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幸福,也不过如此罢。
从机舱的窗口往下看,底下是波罗的海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瑞典就在脚下,蒙着一层厚厚的森林,如果他跳下去,他相信他能融入那片大地。
海那样蓝,而天那样广袤。在这样的海天中,人如沧海中的水滴般可笑。时光从指尖滑过,所有悲伤总会化作微尘。他的母亲已经死去15年,9·11已经过去一年,而他的锦瑟,也已经结婚四个月。
在国内的时候,一个学中文的朋友告诉他,锦瑟,其实是一种从来不曾存在过的东西。
因为它不曾存在,所以它永远美丽。
成双
我住的地方,有两双拖鞋,两对筷子,两条狗。
和我一起住的人叫笛子,他和我来自不同的城市,学不同的专业。我们什么都不同,甚至连晚上在同一张宽大的双人床上入睡的时候,也是背对背向着不同的方向。
他在看商业法的时候我在写一篇陆逊之死的小说,那篇小说让我痛苦万分。陆逊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男人,也是我这辈子第一个爱上的男人,却和我隔了整整一千八百年。我的笔写出他的韬光养晦他的辉煌他的爱他的寂寞,我的手却永远摸不到他。他像水中的倒影一样让我迷恋让我痛苦,是的,我痛苦万分,我用我的笔一点一点杀死我爱的人。
有时候写着写着我会扔下笔,把自己埋进被子里哭得撕心裂肺。这时候笛子会漫不经心地问我一句怎么了。我说陆逊死了,他死了。
他扔下书,深深瞥我一眼,说你丫是不是病了。
其实我并不是从一生下来就这样神经质的。小时候我像其他人一样,有正常的欲望正常的梦想。我学习很好,一直是老师赞赏家人称道的好孩子,虽然现在说出来,没有人会相信。
笛子说我像女流氓,我抽烟凶狠喝酒凶狠。我从不嗲声嗲气和男人说话,除非我在打工。
我甚至有纹身,我的右肩上纹了一只深蓝色的蝴蝶,蝴蝶的翅膀上烫了一些烟头的痕迹。笛子问我那是怎么来的,我说是被人烫的。
笛子说,其实你爱我吗?
我说你这个BT。
笛子说你才是BT。你爱过什么人吗?
我说当然,我爱陆逊。
一只拖鞋精准无误地落在我身上,他恼怒地说,不要扯到那些虚构的东西上去。我问你爱过现实中的人吗?
我哈哈大笑,我说,其实我爱过。
那你爱我吗?
不。
我们这样下去,还能过多久呢?
这要问你自己。
我抽烟,目光空洞地看着天花板。
我爱过的人叫小米。十七岁的时候我爱上他,二十岁的时候,我离开。
认识他的时候是夏天。总是有很好的天气。十七岁的我和他生活在简陋的小平房里,金色的年华里,我们热烈地相爱。
二十岁的我和他在那个小平房里打架,我把一切都砸碎。我说,不能这样下去。
离开小米后我疯狂地喜欢上三国。白天我玩游戏,晚上我躺在床上一遍又一遍看和三国有关的书。就这样我爱上那个叫陆逊的男子。他干净沉着,脸上总是带着温和坚定的笑,和那样的人在一起,你会觉得即使天塌下来,他也能一手撑回去。
他也有落魄的时候,他也会寂寞。可是他总是温和而坚定地笑着,说不要紧,我能够承受得住。
出国时,小米打过电话给我,他哭着说求你回来,我爱你,我可以为你死。
我笑,我说我爱上了别人。
他问我,我爱上了谁。
我说我爱上了一个永远不存在的人,今后我也只会爱他一个,不会爱上别人。
然后我漠然地挂上电话,出发去机场。
刚到英国那会儿天总是下雨,湿冷的感觉像初春的雾,粘在身上挥之不去。
那时候我和笛子住一个单元。每天白天我上课,上完课回来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自己想写的东西,饿了便去泡个面吃。我们总是拿着不同的泡面包装袋,在厨房相视而笑。
其实我能做一手好菜,但我觉得一个人给自己做有点浪费。所以有时候我实在馋了,便把笛子拉过来炒几个菜,然后我们一起吃个杯盘狼藉。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他迷上了我做的饭菜,对我说不如他负责给我洗碗替我分担菜钱,然后我天天做饭给他吃。
再后来我们为了方便,索性搬到了一起。
我们的生活总是在相互攻击中进行。有时候他嘲笑我的神经质,有时候我嘲笑他的无知。我从他口中学会了大量的北方方言,并娴熟地将它们运用在对他的攻击中。他总是无可奈何。我的家乡在广州,而他一辈子也无法精准地说出一句粤语。
