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社会体态下,便出现了,七个最大的团伙。
它们分别为:魔天门,九世帮,乌鸦总会,天奇大队,日光铺,狼牙店,中兴堂。
这七大团伙,便是这妖城中势力最为强悍的存在,它们互相牵制,营造出了妖城的平衡,虽然彼此间,时有火拼摩擦,但是最后都无法打破七家雄霸妖城的局面。
当然一旦出现了新的集团崛起,七家就会联手将其灭之,因为他们不容许再有第八集团出现。
凡是能够进入七大团伙的任何一个团伙,那么就有了靠山,走在妖城中,一般就是抢人的份,而不是被抢。
方才那只鸡妖,多半就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伙的成员。是以被那只狼妖给抢去了灵石。
是以,公平的交易,只有在有依靠的背景下,才会得到保障。
要不然就是任人宰割了,当然,除非你够强大。
这里并没有凡俗界的官府,也没有大侠会出来主持公道,它们的公道就是谁的拳头硬,谁就是公道。
所以很多妖修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进入妖城,很多都死于非命,或者苟且的活着,因为还有一个秘密,关于妖城的秘密,只有进入妖城的妖修才知道,只是它们知道得太晚了。
………【第124章,酒馆喝酒】………
那秘密便是,一旦进入妖城后,想要离开,却不可能了,那妖城周围一百里的范围内空旷无人,这片土地是渡劫的区域,凡是要渡劫的妖修,均可离城到此渡劫,而这百里之外的那三十里的禁制,便是一道无形的铁门,只能进,不能出。
很多妖修无法适应城内那恐怖的现实,想要重归森林,却是不可能了。只有苟且的生存与妖城中,妖城对于绝大多数妖民来说,绝对是一座恐怖的牢笼。
当然这城中还有一队人马,他们对于妖城的妖民,乃至于那七大团伙,都是一个恐怖的存在,也是他们的噩梦,因为这一队人马,属于三大城主的直辖部队。
他们的队名叫做:灭妖队。
但凡在妖城中,只要有谁随意化为本体,被灭妖队发现,那么结果就是:死!
若是不犯此条,灭妖队根本就不会出手,也正是因有这么一队特殊的人马存在,方才看不见妖民们随便幻化本体。
当然妖民中,很能打的妖民,基本上都会被七大团伙吸收。
所以一般强者,都是有后台的,饶是如此,这妖城还是以最广大的弱者妖民为主。
妖城无人,此时却来了一个人,妖城无兽,此时也来了一只兽。
这人便是:林少云,而那只不能化形的兽,便是小天了。
“主人我们走吧!”小白在林少云的身旁,小声的说道。
林少云双眼中折射出一丝恼怒之意,方才那狼妖欺负那鸡妖的一幕,正好落入了林少云的眼里,他忿忿不平,正要出手,就被小白拉住了,小白告诉他,别要惹是生非,主要是找到金山,否则还未找到金山,就已经引来这里的妖民围攻,处境将会陷入很不堪的状况。
林少云深深的想了一会,才没有出手,但是他的心情却是难受得紧,要知道他本是武林名门正派的子弟,从小就受到一种侠义思想的熏陶,所以当他看见不平之时,就有一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冲动。
接下来,林少云和小白低调的在妖城四处游荡,无形中,他们对妖城的这些潜规则,以及势力划分都有了一个较为全新的了解,只是当林少云知道进入妖城后,就无法出去时,他就纳闷了,胡三和金山都是来过妖城的妖,他们是如何出去的?
当然此时小天被林少云放在一个木箱子里,提着走,谁也不知道那箱子里有一只本体动物,若是知道,那么灭妖队就会出现了。
“这妖城还真是太大了,比我们那片土地上,那皇帝的皇城也没有这妖城大,我想这妖城可以当俗世中,皇帝皇城的五十倍。”林少云和小白走了半天,只觉这里道路宽阔,纵横分布,若是凡人早就走昏了头,好在这里都是有修为的妖修,记忆力自然非同凡响,不至于会认不得路。
小白道:“主人,听说这里有一种水,叫做酒,我从来没喝过,不如咱们去试试?”
林少云微微一笑,心想:“这酒在俗界,一点都不稀奇,在这里,却是很稀有的东西了。”当下点头道:“好!我就请你喝个痛快。”
两人觑见前方就有一家酒馆,踏步而去。
一名妖修,林少云看不出来它的本体是什么,反正知道它不是人就对了,但是小白却看的出来,这是一只兔子精,只见他的人体,相貌甚是俊朗,笑眯眯的走过来,道:“两位要多少酒?”
进酒店自然是喝酒,那兔子精当然是只问酒,其他的概不多说。
“先上十坛,要这里最好的酒。”林少云开口就道:“顺便来些你们店最拿手的小菜。”
“十坛?”要知道这里喝酒,那可是最贵的消费,一般人根本就喝不起,能喝上一小杯,就已经算是很有钱的妖了,林少云开口就说十坛,那兔子精不但没有惊讶,反而感觉到这林少云是来消遣自己的,当下一怒,道:“两位是来找茬的吧?”
