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爱新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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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爱新欢-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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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 vs CBD(2)
其实,区别中关村和CBD最容易的一点,是看他们的业余生活——如果一个人喜欢读时尚杂志,并且喜欢按照时尚杂志上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安排自己的生活,那么他或她,多半是属于CBD的,至少在气质上属于,即使他(她)来自某个边远山村,在到北京之前,都没有见过比长安街更宽的路;但是如果一个人喜欢读书,无论时间多紧,工作多忙,他(或她)总会隔一段时间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无论是否读完,但是他(或她)总会翻翻——比如在国际机场转机的时候,再比如在异国酒店度假的时候。书的内容也许和他(或她)的工作有关,也许毫无关联,只是他(或她)的兴趣—— 一个气质上的中关村人,他们就是这样,他们相对自我,相对独立,他们读书是出于喜欢和好奇而不是像有些读杂志的人群,他们读杂志就是为了获得谈资和保持一种不落伍的生活姿态。
  就我个人而言,我喜欢到中关村买电脑,软件,如果要买书,一定要去海淀图书城,就像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如果要找个地方坐坐,一定会选择后海的荷花市场,但是如果是心烦气躁,连续加班一个星期,想胡乱找个地方透透气,我会去国贸,所有的橱窗所有的店面都在告诉你什么叫“高尚生活”——看上去你有很多选择,其实你没有什么选择。你根本不是在买你喜欢的衣服,你是在买一种可能性——你想象当你穿上这样的衣服,你就过上了这样的生活,别人就会以另一种眼光看你,而你自己也信以为真——以为自己真的很“IN”。
  我曾经在海淀图书城买过那种一次都没有翻开过的书,不止一本;就像我无数次在国贸买过那种这一辈子根本不会穿的上衣和裙子,捐给老区人家都不肯要的那种。这不能怪我,要怪只能怪环境——在国贸,随便过来一个人,全都千篇一律地衣冠楚楚风度翩翩,于是你就想,为什么不对自己好一点?想一想,你是在国贸啊,当你想对自己好一点的时候,你除了给自己买衣服买香水买鞋买口红,你还能做什么?可是在海淀图书城就不一样了——白发的先生,红颜的女生,你的眼睛转啊转,你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好久没有享受过那种求知时代的快乐了——那一刻,你渴望自己能成为那些读书人中的一员——从容淡定,宁静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于是鬼使神差,你的手就会伸出去——那些你买来后一次都没有看的书就这样被你拿在手里,一本又一本。
  最后,我来谈谈我的两类朋友——我在各种场合遇到他们,并有机会和他们成为那种现代意义上的朋友——我强调现代意义上的朋友而不是古代意义上的,这是因为古代对朋友的要求比较怪,比如说要求能为朋友做到两肋插刀,千金散尽,而现在“两肋插刀”的事情基本上由保镖负责,他们做得比较专业,而所谓“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基本属于丑闻,如果是官员做,属于腐败;如果是有钱人做,属于败家。我说的现代意义上的朋友,是指彼此关系不错,有谈得来的话题,并且有机会可能一起共事或者互相帮个小忙的那种——在这两类朋友中,一类是中关村的,一类是CBD的,他们都很忙碌,如果他们闲下来找你聊天,不是要换工作,就是有事情和你商量。我发现,中关村的朋友,他们如果“失业”,你千万别想着给他们介绍到CBD去,最好是能给他们找到一个“项目”,哪怕是一个不大的项目,但是只要他们喜欢,他们就会找钱找人去做。但是如果一个CBD的朋友,他在以前的职位做得不开心,你可不要轻易劝他下海,他就像在动物园养了多年的野生动物,虽然素质还在,但是你真把他放归山林,他会不习惯的——有适应不好的豹子,据说在放生以后,居然会被饿死,因为它忘记了或者从来就不会捕食。不过,假如他们都蒸蒸日上,春风得意马蹄疾,一般来说,CBD 的朋友会相对“事儿”一些,他们会像钱钟书在《围城》里讽刺的那些人似的,以“兄弟在英国的时候”的口吻跟你谈一些“美国如何如何”,但中关村的朋友则不大这样——他们本质上比较质朴,不喜欢炫耀,即使自己比人家强很多,不过他们愿意你已经意识到这一点,这样他们就可以笑一笑对你说:“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相对来说,假如去西餐厅,我更愿意与CBD的朋友同去,他们早练熟了各种西餐礼仪——什么手拿刀什么手拿叉什么时候喝红酒怎样喝怎样握酒杯如何把酒杯送到嘴边以及如何放回到桌面上,他们都熟练得很;但是假如不是西餐,是其他的,那我宁肯与中关村的朋友在一起——他们没有那么多规矩,所以你可以很放松——他们不会在一开始就宣布不吃海鲜,不吃油炸食品,不喝可乐,也许他们本人不喜欢可乐,不爱吃螃蟹,甚至是个素食主义者,但是他们不会要求你认同他们,所以和他们在一起,他们可以是他们,你可以是你,你们之间不存在可比性——但是和CBD的人在一起,你总觉得已经被比较过了——如果还没有,你的感觉一定更糟糕,因为你在和最喜欢比的人在一起,但是他们对你,居然连比一下都不屑,说明你有多差!
