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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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雨-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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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不妨比较一个现代的事例,这是我信手在报纸上翻到的:1994年初,女青年戴某与男友至丹阳市丹风卫生院做婚前健康检查。医生检视戴女下腹时,见有花纹,疑为“妊娠纹”,遂问戴是否曾生育,戴答称没有。另一医生来检视后,亦云“好像是妊娠纹”,但仍在体检表格上写了“正常”。不料医生与戴女的问答被男友在屏风外听见,遂怀疑戴女不贞,即宣告解除婚约。戴女痛不欲生,找到卫生院要求就所谓“妊娠纹”问题做进一步彻查,卫生院邀请市医院医生共同检查,结果为“外阴未婚型”。戴女遂向丹阳市法院起诉卫生院。法院判定:卫生院侵害戴女名誉权,应补偿戴女“精神抚慰金、经济损失费”共2400元(见《新民晚报》1994年7月16日)。虽说该男友生当现代,行一夫一妻之制,与古人妻妾成群有不同,但对于所谓的“处女贞操”看重到如此神经过敏的地步,不能不使人浩叹无穷。类似的故事,在宋明礼教“昌盛”后的数百年间,也曾出现(我们在后文将要谈到);但它能出现在1994年中国一座中等城市里,真使人有时间停滞之感。在上述事件中,这对男女青年的反应,连同法院的判决,都足发人深思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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