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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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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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之所以区别去昨天恰恰是因为今天的感受还依然存在…
今天,之所以区别于昨天恰恰是因为今天的感受还依然存在…。。。

  在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个被活生生加工好的一个故事,不管结局是好是坏,也不管他是美丽还是悲伤,经过岁月的洗礼总能让我们留下我们该留下的东西,沉淀也好,空气也罢,总之他在我们的生活种挥之不去。这或许就是生命值得延续的魅力。

  回忆 使我和我的几位朋友彼此牵挂,一往如昔。有人会认为那个清高,也有人会说这是愚蠢,而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永远都是我的知己。我们这些各自寻找不同归宿的人。只想知道我们到底是谁。这便是故事的开始,不知道该怎么交代下面所想写的东西的开始。

  记得以前非常要好的女性朋友这样和我说了一句话:你为什么总是喜欢丢东西,再丢东西把你自己也丢了吧,不要来见我了。

  这句话已经有不知其数的人和我说过。而我却一如既往的如此丢东西。不以为然。

  我经常丢东西

  丢书。丢钱包。丢身份证。丢钥匙。甚至丢情人

  为了不丢,只好把东西放在比较醒目的地方。

  比如钥匙干脆吊在自己想吊的地方上,叮叮当当什么时候都看得见。

  经常有人打趣我:“这么大了,还挂把钥匙?”

  只好把钥匙吊绳放长,贴着胸脯挂在衫衣里,麻烦迎刃而解。这个习惯得以保留到现在。

  情人没办法放在醒目的地方,所以继续丢。

  所以我只有一个字来形容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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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小酒吧里的老板
二

  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自己对着毛主席发誓,在大学期间要写一部巨作来捍卫我的大学生活,这想法的却是好的,我现在还亲信自己这个决定是绝对没有错的。当时就想自己要有台电脑,那样就方便多了,当然那都是想法。

  于是自己买了N本笔记本,每天写啊写,上课也写,休息也写,睡觉也写。

  那段日子可算是我今生最值得骄傲的时刻,因为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这么下决心去做一件很难完成的事,也许从那以后我才真真的知道,认真做一件事给心灵和身体带来是双重的收获。

  可任何事情都是往往都不会按照你想要做的事情继续发展下去,就当我差不多要完稿的时候,在一次和女朋友聚会时不小心把丢在我们住的宾馆的房间里。也试图想回去把找回来,可我始终拉不下那个脸在去向服务员要,毕竟那只是个笔记本,人家说不定早就把当成垃圾给扔了。还管你什么写了多少多少天的。

  曾经一个朋友问我怎么会丢到宾馆里呢?我只回答几个字:“我喜欢丢东西,不丢东西我心里会特别的难受”。这句话听了我朋友郁闷一整天。因此我那坚持在大学里写一篇巨作的梦就此破灭。不过那篇小说我自认为是我写过小说中最好的一篇。

  &而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小酒吧里的老板,也不能说是老板,只是和二皮两个人合伙开的一家酒吧,生意还算过的去。

  二皮经常问我,为什么我们开了那么久,生意总是依然如就。

  我淡淡的回答,也许这个酒吧是这个城市最后可以值得回忆的地方。

  蓝调风格的小酒吧

  而我每天晚上把大多数的时候都花在那。

  酒吧已经打烊。

  宽阔的老式沙发上空空荡荡。仿古吊灯垂直挂在距离桌子一米高的地方,泛出幽暗暧昧的光。墙上挂着詹姆斯迪恩、马龙白兰度的大幅照片。迪恩叼着烟双手插兜独自漫步无人街头,白兰度皮衣皮裤靠着摩托车一脸坏笑。两人表情都在嘲笑生活的无可救药,赞扬着那个嬉皮年代的颓废冷漠。

  现在也是一个开放年代,其实“嘻皮”更确切:更多人没有信仰,把床当成精神避难所,把性当成最佳解脱,青春似乎只适合用来挥霍,找不着意义更大的事,骄傲地漠视做人原则。灵魂流浪在街上,肉体腐烂在床上。青春像一个水漂,掠过生命的湖面,只起涟漪,不留痕迹。

  酒吧的高脚杯倒挂在杯架上。

  二皮不知道和哪个MM搭上了,早早就离开了的视线。

  在他的眼里性早已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也记不清他到底上了多少个年少的女孩,我经常和他说你要忧着点,不能总是这样,那样到老了你改后悔了。

  而他总是那个腔调:现在是什么时代了,还管那些,称我们还年轻的时候多做点有“意义”的事不然到老了,想干什么就不能了,何不现在把到老年不能做的事补回来。

  我听了则保持沉默。

  因为他的话我无法反驳。

  毕竟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同。

  而我则注重那些一见钟情的事。

  说白了,新鲜感占据了我对感情认识的上风。所以我只喜欢那种的。

  现在我只能在酒吧里过一晚,这样的生活已经往返了不知其数了。

  自己到柜台里放了一首范玮琪的<;<;哲学家>;>;

