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荼蘼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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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蘼肆野-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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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是生长在三途河边的接引之花。花香传说有魔力,能唤起死者生前的记忆。花开彼岸,花开时看不到叶子,有叶子时看不到花,花叶两不相见,生生相错。

彼岸花是开在黄泉之路的花朵,在那里大批大批的开着这花。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血所铺成的地毯。又因其红的似火而被喻为“火照之路”也是这长长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与色彩。人就踏着这花的指引通向幽冥之。】

我正看得匪夷所思,有人敲门。

“进来。”我依旧趴着,他不是出门了么?

“这是你的吧?”

我看着武晔手里的胶卷盒,一惊。“啊?”

“掉院子里了,刚才倒垃圾的时候看见的。”

“谢了。”我爬起来拿了过来。

“彼岸花?”我一动,武晔看见了刚才被挡住的屏幕。

“嗯……随便查查。”

“我能看看这些么?”武晔指着我刚才散落在床上的相册。

“没问题,可惜都是风景。”我笑,点了烟。

他很认真的翻看着我的作品,很安静的看。

“拍得挺好的。”良久,他说。

“必然,拍不好我就失业了。”

“你是职业摄影师?”

“嗯,算是吧。”

“不错。”他点了点头。

“你也喜欢摄影?”我没话找话,但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觉得困了。这是我很多年没有过的一种感觉。

“不喜欢。”他答的肯定。

“不喜欢还看,多闷啊。”

“闲着也是闲着。”

“哦,那倒也是……”我不停地打着哈欠,有点儿看不清武晔的样子了。他怎么还不走?这是我头脑清醒的最后一瞬间的想法。

我就那么睡着了,朦胧间感觉有人在摸我的手,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冷冷的手,却很细腻,掌心被轻轻摩挲,让我睡得很安稳。


(二)糟糕

 

“不行……爷,我妥协了……”

我一个不留神的功夫,唐若已经滚到了我的床上==

“起来,你板子还没刻好呢。”我从梯子上俯视他那赖样儿。

“许唯,你丫忒狠了,让堂堂一大明星给你当油漆工……”

“我认识你的时候你还不是,承认吧?”我点了烟,靠着梯子,把手里的滚子顺到了地上。我也累死了,腰酸背疼……

“得,我不跟你争,先把音乐换了,真……难听。”唐若说着,去拿我的CD包。

“妥了?”我笑。

“妥了。”他垂头丧气。

“第二页,CLASH。”

“得……我认栽……”

“你以为我听着不难受啊?你那手忒贱,随便抽一张竟然摸着最难听的。”

“废话,一开始听我的不就结了,涂鸦就该配上HIP…HOP!”

“我觉得PUNK更合适。”

“怎么他妈的跟你丫是死党,丧!”唐若换了CD,特不情不愿的又拿起了刀子。

“我也纳闷儿呢。”

“掐了吧,赶紧干活儿,你还差半扇呢。”

我抬头看着我的天花板,郁了。

前些日子跟武晔商量了,把地下室腾出来给我当暗房,弄完以后我发现黑色的涂料还剩了大半桶,于是就琢磨了一下它的合理利用。思来想去,我不太喜欢我那房间,一面墙是黑色的太压抑,然后我就觉得不如把天花板也弄黑了,连上原来那面弄个星空==

这活儿我本来以为应该特简单,结果……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

其实唐若真是最倒霉的那个,他好死不死偏这时候给我来电话……

唐若是我高中时候的死党,也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这么多年过去后,谁能想到,他成了一歌星?太神奇了。

唐若很早以前就喜欢HIP…HOP,然后大学选的是电影学院,学的录音。还没毕业,他就开始筹备自己的专辑,然后不停的往唱片公司寄小样儿。瞎猫撞上死耗子——愣让他蒙上了。

不错。

我用一顿午餐骗来一壮劳力,值了!

跟唐若吃饭很开心,就仿佛我们从没分别过十年一样。席间,我们俩闲聊着,说了说彼此最近的状态,我们一直保持mail联系,不过最后一封是半年前,因为我那时候在苏格兰一乡村,生活状态特原始,没网络。

低头看他卖力的干活儿,我忽然觉得,有个老朋友真好……

“许唯……”

“嗯?”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你这次回来还走么?”

“走啊。”

“待多久?”

“最迟明年十一月离开吧。”我继续当我的粉刷匠==

“去哪儿?”

“不知道,看安排了。”

“……就打算一直这么漂着?”

