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大雨。
我以为我可以把你遗忘,暖暖。可是这一刻,我非常想念你。我感觉你要走了。
电话里的确还有很大的雨声。地球的另一端,是不会再见面的城。暖暖说,城,我要嫁人了。因为我已经为你而苍老。
城哭了。然后电话突然就断了。
暖暖放下电话。她看了看黑暗的房间。她想,自己是真的在做梦吧。城会有她的电话号码吗。可是摸到自己的脸,满手都是温暖潮湿的眼泪。
他们似乎从没有正式地告别过。而每一次都是绝别。
1999年12月 一场沉沦的爱情。终于消失。
圣诞节的时候,暖暖收到林的一张卡片。他说他准备结婚。另外城和小可都已出国。
在信的末尾,他说,暖暖,我想我可以过新的生活了,我可以把你忘记。
暖暖微笑地抚摸着卡片上凸起来的小天使图案。她开始有一点点变胖,因为有了孩子,陆坚持不再让她出去上课,每天要她留在家里。
罗杰快乐地在家里跑来跑去,和陆一起准备打扮一下那棵买回来的圣诞树。陆在客厅里大声地说,暖暖,你不要忘记喝牛奶。暖暖说,我知道了。这就是她的婚姻生活。平淡的,安全的。会一直到死。
端起牛奶杯的时候,暖暖顺手拉开窗帘,看了看外面。很奇怪的是,今年的圣诞,这个南方的城市开始下雪。是一小朵一小朵雪白的干净的雪花,安静地在风里面飘舞。在冬天的黑暗而寂静的夜空中。
暖暖看着飞舞的雪花,突然一些片段的记忆在心底闪过。遥远上海的公寓里,弥漫着百合清香的客厅,黑暗的楼道上,城激烈的亲吻,还有隔着地铁玻璃的城一闪而过的脸,是她见他的最后一面。那个英俊的忧郁的北方男人,可是她还记得他的手指,他的眼睛,他的气息,他的声音,模糊而温柔的,提醒着她在世纪末的一场沉沦的爱情。
可是心里不再有任何疼痛。
他终于消失。
附:失眠
安妮宝贝
凌晨三点。
黑暗寂静得没有任何声音。
逐渐静止下来的雨。潮湿的空气,和这个不符合梦想的世界。
对一个失眠的人来说,没有任何东西是安慰。
穿着睡衣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喝冰冷的水。
吃了三颗药片。
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苍白而枯萎。
沉沦和放纵没有带来任何期待。
你想着自己还拥有的一些东西。例如往事和诺言。
你想你是病了。你的胃和灵魂一样焦灼空虚。
绝望是阴影无所不在。
可是在夜色里你是丧失了语言的花朵。
发不出任何声音。
也无法入睡。
我是一只鱼转制作网站 佚名
漂亮女孩
安妮宝贝
我觉得我文字里的女孩是漂亮的。是我的观念中的漂亮。
她们一般只有两种装束。夏天是白色的棉布裙,光脚穿球鞋。冬天是旧的仔裤,黑毛衣和大大的男装外套。头发是长的,有时候会扎松松散散的麻花辫子。
比较典型的是小说《一个游戏》里面所描写的:穿着脏的仔裤,裤管卷起,边缘已经磨得起须。男式的黑色毛衣,空荡荡地裹在身上,能从领口看到脖子的肌肤。羽绒外套,球鞋。苍绿色的贝纳通棉围巾,很皱。黑发凌乱,脸上的皮肤很干燥,有起皮的碎屑。
但是没有任何化妆。
这样的女孩,看过去常常让人感觉暧昧和模糊。她是神情是淡漠的,但你能感觉到她内心潮水的暗涌,也许在某个无法预料的时候,她会突然地激烈,让你窒息。看过去总是有一点点落拓,一点点纯真。笑起来的时候,会显得脆弱。常常沉默不语。但你知道她是一颗诡异的植物,会开出迷离的花朵,散发辛辣的气息。
我把对女性的审美观,用一种极致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里的角色里面。就如读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说,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名叫安的女子。一个名叫林的男人。他们辗转于不同的情节和结局,在时光和情欲的路途上颠倒流离,始终未曾逃脱宿命的手心。
而真正的主角永远只是一个女孩。林是模糊不情的陪衬,就像一片浓重的阴影,在拍照片的时候,会显出人物的孤独感。他们的关系就是如此。他们之间的爱情因此而显现出本质来。残酷的。并且无法靠近。
因为我的自恋,我文字里的女孩,永远都是独自在拍着一幅幅被衬垫着的照片。很寂寞。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光脚穿球鞋。在夏天我穿细带子的凉鞋,不穿丝袜。因为我喜欢小腿和脚趾裸露在阳光和凉风中的感觉。有时候,会尝试涂珍珠色的指甲油,让干净的指甲闪烁出一点点明亮的光泽。
