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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声音,白无常有点尴尬,又有点自豪,那神情很复杂,对周易说道:“老弟,我没什么文化,一直盼着我家那小子能当个艺术家。那臭小子被我惯坏了,现在就这德性,你多包涵,多包涵。”
周易微笑点头,望向了门口。
一个二十来岁,身高170,体重也有170,笑起来很有点人畜无害的小胖子走了进来。这孩子的外貌体重都不是亮点,关键在于他的打扮。他上身穿着白色西服,还打着领带,下身穿着宽松的红色沙滩短裤,再下面是一对花袜子,最下面是一双黑色拖鞋……
周易怔了怔,暗叹这孩子果然有性格!
白无常当场就怒了:“小王八蛋,说了要见客,你怎么能穿成这样?”
“老爸,风度,主意风度。不要干涉我的着装,你看,我有我的方向……”白斯文声音舒缓,始终像在朗诵一样,他很绅士地冲周易行了个礼,说道:“易叔,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周易愣了一下,连忙道:“别,还是各叫各的吧。”
白无常道:“那怎么行?辈分不能乱。”
周易说道:“我跟他年纪相差也不大,别为难斯文了。”
白斯文饱含感情道:“易叔,你错了,我一点都不为难。治好我家老头子,你就是我白斯文的恩人。对了表示对你的感谢,来此的路上,我特地做您做了一首诗。仓促了一点,但可以表现出我内心波动汹涌的情感——啊,神医,多么地牛逼;啊,易叔,多么地冷酷;啊,缘分,将你我拉近……易叔,你觉得这首诗怎么样?”
周易哑口无言,自己真要跟这孩子一起出去吃饭?
啪啪啪啪,白无常竟然热烈地鼓掌,老怀大慰道:“不错不错,真没看出来,你小子都学会押韵了。好样的,继续保持这种创作灵感。”
周易若有所思,眼前这个白无常,和他记忆里的白无常差别太大了。
“易叔,你还没说,这首诗到底怎么样?”白斯文很认真地看着周易,像在等着老师点评的小学生。
周易不想打击这孩子,把话说得比较漂亮:“我对诗歌没什么研究,一般的诗歌我都看不懂。倒是你这首,我一听就懂了,说明你很不一般。但是,我没说你的那么厉害,你就说对了一点,咱们有缘。走吧,我饿得慌,先去吃饭。”
一听到自己不一般,白斯文撩了撩那个四六分的发型,好像遇到了知己,大感惺惺相惜,兴高采烈地跟周易出了门。
白斯文步子很独特,走路都是用飘的,像极了古代的吟游诗人。
到了停车场,白斯文为周易打开车门,在周易坐进去,车门关闭的一瞬间,周易浑身寒毛竖了起来,一如被猎豹盯住的羚羊。
附近并没有异常,白斯文从另一边打开车门坐了进来。
周易可以断定,刚才车门关闭的刹那,白斯文用耐人寻味的目光看了他一眼。如果不是他拥有玄宗的灵魂,还有九转雪参脱胎换骨后敏锐至极的五感六识,真难以发现刚才那个微妙的细节。
想起那个关于白斯文的最大秘密,周易心里划过一声叹息。
或许正因为这孩子太聪明,两年后才会被扼杀在襁褓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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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号】………
更新第30章之前,说几句。
初次聊天,首先跟大家打个招呼:哈喽,奶死吐米球。
这书到目前为止,应该是大家罕见的版面很干净的作品了,因为章节末尾没要票要收藏,也没腰酸背痛空虚寂寞求安慰。
其实我远没有这么内敛,想考验下耐力,看看自己有多淡定。
从成绩来看,显然,读者比我更淡定。
大概应了那句老话,不要票,就没人给你。
伤不起。
开个单章吆喝一句我要我要我还要。
今晚关注了一下读者印象,有5个字很醒目:你想写什么。
这问题不太好解答,大概看到前几章很多人都有这问题,也有很多人因此放弃了本书。
《一个传说》要区分题材的话,未必一定是科幻,当成玄幻,或都市异能类,都可以。本书属于闲来涂鸦之作,大杂烩炖了一锅,姑且称为“乱炖流”吧。这么写不是为了标新立异,主要是写起来方便,没什么局限,便于发挥。
跟到现在的人,应该都清楚这书在写什么了。有人能耐下心来把此书看到30章,这很不容易,感谢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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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陨落的天才】………
世界上有一种天才,还没来得及名动四方,就提前陨落了。
只有特定圈子内的少数人,才知道那种天才是如何被扼杀的。
