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他只能把她当成妹妹,他整整大她二十岁,她正青春年少,而他已将近迟暮。那个时候的他,华发早生,人更显苍老,他说,他不能耽误她,她应该遇到与她年纪一般大的人,幸幸福福地爱着,美美满满地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把青春浪费在他这么一个快成老头子的人身上。
阿吉并不是专门的驯马师,而是一间大学才识渊博的教授,他自幼长在草原,有自己的牧场,收集了很多珍稀的马种,如果可能,他说,他更喜欢做一个养马驯马的自由人。
她自知爱得无望,但还是忍不住追着听他的课,到马场去找他。而他,在她一次次锲而不舍的坚持之后,终于说:“我带你去见我的女朋友吧。”
那是一个很端庄的女子,年纪也不小,约莫三十多岁,一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显现着细细的鱼尾纹。他说,他的女朋友已经等了他许多年,他不能辜负她。他们在她面前手握着手,她还看到,他们左手无名指上带着一个铂金戒指。
她很明白,他是要断了她的念头。既是这样,那好吧。她强装欢颜朝他告别,给他们祝福,然后,毅然而然转身而去。
从此,她不再去听他的课,她心如止水,专心执着于医学那晦涩难懂的字里行间,烦闷的时候,她常常会想到他的马场里那匹罕世良马“乌云踏雪”,想像着它光滑乌亮的鬃毛,和他明亮睿智的眼睛。
一晃大学四年过去,临毕业的时候,她正紧张备考研究生,忽然就听说,他离世了。一次意外,全世界每天都会上演的交通事故的其中一起,不起眼,新闻都没有播。
听到这个消息,她猛然愕了一下。脑海中“轰”地空了一下。这些年来,她从来就没有忘记过他,只不过年月太久,他的模样已经记得不太清了,只记得他那一双有神的眼睛,闪着儒雅睿智的光。
她到底还是去送他,和同样的一大帮同学一起。下葬那天下着雨,场面庄严肃穆,一个女子撑着伞走过来,是他的女朋友,她却在不经意间看到这名女子的左手无名指上不再有那枚铂金戒指。
她不由幑微讶然。
那名女子静静道,她本来就不是他的女朋友,只是多年好朋友,他一生难得求人,却求了她,做一回他的女朋友,在她的面前。
她的脑子一片空白,茫然走在人声喧沸的街上,头顶上乌云沉重压抑,她看到了自己这些年来飞逝而去的孤寂。
他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苦了自己,成全她么?可知道,这些年来,她宁愿寂寞,只因为了留住他在她的心里日渐模糊的影子。她只记得他的好,这就够了。
可是他没有想到,他竟然为了她,做了这么多。
阿吉,永永远远都活在她的心里面。
“小姐,阿吉是谁?”蓦地,耳边响起一个声音。
顾芝容下意识应道:“阿吉啊,是我的……”她猛然清醒过来,听出采青的声音,“你……”她的眼珠一转,“你刚才说什么?”
采青疑惑地看着她:“小姐,那个阿吉,你昨天晚上说的阿吉……。是叫做阿吉吧,到底是什么人?”
顾芝容的心里一“格登”,心想坏了,真是喝醉了,倒把阿吉的名字给叫出来了。她蹙了一下眉头,马上有了说辞:“哪有什么阿吉这个人?你不是一直奇怪我怎么一下子学会了骑马了吗?就是这个阿吉在梦中教我的,有一天我做了个梦,梦到他骑着乌云踏雪朝我走来,教会了我骑马,所以醒来之后我就会骑马了。”
她说完,抬头看到采青捂着嘴在偷偷的乐,不由莫名道:“你在笑什么?”
采青呵呵笑道:“整个盛京,只有肃王府里有乌云踏雪这样的名马,难道小姐口中说的阿吉,就是肃王不成?”
顾芝容翻翻白眼。那个肃王?跟他的阿吉相比,差个十万八千里好不好?
一想到肃王,猛然想起采青方才说的,是他送她回府的。她不由紧张起来:“采青,你认真告诉我,昨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你就让肃王送我回府了呢?”
采青想到昨天的情景,不由抿嘴笑着说道:“小姐,你真的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情了?奴婢可没有那个胆,向肃王提出任何要求。是小姐,是小姐赖着人家的漂亮马车不走,非得坐人家的马车不可,人家无奈,才亲自送小姐回来的。”
“我……我赖着他的漂亮马车不走?!”顾芝容震惊得无以伦比,即便她是个有点小小贪财的人,但是对于那个极为讨厌的人,也不至于这么没有骨气吧?
