切,目空一切。

  (四)

  可是,他随即疑惑道:“他真的是雁赤虎?”

  从墙角走出来的钟别离肯定道:“千真万确!”

  “这种身手也能成为一流剑客?他怎配的上江南第一侠盗的称号?”

  钟别离随口答道:“也许他平时太忙了,忙着劫富济贫,急着沽名钓誉,便忘记了练功。”

  朱倾城慨然长叹:“没想到我的左脚最后一次杀人,居然只杀掉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废物。”

  稍一迟疑,抬脚便往大厅走去。

  钟别离跟着他一同入了大厅,立在一旁。他的整个人像极了一根竹竿,尖尖的脑壳如雨后竹林冒出头的竹笋,四肢长的离奇,垂手过膝,一双脚板就像两只舢板。

  他身上的灰袍打着泛白的补丁。神情卑微如低贱的小丑,语调谨小慎微:“这几日城里突然出现了一批不明来历的胡姬。她们以狼牙做饰。嘴唇和耳朵都镶着蛇形金环,她们身上……”

  “够了!”朱倾城挥手打断了他的声音。

  “狮子山的人,终究是来了。”

  “舍弃这条左腿,是唯一的办法。”他脸上流露出复杂的表情,有恐惧,亦有惊疑,更多的却是怨毒。

  为了活下去,一条腿总比一条性命容易舍弃。

  “用那柄铁剑?”钟别离瞅向了假山上钉着的雁赤虎,以及那死不瞑目的表情。

  朱倾城摇了摇头:“我改变了主意。”

  他拍拍手,旋即走进来两个秀丽的侍女,一人手里端着铜盆,装满了热腾腾的开水。

  另一人捧着两尺长的铁锯。

  地板铺上了油毡,摆了一张软塌。

  塌旁设有一几,几上有酒,碧莹莹的酒浆映着烛火,透着瑰丽的光泽。酒是好酒,专贡大内的梨花春,杭州西湖所酿,趁梨花开时熟,因此得名,极是难得。

  朱倾城把盏在手,挥手屏退了侍女,惟留下钟别离。

  他将盏中酒一饮而尽。

  而钟别离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朱倾城抬起眼帘,幽幽瞥了他一眼。

  钟别离默默的凑上来,单膝跪地,掏出两根细绳,分别系在朱倾城大腿和膝盖以下三寸的部位。

  细绳扎的很紧,让朱斩城直皱眉头。

  钟别离的动作很仔细,很认真,很用心,熟练的打好了绳扣,又不声不响的拿起冰冷铁锯,那铁锯的锯齿密如犬牙交错,锋利而尖锐,泛着一层淡蓝的光泽。

  他将锯子横在朱倾城的小腿上。

  “动手!”朱倾城牙缝里迸出两个字。

  钟别离抬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充满了悲哀。

  朱倾城忽然抬手按住铁锯,猛然将钟别离推倒在地。

  “体肤毛发,受之父母。让我尝尝痛的滋味!”

  朱倾城狂笑,俯身,双手握住铁锯两端。

  他咬了咬牙,用力拉动。

  他竟要亲手锯断自己这条天下无双的左腿。

  血,喷涌而出,劈头盖脑的浇湿了全身,顷刻间肉屑横飞,锯齿啃咬着皮肉、骨头,那动静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真他娘的疼!”朱倾城面部的肌肉扭曲、抽搐、痉挛,继而狰狞不可言状,额头冒出豆粒大小的汗珠。

  一刹那,他的裤裆里散发出浓烈的恶臭,他的身体也终于抵挡不住可怖的折磨而失禁。

  “啊——”他咬牙切齿的惨嚎,双手却没有丝毫的停顿、犹豫,动作也不快,他似乎在刻意的品味、挽留着撕心裂肺的痛楚。

  朱倾城看着彻底分离了的左腿,以诅咒的口吻重复着。

  “狮子山的男人……终于……还是来了……”

  “老子不怕你……”

菊花、古剑与少年
(一)

  九月初九。重阳节。

  秋老虎的威力犹胜夏日,青石板路晒的滚烫,岔路口矗立着两株百年古樟,碧油油的树叶被骄阳烤的蔫头耷脑。

  这样一个挥汗如雨的晌午,官道上罕有人迹。重阳节,本该是登高眺远,佩茱萸,食蓬饵、与亲朋好友一起痛饮菊花酒的日子。

  尉十三没有心情赏菊喝酒,他正匆匆驾着马车赶往怒石镇。

  尉十三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脸庞清秀白皙,红唇明眸,微笑的时候还会露出两个酒窝,虽然眉宇之间尚带一丝稚嫩,但漆黑的眼珠却透着咄咄逼人的英气。

