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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差不多这样,没有想象的好,也没有猜测的坏,毕竟我们都还年青,才二十多岁,有自己的房子,还是有一点自豪的,和装修公司结算一切费用,当时余数五千在三个月后付(怕装修后有一些不如意或后遗症,这笔钱留作随时找他们返工或维修的抵押金),接着便是请人过来打扫,收拾,因为那边的租房逼我们快一点搬,也就顾不得房子刚装修不能住人的各种建议了,急急忙忙在一个周六,在他的朋友和我的两个好同学帮忙下,请了搬家公司的人来搬东西了。
不夸张地说,这是我第一次在深圳把头昂得高高不再自卑了,也是第一次在深圳有家的感觉,第一次觉得自己不是那么飘泊无根了,看到乱七八糟的东西,已经走掉的同学和他的朋友们,我们对着这脏乱的一切激动得大叫大跳,也是第一次,我非常非常认真地与他计划我们的将来。他说:这房子要供二十年,每个月要出近五千块钱的月供,所以从现在起,他就不给我零用钱了,我自己赚多少花多少,家里的一切他负责开支,另外,他还要节约一些,在香港那边尽量减少和同事朋友的应酬,为了防备失业或是意外,尽量每个月存一点钱放着,因为光付这房子的首期,已经刮空了我们俩所有的积蓄。
看他兴致勃勃的样子,我突然没了兴致,起身收拾乱七八糟的东西,想到要一辈子跟这个人过,想到以后再不可能到别的城市发展,想到以后也不可能跟别人发生什么故事,还想到不能失业,没有存款,可能还要孩子,心里一阵惶恐和茫然,突然觉得很委屈,不知不觉的坐在新房子里哭了起来。
他每天回家的第一个精典动作是换拖鞋,然后仰躺在沙发上看漫画书,或是换拖鞋,打开电视看节目,雷轰都不动。我们出去吃饭的地方不超过我们住的地方二百米,超过这个数就会打的,或是放弃。
有一次我们凑巧都有些累,放工回家,瘫在沙发上抱着枕头半天,我说我想吃麦当劳,麦当劳就在我们住宅区附近不到二百米,可是两人都不想动,就支使对方,他说:你去买吧,钱我付,另外给你五十块钱跑路费。
一般我们用这种小恩小惠来收买对方的行动和人格,不过效果不显著,如果他正好要去会朋友或顺便的话,可以考虑做这件我要求的事,或者我正好也要买别的东西的话,我也会适当斟酌,我们曰之“用经济刺激效率”。
我财大气粗,说道:你去买吧,钱我付,另外给你六十块钱跑路费。
他加到七十。
我加到八十。
他还加,我故意跟他逗着玩,有口无心地慢慢加到二百四,他叫到二百五的时候,我一下子跳起来,说道:好,拿钱来。
他一听傻了,好像压根就没想到怎么会加到这笔巨款,不过说话要算话,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赖账总归不好,有关品德大事,心不甘情不愿地掏出了三百块钱,我看了看钱,又瘫到沙发上说:我现在用这三百块钱请你去买麦当劳你干不干?
不干!他很有志气地说。
如果我再加五十块钱,你干不干?我问。
他算了一下,觉得三百五去买一次麦当劳特别划算,换了鞋跑去买回来了,回来脑子转过来了,气呼呼地说:今天我上当了,不过是你出了五十块钱让我跑去买麦当劳而已,真是没面。
我哈哈大笑。欺负人的感觉真爽。
说起这事,真是有些丢人现眼,一把年纪,却都有自己追星的对象,还追得不亦乐乎。比如他,多年如一日地喜欢刘德华,一看到有关刘德华的新闻,八卦,就两眼绿光,满脸祟拜。我的偶像比他有时代感多了,读高中之前,偶像是俺爸,大学以后偶像成了马尔克斯,到了深圳,最开始迷上了我们公司六十多岁的一头女董事长,到了F4的时候,天天找F4的新闻和相片,后来年岁渐大,没怎么迷别人了,只迷上自己那张老脸,想怎么让自己年青一些,漂亮一些,让十来二十岁的人祟拜祟拜自己,想当年俺也年青风光过哇,现在这副样子,伤感。
且说某日左麟右李深圳演唱会,俺好不容易弄到两张演唱会的票,得意洋洋地操起电话拔00852********,兴奋地说:我有两张左麟右李的票了,你下班赶紧回来,我们一起去看。
没想到这人的回答是:什么左麟右李?
