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治研究》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企业政治研究- 第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里劳动的使用价值不是体现在劳动终端的产品上,而是体现在劳动过程之中。消费过程结束即劳动过程结束,消费过程没有结束,而劳动过程结束,则是产品不完整;消费过程结束,劳动过程事实上不能继续下去。这类产品,过去是称之为“服务”业的,“服务”的表意已如前述,我们以为是完全可称之为过程产品的。世界信息业和金融业的高速发展催生了信息产品和金融产品,但信息产品和金融产品总要物化成一个载体,终归还是一个独立产品。可见,劳动产品存在着独立产品和过程产品两类不同形式。

  企业是劳动的组织形式,劳动的组织形式又总是以产品为中心。没有产品目标,无以组织劳动,产品解决的就是“干什么”的问题。

劳动组织日益企业化
第一章 企业政治概念的提出

  第一节 企业本质的一般认识

  三、劳动过程的日益社会化

  3、劳动组织日益企业化

  人类劳动发端于个体农(林、牧、渔)业,受用于家庭。很长历史时期中,家庭模式主导着人类社会体制,包括国家、政府都是家庭模式。于是,劳动组织形式多是以家庭为主体的。即或有外来劳动力的加入,也是以奴隶或仆工的身份出现,这便是小农经济的劳动组织特点。小农经济的劳动组织形式不是能称之为企业的,因为在这里不是一种公正平等的利益组合,而是一种役使与服役的关系,或是一种东家与仆工的关系。无论役使与服役关系或是东家与仆工关系,都是建立在对劳动力人身进行统治的基础之上,显然,劳动成果分配上必然是一种非等价关系。这种劳动组织关系是以政治压迫为基础的劳动管理模式,存在严重的政治奴役与劳动掠夺。

  以土地私有为特点的小农经济条件下,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削相结合,导致的必然是利益严重倾斜,贫富两极分化。富者无须投入经营便可稳获丰厚财富,除天灾人祸再无半点风险,而贫者求富却无可投的资财。翻开中国的历史,在洋务运动以前没有大工场的记载,在1949年以前竟无大农场的痕迹。可见,小农经济的劳动组织模式是不能激发社会劳动积极性的,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文明历史长于他人,而经济却远远落后于他人,小农经济便是落后的根缘。

  企业现象的出现,是18世纪工业革命带来的。几近两百年、跨越三个世纪的蜿蜒曲折,企业化运动带动着人类政治、经济、文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企业终于由可诅咒的妖魔修成正果,全方位挺进劳动组织范畴。企业化了的劳动组织形式特点在于利益的对等原则,在于企业以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实体(即法人)形式出现于社会,以法人的姿态开展经济活动,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利益与风险。这一法人责任体例,有别于个人责任体例,也有别于家庭责任体例,更有别于国家、政府责任体例。中国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间的工厂、商店、作业组等之所以不能称之为企业化,就在于这个权利与义务没有法人化。

  1984年开始,中国推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至现在不到30年的时间,城市经济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已经全面实现企业化,农业经济也正一步一步走向商业化轨道,家务劳动社会化的热潮方兴未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推动下,企业的经营触角不断伸向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类需求不断被无孔不入的企业运动从潜意识中发掘出来,形成一个又一个的消费新浪潮。

  劳动组织企业化,不仅仅是个劳动组织形式范畴,更重要的是,劳动组织企业化引发了社会人际利益关系的深刻变革,人际利益关系由过去的线性运行急剧地向着非线性运行转变。如上所述,劳动过程不仅仅是若干劳动动作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复杂的利益组合过程。这种利益关乎到直接参与劳动过程的劳动者,同时也关乎到劳动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劳动成果的利益多元性,决定着企业管理行为不仅仅是管理一些纯技术流程,而是一个多元化了的社会利益分配过程。因此,企业的功能已经不仅仅是组合劳动力,合理安排劳动活动,更重要的则是需要协调平衡多方利益。关于这一点,中国企业化运动的先驱者许多是始料不及的,骤然的成功与富有,让他们过于迷信着个人和企业的能量,认识不到社会利益规则的存在,这必然是要遭受惩中枪落马的。

  劳动组织企业化趋势表明,现代乃至今后很长一个历史时期内,企业现象不仅仅是一个“生意”含义的经济现象,多元利益的组合,不断丰富着企业深刻的社会内涵,而且其社会性会越来越强,从社会发展意义上说,劳动组织企业化是人类社会政治*坚实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 想看书来

