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风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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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风恋歌-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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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数次在充满清脆歌谣的梦中惊醒,蜷缩在床角
  看到冰冷的目光穿过百叶窗泄落在地上
  耀眼到模糊一片
  冰冷的泪水从我冰冷的双颊冰冷地落地
  在月光里溅起点点的涟漪
  当雨点落下,跌入浑浊的泥潭消失不见
  我行走在路边,没有打伞
  也许天总会有晴的那一天
  可我永远也无法长大
  我无法得到你的爱恋”
  依旧是干燥的双颊,我并未泪流满面,倘若,早已汇成伤口,烙在心里。
  当双耳陷入雷鸣般的掌声,我把歌词翻到了最后一页:
  休休:
  这是我为你写的哦,听说你要表演,我用了两天写的,希望你喜欢啊。
  这首歌叫《恋歌》。
  胡悦
  恋歌。
  恋,是恋恋不舍的恋;歌,咆哮当歌的歌。
  一个十七岁的爱恋,一支十七岁的歌。
  

你有没有为我泪流成海
你说爱我的时候,是不是只有过那么一次?
  我们彼此那么近,那么透明,你有一些秘密我仍不知。
  时间冲走了彼此,靠岸的时光也得不到确定。
  我们曾彼此互相取暖,却暖不掉你冰冷的旧时光,那么,
  亲爱的,再见。
  ——选自莫慕休日记《如果天亮以后》
  七.如果。小心翼翼。最后。再见。
  这是一些和我们存在关系的动名词。
  既然躲不掉宿命,就是命。不幸运,我可以倒霉到无家可归,幸运的时候,我可以得到凡的物资奖励。而我绝大多数处于中间状态,要多平凡,就有多平凡,或者要多不平凡,就多不平凡。奇怪,踏入十七岁以来,我一直都是不平凡的,是幸运的。
  遇到不平凡的陶样,继续不平凡的初恋,得到不平凡的日子。
  那么,从头到尾,我还一直都是上帝眷顾的吧。
  市优在星期一的日子举办了踏青活动,将磨山从头到尾爬一遍,任务完成后,即可自由活动。
  直到到达磨山,我依旧没看到陶样。手指冰凉到近乎没有温度,放进保温饭盒的爱心午餐似乎冷了许多。自从校文艺汇演后,陶样就仿佛人间蒸发了,手机联系不到,人也找不到,即便周末的补习也没见到。
  磨山的草木丛生,茂密到林子诡秘地像座空城。
  市优的学生穿着醒目的黑色运动校服,朝山顶一路奔跑,不知我们是风景,还是风景在看我们。
  “老师,我身体不适合剧烈运动。”我怯压地对陈尧说。
  陈尧气喘吁吁转过头,说:“那就跟着队伍走,走总比不动好呢!”
  “嗯。”
  陈尧放心地看了我一眼,和队伍一起越跑越远。
  队伍越来越远,胡悦夹杂在那群人里,慢慢向前移,我一个人落单似的,走在了最后面。英雄是寂寞的。我突然想起这句话,因为英雄不平凡,所以寂寞,因为莫休休不平凡,所以孤独。
  我渐渐看不见队伍,一个人独自行走。
  按规定路程是中午便可到达,我迟到了整整2个小时,才到达磨山顶。学生大部分都自由活动去了,我爬上山顶,面前,有一个和瀑布很像的水坡,暂且叫瀑布吧。
  我尤爱瀑布,喜欢沥沥的流水声,喜欢浅蓝的水色,喜欢晶莹的水珠。原谅我是一个如此贪婪的人。
  非醴泉不饮,非梧桐不栖。这样说来,古人讲究,那我是格外的包容吧。
  我坐在梧桐树下,拿出那份为陶样准备的爱心盒饭,菜色虽不怎么丰盛,但还好,还算好吃。吃过饭,我望着奔驰的泉水,思绪却又像断了的弦一样,戛然而止。
  “奶奶……”
  “休休,来,来我这?”
  “在哪?您在什么地方?”
  “前面,往前走。”
  “嗯。”
  ……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从小的朋友。”
  “哦?”
  “你呢?”
  “我为他而生的啊!”
  ……
  “你有没有在乎过?”
  “什么?”
  “你有多少女人?”
  “你不相信我?”
  “什么?”
  “你有没有为我哭?”