  <;<;哲学家》》:如果我是一个哲学家

  忘了一个心中的名字有多难

  看一本书走一段路逛一个美术馆

  听一首歌 过一天河 喝一碗酸梅汤

  在这一秒 扮演一个安静的自由王国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也不知道怎么的。。。。。。
也不知道怎么的,我找到了那装满我那童年美好回忆的相册,里面可是用伏特加换不来的童年往事。其中一张照片吸引了我,上面部满了灰尘。

  口一吹满屋子的灰尘在空中漫步,于是我用手擦了擦。看中相片中那熟悉的面孔,不知不觉中想起了儿时的伙伴。

  我和二皮幸运的出生在八十年代的中国,这个年代付与我们太多的幸福了,什么都不缺,我们经常听我们家长和我们说,你看你们现在不愁吃不愁穿的多好,还不认真学习。哪像我们那个年代,上学就是一种最幸福的事了,别给我生在福中不知福。

  像这样的话我现在都能倒背如流

  我和二皮同时成长在不太大的一个大院里,我们从小就一块偷院里还没长熟的葡萄,从楼上向过路的吐痰玩,我比二皮他们大一岁,理所当然的我就成了这群孩子里的孩子王,我们都很感激我们所处的那个年代,那个年代学生获得课空前的解放,我们总觉得我们后来的低级趣味之所以一发不可收拾,是和当时的情势所迫大有关系的

  那时我们全部的梦想就是希望中苏开战,从新回到第二次世界大战,那样我们就不用天天上那些无聊的课,就可以旷课去演戏我们的游戏。

  警察抓小鸡,玩玻璃球。

  最带劲的就是共产主义战争。我通常都是扮演列林

  而其他的他们分别是工军,党军,日军等等

  然而这样的美好童年已经一去不复返。于是放回照片重新把它安置在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以防以后一不小心把他党废品卖了。

  而这时一阵困意袭来。

  于是到头就睡。

  梦中我好像回到了过去。 。。

生活总是那么寂寥。。。。。。
生活总是那么寂寥,喜欢上了一个人发呆,喜欢上了在没人的时候打开电脑,更喜欢上了把声音放的最大听着歌等着女人回来。

  “司空呆呆,快起来有事和你说”这是二皮的声音,永远都是这个样子,也只有她这么叫我呆呆,我也习惯了他这样叫。

  我揉揉模糊的眼睛,看着他把眼睛睁的大大的盯着我。

  “叫毛,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咋革命的任务还没完成呢,刚梦到一个美女在我梦里只叫我的名字”。我有声无气的说。

  “快起来,听我说,那个妞还真的不错,那身材,听说以前在学校还是个模特。”二皮激动的说。

  “你又不坚持立场了,自己说了只喜欢刘若英那种类型的女孩,怎么现在又转型了。我跟你说这样不好,以后不能这样了,要向人家那样只为哥们活不能为女人活”。

  他心里知道我在说谁,因为在我们这个圈子的只有文文是这样的人,任何人在他眼里只要是他哥们出了什么事,二话不说,准去帮你忙。

  上次有个人在酒吧里找茬,我直接一个电话过去,不到2分钟文文穿着一个裤头就下来了。事后才知道,他就在我们上面的一家旅馆里和你一个女孩正在做事……

  就那件事以后我们看到他特别的亲切,自感觉是一家人。

  “咱哥们本来也不想转型的啊,现在我发觉刘若英那种我喜欢,这种类型也不错”。

  “行了行了,少提你那点破事。你起开,我还有继续我的革命呢?昨晚三四点才睡,困死我了”。

  “行,你不起来是吧,我去找蓓蓓。我就不信她叫不起来你。”

  “好好,我起来行了吧,你就说你那点破事吧”,就这样听他一个劲的说他的“光辉史”

认识蓓蓓是一年前的事了。。。。。。
认识蓓蓓是一年前的事了

  一次一帮朋友聚会。大家闹得厉害,都喝多了。按常规,分头负责把女孩送回家。我也被分配了一个。陌生女孩,喝酒的时候,彼此只是打个招呼,碰几下杯,印象不坏,仅此而已。女孩外地人,来这儿旅游,住在一家酒店。只好开车把这个烂醉如泥的女孩送到酒店房间。女孩倒在床上没了动静。我坐在空荡荡的房间,瞅着床上的陌生女孩,不知所措。

  我在房间觉得无聊打开了电视,里面正在放着《与青春有关的日子》,感慨里面的人,同时也感觉我和他们没什么两样,小的时候偷邻居加的东西,一起向过路的人吐痰玩。正在感慨:,女孩突然说话,说想吐。我赶快找来垃圾筒,扶她哇哇吐了半天。找来纸巾擦干净她的手指嘴巴,倒水给她漱口,扶她躺下,帮她脱鞋,褪下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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