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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们只知道上边标注的名字叫朱灿,却不知道其人到底是谁,是那个大神或者大明星,人们在人肉着他。
朱灿的隐藏粉丝群有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蛛丝马迹,这很符合现在还保持神秘的他。
当然在人们的简称之中还是喜欢叫猪粪,由猪粉谐音过来的,也够奇葩够特别的了。
一群猪粪在寻找着那只猪头。
可惜他现在还完全不知道,自己变成了猪头,有一群猪粪小弟。
“哥,你唱的真好听,我好喜欢听,以后能单独给我唱一次吗?”章小静的双眼泛着桃花,羞涩的出声问道。
虽然那颗痴情蛊乃是由她送入朱灿的体内,但是她却无法免疫那无形的诱惑,越是跟朱灿近距离的接触,越贴近她,越无法自拔的开始喜欢上他,爱上他,那微妙的感觉,已经心中满满是他,再也无法容下任何人。
这不仅仅是情感的感觉,还有身体的反应,每当他手无疑碰触到小腹位置的时候,都会感觉到一丝洪流在悄悄的渗透而出,真的好像让他给自己一次,放纵一次。
“这有啥的,没有问题。”对于章小静的故意紧接,还有不时做出的暗示性动作,朱灿虽然也很异样,很想翻转过来,把她推倒,但是心中却在极力的克制着,把它解释为是两人多了一层兄妹关系而特有的感觉。
自欺欺人的人越是如此,越会无法去控制自己的情感,也许有天才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两人心中带着不同的想法,就像是一对热恋的小情侣缓缓的走回家中,这一路没有烦扰,是他们永远都不会忘记的。
“老公,你们不会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拿东西去了吧,怎么那么长的时间,人家在家都等着急了。”当两人回到别墅之中,唐依依带着灿烂的笑容牵着朱灿走回了他们的爱巢,把门轻轻的关上,然后那小手在特殊的地方上游走着,出声问道。
“俺。。。俺们拿了东西本来是要回来的,可是。。。。”
“可是却发生了很特殊的故事是吗,然后你们就。。。。”唐依依打断了朱灿的话,脸色微沉。
“那有啊,俺们回来的时候遇见了刘楚老师,他给俺写了一首歌,还让俺给唱了。”朱灿很老实的回答道。
“虽然我有些不信,但是你却真的没有骗我,真的吗?那赶紧唱给我听。”唐依依忽然发现回来之后的朱灿似乎跟变了一个人是的,充满了要命的气息,尤其是一靠近那个坏家伙的地方,就让人心砰砰的乱跳,都是老夫老妻的了,怎么还会这样忍受不住呢。
“那俺去拿吉他。。。”
“不要嘛,我要你一边唱,一边疼人家,人家在家想你想的都快疯了。”唐依依一点也不客气,直接把小手伸了进去,在手中来回的一攥,顿时让混蛋不淡定了起来,抱着娇躯两人开始他们最喜欢的事情。
不过这次很特别,朱灿是一边唱着那首平凡的俺一边做的,有了这种事情,想想就知道唱的会有多么的凄惨。
这让唐依依欢呼之中暗暗的怀疑,难道坏蛋有了新本事学会骗人了,怎么这么普通的歌曲会是刘楚老师写出来的呢,一点都不好听。
可是当他们结束,第二天早上唐依依无聊的等待朱灿下楼做饭,翻看电脑的时候,见到那首名字如出一辙的平凡的俺时候,下意识的点击试听后,才明白其中的原因。
原来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听着那首歌曲没有想到混蛋还有这方面的天赋和能力,不行以后每天睡觉之前要让他给我唱一次。
于是这首歌都让朱灿快给唱烂了,没事唐依依要听,有了单独相处机会,章小静也要听。
做好了饭菜,唐城几人围坐在桌子上吃着,聊着,倒是很有家的感觉很温馨在里边。
“朱灿,等高考结束了,你和依依把婚定了怎么样,至于结婚的事情到时候在由你们两个做主可以吗?”唐城很希望两人能够快点把事情办下来,这样最起码别人不会说闲话,心里也算是落下一块石头。
“行,俺听唐叔的,等高考结束了,俺就把俺爹俺娘接来,那时候正好地里活也不算太忙了。”朱灿点头应声道。
“你说咱们家现在也不需要种地,也不差钱,为什么不把你父母接到这边来住呢,一起也热闹。”唐城出声道。
“呵呵,你不知道俺爹娘的想法,农村人一年就闲不住,让他们离开了那山村该不会习惯了,上次来的时候,还给俺打电话说呢,城里待着太安逸,没有农村热闹,七大姑八大姨的天天有说有笑的,充实。”
朱灿淡淡一笑道,其实真如他所说的一般,一旦一个人习惯了一种生活,他们习惯了地里刨食吃,就不想在改变那种状态,有的时候要是贸然的去改变,也许会带来更多的隔阂和不适应,加之父母也有自己的想法,他们不想给儿女添乱,知道他过的好就足够了,心里也就踏实,安心了。
“好,我尊重你们的看法,到时候我会找人给你们选个好日子的,给你们两个定个大的聚会。”
唐城就这一个宝贝女儿,不管是订婚的宴会,还是婚礼,他绝对的要隆重,不然心中感觉不畅快的。
顿了顿再次出声问道“你们想好要去那所大学了吗?”