  ……
  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快的时候,身后的雨季提前而至,七岁的时光,和瀑布的流水一起消失。
  “布谷。”
  我睁开眼,叹了口气,当做白日梦变得和预知梦一样,真的很不容易。
  傍晚快到时,市优的车启动了,只留下了奔流不停的泉水越来越远。
  两个小时后,车稳稳停在市优大门口。
  暮色开始四合。秋天也快到了。
  “莫休休!”胡悦冲过来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迎上去抱住她,给她一个完美的微笑,胡悦心满意足地松开我,说了声再见,就离开了。所有人走后,我是最后一个下车的。
  夜色透露出半点黑暗,就好像有些看见了,老天作证,我真的不是很喜欢夜晚。收拾好所有的东西时,我拿着书包,往校外走。
  “陶样?”我呓语了一声。
  陶样拿着一个档案袋,我分明看见那就是陶样的学生档案,更明显的是,袋上有一张印着“市优教导处”印章的转学申请。
  “你要去哪?”我冲上去拦住他。
  陶样看了我一眼,他的那招牌坏笑在我面前一如既往的展开,“莫休休,我要回去了。”
  “回去,回哪?”我发现,在陶样面前,我怎么都只是一个任性到无可救药的孩子。
  “回二中啊!”他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像在安抚一个不安分的小孩。
  “不走不行么?你为什么要笑?”我倔强地抱着陶样的胳膊。
  “不行哦,因为……因为我已经找到那个慕慕拉!”他自以为成功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我却舍不得地握住他的手。
  我知道,陶样的离开绝不因为如此,假若如此,他又何必再离开我一次。
  “你有多少女人?”我问,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如此唐突的话来。
  “……”
  “说啊!”我对他大喊。
  “你不相信我?”陶样的脸面无表情。
  “什么?”我惊讶道。
  陶样定定地看着我,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四周隐隐约约有些看不见,陶样的脸,我都有些看不见。
  “你有没有为我哭过?”他重复道。
  “我……”我结舌地说不出话来。
  “那好,再见!”他转身就走。
  “陶样!你就为这个走!”我几乎痛苦地呐喊。
  “不,因为你不是我爱的。”说完,陶样的身影消失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
  我滞愣地停在原地。
  陶样,你离开的理由是如此戏剧。
  十七岁的开端,我享受到相恋和失恋,你给予我的,是我如此的倔强,到最后,是我的倔强害了我自己。你走的如此残忍,现在,你走了,我该不该为你哭?你让我在十七岁的夏末可笑地度过几个混乱甜蜜的日子。那么,如果是这样,说过再见的,就不要再思念。
  我还是莫慕休。一切都能重新来过。
  十七岁还很漫长。那么,
  再见,夏天。再见,旧时光。
  

玻璃娃娃,夏的花(1)
我知道你无论走得多远;有些时候我还是会哭
  你会不会比以前更爱我。但是却又不那么生疏
  原来;你从没有在乎什么
  就好像你从未在我身边;就这样支离破碎。流离失所
  “你要做什么头发?”
  “酒红挑染,波浪卷,齐刘海。”
  “OK!”
  ……
  镜子中,白嫩面颊路出绯红一刻,镜子里的,都笑了。
  我还是陈纱,那个受人瞩目的女生,十六岁,我彻头彻底地变了。我仍可以让人不禁发出“美女”的尖叫,不坏不乖,半羞涩半张扬的孩子,在十六岁的夏季,焕然一新。
  林延说我变丑了,丑的无可救药,还不如从前好看。我郁闷地嘁了一声。说实话,我一直都有把握他在说反话,从他看见我而不直视我转头说了那单薄三个字“不好看”开始时。因为我懂林延。
  就像他也懂我这个深爱他三年的“表妹”一样,我们之间,几近是透明的。我的小爱人林延,我和他仿佛一首小情歌,虽没有华丽的暖调,却充斥着甜蜜。
  在我本以为我会和我亲爱的林延继续这俗得不能再俗的公主骑士童话时。
  陶样像闪电一样在我的生命里一劈!
  惊天动地。
  我毫不眷顾地向我的小爱人say goodbye。林延没有任何表情,只是一如既往的送我回家,默默看着我走,仍一言不发。
  所以,我不拖泥带水地将这三年的爱,草草埋葬。
  或许一直都是我在自恋,林延并没有和我爱他那般爱我,或许是林延不善于表于形面。结果,从林延种种的行动来看,使我更笃信前者。
  Ohm god!陈纱,你真失败。
  而遇见陶样,那个如闪电一般的男生,就像春天里的阳光,暖的我心花怒放,乐此不疲,让我如此甘愿沉溺于他的世界,就是这么心甘情愿的义无反顾。
  是不是太激动了点?
  十六岁那一天,我坚决改变了面貌。我改了发型,染了颜色,在木子的反对下,我依然如此坚定,我当着木子的面,放下了盘起的及腰长发,让理发师剪掉了一半,再烫了卷发,染成酒红色,配上当时流行的刘海。整个过程大约弄了五六个小时的样子,我焕然一新地再站在木子面前,木子一句话也没说,她用她那双美丽的黑眼睛看我,然后转身就走了出去。
  她都懒得和我说什么,她知道我自己固执到无可救药。
  木子曾对我说:“冥顽不灵的人,最后总会吃亏的。”
  可我偏偏不信这么邪门的事。就把木子的话当成耳旁风一样,任它呼啸而去。
  我像一个百战不败的将军,得意地大笑。在结账时,看着两个月的伙食费就这样花去,我就仿佛看到各种食物都在和我背道而行。我心疼的地皱了皱眉。
  我站在对街的橱窗前。
  阳光不温柔地直射,散漫下来的时候,在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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