“谁知道呢?不过漂着不是也挺好么。”

“小心落不了地。”

“早忘了陆地长什么模样了。”我大笑。

“怪胎。”

“谢谢赞美。”

屋里的音乐声很大,我们俩说了两句就停了,嗓子疼。

等我终于把房顶都漆黑了之后,再低头看,唐若不见了。

地上那副巨型纸板倒是雕刻好了。

“唐若?”我喊了一声,没人回应。

从梯子上爬下来,我摘了手套,开门。

客厅静悄悄的。

武晔琴房的门开着呢。

“你今儿这么早就下课了?”我溜达进去,却没看见武晔,是唐若盯着武晔的琴在看。

“你别碰他那大提琴啊,那厮回头又得跟我急。”我想起了某次我要拍他的琴,他不让我碰。如果让我承认有谁比我还怪胎,那一定就是武晔了。

这人一般夜里两点以后进门,然后我吃中饭的时候能看见他从浴室出来,简单打个招呼,他就开始练琴,托他的福气,每天我吃午饭的时候都能受到古典音乐的熏陶==

他一般练琴的时间要分成几个阶段。从起床到一点半,然后他去上课。一般四点左右回来,继续练,直到晚上八点出门。如果是带学生的日子,那么他的小课结束,他还会接着练琴。

周末他要么不出门,要么玩儿失踪……

反正神秘兮兮的。

他的访客也很单一,基本上都是他的学生。他们对他必恭必敬的。

我想这值得。他很有音乐天赋。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第一次听到他演奏的时候,我特想安个假发在他头上,然后我就会觉得我是在音乐厅……

他的琴房很大,有一整面墙的玻璃,至少在我这个外行看起来觉得超级专业。他坐在屋子中央,两腿间是优雅的大提琴,左手按弦,右手拉弓,你还别说,地道艺术家的样子。

音乐自然的流淌着,很祥和很温婉的大提琴音色。

我对古典音乐向来不问津,倒是比较喜欢PUNK。我相信:摇滚颠覆贝多芬。可是,真的静下心来听着这种稍显古朴的乐音,别说,也挺有味道。

那天我听着,忘了时间,忘了空间,只感觉自己好像站在巴黎的街道,街边儿是表演的自由艺人。那种随性而至,奔放迷离的感觉,曾经在巴黎的街头抓住过我。

可是……那天我除了欣赏音乐还干了一件特不厚道的事儿,我偷拍了他……

从打见他第一面起,他就跟我说:我讨厌被拍。。。

“这不是大提琴。”唐若研究了半天,抬头看我。

“啊?”我有点儿晕。

“这是doublebass。”

“有什么区别?”我歪着头,向那把琴行注目礼。

“doublebass又叫低音大提琴,是管弦乐团中最低音的乐器,形状与大提琴相似,但是完全两种东西。”

“爱什么什么吧,您赶紧出来,他回头发现你动他琴,倒霉的是我。”

“他节奏掌握一定特好。”唐若被我推出来的时候还在嘟囔。

“好就好吧,您赶紧准备涂鸦,忙半天了就这么点儿乐趣。”

我们俩喷漆喷得不亦乐乎,音乐停了都没发现,直到听见悠扬的大提琴音色。

“你同屋拉的?”唐若摇着漆灌问我。

“嗯。”我按着板子,胳膊发酸。“换手,你按着来。”

“这是大提琴啊。”

“我说不是了?”我开始喷漆。

“可刚才我看见的指定是doublebass,没跑儿。”

“你怎么那么关心他啊?要不你过去问问他?”我揶揄唐若。

“我有病!”

“你说的我没说。”

……

 

终于完工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二点了,唐若提议出去玩儿,我否了。他是没事儿了,我还得把屋子收拾出来呢==满屋的垃圾多了去了。

都弄完了,我直接跳进了浴缸,一天的疲劳弄得我又开始头疼了。

回到房间,躺在床上,我看着我的星空作品,美死了。

另一边也满意,我放大了很多我满意的摄影作品,都挂了起来。

终于有点儿家的感觉了……

虽然,我可能在这个房间呆不了多久。

这些年我一直漂着,如果可能,我希望我一辈子都过这种生活。我喜欢用镜头捕捉身边的每一个细节,它们都会在某一刻打动某一个人。

飘惯了的人,不喜欢落地,也可能,不知道该怎么落地了。不过无所谓,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

胡思乱想着,我突然想起了《猜火车》中的那段精彩对白:选择生活,选择工作,选择前途,选择家庭。选择他妈的大电视机,选择洗衣机,选择汽车, CD播放机,电动开罐器。选择健康,选择低卡路里,低糖,选择固定利率房贷。选择DIY和星期天早晨遇到的他妈的惊喜。选择坐在沙发里全神贯注的看比赛直到头脑麻木,嘴里塞满廉价食品。选择腐朽成灰耻笑你最终的无聊家庭。选择生出一堆乱七八糟的孩子代替自己。没有什么比自私更可耻。选择未来,选择生活。但我干吗要做?我选择不选择,理由是没理由。

成了,我的状态跟电影里的马克八九不离十。我不厌恶垃圾的人生,但我厌恶无聊的人生。

我妈说,我的这种态度是只属于年轻人的状态,一种最迷惘的生活,一种颓废中的思考。我相信,她是我人生中最客观的旁观者。可关键是,我已经跟年轻不怎么沾边儿了。

我的失眠又来了,身体很疲惫,可就是无法入睡。

吃了药,不怎么见效,我开始核计着干点儿什么。目光特寸的就落在了我的数码相机上。

对了,就玩儿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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