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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头转向的经受完她狂轰乱炸的洗礼,我莫名其妙的开口:“什么男朋……”
“阿姨你别怪她,之前工作忙,我本来跟她商量着是说要晚两天过来,她可能想着晚些跟你们说也没差。是我不对,早早的就跑来赖吃赖喝,真是打扰你们了。”一道男声彬彬有礼的打断我的话。
我张口结舌看着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半晌都没有回过神儿来。那个满眼充斥着邪恶笑容的家伙走到我面前,柔情款款的摸摸我的头,柔声道:“真对不起,下飞机后开手机了才看见你来了那么多次电。没告诉你我今天就可以来这件事,都是我的错,我本来是想给你个惊喜的……”
后来发生了什么?一切都太荒谬了,简直像在做梦。妈妈一边怪罪着我没跟她说男朋友要来,一边张罗了一桌好菜,精明的眼里闪烁着独特的光芒,旁侧敲击的问出了程谦的家庭,学业,工作等等等等所有方面的状况;陆伯伯像是一个要嫁女儿的父亲,眉眼间的威严始终没有卸下,跟程谦谈完政治谈军事,谈完军事谈金融,谈完金融谈商海,谈完商海谈社会。席间近乎强制的逼程谦喝了无数杯茅台。最后在跟老妈微微对视一下后,才对依然无醉态的程谦露出一丝赞许的微笑。
从头至尾,我都像是个局外人,看着他们仨明争暗斗,其乐融融。
那晚程谦在书房中打地铺睡。我难得清醒的坐在卧室的床上,直等到有人轻轻敲我的门。
我打开门,看着面前的男人,有满腹的话想要说,却又不知道是该先怪他还是先拥抱他。末了我微微侧开身子:“进来吧。”他倒没动,只是像个翩翩贵公子,胳膊向后摆出了个“请”的手势,无奈的笑道:“介于现在正有四只眼睛在暗处晶光闪亮的盯着我们,咱俩无论是关在书房里还是你卧室里都太引人遐想。所以我想我们如果想要来个心之交流什么的,还是去客厅比较好。”
我依言任他牵着,走进客厅柔和的灯光中。四周是静谧的,只有窗外时不时穿来汽车飞驰而过的声音。这样坐在我家的客厅里,这样与程谦相依着坐在我家的沙发上,那种朦朦胧胧的不真实感,仿佛是在梦里一般。
我们有默契的都没有开口,静静的分享着这钟独特场景下的独特感受。不知道过了多久,拥着我肩的大手突然紧了紧,醇厚而略带笑意的声音打破静谧:“我以为你该有不少话要对我发泄。”
我撇撇嘴:“你来都来了,又没人能赶你出去。”
“你没有对我的不请自来又怒又怨,那我是不是可以安心的以为,你也发现了,你其实并没有你心里所以为的那么排斥我见你的家人,是不是?”他漫不经心的笑着,但却偏过头,直直的看向我的眼睛。
我把头靠在他肩上,轻轻的笑了。我知道他的意思。我想,真的,如果失去他,我再也难以找到这样一个如此了解我的男人了。他对我的了解,甚至远远甚于我自己。
程谦,无论如何,我要谢谢你,谢谢你,让我看清了自己的心。
“海儿,我既然选择了你,就有耐心等你。你当初说,你不再做胆小鬼了,可我知道,做不做胆小鬼,并不是说一句话就能够决定的。从前那些事,那些人,那些回忆,对你的影响太大,你不可能再回到从前,做那个敢说敢做的林海儿了。我这次来,不是为了逼你,是真的,我不会逼你。我只想让你知道,当你的心再次胆怯,再次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要记得,我愿意做你的勇气。”
甜言蜜语,要人命。感觉对了,再肉麻的情话都能是一种理所当然。我的心像一块半溶不溶的糖,甜到令人痴迷。我几次张口,想要说些什么,却觉得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一种虚无。程谦的爱是热烈而近乎无私的,对于这种爱,说感谢是生疏,说情话像敷衍。末了,我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仰起头,在他略略惊讶的眼神中,轻轻的,吻上了他的唇。
这次过年,家里多了一个程谦,就多了一种奇特的感觉。妈妈跟陆伯伯对程谦明里暗里设测试无数,都被他轻松挑战过关,其从容与完美的程度,简直让我怀疑他绝对是对见女方父母这回事儿身经百战,熟能生巧。只是一向率性坦白的他,对于我的诱导逼问仍然坚守着“这是第一次”的保留答案。也罢也罢,管他见过几任女朋友的父母,只要最后是终结到我这儿,我也没觉着损失什么。
程谦自己也笑说这是他二十几年来过的最像新年的新年,能吃自己家包的饺子,还能吃上钱跟糖——这混小子把我们家包的糖跟钱全部吃光光,最重要的是,能像一家人一样的坐在电视机旁看春晚——即使只是一起评着这个小品不好笑那个歌舞太俗气。这只是一种属于中国人的传统年的氛围,他却感到新奇与快乐。