两年后,林家携手彼德家和彩虹集团斗得如火如荼难分轩轾,双方都力邀高人助阵。林家请来了一位贵客,那是一名段位颇高的玄宗。
那位玄宗以眼力出众闻名,号称玄修界的伯乐。
他在东莱小住一个月,明察暗访,很看好两个人。
一个人叫高大全,当时高大全刚巴结上林家,死皮赖脸地认了那位玄宗做干爹。那位玄宗非常看好高大全,认为他颇有两位上古帝王之遗风。那两位古帝王一个姓刘,在上古时期开创过大汉帝国;一个姓朱,是大明帝国太祖皇帝。
另一个人叫白斯文,那位玄宗起了爱才之心,无奈白斯文隶属于敌方阵营……当时那玄宗对林家掌舵人说了一句话:此子不除,十年内林家必亡。
于是乎,白斯文死了。
细雨蒙蒙的日子里,天空有些阴暗。
一辆银灰色奔驰驶出了猛虎武馆,在细雨中穿梭着。
周易坐在车内,整理着一切有关于白斯文的信息。
关于白斯文的故事,周易起初并不知情,只记得未来的某一天黑寡妇无意中提起过此人,露出了很惋惜的表情。说起来,三当家是有功劳的,若干年后,当秦晟勾搭到林清瑕,在一个缠绵悱恻的夜里从林家大小姐嘴里得知了这个故事。
回想着之前白无常的种种举动,周易心里有了一丝明悟。很容易解释为什么将来的白无常和现在的白无常不一样,答案很简单,未来的白无常没有儿子了。
先前白无常对儿子的夸赞,那是一种真正的骄傲,不过并非真正在夸赞儿子诗做得好,或许他在夸赞儿子隐藏得很好。
如果周易没有上辈子的经历,恐怕会被这对父子耍得团团转。
现在的白斯文有点神经质,有点草包无脑,有点像个附庸风雅的暴发户公子……归根结底,给人的印象就四个字:不堪大用。
不得不承认,这孩子隐藏得很好,装疯卖傻的本领很高。只可惜,无论天赋再高头脑再聪明的年轻人,都不可能理解到了某种高阶境界之后自然衍生出的那种对事物本源的洞察力。
白斯文可以瞒过一般人,甚至瞒得过玄师。
而玄宗境界的高人,很容易看穿他的把戏。
目前的东莱,没有玄宗,白斯文很安全。
“易叔,您刚才说我不一般。我想了半天,没想明白,我到底哪个方面不一般?”上车后,白斯文饱含期待地侧头看着周易,似乎还沉浸在周易对他的夸赞中。
周易微微侧身,看着眼前的小胖子,心里感慨万千。
两年后,林家出动了四名玄师,八个玄士,采取一种杀鸡用牛刀的强力方式,将这个小胖子围杀在一条昏暗的小巷里。
看着这小胖子,周易就一种感觉,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林家在东莱立足将近百年,总共传了五代。但凡百年不倒的家族,都不是靠侥幸蒙出来的。一旦出现了危及家族根基的对手,林家会不惜代价将其扼杀。这也是周易忍气吞声的根本原因,现在的他没有实力跟林家摆明车马,否则白斯文未来的下场也很适合他。
上辈子,周易能几次死里逃生,很大程度上在于他和林清河的过节属于小辈之间的瞎胡闹,林家高层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当时林清河所能动用的势力,并非林家最精锐的力量。直到周易跟黑寡妇连成一气后,林家才开始重视他,不过那时候周易翅膀已经硬了,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根本无所畏惧。
这一世,周易不能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保护父母,守护娇妻,才是他的首要任务。相比之下,报复林家,那属于次要任务。
定了定神,周易看着白斯文,笑道:“呵呵,我只知道你很不一般,至于到底哪里不一般,希望你将来能够亲口告诉我。”
白斯文好像没听出弦外之音,他托着下巴,很认真地思考着:“我到底哪里不一般?这也是我内心在思索的问题。严格来说,我应该算一个复杂的矛盾混合体。在我的身上,有着浪漫派的情怀,印象派的忧郁,野兽派的狂野,表现派的深沉,抽象派的夸张,还有……”
周易仔细听他说完,提出一个建议:“这么说,你还缺乏一种鲜明的个人风格。不妨试试把那些复杂的东西丢掉,简单直接一点。”
白斯文微垂着眼睑,瞳仁中心有道精光汇聚成一点针芒,这点针芒飞速散开,白斯文抬起眼皮,和大多数胖子一样,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说道:“易叔,你知道,我有我的方向。”
这一回合的交锋,周易有所斩获。
他见好就收,换了话题:“虎父无犬子,你现在应该是玄士了吧?”
白斯文摇摇头:“我崇尚艺术,爱好和平,那种打打杀杀的野蛮行为,我一直很排斥。在我老爹的暴力管制下,我被迫成为了七段玄徒。”
“很不错,比我二十岁的时候强多了。”
周易很实在地夸了一句,说完没有再追问的意思。
没错,白斯文刚好七段。
但不是玄徒,而是玄士!
二十岁的七段玄士,无疑有着惊世骇俗的天赋。
在东莱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