经营是企业不变的内核
第一章 企业政治概念的提出

  四、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经济是人类生活的基本过程,劳动则是经济的根本源泉。通过探讨经济本质与劳动本质,我们已经意识到,劳动是人类生活的主要内容。而企业在当今的社会中,充当的便是一个劳动组织者的角色。因此,企业应当是一个劳动组织。至此,企业的本质似是已经落箨成竹。其实不然,如果将企业本质的认识停留在劳动组织层面,必然地进入一个个悖论怪圈。

  怪圈之一:如果认定企业是劳动组织,那么行政机构、军事机构、文化机构等社会管理机构就不是劳动组织;这些社会管理机构不是劳动组织,那么,这些机构中的人也就不是劳动者。不劳动者不其食,不劳而获便是剥削。那么,社会管理机构成员都是剥削者。可是,从理论到实践,我们却无论在政治上或文化上,都没法将这些机构的成员收入定位为剥削收入,哪怕是封建官吏的傣禄。不是剥削收入便是劳动收入,于是,问题交回到逻辑起点。

  怪圈之二:如果认定社会管理成员是劳动收入,那么社会管理成员的行为就是劳动;如果社会管理成员的行为是劳动,那么社会管理机构也是劳动组织。所以,企业与社会管理机构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于是,问题又回到起点。

  等等悖论,毋须庸述。长时间以来,我们就是生活在这些悖论当中。

  社会实际表明,企业固然具有劳动组织的特性,但企业行为并不是一般的组织劳动那么简单。因为,企业一旦建立并运行,便向社会全方位伸展出利益触脚,构建出此荣彼荣的利益网络;一个企业的倒掉,其利益影响范围绝不仅仅限于企业老板与员工,而是牵涉到这个企业方方面面的相关利益人。华尔街的雷曼,石家庄的三鹿,制造出一个个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触目惊心!即使关掉中国一个省级政府未必能产生如此的社会经济损失。

  1、经营是企业不变的内核

  前述推倒企业“经济组织”和“劳动组织”的特性描述方式,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并不是经济组织,也并不意味着企业不是劳动组织,只是说“经济组织”和“劳动组织”的理论描述方式不能突显企业特性,并不能将企业与其它组织和机构区别开来,从而引起企业认识上的混乱。

  深入企业实际考察,企业的根本特点就是经营、做生意,就是通过做生意赚钱,这才是所有中外企业区别于其它组织机构的重要特征。中国民间的用语虽然比较俗,却往往比专家、大师的语言更为易懂,毋须注脚释义。汉语言里,“做生意”、“赚钱”与“经营”有着非常近似的语义,“做生意”、“赚钱”多用于口头表述,“经营”则多着一点阅读感觉上的学术意味。

  企业的出现,企业的存在,就是为了做生意。企业不做生意,或做了生意不赚钱,是无法维持运转的,企业长期亏损就得关门。农民种地,种出来的粮食只是自家食用,肯定不能称为做生意;地主庄园规模很大,也种粮食,也植树林,也养猪牛,那都是为了满足自我生活的需求,不是为了出售。这类的行为肯定不是企业行为,这样的机构也肯定不是企业。

  很长时间来,我们的社会里一直给企业倡导一个理念,那就是要求企业一定要“满足社会需求”,这是一个非常温馨而理想的理念。其实,对企业而言,满足社会需求只能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企业的目的是要赚钱。当然,如果企业的产品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而且还坑害消费者,那也是不能真正赚到钱的,这小学生都懂的规律。可是,企业不赚钱,又拿什么去“满足社会需求”呢。

  中国文化的骨子里对赚钱是鄙视的,在情感上对赚钱有着近乎天然的抵触情绪,这是中国历代轻商的根本意识根源。情和理毕竟是有着质的区别的,情是一种个性体受,理是一种普遍存在。作为一种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对企业赚钱手段的特性要求,无可非议,而且体现着中华文化的人情味。可是,如果我们把它当作企业的指导思想,那就是将目的与手段颠倒了关系,这是非常不实际的。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上,手段总是服从目的。如果强调“满足社会需求”为目的,那么,就会弱化赚钱的目的,甚至退居手段地位。按照手段服从目的规律,只要能“满足社会需求”,企业赚不赚钱是在其次的。其实,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存在的企业亏损问题,关键不在于国家能不能管企业,而在于颠倒了生意上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违背了生意特有的规律。

  企业的赚钱与利润是有差别的。赚钱是指企业在原价值基础上的价值增长,赚,《康熙字典》释义为“卖也”,这个增长的价值是靠卖出原价值赚来的。这相当于企业财务核算上的“毛利润”概念。而利润,则是企业财务核算上扣除所有成本、税金、费用开支后的价值剩余,这是一个典型的财务概念。中国国家增值税法也是这样认定�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