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回家,所以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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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回家,所以旅行-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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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片子在目标观众群中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因为它们描绘了青春迷茫的真实存在,并采取认真严肃的方式来表现。当时,我自己也正在和一种挣扎感角力着,因此选择了以酗酒来解压。__

    恶习由好奇心驱使着开始,逐渐变得无法摆脱,然后愈发成为一种胆大妄为的习惯,到了最后,便成了一道无形的枷锁。如果我有那么点合群精神,或者允许别人接近,也许有人会向我指出,酗酒很可能导致我人生计划脱轨——但我也未必听得进去。我渐渐任由酒精主宰。

    在我还是二十来岁时,有一次,我在柏林草草结束了一部电影的拍摄工作,拎着一瓶詹姆森爱尔兰威士忌独自回了酒店房间。我对着镜子,为工作结束得还不错而举杯向自己祝酒,之后却在另一间屋子里醒过酒来。对于自己在什么时候换了房间,我已经根本记不得了。糊里糊涂、昏昏沉沉之间,我在床上翻过身给前台打了电话。一个男人接了电话,说的却并不是德语。

    “早上好。”我语调低沉地对着听筒说。

    “下午好。”一个带着口音的声音纠正了我。

    “噢,已经这么晚了吗?”我问着,尽可能让自己的语调里带上更多的无辜,“我一定是睡过头了。请问,几点钟了?”

    “四点半了,先生。”

    “哦,很好。”我回应着,希望一切听起来还是照着自己的计划而行。我尽可能让自己的语调带着合理性,继续问,“今天是星期几?我给忘了。”

    “星期五,先生。”电话里的声音回答。

    “当然。”我还没有把整个一天给搞乱。但是我还是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唔,我正在写一张明信片,”我撒着谎,“你能再提醒我一次旅馆的名字吗?”

    “欧洲饭店(HotelL'Europe),先生。”电话那端的声音毫不含糊。

    这还是不足以帮我确定自己的方位。“好!”我说,“我刚才拿不准饭店名称中用的是‘The’还是‘L’。谢谢。”

    “不客气。”这位通情达理的人让我放了心。

    我停顿了下来。

    “请问还有什么事情吗,先生?”

    “我们究竟在哪一个城市啊?”我终于脱口而出。

    不过是犹豫了片刻之后,那个一直很友善的声音继续愉悦地回答了我:“当然是在阿姆斯特丹,先生。”

    我挂了电话。“太棒了。”我喃喃自语。我一直想要造访阿姆斯特丹。我居然没有停下来好好想想,自己怎么能从柏林跑到阿姆斯特丹且对此毫无印象。这事足以说明当时我受酒精之害的程度有多深!

    我冲了个澡,跑去红灯区看橱窗中的妓女。黑暗中,我遇见一个男人,他问我是否要可卡因。我们说好了以50荷兰盾换两小包,他却只递过来一包便转身逃走了。我追着他跑过隧道大桥,再冲到黑暗中的小路上,一边跑一边还大叫着。最终,他停了下来,转过身,把那第二包向我扔了过来。

    “你真他妈疯了!”那一小包可卡因落在我脚前时,他还在咆哮着。

    在黑暗的角落里,我吸着可卡因,粉末烧灼着我的喉咙,却无法改变我的心情。之后,我找到一间酒吧,里面到处是插着蜡烛的酒瓶,我钻了进去,在那里待了一整夜。

    我回到家后,向人不断吹嘘着这“昏天黑地的旅行”。几年之后,我不再那么漫不经心了,对于酗酒的后果无法再置之不理。在二十九岁那一年时,我总算结束了这样的日子。我跑到明尼苏达州,去寻求针对失控性严重酗酒者的治疗和帮助。
与世界的疏离感愈加明显(1)
    又过了几年,在令人终生难遇的旅行之后,有一天,我在书店里无意间盯着一个女孩走过展品桌前。她有一头棕红色的长发,梳到脑后松松地绑了一个马尾,穿着一件紧身的、蓝白条纹的衬衫——就是那种法国新浪潮电影中的女孩常穿的。那一刻,她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

    当最终意识到有人正注视着她时,那女孩抬起头来,正好发现我紧盯着她的眼神。我惊慌失措,连忙抓起面前桌子上放的第一本书。

    “就这本吧!”我大叫着,像个傻瓜般地冲到了结账台前。我慌张忙乱着,连想也没想便买下了那本书。出了门到了街上,等到慢慢恢复了理智,才想起来看一眼自己刚才买的是什么。书名是《出发吧!》,在正标题下,还有一行字:“重现西班牙朝圣之旅”。没有什么比这种东西更令我感到乏味了。我把书带回家,插在书架上,很快便遗忘了它。k米k花k书k库k ;www。7mihua。com

