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财政》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亚财政- 第2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诶飞暇徒小安糠选薄K窒屡懿壳摹扒焙芟嗨疲煌闹皇窃谟冢衷谂懿壳摹扒贝蟾哦嗍腔ㄔ凇安俊崩镉猩笈ǖ拇笕宋锷砩希飞系摹安糠选敝饕锹淙搿安俊崩锏匚徊桓叩男∪宋铩槔舻难庥钟胩厥獾睦非榭鲇泄亍�
  我们知道,财务是一件琐碎而复杂的工作,用康熙年间的名臣靳辅的话说,是“数目繁琐,头绪牵杂,非精于核算、洞悉款项、熟知卷案者,万难得其要领”(《苛驳宜禁疏》,贺长龄辑《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十六)。因此,要对送审的报销账目进行审计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为了严肃财务制度,避免在报销中弄虚作假,审计过程要很认真细致,需“按照则例,逐款详核,凡动用银、米,核与则例相符者,必查对底案,始准报销,以归核实”(乾隆五十四年闰五月二十一日福康安奏折),这又显得不仅要有财务制度——“则例”的知识,而且审核过程很耗心力。在明清时代,这项工作本来是户部官员的职责,但实际上都是交给被称为“部吏”的户部书吏去做的。
  按照帝国的制度设计,书吏只是一些普通办事人员,他们的工作是抄抄写写,类似于办公室里最底层的文员,他们的上面有许多人——被称为“司官”的主事(处长)、员外郎(副司长)、郎中(司长),被称为“堂官”的侍郎(副部长)、尚书(正部长)管着他们。问题是,那些处长、司长、部长很少懂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更不愿把时间、精力花在那些枯燥乏味的账目上,他们更愿意把时间、精力花在喝酒、听戏等娱乐性活动上,高雅一点的是去读书、收藏书画、写诗、作文章。对于那些琐碎而无聊的财务报表,以他们读四书五经所获得的教育是不大懂的,同时他们也看不起那些琐碎而无聊的工作,觉得没有必要去弄懂。所以他们就把审计的职责推给了书吏,通常就是在书吏把审计报告送上来的时候签签字,对于具体内容并不去核实。这样,审计和批驳的权力实际上转移到了书吏手上:书吏说行,他们就在同意报销的审核报告上签字;书吏说不行,他们就在批驳的意见单上签字。〔1〕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一 曾国藩、李鸿章的烦心事(2)
书吏在正式规定中则是一些没有地位的人,类似于临时工,按规定五年一聘,不能连任,他们不仅常常连正式的工资都没有,甚至连一点伙食费(饭银)都未必能够如数领到手。更不合理的是,书吏的办公费用——比如纸张、墨水等经常还得自己掏钱。另外,即便是这样的工作,也有严格的编制限制,户部主管全国的财政,需要处理的事情很多,而书吏的正式编制只有200多个。书吏自己办不完的事只能找助手,助手可能再找助手,这就有许多编外人员,这些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都要由找他们办事的正编书吏来负责。
  这一切,给了书吏们一个很大的动力,就是对要求报销的账目不去凭公审计,而是看你送不送钱,这些钱就有了一个专门的词,叫做“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账目漏洞百出,他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如果不给“部费”,即使完全符合规定,账目天衣无缝,他们也可以找个理由打回去,让你核查清楚了再来报。对此,雍正皇帝总结说:“若无部费,虽册档分明,也以本内数字互异,或钱数几两不符,往来驳诘”,“而一有部费,即使糜费钱粮百万,也可准予奏销”,当然有时为了避免上级的怀疑,也要搞搞假批驳,“仅将无关紧要之处驳回,以存驳诘之名,掩饰耳目”,这样经过了批驳,上级觉得已经没有问题,“下次覆报时,即予议准”就显得顺理成章了。(雍正元年正月十四日上谕,《清世宗实录》卷三)
  户部书吏因为有了这种权力,导致不交“部费”就报销不了,几乎想报销的人都会遇到这种麻烦,现在曾国藩、李鸿章需要面对的就是这个问题。曾、李两人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了。遇到问题要解决,以曾、李一个直隶总督、一个湖广总督的地位,以两人挽救大清危局的“中兴名臣”的身份,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居然和老百姓一样,也是找关系、通门路、托人去“打点”。
  李鸿章托的人是王文韶(1830—1908),王当时是湖北的一个道台,以前在户部任过职,有部里的人脉。王让人去找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的胃口很大,要求给一厘三毫的回扣。所谓“厘”,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一厘三毫,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是3000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40万两。(同治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李鸿章给曾国藩的信,见《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八)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相当于现下人民币8000万元。