“而且,小姐还做了更过份的事情呢!”采青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情,掩口笑得乐不可支。
“采青你这个死丫头,快急死我了,别笑了,快说,我昨天晚上还做了什么更过分的事情?”顾芝容焦急地催促道。
第五十一章 不看低自己
采青侧着脑袋想了一下:“其实也没有什么,只不过小姐喝醉了酒,上马车的时候站不住,一下子掉了下来。肃王好心过来扶稳小姐,小姐一下子就把所有吃进去的东西都吐到了肃王的身上去了。”
采青说得轻松愉快,顾芝容却听得胆战心惊。采青一说完,她瞪着不可置信的杏眼看着采青,眼珠子都不会动了:“采青,你别吓我,你说的……可是真的?”
采青撇撇嘴:“这事哪能有假,这个关键时候奴婢能拿小姐开涮吗?”
顾芝容瞪了采青半晌,“咚”的一声倒在了榻上。
采青吓了一大跳,以前自家小姐被吓晕过去,忙三步并作两步,俯身过去察看,一边焦急道:“小姐,你可不要吓我,奴婢还未说完呢,虽然小姐弄得肃王一身脏,但是人家肃王是个好相与的,脾气特好,一句话也没有怪罪小姐,还对老太太说,是自己的责任,是自己害了小姐喝醉了酒呢。”
顾芝容“蹭”的一声立马又直起了身子,抹抹额头上的冷汗:“采青,以后你说话可不可以一次性说完啊,吓都被你吓死了。”
采青茫然地看着自家小姐又“复活”了,终于,她扁扁嘴,跺脚道:“小姐好坏,又拿奴婢开涮!”
“我不这样做,又怎么能够套出你的话来呢?”顾芝容嘻嘻笑道,然后,似是想起什么,慢慢敛了笑容,坐直了身子,倚歪在引枕上,剥了壳的竹笋般的鲜嫩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慢声道,“这么说,老太太听从了肃王的主意?”
采青点点头:“是啊,肃王的话老太太哪能不听呢。小姐你看,如今我们好端端的在这个屋子里,也没有人过来追究昨天发生的事情,就足以证明老太太的态度了。”
采青说这话蕴含着一丝得意。她暗自庆幸昨天肃王在场,如若不然的话,即便是她们自己雇了马车回来,也会被数落不分时辰,玩得忘乎所以之类的,然后不知道又要来个什么责难。
至于那个懒惰的车夫陈老四,采青已经十分确定他是与二小姐四小姐她们串通一气了。至于私底下她们究竟给了他什么好处,竟让他能够冒死都要谋害自家小姐,她不清楚。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像陈老四那样家徒四壁,一辈子聚不到妻子的人家,只怕是一两百银子就能把他收买了。即便事败,被老太太赶出府去又如何,只要向二小姐四小姐她们敲得一笔钱财,总好过天天风里来雨里去的赶车谋生糊口。
所以说,在采青作为府里一个没有身份没有地位的丫头看来,自家小姐若能傍上一个可以倚靠的人,保得小姐平平安安的,不受府里那里人明枪暗棍的陷害,倒也是不错的。
当然,如果自家小姐能够被肃王看中,攀上肃王这棵富贵树的话,那她这个做丫头的算是熬出头了。
只要自家主子嫁得好,像她们这些在主子身边侍奉的丫头才能够有更好的出路,这是所有做奴才的深谙的道理。
顾芝容只看采青脸上的表情,就知道这个小妮子在想什么,她不由在心里面轻叹,她可是一个“富贵不能屈”的人,没想到来到这里,竟被人看成是攀附权贵的那种人了。想必不久之后,关于她与肃王的绯闻又多了一条:“顾家五姑娘深夜扮醉,意欲攀附权贵意图明显。”
而且,这个肃王是个大众情人,现在他们二人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从这以后,帝都里的人怎么看她?不要说远的,就说近的,府里的二小姐与四小姐又怎么看她,怕是给她穿小鞋子的机会更多了吧?
顾芝容抚了一下头痛的额头,看来如今这情势,也只能步步为营,走到哪里算哪里。幸好的是,她还清楚地记得昨天她被迫喝酒的时候,二小姐应允了她的事情,从此以后,她出入府就是自由的了,享受着与二小姐四小姐同等待遇,只需报备一下就行,那么一来,这个逃生的机会大了许多。
这算是所有坏消息中的一个好消息吧?
看到采青还是那般神情望着她笑,她不由叹了口气:“采青,我们应该有些自知之明对不对?那个肃王……我们八辈子都与他打不着的,好不好?”
采青没有理会她的话,兀自笑着说道:“小姐,如果不是经历昨天的事情,奴婢也与小姐一样的看法,都认为肃王是个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人,可是,就在昨天晚上,小姐醉倒在他身上,还吐了他一身,他非但没有说什么,反而让下人们拿来毛毯替小姐盖上,怕夜深露重,害小姐受凉。送小姐回到府里,见着老太太的时候,还特定叮咛老太太要好生照看小姐,要熬些醒酒汤给小姐喝,更深露重免得受凉过了病之类的话。奴婢瞧着,觉得肃王真是个温柔体贴的人,对小姐又好,比起那些征战沙场的武夫可强多了。”
说到这,采青看着顾芝容,眼角眉梢都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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