我说你不是真傻吧?谭咏麟与李克勤的演唱会啊!早点回来,我们去看。
他说:谭咏麟是谁啊?李克勤又是谁?我一个没听说过,我只听说过刘德华。
我啪地把电话给挂了,发誓再也不陪他一起去参加什么PARTY,什么聚会,什么晚餐,娘的,我好心好意弄到票,居然这么不给我面子,稀罕啊?!哼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专门喜欢做与他对立的事,而且颇有快感,比如说他喜欢漫画书,我就打击他没品味,坚决不准他在我在的时候放动漫画片,而且故意看大部头的世界名著;他喜欢吃清淡的,我偏要吃辣的,本来我一直对辣的不感兴趣;他喜欢吃肯德基,我偏偏要吃面点王;他喜欢陪我逛街,我偏偏只逛书店;他喜欢去酒吧;我偏偏只愿去咖啡厅,他要是说这件衣服好看,我穿着好,我偏偏就说最痛恨这种色……
老天哪!也不知过日子会把人过变态,还是跟他在一起让我变得如此变态,本来我也挺喜欢刘德华的,可是一听他说刘德华什么的,我就转身离开,好像刘德华这三个字都能把人熏臭一样,《太极旗飘扬》他鼓励骚动了好几天,要我看,说这片子好看,我故意放了五分钟,然后关机,说:这么闷,难看死了,气得他要吐血。
想一想俩个人过日子,不像是相亲相爱,更像是阵地争夺战,某个领地我退让了一点,他就进一点,我再退一点,他就再进一点,进到最后他便形成绝对的优势,然后一举拿下。某个方面如果我进步了,他便退一点,我再进一点,他再退一点,到了后来,此阵地被我攻夺下来,到了最后又成了我的地盘。说一件有意思的事,我们初认识的时候,他喜欢蓝色的衣服,但只要是他穿上蓝色的衣服我就打击他,或者表现不屑,时间久了,他受不了,问我喜欢啥色的,我就在逛商场的时候指点他诸如哪类色的,虽然每次是他陪我去买衣服,过了两三年以后,他检点衣柜,发现满柜子都是黑灰色的各式衣服,因为我一直暗示或明指我喜欢这些颜色。
我不知别的女人有没有做过这种小家子气的事,反正我做过好几次,那就是在深夜将自己的男人拒之门外。
最开始的状况是这样的,有一个周六他和他的一帮同事去外面喝酒,我在家里一个人睡不着,左等不回右等不回,于是便聚了一肚子怨气,好不容易定了神睡过去了,他却酒气哄哄地回来,最让人讨厌的是喝多了酒以后不像平时斯文沉稳,也不顾时间和人家的心情,坐在旁边唠叨个不停,想一想那时候我的火气多大啊,他说一句我就顶他一句,他说两句我返三句,也不顾夜深人静别人都在睡觉,他也不示弱,于是两个人吵了起来,从凌晨两点半一直吵到凌晨五点,把平时想都想不到的不满全都发泄出来,还各自言语恶毒,比如我说他古板得跟盖房的臭砖头一样,他说我东西乱放房间跟个狗窝一样;我说他长得又矮又丑,他说我不事修饰根本不像个女人;我说他很变态对家人小气对朋友大方,理由是我过生日他才花了两百块吃饭,他朋友的老婆过生日他送了五百块钱的红包,他说我喜欢浪费钱买一些根本就不用的小东西简直不像个过日子的女人;我说他唠唠叨叨跟个碎嘴婆一样,他说我愚蠢笨蛋不爱动脑子天下第一……
总之这些破事扯起来没完没了,无聊透顶,偏偏到此时不吐不快,到了早上他酒气快过了居然没事似地睡个天昏地暗,我却坐在那里想他的酒话直气得无语凝咽。
过了没一个星期,又出如此事件,凌晨一点多,他又喝多了回家来,我是一个睡眠很浅的人,有一点点响动就醒来,而且不轻易入眠,他见我瞪着愤怒的眼睛,便问我干吗不睡?我说都是你吵醒我的,我还怎么睡?
如此一来又爆发了争吵,直吵得天昏地暗、墙皮剥落、依然是老话题老毛病,不过是重复提起来,找更狠更过瘾的语言来刺激对方而已,吵到最后,我说我们分手吧,这样的日子烦死了,他说分手就分手,居然凌晨三点打电话给他老妈,说我们分手了,明天他就回香港,再也不回深圳了,我听到他老妈说了几句后啪的就把电话给挂了。
到了天亮,他又安心快乐地进入睡眠,醒来啥事都不记得,我可气得不行,把昨晚和那晚的事细细地说一遍,你知道他怎么回答,讶异地说:哦?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记得我讲过这些话?老婆,你原谅我嘛!平时我怕你,所以才在醉酒后说,以后再也不敢了。
我能不原谅他吗?过了有近一个月,老毛病又犯了,再下一次,我干脆趁他还没回家,就把门给反锁了,那天晚上一点多钟听到他用钥匙开门的声音,但打不开,然后按门铃,当然是不响的,因为我提前就把门铃的话筒给摘了下来,最后听到他用手拍门,我当然装作没听见,直折腾了有半个钟,我听到他转身离开的声音,觉得自己很残忍,想开门把他叫进来,但一想到他进屋后跟我吵架伤感情的事,还有就是想刹一刹他的酒疯,还是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