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终结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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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终结卷)-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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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理会封面上“读一遍参透历史 读两遍醒悟人生”的夸大其辞,不要理会封底上毫无技术含量的空话推荐,不要理会黄易风格和广告语模式的大小标题们,甚至不要理会“流血的仕途”这个毫无新意和品位的标题党书名。这本书的价值不因这些东西而存在,也不因无视它们而改变。真正阅读的快乐,不是来自这些夸张而空洞的提示,而是来自对文本本身的观赏和品味。而这本书,从内容,从文笔,更从写作态度,是值得发自内心的观赏和品味的。
  (搞到最后,我也变得这么正经了……)
  (作者:佚名 读者)
  

目录(1)
第一章 逐客令
  对李斯来说,把《谏逐客书》写好并不难,他一不小心就把《谏逐客书》写成了千古名作。难的是,要让《谏逐客书》达成它的使命——改变嬴政的决定,挽救他的命运,也挽救那些外客们的命运。
  第二章 郑国营救路线图
  蒙恬听完,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叹道:“先生此计,千古未有之妙,千古未有之险。”
  第三章 神龙出世
  来者究竟何许人也?他为何而来,为何要来?他的到来将对李斯和秦国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的答案,在这人到达咸阳之后便会自然揭晓。
  第四章 久违的韩非
  这一年,韩非已是四十四岁。十年前,他和李斯在兰陵分别,此后,两人际遇大异。原本弱势的李斯青云直上,仕途通坦,原本强势的韩非却江河日下,不能得志。
  第五章 最高武官
  与此同时,秦国国内的政治格局已悄然倾斜:尉缭的加入,让外客的势力进一步加强。尉缭为国尉,李斯为廷尉,军队、司法、外交等要害部门,皆控制在外客之手。
  第六章 初度出使
  当日同学辩论,输赢无关利害,大不了一顿饭钱,付诸一笑可以。如今兄弟对弈,赌的却是一个国家,无数条人命,韩非誓要保韩,李斯却志在灭韩。水火交锋,无可折中。
  第七章 三城记
  最牛的生意是什么?莫过于贩卖战争!
  第八章 小巫见大巫
  姚贾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斯。就目前而言,李斯不仅在家庭上比他成功,事业上也远比他成功。他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和李斯的区别在哪里?又是什么决定了他们不同的际遇?
  第九章 回马枪
  秦赵之战,也给当时的国际形势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赵国本是合纵的首倡者,却率先背叛合纵,攻打同盟的燕国。且不说燕国恨之入骨,即便是齐、楚两国,也不敢再相信赵国。
  第十章 再见吕不韦
  吕不韦的死讯很快传到咸阳。如何处置吕不韦的后事,对嬴政也是一个考验。吕不韦宁愿以死相抗,也不肯入蜀,这份激烈倒是颇出乎嬴政的预料。
  第十一章 韩非入秦
  秦国兴师伐韩,不为攻城,不为略地,而只是想要韩国交出一个人——韩非。如果说,以前的韩非还只是在小范围内拥有知名度的话,随着这场战争的发生,韩非之名即刻传遍天下,无人不知。
  第十二章 韩非之死
  对君王来说,不足为人臣者,只能有一种解决之道——杀无赦。
  第十三章 统一之战
  长久以来,在神州大地上,同时存在着七个国王。“七”也许是很多人的吉祥数字,但绝对不是嬴政的。这时的嬴政,他的吉祥数字只能是一,独一无二的一,一统天下的一。
  第十四章 帝国的初夜
  在嬴政看来,皇帝就该走自己的路,而且还不许任何人说。
  第十五章 嬴政三十四年
  这一年的李斯,已是六十四岁的老翁。遥想三十四年前,他初到咸阳,在逆旅的屋顶上向自己郑重许下誓言:出仕不为丞相,此生虚度。如今,他兑现了自己的誓言,就在这一年,他终于抵达仕途之巅。
  第十六章 焚书坑儒辩
  如契诃夫所言,别人的罪孽,并不会使你变成一个圣人。尽管干过焚书之事的远非李斯一人,但这并不足以成为给李斯开脱的借口。
  第十七章 赢政的恐惧
  如果真的没有神仙,如果真的没有不死神药……嬴政几乎不敢再往下想。难道,以他的帝王之尊,也只能向死神卑躬屈膝?