这下,林少云就奇怪了,叫它去拿酒,这不去拿酒,还说这么一句话,不错,自己是来找茬的,只是去找金山,却不找它,莫非它和金山是一伙的?
林少云目光一敛,沉声道:“此话怎讲?”
小白则是安然自若,并不言语。
那兔子精道:“十坛酒,你喝得起吗?”但看林少云面生,知道他多半是初次来妖城,又道:“我想你是刚进入妖城的妖吧?”
林少云懒得和他说自己是人不是妖,点头道:“是的,初来乍道,多多包涵,敢问这十坛酒需要多少银子?”
“银子?你没有灵石?”兔子精面上怒气大盛,这新来的一般都很好欺负,而且听他说银子,而不是灵石,心中怒火陡升,隐隐有要发作的趋势。
当然它之所以能开酒馆,又能这么张狂,背后自然有人撑腰,它的后台便是七大团伙中的中兴堂。
林少云本是来喝酒的,没想到这酒家,竟然是如此待客,而从这一番对话,他明白,无非就是怕自己付不起酒钱,方才态度如此恶劣,想起了这里是靠灵石说话,而不是银子,笑一笑,道:“那你要多少灵石?”
兔子精见林少云一副安然自若的样子,心想:“模非这是个财主?”但见林少云身边那小白,散发出一股彪悍之气,暗暗寻思:“这两妖修为不高,却是如此气度,莫非身后有人?”面上平和了些,道:“容我算算。”
然后开始算了起来,过了片刻,便道:“折合三枚中品灵石,一枚灵石有鸡蛋那么大。”
在这里,一枚鸡蛋般大小的中品灵石能够换一千颗鸡蛋般大小的下品灵石,往上如是,均以千为单位递层。
“好说,好说。”林少云笑道:“不知道一颗鸡蛋般大小的上品灵石,能折算多少颗中品灵石了?”
兔子精毫不犹豫的说:“一千颗。”
林少云点点头道:“那一颗极品灵石又当多少颗中品灵石了?”
兔子精没有回答,怔怔的看着林少云,反问道:“你有极品灵石吗?”
………【第125章,品酒】………
林少云道:“这个你不用管,你只管答我。
………【第126章,金山难寻】………
小白是第一次喝酒,它喝酒就如同喝水,根本不懂得去品,饶是如此,它还是觉得此酒不同一般泉水,有些味道。
当听闻林少云如此解说后,它再喝,便也尝出了一些滋味,越喝就越上瘾,双眼也因为酒精的作用,而些许泛红。
此时林少云递来一块香喷喷的烤肉,毫不客气的接过来,大口咬下,鲜嫩的烤肉,爽口无比,一边吃肉一边喝酒,小白不觉赞了声:“爽啊!”
只是这肉香却也飘进了箱子里,那小天忽然嗷嗷叫了起来。
林少云打开箱子,丢了几块肉进去,道:“小天,你可别乱叫,要是让那个什么灭妖队发现你,你就麻烦了,而我也会有很大的麻烦,知道了吗?”
小天哪里管他说什么,张口就吃肉。
实际上小天根本就不懂他在说什么,当初在丛林中时,林少云说要分离,小天便自个闯进了禁区,以表示那禁区困不住自己,并非它能听懂林少云在说什么,而是两者之间那种微妙的感情,可说是神交了,使得小天做出了一种反常态的动作。
林少云咬了一口烤肉,这才想起肉未加盐,灵识放开,很快就发现了这酒馆中盐于何处,心念一动,那放于瓶子中的盐,嗖的一声,稳当的落在了他的桌面上,加了盐后,吃起来够带劲,那小白哪里吃过如此美味,当下吃了个狠饱,饱嗝一个接着一个的打,却还想要吃,怎奈,肚量有限啊!
想当初林少云杀了那么多的妖兽,烤的肉,自然很多,当时就装了很多于戒子中,虽然自己修为越来越高,对食物的需求越来越少,但不代表不需要食物,所以当时他烤了很多肉,以备不时之需。
两人吃饱喝足,兔不归也回来了,一进门就笑呵呵的道:“林兄,你果然料事如神,那小白之名果然被占,所以这为黑兄,拿到的是鹰小白的妖牌。”
“多谢兔兄了。”林少云笑道。
接下来,林少云便和小白在此住下,一颗心,也总算安稳了下来,不再有那种四处漂泊的感觉。
每一天,他和小白就分头去找金山的下落,只是这妖城太大,他们又不敢明目张胆的去找,而且那兔不归也不知道他们早出晚归是去做什么。当然它发财的事情也是闭口不谈,总之,不能让其他妖知道自己的酒馆中住着一个大财主。
而在兔不归的心里,对林少云也很是仰慕,因为那日林少云单手一翻,灵石就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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