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时代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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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时代巨星- 第3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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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誓。”

    莎朗。斯通毫不犹豫的答道。

    “爱德华先生,你是否发誓你所说的一切均为事实?在上帝面前?”

    “我发誓。”

    爱德华也发誓。

    到了现在,他已经没有退路了。从上法庭的那一刻起,他就只能死撑下去,正如莎朗。斯通所说,拖,拖下去,大家都没有证据。最后的结果就是拖到没人在关注这个案子了,大不了她赔偿一笔钱给李霖。

    法官的目光扫了一眼陪审团和下面的记者。威严的说道:“现在开庭。”

    “原告方李霖控告莎朗。斯通小姐和爱德华先生恶意诽谤,并且声明《itsgoindown》这首歌的版权属于自己,不管是著作权还是发行权,都属于自己……。”

    “而被告方莎朗。斯通小姐和爱德华先生承认《itsgoindown》这首歌的版权归属于李霖先生,但否认《itsgoindown》这首歌的著作权同样属于李霖先生。”

    “爱德华先生声称《itsgoindown》这首歌的著作权属于自己,版权则出售给了李霖先生。”

    法官‘叙事’完成之后,目光扫过李霖和莎朗。斯通还有爱德华,“现在,两位当事人是否还需要追加权利?”

    “我申请对大众开放。”

    李霖淡淡的说着。

    “我同样申请对大众开放。”

    莎朗。斯通提出了同样的意见。

    李霖申请对大众开放是为了在大众面前洗刷自己的名声,同时减轻陪审团对法官的影响,而莎朗。斯通之所以申请对大众开放,是为了给李霖泼脏水,让李霖名声更臭。

    “两个都申请对大众开放了,看来有好戏看了。”

    一名记者幸灾乐祸的说道,申请对大众开放就代表着此次审理将全面暴露在民众的眼中,在这样的压力下,没有人可以在里面弄虚作假。

    但同样的,这也意味着一旦败诉,将承受难以想象的压力。

    通常来说,只有在胜利把握极大的时候才会申请对公众开放。

    但现在,两个都申请对公众开放,看起来是两个都认为自己的胜算很高,而当原告和被告都认为自己胜算很高的时候,这往往是火星撞地球的时候。

    “两方意见统一,此案件对公众开放……。”法官更加面无表情了,他声音机械的说道:“现在,请原告和委托律师发言。”

    “我是原告李霖先生的委托律师马德里丁。”

    马德里丁在第一时间站了起来。“此次,原告已经完全委托我处理了,我仅代表原告李霖先生在此发言。”

    “我问你。爱德华先生,《itsgoindown》的版权是不是属于李霖。”

    “是。”

    爱德华毫不犹豫呃说道,此事是他们早就商量好的,没必要不承认。

    他们来这里不是为了争夺一首歌的版权,他们的目地是抹黑李霖,将李霖现在的风光全部抹去,等到他热度冷却下来之后。哪怕是洗刷了污名,想要再次起来。都是不可能的事情,美国的唱片公司不会为一个失败过一次的歌手买单的。

    “那我再问你,爱德华先生,《itsgoindown》既然属于自己。那你为什么要说是你自己的?”

    “我反对。”法德尔连忙站起来说道:“这是属于诱供。”

    “反对有效。”

    法官敲了一下锤子。

    “我很好奇,既然《itsgoindown》这首歌的版权已经属于李霖先生,那为什么我不可能问爱德华先生?”马德里丁没有因为反对就不在问了,玩弄法律,他很精通。

    “反对。”法德尔大声说道:“版权是版权,著作权是著作权,两者不一样,马德里丁大律师,请你不要混淆概念。”

    “我更好奇了。版权难道不包括著作权吗?”

    “反对。”法德尔又来反对,“版权是版权,著作权是著作权。请你不要混淆在一起,我的当事人只是气愤李霖将《itsgoindown》这首歌的著作权说成自己的,这才站出来指责李霖的。”

    版权属于李霖,这是毋庸置疑的。

    因为李霖早已经注册版权,在这一点上,除非莎朗。斯通和爱德华出示强而有力的证据推翻李霖的版权。让法院将版权判决给他们,否则的话是不可能将这首歌的版权夺过来的。

    问题是。他们有证据吗?

