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拔尖闯出的牌子,艺术院理所当然占据最好的资源,那里有很多顶尖的人物,走,我带你们瞧瞧去。”
跟着小蕾走南闯北了半个月,我终于把学校的基本内容吸收了。当然,我对什么建筑是什么构成还真没多大兴趣。我有兴趣的,是宿舍夜谈会上的各种奇形怪状的话题人物。不过,说是有兴趣,我真正记住了的,也只有两个。
一人物是校花欧阳洋洋,由于这名儿实在太有名,我们这般是非婆子捣闲话时,都化其名为叉叉叉叉,简称四叉。此女乃播音主持奇才,我们有幸见着了一次,就立刻惊为天人。如果说C大艺术系的女的都是画儿,那四叉一定是国画。正宗的古典美女,正宗的高分才女,自信而不失亲切,有能力且处事低调。据说她去年一入校,就掀起一番惊涛骇浪。总之,她一出场,吾等皆亡。
而另一个人物,就是顾夏。
第二章 鬼才暗恋他(下)
那次在北苑,我终于远远的看到了他。
我从来不想刻意去知道他些什么,可只要是关于他的信息,我的耳朵就像是有意识一样,哗啦哗啦的全盘接收,每一个字。每一个字都深深刻进大脑皮层。只听一次,就深的像是要记一辈子。
他还是一张精致的脸,比起从前,更加的漂亮,也更加的孤僻。
他长的高了,非常高,却依然瘦。
他加入一个模特社团,却好像只是碍于人情去挂个名,很多慕名加入的女孩们,都失望的说从来没有在社团活动中见过他。
他没有女朋友。——咳。当然,我不能否认,得知这个消息后我是多么的激动兴奋。
他是单亲家庭。有一个跟他性格迥然不同的妹妹,每天的衣服都色彩缤纷,把自己装扮的像个巨大的彩色冰激凌,几乎没有一天不去夜店。
他是法学院的学生,但最容易看见他的地方却是北苑。好像只要有时间,他几乎全是泡在北苑的美院。
他几乎是没有变化的。漂亮,瘦高,寡言,热爱美术。他从来都是个走到哪里都会惹人注目的人,起码想当年他很轻易就引起了我的高度注目。据说很有些傲气,不怎么爱搭理人。我忍不住想,他是不是又常常只顾着发呆,而忽略了身边的人和事。
又或者,依然不善于表达,索性就习惯了沉默。
有一点不同了,就是他的经济情况,据说极糟糕。看起来他并不喜欢法学,但他却大一连续两个学期都拿掉了全系第一,很多人猜测,他是为了那笔很高的奖学金。
好像他原本是想考上学校的美院的,只是艺术生学费太高,就算拿上了奖学金,学校要求统一配备的画具,那令人咋舌的高价位也让人望而生畏。这所学校的美院没个三五年扎实的美术底子是根本考不下来的,我想,像顾夏这种有条件在德国大师底下学画六年,却没钱买画具读美院的异类,恐怕也只有这一个了。
大家并不知道他的美术底子,只当他纯粹是喜欢,也有人说他可惜了天赋,美院的学生通过导师牵线,一幅一般般的画就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或者哪怕是在学校专门为美院学生开办的本意画廊里展卖一张,都比他努力为杂七杂八的杂志小报画上半年赚的多……
这就是太招人注目的无奈,一点点的家底儿都被挖个底朝天。不过,也还好他这么有名,才让我一点儿也不费力的,就得到一切我想知道的东西。现在,我唯一想知道的是,这四年里,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才把曾经那个会怀抱着忧郁的小快乐,来安静诉说梦想的男孩子,折磨的如此狼狈。
“我说,你能不能不要每天都跟个思春的小老太婆一样抱着手机发呆?”小蕾波澜不惊的刷着盘子,“想他,就去找他呀。”
“他?哪个他?”我心不在焉的也拿过一个盘子。
“哪个他?”小蕾笑的若有所思,“让我想想啊,该是哪个他呢?是陆小阳呢,嗯……还是顾夏?啊!!”她大叫着,惊险的接住我滑掉的盘子,“你想让我打工才一星期,就被赶回去吃自己啊!”
我没空歉疚,只是张口结舌的瞪着她:“你你你怎么……”
“我我我怎么知道你暗恋顾夏?”小蕾没好气。
“滚开你!鬼才暗恋他!”我急忙辩白,脸却不自觉的烫了。
“呵。”小蕾抬眼瞟一眼我,嗤笑道,“海儿啊,难道没有人告诉过你吗?你太不适合假装了,表现的那么明显,我都替你脸红了,某个人还以为自己掩饰的可好了。”
我无语的看着她。
“看什么看,那么委屈……我可告诉你哦,顾夏虽然从没承认过自个儿有女朋友,可大家都晓得,他那么不喜欢跟人打交道,却跟骆雪走的很近。”
“哦,我有听说。”
“你认识顾夏?”小蕾好奇的问。
“我……”我该怎么说?我与他的关系,恐怕只能是我在一厢情愿的在认识他吧。在心里茫然的想了半天,最终还是沮丧的喃喃道,“我……不知道……”
“嗯。”她应道,“其实你放不下陆小阳,就去看看他。”
小蕾没有追问。其实很多时候我都感谢老天,让我在大学碰到这么一个朋友,明明是个大大咧咧,有什么倒什么的山东姑娘,可很多时候又是连安沁都赶不上的心细如发。她知道我不想说,那么一声“嗯”便是最体贴的回应。嗯,不想说吗?没关系,不用说的。
“小蕾……谢谢。”我真心的扬出感激的微笑。
“我叫你去看陆小阳,你对我笑的这么恶心干嘛?”