  

两个女人
如果我没有记错,查尔斯王子的父亲对自己的儿媳戴安娜王妃曾说过这样的话:“我无法想象一个头脑正常的人会离开你而选择卡米拉。”那个时候,这枝美丽的“英格兰玫瑰”正为自己和王子的婚姻问题而备感痛苦,她对外界说:“我们的婚姻中有三个人,这有点太拥挤了。”
  那么谁将出局?以我的智力、水平、眼光,我认定该是卡米拉——她比查尔斯王子还要年长,她已经有了丈夫,她不美,她凭什么?就算她说话风趣,但这是女人吸引男人的决定性因素吗?
  关于已故王妃戴安娜我们知道得太多了——她的美丽、她的同情心、她的风度、以及她所遭受的一切感情伤害,但是对于卡米拉我们知道多少呢?与戴安娜王妃相比,她年长得可以做她的母亲,而且无论我们以什么时代什么标准去判定一个女人的外貌,卡米拉都谈不上是个美丽的女人,与戴安娜王妃相比,她甚至可以说是有点难看。然而,却是这个女人在这场拥挤的婚姻中胜出了。
  我觉得普天之下样貌平凡的女子都应该为此感到安慰——美丽并不是压倒性因素。
  又一场婚礼举行了——56岁的新郎和57岁的新娘,那是一场跨越35年的断断续续的关系——假如戴安娜王妃苍天有知,是不是会再次心碎?她是不是会想起自己19岁时的那场著名“世纪婚礼”?在她被公开的录音带中,她曾经说那一天是她生命中最糟糕的一天,因为她知道她即将要嫁的这个男人,心中一直有另一个女人。
  既然如此,她为什么还要披上婚纱走进教堂?记得我曾经和朋友讨论过,朋友说:“因为她毕竟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不甘心的女人。”想想也对——如果查尔斯王子只是一个普通男人,有几个女人肯受这样的委屈,但假如咽下这口气,假以时日,就能成为一个国家未来的王后,我想换1000个女人,999个都会作出与戴安娜一样的选择——先结婚再说,何况自己才19岁,有的是时间;而自己的对手,不过是一个老女人,怕什么?
  我想戴安娜王妃一定高估了自己——她高估了自己的魅力、竞争力以及承受力,我猜她应该是一个不甘心的女人——她真的不甘心,丈夫会因为一个年老色衰的女人而冷落自己,这对于她来说一定是奇耻大辱,我相信她宁愿卡米拉漂亮一些,年轻一些,这样世人就会把查尔斯的移情别恋理解为“男人的风流”——男人犯这样的错,相对来说,总是令女人好受一些。比如说辣妹维多利亚对丈夫贝克汉姆、前第一夫人希拉里对先生克林顿,不是都原谅了吗?男人最可恨的并不是他禁不住诱惑越了雷池,那是可以原谅的错误,但不可原谅的是他竟然敢真的爱上别的女人,尤其这个女人还不漂亮——这对于戴安娜王妃来说,一定比不忠本身更难以接受,这几乎是在公然贬低她作为女人的魅力——我能深深理解戴安娜后来所做的事情,她对查尔斯王子的种种不忠,不过是一个不甘心女人的典型选择。
  斯人已逝,还是让我们祝福这对高龄恋人吧——卡米拉胜在哪里了?无非是她更善于忍耐。曾经她是全英国人民最讨厌的女人,她对另一个女人的不幸难辞其疚,但是今非昔比,连英国前坎特伯雷大主教乔治·凯里也在敦促查尔斯尽早迎娶卡米拉,他说:“既然两人互相深爱,走进婚姻殿堂是顺理成章的事。”
  “既然互相深爱”——到底什么才是深爱?假如时光倒流,19岁的戴安娜还愿意在明知查尔斯王子另有所爱后依然对他说“我愿意”吗?当她说“我愿意”的时候,是在对那顶未来的王冠说“愿意”,还是在对面前的男人说“愿意”?没有人知道答案,但是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期待着听到卡米拉的“我愿意”——她当然愿意,她为了这三个字,忍受的痛苦绝对不少于戴安娜,不过她从不辩解,也不抱怨,是她真的不委屈吗?我想她一定也是委屈的,但是她愿意。
  

平平淡淡不是真
前几日,读一篇报道,说的还是李宗盛和林忆莲那一段“突然死亡”的婚姻,不过因为说的人比较有身份,所以和道听途说又有些不同。
  我不懂作为李宗盛的好友周华健,怎么会有兴趣披露自己朋友的离婚原因?周华健认为李宗盛之所以离婚是因为“感情平淡影响创作”。从某种角度讲,他说:“现在大家写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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