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说话的时候,已经有女人提着一桶水跑了过来,淋在了阿慧的身上。阿慧这才安静了下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从她的喉咙传来了含糊的鼾声。那个女人又蹲下来,捏住阿慧的鼻子,朝她的嘴里灌水。不久工夫,阿慧这才幽幽醒转过来,满脸疑惑、眼神呆滞。
我顿时对春秀说的那种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赶紧吩咐她赶快去山坡上采一株野红果给我看看。过了一会儿,春秀带着一株绿色的植物回了屋里。我看着这株植物,眼前忽然一亮。
我是认识这种植物的。虽然我几乎连自己是谁都记不清楚,但我还清楚地记得脑海里的各种知识。
这是一种叫作野颠茄的草本半灌木类植物,通常生长在亚热带的丛林里,没想到今天我居然在这个偏远的山村里见到了。野颠茄全株有毒,中毒的症状类似于曼佗罗,具有致迷幻的药理作用。一旦服用,会引起口咽发干、心跳加快,面带潮红、四肢发冷,昏迷抽搐、口吐白沫,严重的还会引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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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长梦多(10)
而我,终于想到了逃出山村的办法。
我让春秀在夜幕降临之后,到山坡上去采集野颠茄,越多越好,尽量多挑选已经结了橙红色浆果的植株。等她带回野颠茄后,我用一柄小刀割开了浆果,里面流出白色的浆液。浆液全淌在了一块玻璃片上,没过多久就全部凝结了。我再把这些凝固的浆液用小刀刮了下来,集中在了一起。
只一个夜晚,我就收集了一小瓶满满的野颠茄提取物。
这一个月里,我与春秀在山村不停转悠,早已经知道村里所有人喝的水,都是从石屋坝子旁的水井中捞出来的。我没办法让村里每个强壮的女人都去误食野颠茄的果实,但我却有办法让每个人都喝到掺进了野颠茄提取物的井水!
我挑选了又一个月圆夜。在那天中午的时候,我就让春秀把提取好了的白色粉末倒进了井里。而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吃老太太用井水煮的饭。当我们看到老太太吃完饭后,慢慢晕倒在地上,我与春秀不由得相视一笑,然后推门走出了土墙屋。
我们嗅到了自由的空气,清新怡人。
我们翻越山坡的时候,看到所有的房屋都一片黑暗,没有一个人走出屋子。月光下的山路显得非常清晰,我与春秀快乐地越过石屋旁的坝子,钻进了森林里的那条小路,踏上了逃亡之旅。
在经过婴骨坟场的时候,我突然停下了脚步,对春秀说:“等我一会儿,我去拿点东西。”
春秀疑惑地望着我,而我则露出了微笑。
7 婴儿的头骨
在前面的讲述里,我一直把自己描述成了一个失去了记忆的可怜人。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那你就错了。这只是我为了错误引导你们而做出的一点技术性处理。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失去过记忆。之所以我会在第一次醒来的时候,就假装忘记了自己是谁,其实只是为了逃避自己的罪责而作出的自我保护措施。之后陈功决定让我以为自己是二黑,于是我将计就计,也跟着这样做了下去。
我和那个叫卓同的男人,是以前读工艺班时的同学,而与我们一起来这个山村来的,还有个叫赵蓓蕊的女孩,她是我刚交的女友。还记得我在醒过来的时候,曾经读过一张发黄的旧报纸吗?上面就登着寻找她的启示——自从她跟我混到了一起,她家里人就以为她失踪了。
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是为了盗取婴骨坟场里的婴儿头骨。
不知道你们是否曾经看到过一则报道,几个月前,在西北某个城市的郊区,离奇发现了121颗陈旧的头盖骨,有老人,也有小孩。新闻界将这件事渲染得沸沸扬扬,对于头盖骨的来历与用途做出了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怪异分析。只有我知道那些头骨的真正用途,因为我知道那些偷取头骨的人,正是我和卓同的同行。
我和卓同会用各种渠道弄来人体的骨架与骷髅,清洗之后再刷上一层清漆,作好防腐处理。然后我们会仔细打磨骨架,让它产生一种神秘天然的光泽——就像工艺品一般精致漂亮。
事实上,这就是我们制作的工艺品。
我和卓同有一条隐秘的渠道,把制作好的骨架运往境外。在国外专有一帮收集骷髅骨架工艺品的有钱佬,他们会为了获得我们制作的工艺品,花上大笔的金钱。
而有钱佬们最青睐的,就是婴儿的头骨。经过打磨的婴儿头骨会变得很小,如果放在收藏柜里,或是镶嵌在权杖上,就会显得特别优雅与有品位。
但是婴儿的头颅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而我与卓同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一间酒吧里认识了一个靠打猎为生的老男人。我现在还记得,他留着一腮的大胡子。他告诉我们,他曾经在打猎时误入一处神秘的偏远山村。他躲在密林里意外看到了一场畸形婴儿的埋葬仪式,而更让他感到恐怖的是,那个坟场里的坟茔都很小,全是婴儿的坟墓。
大胡子猎人给我们提供的信息,让我和卓同格外兴奋。于是我们在打听到山村的具体位置后,就连更连夜来到了这里。
赵蓓蕊是我交往不久的女友,她知道我与卓同做的生意,但却一直不知道婴儿头颅的来源。当她知道我们的山村之行后,立刻要求跟我们一起来。当然,我是没法拒绝她的。
我们来到山村外的婴骨坟场后,非常高兴,立刻开始了挖坟的工作。当我们剖开一座婴儿的坟墓,看到尚未腐烂完全还连着一点肉的婴儿骨架时,我开心得几乎笑了起来。可就在这时候,我忽然看到了一道闪光。
闪光是从赵蓓蕊的手里发出的,在她的手里,有一台很精美的数码相机。
“你这是干什么?”卓同先问道。
赵蓓蕊妩媚地笑笑,说:“我想留个纪念。这——实在是太酷了!”