“……”
第三章 喜欢就是喜欢了(上)
我一直以为,陆小阳没来找我是生气了,我自认为问心只有一点儿小愧,打了几次电话他不接,便也硬是僵着脖子决定不理他,只是我无所事事的在北苑漂移了半个月,也没打听到他一点儿消息,心里不禁着实有点儿抓。
上一次有这么长时间的冷战,还是很小的时候,忘记了究竟是五年级还是六年级,甚至忘记了是什么原因,我跟他吵的天翻地覆,那几乎是我记忆中唯一一次陆小阳冲我凶的回忆了。也许是不敢相信他真的会骂我,也许是因为理亏所以恼羞成怒,总之,我只记得在一气之下,我打开窗户,狠狠摔出了那个我一直很珍爱的布娃娃。然后我们两个都愣住了。说实话,几乎是在摔出去的那一瞬间我就突然后悔了,手足无措站在窗前,看着布娃娃狠狠的掉进路旁的污水沟里,然后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那是他顶着大太阳在市里整整转了两天,才终于帮我买到的我渴望很久的布娃娃。
那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
那一次陆小阳脸上的表情;让我刻骨铭心的难受。也就是那一次之后,我在心底暗暗发誓,我再也不要对陆小阳任性,也再也不要让那么疼我的他生气了。
当我厚着脸皮直杀到解放路,再次踏进陆氏小公寓时,才发现原来陆小阳不是生气了,而是生病了。
不病则已,一病惊人。陆小阳这一病可不得了,足足歇在床上,挂了十七天的针。
“你一向不是无坚不摧的吗,怎么这回阵亡了?”打从我有记忆以来,好像从来只有我在床上哼哼哈哈,他陆大爷身子骨儿健朗健朗的,从来都只有给我换冰袋的份儿。
“社里有人重感冒,小会议室没开窗,其实大家都染上了,只是我本想抗一抗,结果拖严重了。”他无奈的笑笑。
难得看他虚弱的样子,我有些心疼。记得我小时侯身体是很不好的,常常一不小心就躺进医院哼哼唧唧。妈妈是家里的顶梁柱,要拼命的挣钱养家,遇上年末结算什么的忙碌期,她总是请不上假来照顾我。然而她也总是放心的,尽管心里满怀抱歉却依然是放心。因为我身边始终有着一个小大人陆小阳。而我从来没有想过应不应该,麻不麻烦的问题,只要是一生病,我仿佛就是理所应当的看着也半大不大的陆小阳在我身边忙碌。帮我张罗着倒水,削水果,打饭,教功课,在我睡着的时候强迫自己清醒,以便帮我盖好踢掉的被子。而当我耍起赖了,他还要认命的念故事哄我睡着。其实陆小阳真是从小就是个播音主持的好苗子,因为有他,那些因发烧而昏昏沉沉的梦里,总有一个美丽的声音陪着我,让我始终相信着,只要他在我身边,我就可以安心睡着了。
那时侯医院的医生常常拿我们两个开玩笑,还有个看起来就长的很八卦的阿姨面色沉重的吓唬我,说我长大要是不嫁给陆小阳,上天都会看不过去的。上天会派个猪八戒来把我背走作媳妇儿。说实话,其实不用她吓唬,在很小的时候,我确实是以为自己本来就应该是陆小阳的新娘的。那时侯根本不懂结婚的意义,只是想一辈子都跟陆小阳黏在一起,并相信本应如此。当然,那着实是很小很小的时候了。恐怕医院里那些对我们满怀期望的叔叔阿姨也不能相信,我们竟然真的能一直好这么久,还竟然真的彼此就是不来电。
而那来电的,偏偏还几乎可以算作是不认识。
我要说爱情真奇妙吗?不,我想说,爱情他妈的就是一神经病。
轻叹一口气。背过身给他拧凉毛巾,我小声说:“陆小阳,他的事……等我整理好了心情,我不会瞒你。”
喜欢就是喜欢,我从来没想过要在陆小阳面前装腔作势。我只是迷茫。只是有些不知所措。我一心想着考进C大,一心期望着他还是守着从前的梦想,不要让我扑了空,却从来没想过再次相遇之后该怎么办。在同一个学校又怎么样呢?我喜欢他又能怎么样呢?他比从前更耀眼,而我呢,我是不是还要这样,抱着一种喜欢的心情,一直一直卑微的只因能看见他的光芒而快乐呢?
“是我不好,你都这么大了,又不是小时侯,什么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