今年除夕与初一早上的鞭炮都是他跟陆伯伯一起去放的,我跟妈妈站在阳台上看着楼下自己的男人,感到一种共通的幸福。
我们要走的前一天晚上,妈妈将程谦叫进卧室密谈了很久。那天晚上我专门熬到好晚都没睡,只为等密谈的内容全解析。结果我几乎熬成熊猫眼,等来的却是程谦若有所思的一笑——“你妈啊,她就说她喜欢我更甚于喜欢你啊。”我当然知道这是敷衍;只是任我死缠烂打纠缠不休,他也不再吐出任何一个有价值的字眼。我本想也许是还在老妈的地盘上,他心里也是两面为难,只好暂时作罢。可当我后来回到学校,再不眠不休想方设法的打探时,也总是被程谦四两拨千斤的带过,反正是横下一条心了,打死都不透漏一字一词。
第四十四章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过年回来,乘着还有几天的休假,程谦拉着我满街跑,帮他置办他新房子的家具装潢。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这房子一套又一套,就是没有满足的时候。不过相对于他从前那些大公寓或者楼中楼,这套是我唯一比较喜欢的一套。房子不大,只是两室两厅,但程谦将它设计的很别致,两个房间的推拉门与墙是同一种图案同一个纹路,单是站在过廊上看,绝对找不着门在哪里。一个房间是卧室,整个是红白色调,而另一个房间作书房,墙壁书桌地毯均以蓝白色调为主。而饭厅则是明亮的黄色调。程谦布置房间从来都喜欢分明的颜色,最初我觉着怪异,相处久了,才发现这样的房间,真还让人总有着新鲜的愉悦感。
陪程谦挑家具摆设还真是个力气活儿。他本身就是个品味独特的家伙,也喜欢最好的东西,但又没有一般有“最好”情结的人的那种“只要最贵就可以”的心态,所以总是一天逛下来,我连洗澡的劲儿都几乎没有了。
“程谦,你就稍微凑合一下会死吗?”我曾在他跑了四个商场,还给鬼知道是西班牙还是英国的朋友打了无数个电话之后,终于揉着小腿抱怨出声,“或者,你不带我其实也可以啊,你眼光那么赞……”
“这可是咱俩的新房,户型是你最喜欢的,装潢布置,你更不能缺席。”他“啧”了一声,又给国外的朋友打电话,咨询空运窗帘的事了。
我不得不说,程谦在对付我方面真是个绝顶的高手,尽管最初我是抗拒抗拒再抗拒,他还是像空气一般,无所不在,迅速渗透了我所有的圈子甚至于我所有的细胞,就如当初不动声色的让我爱上他一般,让我傻傻的就走进他的天罗地网。当我意识到我已经认为留在他住的这个小城是件理所应当的事,意识到我们已经见过双方家长并且一起过年,意识到妈妈已经将他当作准女婿一般介绍给了去家里拜年的亲友,甚至终于意识到我开始跟他一起置办家具,一起布置房间时我才发现——尽管我高嚷着现在结婚太早,我还没有工作,未来生活变数过多等等等等一大堆乌七八糟的理由,但事实上,我们分明已经在做婚前的准备工作了。
而且,当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再一次发现,我原来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抗拒了。
开学后我就回到了学校。我本以为程谦会紧锣密鼓的开始新一轮结婚轰炸,可房间大体布置完后,他也依旧没有什么行动,依旧不紧不慢的纵容着我的步调,如果说有什么话是有操心着结婚的嫌疑的话,也不过是某一天他很无害的浅笑着,问到我目前的学业状况跟就业意向。这样的纵容,让我莫名的感到感动。其实,我们彼此都明白,只要他再如先前那样渗透一下,再要求急一些,我完全是会点头的。可他没有,他的确是在把我跟结婚拉近,可他点到为止,只让我完全相信我们肯定在不久就会结婚这一事实后,他便不再紧逼。
他记得。是的,他记得。我说我想读完研究生。我说我想找到份工作之后再结婚。他都记在心里。于是他做好一切准备,包括顺便帮我做好了心理准备,然后悄然退回,默默等待着,我心愿达成的那一天。
在学校那种无忧的日子,就像是乘火箭,还没感觉出个什么滋味儿,就已经到了站。研三下半年,在学校主要就是在忙论文的事,还得时时抽出时间读报上网,找找有什么跟专业对口的单位正好有聘人的意向。大四时陪同学去找了一次工作,我就怕了人才市场,索性把目光锁定到报刊杂志以及网络上,能撞上一个是一个,总比在人才市场闻着人肉味儿拼命投名为简历的废纸强。
那段时间还真是忙到恐怖,连家里的电话都没时间接了,常常东边面试完就奔西边,后来是连宿舍也不住了,忙完就奔程谦家,不顾形象的瘫在地上让他伺候。程谦也不是没有劝过我,实在不行了就去他那里工作,虽然他做的是电子产品方面的生意,但新闻科班出身的我做做策划做做宣传也是可以的。只是莫名的骄傲涌了上来,让我不能让自己这么没种,好歹也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