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二少爷比大少爷聪明,但有个致命缺陷,就是喜欢人类。从不憷任何到访的客人,亲密地蹭在客人身边“喵喵喵喵喵”,只要你拍拍巴掌露出要抚摸它的意思,它就会很自觉地把脑袋凑上来,毫无名优应有的矜持,而且只要被放在人身边就会满足地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当然,二少爷也有不乖的地方,比如二少爷喜欢在卧室里待着,如果老爷把卧室门关上了,它就会跳到桌子上不断地把东西往下推,直到这种破坏性的行为惊动了老爷,出来把它打一顿或者拎回卧室里。早期的工人就是这么对待资本家的。二少爷聪慧可人,一旦被抓到,就认命了,知道无从反抗,即使你打它脑袋,它也只是把眼睛一闭耳朵一收而已,如果你没抓住它,它也会逃跑,但是逃了一阵子之后会躲在某个地方悄悄地看你,此刻其实不用去抓它,你只要蹲下来做出要抚摸它的样子拍拍手说“孙尚香~”,它就会高兴地蹭过来。然后你就可以小打它一顿把它拎回卧室。
二少爷的喂养方式也很粗放,一大盆猫粮一大盆水,吃上几天。偶尔老爷也会忘记添加粮草,不过二少爷还是会越长越肥,直到老爷发现它会去大少爷的“Big Boss”狗粮带里蹭上两口,在水池喝上几口,老爷就相信即使出门一个月,二少爷还是会把自己养得油光水滑……要知道大少爷那一袋狗粮可是十五公斤,顶七八个二少爷的重量。
昨晚二少爷和大少爷打斗,被老爷抓开的时候伸爪挠了老爷一把,老爷大怒,就把他关在粉色的笼子里了。
大少爷昨晚也很惨,因为老爷一个小时没找到家门钥匙,大少爷一直拍打笼子,一直没能出去溜达,回家之后就暴打二少爷。
早晨昏昏沉沉的,听见二少爷一直叫,老爷并未理会,继续睡觉,直到起来收到胡里根少爷过世的消息。
这就好比大宅门的主人听说隔壁家王老爷因为逼儿子娶指腹为婚的女儿,儿子上吊死了,心想自己一则老关大少爷禁闭如今把二少爷也关了禁闭,这怎么得了!今儿早晨二少爷一直叫……莫非……
出了卧室,看见二少爷懒洋洋地在笼子里翻了翻白眼儿,老爷便开门把二少爷抱出来捏了捏。二少爷以为又是要打,急忙闭眼收耳朵,直到发觉原来巴掌没落下来,才眯缝着眼睛看老爷,意思是,昨儿的事儿就这么算了?
打开小屋的门,大少爷同样懒洋洋地趴着,因为毛太长把眼睛都遮住了,哼哼都不哼哼,摇摇尾巴,意思是老爷我看见你来了,不过我现在还不想出门溜达,您自便吧。
开心!
和天生娇弱高贵的胡里根少爷比起来,大少爷二少爷这副丝毫谈不上才纯种却异常结实的身子骨儿真是让人欣慰啊!当年两位少爷还有一起凑合吃猫粮,或者一起凑合吃狗粮的岁月,至今它们也会从一个盆儿里抢食分水,便是这样也没有拉过肚子。
小贱种们就这么过着乱糟糟而健康的生活,希望它们一直如此,我正在买大屋,买了之后我定要安排一间不摆设什么贵重东西,铺上结实的地砖,而大少爷在里面奔跑,请阿姨每日打扫卫生,以免二少爷在角落里钻来钻去的时候蹭上灰。
嗯,对,还要给大少爷剪个头!
龙虾大如斗,鸭腿遍地走
说说我住的这个小区吧。
这是北京最大的小区之一,非常神奇,房子算不得贵,周边设施算不得好,人口密度算不得低,绿化密度算不得高,还有野狗野猫四处乱跑,但我家门前常年停着一辆奥迪Q7和一辆Lexus ES350,附近还有一辆保时捷卡宴和一辆宝马X6。这个小区居然没有地下停车库,所以无论你开什么级别的豪华车,都只有和那些奥拓吉利一起日晒雨淋。我很好奇那些开车都要开一百万的人为什么要住在每平方米六七千块的小区。
还有更有意思的事,继有一辆Lexus GS450h在这个小区跑黑车业务之后,又有一辆法拉利加入这个行列,你只要给他15块钱,他就把你送到地铁站。
你们现在知道我所住的小区很奇幻了吧?