这些小细节常常会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说里的女孩是穿球鞋的。虽然一样的喜欢光脚。在E…SPRINT的专卖店里,曾经看到一张广告画。夏天深绿的树荫和斑斓的花丛下,几个年轻的女孩挤在一张木椅子上晒太阳。她们穿的是印着小碎花的布裙,头发卷曲浓密,神情懒散,只是一律都穿着白色的球鞋。球鞋上沾着泥和草汁,是系带子的那种。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麦色的皮肤。健康清醇。
觉得照片拍得很好。ESPRINT的广告和BENNETON一样,常常有一种环保和崇尚自然的意识在里面。就像南京西路上BENNETON巨幅的人物广告画,总是干净的笑容,明亮的容颜,却让人感觉生命的可畏和珍贵。
看着那张广告画的时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种美丽就是如此。 从来没有穿过套装和高跟鞋。会觉得它们像一个框子,而灵魂的某个部分总是因为不适合这个框子而被束缚得难受。喜欢自己能拥有一些不用费心去照料它,穿起来如鱼得水般的衣服。
一整个冬天,只需要几条旧的仔裤,几件黑色或烟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买过G…STAR的粗布裤子和男装外套,因为这个北欧牌子的款式,看过去像个随时处于漂泊路途中的人。那样的人,会在阳光下眯缝起眼睛深深呼吸空气中的花香。会在路边咖啡店里跷起腿来打瞌睡。会把喜欢的人推倒在墙上粗暴地亲吻她。会在风尘仆仆的路边扛着沉重的行囊搭顺风车。
在衣服上能够找到我们想要的某种理想的气息,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因此,为这些看过去好象是在路边顺手捡来的粗布衣服,付出不菲的置衣费。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名牌情结的人。从不去美美百货或者锦江迪生。但是喜欢G…STAR。虽然它通常男装的款式较多。
参加颁奖会的时候,穿着一条灰色的粗布裤子和黑毛衣走到舞台的灯光里面。灯光很刺眼,而我穿的洗旧了的衣服很暗淡。所以我觉得因此而很调和。那些近千元买来的布裤子或者翻绒皮鞋子,会狠狠地穿它们,把它们穿旧,穿脏。
我的论调是,贵的脏的看过去很旧的东西,都是有品味的象征。
衣服,鞋子,首饰,或者人物,都是如此。
在大街上,如果迎面看到一个漂亮女子,会看着她,和她擦肩而过以后,再转过头去看。如果在前面看到一个背影,那我必定会赶上去满足自己的好奇。
我的漂亮标准也许简单,但是又很挑剔。
觉得一个人的脸长得太完美无缺,实际上就是平淡。
喜欢的脸,是有一些属于个人化的小标记的。比如眼角下的一颗泪痣,隐隐闪烁着暧昧的情欲。鼻梁上的浅褐色雀斑,是一群淘气的小精灵。或者翘翘的鼻尖。或者是笑起来的时候眯得弯弯的眼睛。都有说不出的妩媚和灵性。
那些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的女子,如果再加上衣着光鲜,举止矜持,总是让人感觉索然。就像我每次看到中国的模特儿,总觉得她们像高大的橡胶人。因为没有个性化的特质。这永远都是中国模特走不到国际舞台颠峰的困顿。而瘦小的KATEMOSS因为她的小雀斑和淡漠的眼神,让人感觉到衣服后面的生命力。有着强烈的表达力。
舒淇拍的REDEARTH的化妆品广告很漂亮。松绿的眼影,玫瑰红的胭脂,用在她的脸上,就是有着艳丽而天真的神采。眼睛明亮无邪,又隐含着小动物般的野性。好像一只小猫,等待着你的爱抚,可是在你抚摸它的时候,它又会突然地轻轻咬你一口。
这样的女子总是讨人喜欢的。你可以想象到,她不会对你遮掩什么或者吞吞吐吐。她会很直接,那种直接是纯真而尖锐的。你因为其中的纯真而不设防,所以就会因为其中的尖锐而受伤。所以这样的女子又是有杀伤力的。同时她又是情绪化的。她不会太压抑自己的感情。高兴的时候会有缠人的甜蜜,悲伤的时候会泪如雨下。真性情的女子,总是容易带给别人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