  曾国藩托的人是李宗羲(1818—1884),李当时是江宁(南京)布政使,相当于江苏省长。李自己与户部的人不熟,他是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人出面和户部书吏接洽的,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给8万两,显然书吏已经算是给了很大的优惠政策。(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给儿子曾纪泽的信,见《曾国藩全集》家书二)
  曾国藩对给“部费”很不满意,即便只给8万两,筹措也需要伤脑筋,因为这笔钱是不能通过正式的财政制度得到的。于是,曾国藩向皇上递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军费报销免于审计。皇上出于对他们平定太平天国、捻军的卓越功勋,同意了他们的要求,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说他对此“感激次骨,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过之”。不过,曾国藩也表示,以前已经和户部书吏说好要给的8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但书吏们不能再多要了。
  

二 禁革“部费”
同治七年的军费报销案只是大清帝国近三百年的历史上的一个比较特殊的案例,因为曾国藩平定太平天国起义和捻军的特殊功勋,皇上看他的面子对军费报销免予审计。但从这一案例来看,即便是曾国藩、李鸿章也要受“潜规则”的制约,不交“部费”就报销不了。在通常的情况下,“部费”是必需的,而且,要报销的不止于军费,要办的事也不止于报销,自然,中央也不止一个户部。到任何衙门、办任何事都得交费,否则就办不成事,办不好事,这才是“部费”的真正含义。所谓“脸难看,事难办”,不给钱就只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广东的一位市委书记说,某部委的人告诉他,“现在拿张凳子给你坐已是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待遇了,因为天津的书记来也是站在那里的”。(2008年3月13日中国新闻网转《新快报》报道)
  道光二年(1822),御史(相当于监察部的处长)佘文铨向皇上递交了一份请求革除“部费”的报告,报告中列举了需要交纳“部费”的事项,除了报销要交“报销部费”之外,奏销需要交“奏销部费”,这两样是属于户部事务的;吏部(类似于中央组织部)主管官员的任免、升降、调补、处分等事务,刑部(类似司法部)主管刑名案件,需要交纳的“部费”不叫部费,而叫“打点”、“照应”、“招呼”、“斡旋”,等等;工部(类似建设部)主管建筑、工程,兵部(类似国防部)主管军需物品的采购和监制、修筑城墙等事宜,所有这些过程都有部费,名称叫作“讲分头”,大概就是吃回扣的意思。部费数额通常达到五六万两,多的甚至要三四十万两。(道光二年十月初九日上谕)从佘御史的奏折来看,基本上是无“部”不“费”,无事不“费”,要办什么事不花钱是不可能的。
  其实下一级衙门到上一级衙门办事要交钱,这在帝国时代不仅仅存在于中央衙门,全国各地的情况都一样,这就像一个县要设驻京办事处,同时也要设驻省办事处、驻市办事处一样。清代中央衙门有“部费”,到省里的布政司、按察司办事也要有“司费”(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同样的道理,到总督、巡抚衙门办事要交“院费”、到道台衙门办事要交“道费”、到知府衙门办事要交“府费”。
  清代地方向中央衙门交纳“部费”的事是省级官员派家人进京打理的,这些家人大概就是现在驻京办的工作人员了。在省里,则叫“坐省家丁”、“坐省家人”、“坐省长随”什么的,在府里,则相应的叫“坐府家丁”、“坐府家人”、“坐府长随”。在省里还有一种特殊的处理办法,是不派专人,而特聘布政使衙门(相当于省政府)看门的人兼任,凡是全省官场的情况及时向州县和知府衙门通报,这种人叫作“坐省条子”。在云南,还有个特别的称呼,叫做“打幹”(雍正元年九月二十日云贵总督高其倬奏折),估计和少数民族的方言有关。
  书吏索取“部费”,不给办不成事,而在正式的财政制度里又没有这项收支,那么“部费”又从哪里来呢?
  “部费”一般是省级衙门向下属摊派,层层落实,最后落到州县官员头上,州县官员自然不会自己掏钱,要在征收钱粮时通过加收“火耗”等形式筹集,这成了州县官员在征税时收取税外之费的一个原因。这是地方行政系统的情况。在军队系统,则是上级军官向下属摊派,最后是克扣底层士兵的军饷。军队方面的事情估且不说,仅就地方行政系统来说,按照道光二年御史佘文铨的议论,州县官员对于顶头上司摊派“部费”自然没有办法抗拒,但他们“焉肯自己出资,势必横征苛敛,虐取于民”。这又势必引起老百姓不满,影响社会安定,对于皇上的江山来说有不利影响,所以清代历朝皇帝都想取缔这种于吏治民生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做法,其中以雍正最认真,所采用的方法也最符合现代财政制度。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