我们的两条狗也经常在一起打架。我的小母狗叫Novia,而他的小公狗叫Novio,分别是西班牙语中〃女朋友〃和〃男朋友〃的意思。也许是受我俩的影响,打架中也总是我的狗取胜。
但不打架的时候,那两条狗的关系显然看起来比我们两个人的关系要好。它们在一个碗里吃饭,在一个篓子里睡觉,相亲相爱,誓不分离。
我和小米养过一只叫欣欣的猫,它的毛是白色的,纯净得如同晴空上的云朵。它的眼睛是蔚蓝的,如从未受到污染的海洋。当我和小米坐在一起看电视的时候,它会蹑手蹑脚爬上沙发,轻轻地睡在我们中间。
欣欣最后死了,死于我们的最后一次争吵。
那天晚上我从酒吧下班回来晚了一点,小米问我和谁出去了。我不理他,然后他开始骂我。他骂得越狠我越沉默,最后像往常一样,他的手落在我脸上。
那时候欣欣刚从梦中醒来,看见小米高扬的手,以为在逗它玩,便兴高采烈地跳上去扑。它的爪子勾破了小米的手,他恼怒地一挥手,把它摔到墙上,从此那面墙上,便留下了洗也洗不干净的血迹。
笛子号称他永远不会打女人。他说他是个温柔的好男人。
我说笛子,你试过下贱的生活吗?
他说小时候我家里其实也很穷,我们一家三口住在四十平方的小屋里……
我打断他的话说我说的是下贱不是贫穷。你知道贫穷和下贱的区别是什么吗?
贫穷是一家三口住在四十平方的小屋里,下贱是你睡在二十平方的客厅的地板上,晚上听着父亲和其他陌生女人在二十平方的房间里的喘息声;
下贱是十二岁被父亲打掉两颗牙,十五岁离开家庭离开学校的生活;
下贱是背着吉他,像狗一样流浪于各个酒吧之间,低声下气地问老板要不要歌手的生活;
下贱是当你某天嗓子有一点点不好,便会听见满堂倒彩的生活;
下贱是你爱上了一个女孩,却无法给她安定的生活;
下贱是你失业时,用女朋友打工的钱喝酒的生活;
→虹→桥→书→吧→。
第9节:五、后来(2)
下贱是你到了要用打人来找回自尊的生活;
下贱是你永远无法理解的生活。
所以我理解小米,可这拯救不了我的伤心;
即使我可以做到不伤心,可我仍忘不掉对他的仇恨。
笛子说,我们结婚吧,要么分手。
我笑了,我说只有这两种选择吗?
他说是的,我不能再这样浑噩下去。我不可能像你一样。
我说那么分手吧。
他安静了很久,然后说,有时候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我说我就是什么都不想。
他说你应该找个人照顾你。
我说我并不打算照顾任何人。
笛子收东西时从我的箱子里翻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孩有着乌云般的长发,穿着校服甜甜地笑。
笛子说这是谁,好可爱的小姑娘。
我说像我吗?
他看我一眼,然后说长得有点像,但绝不可能是你。
我说这是我妹妹。
笛子一下子饶有兴趣的样子,问,你妹妹多大了?在做什么?
我说照片上的她十七岁,是高中生,快考大学了。她读书很好,人也很乖,她是我全家的骄傲。
那现在呢,现在她在哪里?
我白了他一眼,然后低声说道:
她死了。
我的妹妹死了,不知不觉悄无声息地死掉了。
她死在我手下,死在小米手下,死在照片上。
她死在看不到阳光的地方。
她很喜欢笑,她的学习总是很好。她像其他女孩子一样梦想着美丽的爱情。
她喜欢听《流浪歌手的情人》。她总说她要找个会唱歌的男朋友,每个有月亮的夜里他们会一起坐在屋顶上,他唱歌给她听。然后他们一起睡去,在阳光中醒来,她轻轻做好早饭,温柔地将他唤醒。
她喜欢猫,喜欢花,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
她不喜欢狗,她说狗一点都不可爱,她说她一辈子都不会养狗。
她从不害怕任何事物。当她寂寞的时候她就看书,当她贫穷的时候她就去酒吧打工。
她不像我,不像小米,不像任何人。
可是她还是死了。
半夜的时候我爬起来把笛子暴扁一顿,我说你这个混帐,我现在看起来有那么丑吗?你怎么就看不出照片上的人就是我呢?
他睡得很沉,无论我怎么折腾,他都没有醒来的意思。
我们的两条狗也在角落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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