  第十八章 死亡之旅
  赵高见嬴政入睡,正准备离去,嬴政却又忽然惊醒过来,一把抓住赵高。赵高魂飞魄散,勉强回头,见嬴政双目圆睁,嘴唇颤动着,在嘟哝着什么。赵高弯下腰,将耳朵凑到嬴政的嘴边,只听到嬴政用蚊子般微弱的声音说道:“召丞相,发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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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2)
第十九章 沙丘之变
  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位皇帝,他的死去居然就如此平淡无奇,没有异常天象,没有晴天霹雳,没有狂风暴雨,没有大地摇移,一切都显得那么无声无息,不以为意。
  第二十章 大清洗
  嬴政在世之时,以他的救世主之威,尚可将民间的不满和怨恨弹压下去。然而胡亥只是一个小毛孩而已,他可以继承嬴政的权力,却无法继承嬴政的威慑力。
  第二十一章 天下大乱
  上回的廷议,对胡亥来说,实在不能算是一次美妙的经历。在李斯的威压之下,他若有芒刺在背,感觉自己象一个任由李斯摆布的傀儡,几乎无法呼吸。
  第二十二章 步步进逼
  赵高的这句话,只有轻描淡写的八个字,“先帝遗诏,如今安在?”
  第二十三章 李斯的倒塌
  曾经,李斯是那么骄傲,心中暗暗认为,嬴政能有他这样的大臣,是嬴政的福气。等到如今胡亥作了皇帝,李斯才真切地体会到,能找到嬴政这样的君主,应该是他李斯的福气才对。
  第二十四章 黄犬之叹
  死亡是一杆秤,用以衡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
  后记
  

前情提要。
公元前二三七年,即嬴政继位为秦王的第十个年头,秦国的政权终于完全掌控在了嬴政的手中。曾经大权独揽的吕不韦,虽然逃脱了被诛杀的命运,却也被免去了相国一职,放逐回封地河南,再也不得过问朝政。
  此时的李斯,官居客卿,吕不韦这一走,他就成了外客集团的代表人物,而他所将面临的,是秦国本土势力和宗室对外客们日益强烈的敌意和排挤。因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当李斯在咸阳城头目送吕不韦离开之时,心中为什么会充满伤感和忧虑了。
  李斯已经预感到,一场规模空前的政治风暴即将席卷而来,吕不韦的被驱逐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1、揭竿而起
如果你留心天气预报的话,你会发现,局部地区永远有雨。胡亥元年的七月,沛郡大泽乡就是这样一个局部地区。
  大雨瓢泼,数日不歇,水势汹涌,道路断绝。一支九百余人的队伍,无奈困顿在此,望雨兴叹,黯然销魂。
  这支队伍,由闾左贫弱之民组成,正要赶往渔阳充兵役。然而,大雨如此,已经不可能在预定期限内抵达。按照法律,失期当斩。
  众人沉默地仰望天空,但见雨丝不似君恩断,拭却千行更万行。除了坐以待毙,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陈胜、吴广时为屯长,相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于是召集众人,道,“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假令幸得不斩,而戍死者固十之六七。”
  众人对视,莫能决,道,“愿从君计。”
  陈胜振臂,高声道,“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壮哉斯言!
  众人举臂高呼,一时间,豪气干云,雨势沮丧。
  陈胜等人于是诈称奉公子扶苏、项燕之号令,为坛而盟,诛灭暴秦。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
  感谢帝国多年的销兵弭战之政,郡县既不驻军,也不修守备。陈胜一行到处,如入无人之境。不数日,接连攻克大泽乡、蕲、铚、酂、苦、柘、谯、陈。陈胜于是自立为王,号为张楚。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陈胜这一嗓子,惊醒了无数梦中人。诸郡县苦秦法已久,乃争杀长吏以相呼应,楚兵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
  从技术角度来讲,陈胜的起义,首先是因为帝国法律的不合理解释而引起。陈胜等人误期,乃是出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非由于主观故意。然而,在这点上,帝国法律却并不作量刑上的区分,而是一律斩无赦。
  秦法之严酷无情,由此可见一斑。
  后人每称秦帝国作法自毙,此诚非虚言,但秦法自有其闪光之处,我们也不能不稍加注意。
  是的,帝国严刑而峻法,这无可否认,但帝国法律的行使,面向社会一切成员,而不管其地位如何。在这一方面,不得不说,秦法体现了法律最高贵的属性——公平。今日许多国家的法院徽章,都采用了天平这一象征元素,其意同也。
  帝国的暴政,招致了后世长期的反感,引发无数恶评。但在这些批评者中,有些人与其说是反对苛政本身,倒不如说是反对秦更有效地推行了苛政,以及受害者既包括没有特权的多数人,也包括了享有特权的少数人。
  所谓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士大夫”,这句话被哪些人最多地引用和吹捧?
  答案是:士大夫。
  以下是来自《广笑府》的一则笑话:
  一妇人妒忌之甚,其夫尝以周公诗礼喻之,乃叹曰:“《樛木》、《螽斯》等篇,古之贤妃,略无妒忌如此。”其妻曰:“此诗是谁所作?”答云:“周公所作。”其妻曰:“原来是周公作的,若是周婆作的,必不如此说。”
  言归正传。陈胜起义之初,帝国的地方行政系统仍在有效运转,陈胜甫反,马上便有使者报告朝廷。胡亥计无所出,乃大怒,于是将使者下狱,落得耳根清静。如此一番下来,使者们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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