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笙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笙篱- 第2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沈惜凡叹气,“我没想到,真的没想到。”话出口,却发现言语都是无力。 
  乔阳轻轻的吐出一口烟,“小妹,婚姻中永远不要有‘将就’两个字,我和你大嫂,生活平静相安无事,可是总是缺了夫妻的那种味道。我总是想,如果我当时选择了那个女孩,现在的生活不知道怎么样,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围城’,总是有种想跳出来的欲望,所以千万不要为结婚而结婚,不管是因为家庭压力还是其他。” 
  她低下头,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因为她曾经也想过这样的婚姻的状态。 
  爱情不等同于婚姻,那么,婚姻是什么,爱情又是什么,她更加的迷惘了。 
   
  乔阳笑笑,看着沈惜凡一脸郁闷的样子,拍拍她的肩膀,“别想那么多了,看看你那脸拉的老长的样子,比我还忧郁。” 
  沈惜凡装出一副悲痛的样子,“大哥,你说的轻松,但是我已经被你搞的很郁闷,很郁闷,你说怎么办吧!” 
  乔阳笑笑,眼光瞥到了她手上的那带话梅,提议,“我请你喝乌梅汤吧。” 
  她眼睛一亮,“小时候奶奶给我们每人灌上一壶带去学校的那种乌梅汤,你确定味道是一样的吗?” 
  “你去试试不就知道了吗?” 
   
  尚福堂是家百年老店,主营药膳,乔阳介绍到,“我试过很多家,这里的冰镇桂花乌梅汤最正宗,爽口好喝,甜中带酸。” 
  两碗茶盅端上,果然清香扑鼻,沈惜凡边喝边说,“做的真不错,现在这样潮湿的天气,喝上一碗最舒服。话说我最近吃的中药里面也有这一味药。” 
  “你吃中药,怎么回事,生病了?” 
  她把袖子一抹,大大咧咧的指着快消褪的湿疹,“这个东西痒死我了,只好去看了医生。” 
  倒是乔阳一愣,“对了,你这丫头跟李介那个家伙合伙起来耍我们。” 
  沈惜凡噗哧一下笑出来,“千万别告诉我妈,不然她非把我给杀了,李介是个好男人,只是我跟他没有缘分。” 
  乔阳话中有话,“那你和谁比较有缘分?” 
  她抿起嘴笑,乌梅汤融在口中,酸甜芳香,眼睛里暗含温柔,“不告诉你!” 
   
  天已经大黑,城市里阑珊的灯火温柔地铺展开来。 
  她捏着话梅袋子,从公车上下来,一眼就看见何苏叶背着包从后一辆公车里出来,原来,她和他差了一个班次,却同时到家。 
  真是有趣的巧合。 
  何苏叶一眼就看见那大袋话梅,微微不满,“小丫头怎么又乱吃东西,我开的方子是乌梅,不是话梅。” 
  沈惜凡笑嘻嘻,递过去,“要不要来一颗?话说这个乌梅敛肺止咳,涩肠止泻,生津止渴。” 
  何苏叶伸出去的手一滞,狐疑的看着她,然后轻轻的笑起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呀,小丫头长进不少呀,以后可以自己看病了!” 
  她不好意思,“哪里哪里,江湖医生而已,何医生不要过誉呀,担当不起。” 
  何苏叶眯起眼,“看样子心情不错嘛?” 
  沈惜凡沉重的点点头,“那是那是,我刚喝完桂花乌梅汤回来,那是相当的神清气爽!” 
   
  “哪家有?我自己做总是觉得不正宗,甜味总是欠缺了一点。” 
  “你会做呀,改天我去喝喝看!” 
  “丫头,我问你哪家有呢。” 
  “嘿嘿,下次我带你去吧,当然你请客!” 
   
  何苏叶看着沈惜凡眼前走着,马尾辫上下跳动,轻轻的笑起来,右边的小酒窝更深了, “求之不得。。。。。” 
  他声音很轻,几乎不可闻。 
  瞬间,小区所有道路上的灯火,一齐绽放。夜凉如水。 




金荞麦 
  今天去递了辞呈,领了最后的薪水,从此以后,她沈惜凡就成了无业青年了。 
  从总经理室出来,她一脸的轻松,最后一次环顾酒店,工作了四年的地方,其实真的是很有感情,四年来工作的地方,记录着她人生至关重要的部分。 
  她想起第一天来到酒店的情景,捏着推荐信,迷惘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木然的被秘书领去经理室,出来后半个小时腿还发抖。后来正式签约的时候,她还开玩笑的说生是酒店人,死是酒店魂,没想到,三年真的很快,一眨眼就过去了。 
  从此还有更远、更艰难的路要走,她对自己说。 
   
  回到家她大睡了一场,吃完饭上网和苏杉聊天,自从李介生日之后,她便和苏杉越发的熟稔起来,也许是志趣相投,总之无话不说,相见恨晚。 
  冷不防的苏杉甩出一句,“能不能做我的伴娘?” 
  她大惊,随即发了一个笑脸,“这么快!荣幸之至。” 
  苏杉还在卖关子,“明天下午有时间吗?能不能先陪我去看礼服,然后吃顿饭,顺便看场好戏。” 
  她没有深思,立刻回到,“好呀,时间地点你来定,打电话给我就好了。” 
   
  第二天,她们去看礼服,沈惜凡才被吓一跳,原来礼服早定做好了,而是为她选伴娘的衣服。挑了一个下午,沈惜凡拎着两套礼服、两双鞋子不无感慨的说,“我只巴望穿过伴娘的衣服就可以穿婚纱了,可是我已经做了两次伴娘了。” 
  苏杉哧哧的笑,“怕是想娶你的人都排队,挑花眼了。” 
  她摇摇头,转移话题,“苏杉,你和李介现在结婚,会不会觉得有些早了?” 
  苏杉挑眉,“早?一点都没觉得,有时候遇见了对的人,只会想每一分、每一秒都一起度过,人生多短暂,和爱的人度过不过短短几十年,越发显得时间珍贵。” 
  沈惜凡唏嘘,“真是让我眼红!罚你包两倍红包给我!” 
   