  对于他而言,今天注定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

  他不辞辛苦,冒着酷热一路狂奔,只为了一个目的。

  抢劫一家钱庄。

  ——千斗鑫。江北首富金无稽在怒石镇刚刚开张的第三十六家分号。

  这个主意听上去很是疯狂与荒谬。以江湖人的观点来看,根本就是丧心病狂。先不说这间分号雇佣的保镖是关东第一快剑——廖鹰,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致命剑手。

  更重要的一点,千斗鑫是斐名天下的老字号,九代经营,历经一百八十余年的岁月洗礼,在江湖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千斗鑫是公认的道义号,票号创建伊始就立有一条奇怪规矩,凡是潦倒落难的江湖义士,只须留下名号,立下一张字据,就可以借支一笔银子。

  道上混的,又有谁敢保证自己一生无虞?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从千斗鑫借过钱的人,渡过难关后大多会连本带利的还回来。欠着千斗鑫人情债的侠士不计其数。若是真有人想去惹麻烦,估计很快就要倒大霉。一旦成为武林公敌,绝对没有好下场。

  千斗鑫彷佛就是扶危济困的道义。是以,百余年来,一直没有人甘冒江湖之大不韪而去造次。

  (二)

  “凡事都有第一次。”

  “即便是抢劫钱庄,也务必干净利索,毫不留情。”

  尉十三在心里反复告诫自己,只须拔出青爵剑,以惊世骇俗剑法震慑店中人,从容不迫取走一万两黄金,兵不血刃,即可大功告成。

  他坚信这种方式直截了当,简单而有效。

  他身上流淌着倔犟与执著的热血。凡是认定的事情,绝对不容更改,就算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他在岔路口的樟树下勒住马车,远远地看着镇子的轮廓。虽然不希望被任何事情耽误行程,此时他却不得不稍事休息,让拉车的马歇息脚力,缓解疲乏,否则它们随时都会倒毙在路上。

  一只秋蝉从远处飞来,发了疯似的撞向树干。

  ‘啪嗒’,落到尉十三脚尖前,他弯下腰用两根手指捏住,任凭布满黑色纹路的翅膀极力振动。

  他深深吸了口气,松开手指,任秋蝉笨拙着飞向茂密的枝桠。

  ‘呛’,他忽然拔剑,青爵剑在阳光里划出一抹青泓,清湛的耀眼。

  秋蝉落地,再也无法飞起,两片透明的蝉翼在空中翩翩起舞,随风飘的远了。

  尉十三对这一剑很满意,无论拔剑还是出剑,一切都似行云流水,羚羊挂角,不着痕迹。

  此时的风,徐徐掠过发际,也拂过剑刃。

  ‘铮——’剑身轻微的嗡鸣之音恍若妙不可言的天籁,让他听的痴了。

  千古名器,懂得为知己者而鸣,人呢?是否也会为剑而战?

  青爵剑,薄且泛白的剑脊隐隐透着青筋,剑身蕴含的森寒叫他在烈日下感到无比宁静。

  这剑有七百个年头了罢。

  他的手指拂过剑锷上刻着的四粒蝇头小篆:戒急用忍。

  少年人的血管里流淌着灼热而滚烫的血液,又有谁能戒的了急?用的了忍?人生百年,不过弹指一挥间,仗剑江湖,马不停蹄尤嫌太迟,又何须求忍?

  尉十三感觉自己也像极了这柄剑,干净、清澈,朴素。

  他认定自己和任何一位剑客都不同,他有一颗无比坚定的心,无比坚定的信念。他已将信仰托付于剑,连同灵魂。

  (三)

  出发前依照惯例,他沐浴焚香,斋戒三日。只不过,他似乎刻意忘掉了一件事,今天不是一个吉利的好日子。简直就是一个令人倒霉的日子。

  黄道如此记载——

  宜:祭祀祈福入殓余事勿取;

  忌:诸事不宜;

  

绝对的意外
第二章 绝对意外

  (一)

  尉十三终于瞧见了镇中心矗立的五色怪石。那堆山石乱棱穿空,瘦石嶙峋,鬼斧神工,像极了怒发冲冠的须发,故称之为怒石,镇子的名字正是来源于此。

  怒石镇原本是毫不起眼的弹丸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