我笑了笑,然后说:“是啊,真太酷了。如果这照片卖到杂志去,再领上一笔赏金,那就更酷了。”
我这话一说完,赵蓓蕊的脸上,变成一片煞白。而我,则阴森森地笑了起来。
做我们这一行,从来都是走在法律边缘,随时担心会被警察抓起来。我知道,控告我们的,除了走私罪之外,还会多上一条——侮辱尸体罪。
所以,我不敢轻易相信别人,即使是新交的女友,我也会暗自调查她的背景。
夜长梦多(11)
赵蓓蕊,她表面的职业是公司的文员。而事实上,她是个自由撰稿人,专写一些内幕调查。当我了解到这一点,立刻就知道了她结识我的意图——她想知道人体头骨工艺品制作的所有内幕。
而现在看到她在婴骨坟场里拍照,更是印证了我的想法。
当然,我是不能让她得逞的!
我扬起手里的铲子,砸在了她的左侧太阳穴上,她当场就昏死过去,乌黑的鲜血从她的嘴角渗了出来。我又走上前去,将铲子狠狠砸在她粉嫩的颈子上。
当我证实赵蓓蕊已经死亡后,就地挖了个坑,把她埋在了坑里。
我不禁暗笑,她不是一直想知道婴骨的来历吗?现在她已经永远与婴骨呆在了一起,难道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大概是赵蓓蕊的鲜血被嗅觉敏锐的狼狗嗅到了吧,我们刚挖了十多座墓穴,就听到山脚传来一阵狗的狂吠。然后,我们又看到了一连串的火把。
如果我们被山村里的村民知道了在干什么,等待我们的只有残酷的私刑!
我和卓同赶紧提起装着婴儿骨架的蛇皮口袋逃跑。可这蛇皮口袋实在是太沉了,很影响我们逃跑的速度。但我们可不想白来一趟,我看准了墓地旁一棵很高大的松树,于是赶紧爬了上去,在树叶最茂密的地方,用绳索把蛇皮口袋绑在了树干上。我相信不可能有人发现我们的战利品,我只等待着有一天可以从容地取走它。
而现在,我与春秀逃出了山村,村子里的人还深陷野颠茄毒素造成的重度昏迷之中。这就是我最从容的时刻!
至于春秀,我笑了笑。
已经有了赵蓓蕊的前车之鉴,我又怎么可以相信春秀不泄露我的秘密呢?
既然我可以像肖申克的救赎一般,在山村里忍辱负重苟且偷生,同样也可以心狠手辣不给自己留一点后患。
不过现在我还需要她,毕竟她比我更熟悉山路。
于是我对着春秀又笑了笑,说:“别担心,我们会没事的。”
尾声
我走进了婴骨坟场,在低矮的坟堆里,我找到了赵蓓蕊与卓同的坟墓,点上了几根烟插在坟头前。我满面微笑地说:“放心好了,我以后会常来看你们的。这次的婴儿头骨脱手后,我还会回来继续挖婴骨的。”
我走到了那棵高大的松树前,定了定神,抬头望去。谢天谢地,那只蛇皮口袋还牢牢实实地绑在树干上。
我攀爬到松树上,很快就轻松地取下了沉甸甸的口袋。我沿着树干慢慢滑落,当我的双脚刚一落地,突然后脑一阵钻心的疼痛,有人用什么东西砸了一下我的后脑!顿时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晕倒在了地上。
很快我就醒了过来,我发现自己躺在地上,而在我面前,站着一个人,正拿着一柄猎枪对着我。这个人留着一腮的大胡子——他正是那个在酒吧里,向我与卓同第一次述说婴骨坟场的老猎人!
在大胡子老猎人的脚下,趴着两条赤红着两眼的凶狠大狗,而春秀则依偎在他的身边。
老猎人缓缓对我说:“你知道为什么在整个山村里,只有春秀一个人智力正常?因为在这村子里,只有她不是陈功的亲生女儿——她是我的女儿!二十年前,我第一次误入山村时,遇到了她的妈妈,所以才生下了她这个正常的孩子。”
这实在是让我目瞪口呆。可随即我又感到奇怪,就算是这样吧,他为什么要把我敲昏?
老猎人似乎是看出了我的疑惑,他一字一顿地对我说:“虽然我不知道你挖这些婴儿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