其实我蛮喜欢这个小区,虽然我只是租在这里。我自己买的那个房子比这里贵,距离天安门也近,但它在夏天没有这个小区里这样喧嚣欢腾的夜市。
这是我连续第三天在夜市解决掉我的晚饭,说不上多么美味,但有俗辣的口感和充分的选择。
如果你想点烤鸭子,那么就有烤鸭子,如果你厌弃鸭子,那么有武昌鱼,如果你厌弃武昌鱼,还有烤串和烤鸡翅膀,如果你厌弃所有荤菜,那么还有小黄瓜蘸酱……当你走三分钟之后看见所有餐馆都把桌椅板凳摆到人行道上,家家都有扎啤机,长条形的烤炉弥漫着青烟,凉菜盒子一溜儿码开的时候,你就会有一种其他人生都是虚妄和虚妄的……强烈的存在感。
我第一日的菜单如下:一只鸭腿,两只鸭翅,两杯扎啤,一碟凉菜,两份辣汁小龙虾,价格貌似38块。
第二日的菜单如下:半只烤鸭,一份鱼香肉丝,两杯扎啤,一碗米饭,价格貌似是48块。
第三日的菜单如下:一份辣汁小龙虾,两根小黄瓜,一份盐水毛豆,十根烤串,两杯扎啤,价格是35块。
我坐在夏日的晚风里吃这些东西,手边就有大卷卫生纸擦手,高呼一声就有小妹打啤酒,可以把毛豆皮和龙虾壳随地乱扔,看它们如剥掉的荔枝壳那样零落在风中,霓虹灯照在你的背后,周围都是粗糙的老爷们和85后的姑娘们穿着人字拖高声说话。
我如此喜欢这样的世界,因为我害怕寂寞。其实我回国之初计划住在东方君悦的那个月租酒店,房租就好像是每月3000美元,但想想往往精美的装修的单间里,远近都没有人声,虽然按铃就会有服务员来送餐,但还是蛮叫人害怕的。
唐家三少热情邀请我去买他家附近的房子,幽静舒适,三百平米之大,非常好,我准备在我的二层做一个影音室,三少可以带着一瓶好酒来看我,而我可以去使用他家健身房,感觉很欢乐。
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搬离这个小区,还是会怀念这里的一切,那些人在氤氲的烟气中谈笑、饮酒,那时候夏夜的风暖软,霓虹灯照在你的背上,一辆奔驰S350停在街边,下来的兄弟高声叫喊说,扎啤机还开么?给我三份扎啤个一份鸭脖子!
于无声处光影流动,十丈红尘,世俗欢闹。
龙
每本书里都藏着寂寞的天台
我总觉得作者解读自己的作品和书中的人物纯属画蛇添足。你想说的一切都该放在书中,落笔成书的一刻,意就尽了,好比剑客刺出终末的那一剑后,只觉得意兴萧索,高处不胜寒,擦拭剑上的血光后飘然远去……
而不是留在原地兴致勃勃地对围观的路人们说,“各位看官!我这一剑好,各位都看见了,但好在什么地方,各位就未必了解了,待小的为各位看官分说……”
但我最终还是决定写下这篇创作手记,谈谈书中那些人物的前世今生,还有那些曾经可能的结局……譬如原本斩杀赫尔佐格的人应该是源稚生,再譬如上山绘梨衣在最初设定的时候根本就是个配角,没有性格的配角……但什么时候她变成了活生生的小怪兽呢?在梅津寺町附近的山顶,在一场盛大的夕阳中,缓慢地爬向你,警惕地看着你的眼睛,害怕被你拒绝……但你怎么能拒绝她呢?你只能拥抱她,说,如果这个世界不喜欢你,那它就是我的敌人了。
我在写这个情节的时候已经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尾了,所以我落笔的时候感觉不到绘梨衣所说的世界温柔,我觉得世界那么残酷,很辛酸。
好些年前我跟某个写书的朋友说起,说写书这事,伤敌八百,自损一千。这里的敌是指读者,你让读者感觉到八分的悲伤,在自己这里则是十分,所以又有人说枯吟吟断肠。
希望这篇随笔能帮到那些为了《龙族III》的结局而难过的读者,让诸位知道我也和大家一样为那些消逝的人物感到疼痛,那种心中空虚着微微疼痛的感觉,贯穿了我这十年的写作生涯。
以及若我是路明非,我也愿意花费1/4的生命去杀赫尔佐格,这一次他不是要救任何人,他的灵魂深处,那头磨牙吮血的狮子怒吼着,只是想要报复。
那么从这里开始,我们说说那个叫路明非的男孩……
路明非
路明非真的很棒,对于某些年少而热血的读者、恨其不争的读者,我得说你们再长大一点就会明白,生活不是意淫小说,没有白来的升级机会,而路明非真的很棒,他的勇敢是真勇敢,从骨头里榨出来、从灵魂中淬炼出来的勇敢,我很希望自己能有那样的勇敢。
在《合肥尖沙咀》那篇随笔中,我讲了自己中学时候的往事,绝非什么令人骄傲的事,我和我的同学面堂兄在拳馆学拳,我们觉得自己有点本事了,每天都想着让我撞上歹人行凶我该怎么怎么样,我是多帅又多勇敢,我让那个被歹人欺负的女孩看我一眼就喜欢上我。但好几年之后,在我和面堂兄真的遭遇那一幕的时候,我们竟然没有反应过来,更别提冲上去挡在那个女孩面前虎吼一声了。
但路明非呢?确实很多时候他的勇敢后面有小魔鬼撑腰,可是他也曾在东京雨夜的深巷中驾驶一辆兰博基尼、带着他的小怪兽要杀出重围,他通过后视镜对自己下令,说路明非不要死,他把自己的潜力压榨到极限。无数把刀砍在他背上,疼痛的感觉令他介乎清醒和昏迷之间,鲜血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分辨不清现实和虚幻,他嘶哑地吼叫着,佝偻着背遮住趴在他膝盖上的女孩,那时天上地下都是雨,夜那么深,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没有人帮他。
你怎么能不爱那样的男孩呢?
写那个桥段的时候我想着一个故事,某个酒局上,某个乐坛大拿跟我说的故事。他说他上大学的时候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