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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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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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戴盈之:人名,宋国大夫。②兹:年。③攘;偷。

【译文】

   戴盈之说:“税率十分抽一,免除关卡和市场的征税,今年内还办不到,请让我们先减轻一些,等到明年再彻底实行,怎么样?”
   孟子说:“现在有一个人每天偷邻居家的一只鸡,有人告诫他说:‘这不是正派人的行为!’他便说:‘请让我先减少一些,每月偷一只,等到明年再彻底洗手不干。’——如果知道这种行为不合于道义,就应该赶快停止,为什么要等到明年呢?”

【读解】

   好一条偷鸡贼的逻辑!
   好一则偷鸡贼的寓言! 这条偷鸡贼的逻辑就是改错分步,明明认识到不对,但就是不愿意彻底改正,而以数量减少来遮掩性质不改的问题。
   这则偷鸡贼的寓言生动幽默,看似荒唐可笑,实际上是人心写照。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是戒烟、戒赌、戒毒,还是“反腐倡廉”中披露出来的一些案子,其当事人不是多少都有一点这个偷鸡贼的心态和逻辑吗?
   改恶从善,痛改前非。好一个“痛”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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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文公下 

廉洁与酸腐 

【原文】

   匡章①曰:“陈仲子②岂不诚廉士哉?居放陵③,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4),匍匐往,将食之(5) 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孽⑤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7)之所筑与?所食 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路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屡,妻辟垆(8),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9)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 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10):‘恶用是轻轻(11) 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 ‘是轻轻之肉也!’出而哇(12)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及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注释】    

  ①匡章;齐国名将,其言行见于《战国策·齐策、燕策》和《吕氏春秋 ·不屈、爱类》。②陈仲子:齐国人,又称田仲、陈仲、於(Wu)陵仲 子等。③於陵:地名,在今山东长山县南,距临淄约二百里。(4)螬 (Cao):即蛴螬,俗称“地蚕”、“大蚕”,是金龟子的幼虫。⑤将:拿.取。 (6)巨擘(bo):大拇指,引申为在某一方面杰出的人或事物。(7)盗跖: 所说是春秋时有名的大盗,柳下惠的兄弟。③辟垆(lu):绩麻练麻。绩 麻为辟,练麻为垆。(9)盖(ge):地名,是陈戴的封邑。(10)频顣 (cu):即颦蹙,不愉快的样子。(11)轻轻(yi):鹅叫声。(12)哇:吐。

【译文】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廉洁的人吗?住在於陵这 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金龟子的幼虫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拿过来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复了听觉,眼睛才恢复了视觉。”
   孟子说:“在齐国人中间,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他么能叫做廉洁?要推广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能办到。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他所吃的粮食,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 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路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还是不知道 。”
   匡章说:“那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草鞋,他妻子绩麻练麻,用这些去交换其它生活用品。”
   孟子说:“仲子是齐国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陈戴在盖邑的俸 禄便有几万石之多。可他却认为他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财而不去吃,认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义之产而不去住,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这个地方。有一天他回家里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给 他哥哥一只鹅,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做什么呢?’ 过了几天,他母亲把那只鹅杀了给他吃,他的哥哥恰好从外面回来,看见后便说:‘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东西的肉啊!’他连忙 跑出门去,‘哇’地一声便呕吐了出来。母亲的食物不吃,却吃妻  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却住在於陵,这能够算是推广他的廉洁的操守吗?像他那样做,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够办到。’”