“这。。。俺还真没有把握,说实话俺学的那点墨水,上个普通的都够呛,不行。。。到时候只有拜托唐叔了。”朱灿尴尬的出声道,好不容易上个高中,基本什么也没有学到,不是打架,泡妞就是忙事情了。
“没有问题,我看到时候就随依依吧,依依考到那里,你们就一起去,三个人在一起也算有个伴。”唐城微微一笑应承了下来,对于他这样的有钱人来说,上个清华,北大都是小事,在这个世界上钱有的时候真的能让鬼推磨。
吃过饭,唐城起身赶往公司,此时的他更像是在把工作当作工作而已,也许只有看透的更多的时候才会觉悟吧。
三人开着一辆奢华的跑车直接前往学校,因为朱灿在部队已经受过培训,驾驶证也已经拿到,现在完全充当了两人的司机。
很久没有来到贵族学校,门前还是依然的如此繁华,朱灿所开的跑车放在其中也不显得那么奢华和装b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天**种子在魔族还有另外一个很美的名字,天魔痴情蛊,此物无形无色又无味,可在人不知鬼不觉之下注入外人的体内。
天**,位列魔族十大魔尊,排名第九位,据传说此魔只要男人看上她一眼,就会被深深的吸引,从此无法自拔落入其裙下之奴。
在传说中,她原本乃是人族之中一名平凡的女子,为了心爱之人痴情不予,可是最后却落得心爱之人背叛出轨的下场。
受了如此心伤的她,心生魔道,渐渐让心变得扭曲起来,把曾经的自己当作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她认为痴情的人都是傻子,白痴,这个世界没有至真不予的爱情,都是狗屁,尤其是对男人简直恨之入骨。
于是她使出浑身的解数,拆撒了一对又一对在外人看来痴情的情侣,没有一次失败过,更加的坚信自己的信念。
每当成功以后,她都会无情的杀掉原本一对的男女,她把男人的心和女人的心全部的收集起来,利用魔气之力炼化成为了一颗颗天魔痴情蛊。
按说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好,该都喜欢此物,因为当拥有着身具此物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的露出一丝微妙的魔气,这股魔气和黑衣人使用的魔气不同,乃是无形无色,属精神之力的存在,影响着异性心灵存在。
说白了一点就是,一旦身具天魔痴情蛊,那么就你中奖了,女人在接触到拥有此物的男人时候,会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他,爱上他,想要跟他共度美好的**一刻,反之男人遇到拥有此物的女人,也会无法自拔的喜欢上她,爱上她,拥有她。
此物最大作用就是让拥有此物之人成为万众瞩目的男神,女神。
多么的拉风,这不就是很多男人喜欢的东西嘛,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泡到天下所有的美女。
可是当你如此去想的时候,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痴情蛊还有另外一个妙用,那就是当持有者和第一个女人**一刻之后,绝对不能在和其她任何女人洞房花烛夜,如果这么去做了,那么你就会化身为**,渐渐遁入魔道之中。
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很多人也会认为,能够跟那么多的女人风流一夜,岂不是死也值得了。
可是又错了,因为在男人出轨以后,痴情蛊就会彻底的觉醒,让男人开始讨厌第一个喜欢的女人,想要跟所有曾经接触过的女人发生关系,无休无止,直到精尽而亡,全身爆裂而死。
也许还是有很多人喜欢这点,花下做鬼,风流一世,死在那玩意上边也值得了,可是你要想到的是,这里所指的乃是所有女人,包括你的亲人,这就不禁让人不寒而粟了。
所以幸好此物在未跟第二个女人疏通下水道的时候,是不会对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产生异样的情绪,不然感觉满悲催的了。
此时朱灿所中之物就是天魔痴情蛊,不过幸好在关键时刻浑身的一颤,拒绝的推开了章小静,不然要是发生了那层关系,晚上回去在跟唐依依大战,他可就要化身**大流氓了,上遍所有认识的女人,。
脑袋埋伏在白洁那浩瀚的巅峰之上,大手在许紫的身上游走,那边还有唐依依,张丽。。。俺的乖乖啊,想想都他娘的想去死了,可是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