    没有,他们自己都是污蔑李霖的,哪里来的证据。

    所以干脆承认版权是李霖的,但说著作权是自己的。

    著作权比版权还不好界定,虽然说在注册版权的时候往往会将著作权一起注册了,但在界定的时候可不按照版权来界定,尤其是在爱德华一口咬定版权他卖给李霖,著作权却属于他,这简直就是一无赖。

    但是外人不知道啊。

    在爱德华和莎朗。斯通共同编制了一段故事,再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他们认为李霖收购了爱德华的版权之后又强抢著作权,爱德华砍不过才站出来说话的。

    这本身就是美国好莱坞的经典桥段,再加上李霖是华夏人,而且还被报纸披露具备红色背景,美国的民众就更倾向爱德华了。

    可以说,这一场本来不会掀起什么风波的所谓的著作权纠纷,就是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之下才闹得这么大的。

    如果没有媒体的推波助澜,爱德华根本就掀不起任何风浪,因为版权在李霖这里。

    “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itsgoindown》这首歌的著作权属于爱德华先生?”

    “反对。”法德尔用力的说道:“应该先请李霖先生出示《itsgoindown》这首歌著作权的证明。”

    “还请爱德华先生告诉我,《itsgoindown》这首歌的灵感来自于哪里?”

    “反对……。”

    双方刀光剑影你来我往。

    没有证据的官司就是扯皮,看的是谁的律师压得过别人。

    表面上看起来,法德尔每一次都反击了马德里丁,但至始至终,法德尔都被马德里丁压制得没有反击的余地,这本身就是一种胜利。

    民众看的不是反击,而是气势,当马德里丁一直压制法德尔的时候,民众就会下意识的认为马德里丁是对的,这是底气的一种体现。(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九章 就已经结束
    “我们有证人。”

    在被压制的时候,莎朗。斯通忽然插嘴进来,瞬间打破了气氛。

    “这个女人。”

    马德里丁瞳孔一缩,瞬间反应过来,“反对,莎朗。斯通涉嫌干涉法院正常秩序,我提议让她闭嘴。”

    “我反对,作为当事人,莎朗。斯通有权利在法院上说话,而且莎朗。斯通小姐还有决定性的……。”

    “我请求休庭。”

    当!

    法官敲下锤子,“请求生效,休庭。”

    “莎朗。斯通怎么有证人?”

    马德里丁小声的说道,他当时就被吓了一跳,证人,一旦证人出来了,对他们可以说是大大的不利,所以他才请求休庭,寻找机会。

    “肯定是冒充的。”

    李霖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莎朗。斯通不可能找到证人,除非她可以穿越时空,不过不可能找到真正的证人,但不代表她不能找到作伪证的证人。

    至于法院的规定。

    如果规定有效果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罪犯了。

    “如果是伪证的话,我会让他知道在我的面前做伪证的下场是什么。”马德里丁冷笑一声。

    伪证就是伪的,不管是编造得多么高明,都有破绽可循,而且即便是真正的证人都会被律师说得怀疑起自己的证词到底是不是真实的,何况是伪证。

    另外一边。爱德华也在小声的问莎朗。斯通,“我们什么时候有证人了?”

    《itsgoindown》又不是他创作的,怎么可能有证人?忽然。他心一沉,该不会是伪证吧!

    很快,莎朗。斯通的声音就打破了爱德华的想象,“只要给钱,还有什么证人找不到的?”

    “另外你给我老实点,什么都不要说出去,不然我可以救不了你。要知道,到了这个时候。作为诽谤李霖的主力,一旦被人知道你是恶意诽谤的,少不了要进监狱一趟。”

    ……

    很快,法院的第二次开庭就开始了。

    在经过上一次休庭之后。马德里丁和自己的同行制定了一系列针对证人的计划,他可以保证,不管这个刚刚出现的证人是不是作伪证,他都保证这个证人不会影响到这次官司。

    “请证人上庭。”

    很快,一个中年白人女子走上台,“我是爱德华的邻居,曾经数次听见爱德华先生吟唱《itsgoindown》这首歌的片段。”

    “请问具体是什么时间?”

    马德里丁问道。

    “在两个月前?”

    “两个月前的什么时候?”

    “晚上,不太记得了,毕竟两个月之前的事情。我怎么可能记得那么清楚。”

    “既然你记不清楚具体的时间,那你怎么肯定你爱德华先生唱得歌是《itsgoindown》,而不是其他的说唱歌曲?”

    “我记得一些歌词。”

    “是当时记得?”

    “是的。”

    “你能告诉我当时的歌词和现在的歌词或者说旋律有什么区别吗?”

    “反对。”

    法德尔看见自己的证人一步步陷入陷阱之中。立即不妙的出来叫停,“这是引导他人。”

    反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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