【读解】

   这一章可以当作讽刺文学来读。
   陈仲子是齐国著名的“廉士”,可孟子却认为他的作为并不能算是廉洁,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广他的这种作为。为什么呢?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做得太过分了,是一种走极端的行为。孟子尖刻 地讽刺说,要做到他那样,除非把人先变成蚯蚓,只吃泥土,喝 地下水,这才能够做到彻底“廉洁”。而真正要用这种“廉”的 标准来衡量,就是陈仲子本人也没有能够做到。比如说,他住的房屋,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人建筑起来的 哩;他所吃的粮食,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 人种植出来的哩。何况,他离开母亲,不吃母亲的食物,但却还是要吃妻子的食物;他避开哥哥,不住哥哥的房屋,但却还是要在於陵这个地方来住房屋。这些行为,难道能够说是彻底“廉洁”吗?不是!说到头,只能算是一种沽名钓誉,一种酸腐,用 我们今天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假”,一种虚伪。而用朱熹引范氏的话来说,就更为严重:“仲子避兄离母,无亲戚、君臣、上 下,是无人伦也,岂有无人伦而可以为廉哉?”(《孟子集注》) 
   在“反腐倡廉”的今天,也的确有一个对廉洁的认定问题。廉 洁并不是谈钱色变,拿得越少越好;也并不是生活越俭朴越好,人越清贫穷酸越好。其实,按照孔子、孟子的看法,廉洁就是“见 得思义’”(孔子),就是“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 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孟子)所谓“真理再往前走一步 就成了谬误。”廉洁做过了头,“当受不受”,比如说你该领的工资不领,该拿的奖金不拿,那就不是廉洁,而是酸腐,是“虚伪”, 是沽名钓誉了。
   所以,廉洁与酸腐的界限还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当今这个经济问题时常引起人们困惑的时代。 
   最后回到讽刺的问题上来说几句。除了以蚯蚓为喻辛辣讽 刺外,孟子说:“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臂焉。”这里的讽刺更是不露声色,一箭双雕。一方面以“巨臂”讽刺陈仲子,另一方面却由于陈仲子之所以可以称为“巨臂”,是因为“于齐国之 士”,也就是说,像陈仲子这样的人,已经算是齐国人中最好的了, 那其他的齐国人真不知有多酸腐,多糟糕呢!此外,就是开始一 段匡章之口对陈仲子的描述,也是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而关 于陈仲子吃“鸵鸵之肉”一事的整个描写,简直就可以直接放进《儒林外史》的篇章里面去。
 本篇以论立身处世的“出处”、气节等为主,很富有哲理性, 当然也仍然离不开政治。全篇原文共10章,本书选8章。
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原文】

   陈代①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 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②’,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③,招虞人以旌④,不至,将杀之。志士 不忘⑤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6)。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 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 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昔者赵简子(7)使王良(8)与劈奚(9)乘,终 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10)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 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 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 为之范我驰驱(11),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12),一朝而获十。诗云: “不失其驰,舍矢如破(13)。”我不贯(14)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 射者比(15);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被,何也? 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注释】    

  ①陈代:孟子的学生。②枉:屈。寻:八尺为一寻。③田:打 猎。④招虞人以旌:虞人,守猎场的小官。古代君王有所召唤,一定要 有相应的标志,旌旗是召唤大夫的,弓是召唤士的,若是召唤虞人,只能用 皮冠.所以这个虞人不理睬齐景公用旗旗的召唤。《左传·昭公二十年》曾经 载过这一件事,孔子并对这个虞人有所称赞,所以下文孟子说到“孔子奚取 焉”.⑤不忘:不忘本来是常常想到的意思,虽然常常想到自己“在沟 壑”和“丧其元”的结局,但并不因此而贪生怕死。所以,这里的“不忘”也 可以直接理解为“不怕”。(6)元:首,脑袋。(7)赵筒子:名鞍,晋国 大夫。(8)王良:春秋末年著名的善于驾车的人。(9)嬖奚:一个名叫 奚的受宠的小臣。(10)反命:复命。反同“返”。(11)范我驰驱:使我的 驱驰规范。“范”在这里作动词,使……规范。(12)诡遇:不按规范驾车。 (13)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引自《诗经·小雅·车攻》。意为按规范驾车, 箭放出就能射中目标。(14)贯:同“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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