  晚上她们约在一家广东茶楼,醉虾、怡香茄子煲、鱼翅灌汤包、蟹粥、蒜茸果皮蒸斑球、北京片皮鸭,连饭前小碟白肉凉瓜丝和河豚干都精致可人,可惜桌前的六个男人,确切的说是五个男人加一个男孩子吵吵嚷嚷,兴致完全不在食物上。 
  待沈惜凡和苏杉走进包间的时候,便看见方可歆拿着一把绳子,再普通不过了,冲着她们两个招呼,“快来,快来,迟了就看不到好戏了!” 
  苏杉抿嘴笑起来,“来了,来了。”瞥了一眼她手上的绳子,打趣,“可歆,这绳可都是一样的吧,你可别包庇你的大师兄哦!” 
  方可歆啐她一口,“我应该帮你找根长一点的绳子,让你老公好好管教你!” 
  只有沈惜凡茫然,做石膏状,对面何守峥还冲她眨眼,她自言自语,“这是什么情况?” 
   
  苏杉拉她坐下,邱天伸手就去接绳子,边递边解释,“咱哥们五个。。。。。”想想又觉得不对劲,转头问何守峥,“何首乌,你跟咱是哥们吗?” 
  何守峥“哼”了一声,“当然,我还知道李介大三时候补考的事呢!” 
  何苏叶噗哧笑出来,摸摸何守峥的脑袋,“小鬼,你确定你要做伴郎?” 
  沈惜凡瞠目结舌,“这五个人。。。。。”指指绳子,“莫不是要决斗做伴郎的啥?” 
  一旁的苏杉和方可歆沉重的点点头。 
  邱天手拎着绳子在她眼前晃荡两下,沈惜凡看不出什么名堂,只看见绳结翻腾,眨眼时间一个整齐漂亮的结出现在她面前,“这叫外科结,一分钟谁打的多,谁就做伴郎。” 
   
  这是她第一次注视着外科医生的手,不由生出的无名的敬畏。一个合格的医生,当他还是一个医学生的时候,就要接受如此苛刻的训练。 
  不过这也是她第一次这么专注的看着何苏叶的手,真是修长的一双手,骨节分明,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沉稳有力,尤其是在打外科结的时候,一转一拈,像弹钢琴似的,指尖流淌出不可思议的华美乐章。 
  大概觉得自己的眼光有些肆意,她不动声色的转去看别人,那个叫“何首乌”的小鬼,何苏叶的小侄子,他居然也有模有样的打着结,不过可惜的是小孩子手指太短,总不如大人灵活,一来二去她也看个明白,怕是何苏叶和邱天不相上下。 
  她隐隐的希望何苏叶能赢。 
   
  可是最后还是让她失望了,一分钟后,何苏叶打了98个,邱天打了101个,她觉得没什么奇怪的,邱天是心内科的医生,实践上倒是胜了一筹。 
  但是学医的人脸上都浮现了惊讶之色,尤其是邱天,他细细一比,修长的眼睛一挑,“尖尖角,退步了嘛!” 
  倒是何苏叶脸色如常,仔细的帮何守峥擦去嘴角的果汁,“我不打‘结’好多年了!” 
  此话一出大家都会意的笑起来,邱天不无感慨的说,“当年考试,打这结都打疯了,拿着绳子吃饭打,上课打,连鞋带打的都是外科结。尖尖角睡我上铺,我就在他床沿上挂了根绳子,随时打,两个星期后,发现绳子没了,结果他告诉我那绳子被他打断了。” 
  李介插嘴,“那时候外科老师告诉我们,本校学生的外科结记录是128个,我听了差点晕了过去,结果很抑郁的跟大师兄抱怨,他居然还一脸无辜的说,那不就是我的记录吗?” 
  何苏叶摆摆手,“历史,历史,别提了!” 
  倒是何守峥一脸正气,“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过去!”众人哈哈大笑。 
  沈惜凡不由心生佩服,何苏叶笑起来坦率真诚,一点失落都没有,反倒是让她觉得自己有些小心眼,愿赌服输,既然他们用这个方法选伴郎。 
  不过,她眯起眼睛偷偷看邱天,这个据何苏叶说比狐狸还精的男人,总是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一副游戏人间的姿态,细看怕也是个人物。 
  两个性格迥异的男人,居然是最好的朋友。 
   
  席间其乐融融,何守峥到处乱窜,喊起人来一点不客气,“李家小子,你咋的就结婚了呢?我叔叔还没结婚呢!” 
  李介白他一眼,“你叔叔不结婚关我什么事。小鬼,叫我叔叔,没大没小的!” 
  何�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