    几个月之后,我去了一趟洛杉矶,出门时,我随手抓起了这本书,预备在飞机上可以有些东西读一读来打发时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人,要走路去西班牙北部的卡米诺德圣地亚哥。他从法国南部启程,翻越比利牛斯山,走了500英里路到了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依照天主教的传说,那里曾经出土过圣詹姆斯的遗骨。在18世纪,当传说还是一条新闻时,数以千计的人群沿着这条道路穿过西班牙,只为了获得宗教上的赦免权,好使他们减免掉将来一半的炼狱之苦。然而,这些人很多都半途而废了。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以来,这种试炼之旅渐渐不再时髦,但是作者关于他今日朝圣之旅的故事还是给了我一些启迪。我要重申,我一直在寻找着什么启示,只是不知道想要找到的究竟是什么。

    两周之后,在一个明亮、炎热的初夏早晨,我抓起一个背包,穿上了新买的登山靴,穿过法国到西班牙的边境线,走上了高高的比利牛斯山。在午后时分,我饥肠辘辘地到达了目的地龙塞斯瓦列斯修道院,右脚跟上起了水疱。其他同走此段路程的人已经先到了那里,我们一起寄宿在房舍里。在临时起意的宣誓仪式后,第二天一早的非正式行走小组也已经排定了。我最后和一个穿着几世纪之前清教徒服饰的西班牙人排在了一组。他穿着一身垂挂的棕色长袍,带着一个顶端固定了一只葫芦的长长的玩意儿,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老练的在万圣节夜里“不请吃糖就要捣蛋”的孩子。他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我便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他不说英语,我也羞于开口说学校里学过的那点西班牙文。在整整三天安静的行走之后,我的水疱越发严重,只好在潘普洛纳停一个星期休息,结果,我那位装束严整的向导没说一声“再见”便扬长而去了。

    我十分悲惨,充满了孤单与焦虑。我长久以来建立起的孤寂的习惯让我被完全隔离,也没有资源可以求救。我对于自身最为糟糕的恐惧感——在这些恐惧之中,我无法像个男人一般地勇于承担——现在被证明了其实是一直存在着的。我来西班牙是为了看看我能否照料好自己,现在我可知道答案了。我坐在德尔卡斯蒂略广场上的艾鲁纳酒馆里,觉得答案不容乐观。我在海明威曾经坐过的位置上啜着咖啡,决定了要卷起铺盖回家去,我性格中的优点和缺陷就此暴露无遗。坐在那里,看着广场上整齐排列的飞机树越久,我越是看到自己的努力是如何失败的,这种感觉后来一直萦绕着我。这是一个转折点,我心里很清楚。
与世界的疏离感愈加明显(2)
    当水疱不再流血后,我买了一双新的红色耐克行走鞋,将那双靴子留在一个沉睡着的流浪汉身旁——他住在至今仍然环绕着城市一部分地区的那种古旧围墙围起的凹室中,然后,我独自启程上路。

    晚上,我常常避开聚集着其他行走者的住所,选择那些小酒店、小旅馆独自栖身。当我选择停驻在朝圣者的客栈中时,我会觉得自己和别人之间那种巨大的距离感,就仿佛一堵不透明的高墙围堵在我身边,世界的另一半依稀可辨但却无法触及。这种屏障般的感觉过去被我消融在了酗酒之中,然而现在,我已经远离了酒精好些年头,我那天然的对于与世隔绝的倾向性便开始牢牢地钳制住了我,使我陷入了自己的圈套之中。我举步维艰,痛恨着脚下的每一步。

    几周之后,我出现在西班牙中北部的高原之上,就在位于缺情少调的奥尔尼略斯德尔卡米诺村庄以外的地方。七月的酷暑仿佛僵在了那儿。当我一英里接着一英里地行走在低矮、病态的小麦田中时,阳光沉沉地向着我覆盖下来。大地变得干燥、龟裂。汗水顺着我的脸庞滴下,流进背包重负下的后背中。一只黑色的大乌鸦头顶上盘旋,接着又飞越而起。我心里对它的轻盈悠闲充满了怨怼,它一飞而过的距离就足够我花上一整天的时间去走完。我跪在地上,流泪、抽泣,继而对着老天爷放声大哭。我无所顾忌地向着天空挥动着拳头,求它让这样的煎熬快些结束。我跟它讨价还价,要求有人能来到此地将我接走,只要能把我带离此处便好——为什么我不能像其他所有行走者一样平顺地走下去呢?我对于自己孤立隔绝的处境充满了诅咒。为什么我要感受这种与世隔绝的重负呢?我呜咽得更加无法自持了,连鼻涕都顺着我大汗淋漓的脸往下流。

    我重重地蹲了下来。我的那根步行手杖被丢在了20英尺以外,我是在大发雷霆时将它用力抛出去的;就连背包也被这样丢出去了。我用手指在坚硬的地面上扒拉着,面对自己,我感觉到窘迫万分。抬头仰望万里无云的天空,我又看到乌鸦盘旋而回。它在我头顶上方盘旋了两圈,又冲出了地平线。我立起身来,重新找回自己的手杖和背包,跟在它的身后蹒跚前行。

    在令人厌倦的卡斯特罗赫里斯村,我找到了一间空房,一头栽进长达十二小时的无梦之眠。等到醒来时,我终于能胃口十足地大吃一餐,接着又继续上路。几天来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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