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法律的印迹》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寻找法律的印迹- 第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菡�
  一纸诉状入禀夏威夷州法院。这宗“椰子夺命案”终于轰动了新闻界。三个月后,法院开庭,据说当时来自世界各地的记者挤满了旁听席。
  沿着一条鲜花盛开、椰林夹道的大马路一直行,现在我们就来到了夏威夷州法院的门外,当年那宗“椰子官司”就是在这幢洁白的砖木结构的大房子里面进行。在法庭上,死者的弟弟提出了起诉州政府的理由:夏威夷旅游度假海滩,是公共海滩。海滩上的椰林,也就属公共的物业。对这个公共娱乐场所的一切公共设施如沙滩、泳场、道路、沟渠、路灯、厕所、篱笆以及椰子树等一切花草树木,负直接管理责任的,是夏威夷州政府。凡因这些公共设施的失修、失管而导致游客的人身伤亡事故的,夏威夷州政府都有不可推卸的管理失职责任,都要承担对死伤者进行经济赔偿的义务。而生命何价?生命本来是极宝贵的、无价的,况且死者本是个成功的商界人士,生前经营着一项很大的生意,所以,要求州政府向死者家属赔偿一个天文数字——1亿美元。
  被告人——夏威夷州政府的代表律师在反驳原告时,据说曾用了一句中国的古语:“天灾人祸,各安天命”。第一,州政府在处处椰林都竖立有警告牌,警告游客要小心椰子,对游客已经仁至义尽。第二,此次事故纯属偶然,某时某地某人,躺在某个熟透了的椰子底下,刚刚好又有某阵海风吹来,种种自然现象综合作用下,产生了一种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按惯例,从来没有任何人要为“不可抗力”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因此,州政府一分钱也无须对死者赔偿,要怨,便只有怨天。
  原告人即刻反驳:州政府单方面竖立的警告牌,完全是侵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游客花钱来旅游,这里不准近,那里不准游,这消费者的权益何在?游客的自由何在?至于辩方律师的“不可抗力”说则更荒谬。所谓“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或即使预见了也无法对抗的自然力量,如火山、地震、飓风等等,而椰子由高空坠落的力绝对不属于“不可抗力”。夏威夷遍地是椰林,遍地是游客,日日有海风,日日有椰子坠下,时时刻刻都有搞出人命的危险。州政府竖立警告牌,这就证明他们已经预见到了这种危险,并非什么“无法预见”。问题就在于,州政府虽已预见到了危险,但并没有尽职尽责地积极去清除这个危险,而是采取限制游客自由的消极方式去敷衍塞责。花大量广告费招来了大批游客,而又任由千千万万个“椰子炸弹”悬挂在他们头上,出了伤亡事故,就以“早已警告”4个字而将责任一推六二五。这不是玩忽职守,漠视公民的生命、权利、自由,又是什么?
  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唇枪舌剑,激烈争锋。三个多小时后,轮到一直在冷眼旁观的大法官出来收拾残局了。
  说起来,美国的法律形式与中国的法律形式真有很大的不同,而美国法官扮演的角色与中国法官担任的角色也很不一样。中国的法律是成文法,美国的法律既有成文法又承袭了英国的判例法。成文法的特点是“按条条判”,而判例法的特点则是“遵循先例”。但这宗“夺命椰子”的案件,却是美国史无前例的案件。既然无任何先例可遵循,那就惟有凭法官的良知去处理、去“自由裁量”。在这里,法官的学识与良知对法律的影响真是举足轻重。他的屁股是坐在“官”一边,还是坐在“民”一边?还是不管官与民,只坐在自由、正义一边?判词一出,可能决定了整个美国今后同类案件的审判路向。
  而同时,在这种无条文可依而仅由法官作“自由裁量”的司法方式下,通常,都要由法官向控辩双方作一个结案说明:为什么要这样判而不那样判,这样判的依据是什么,目的、作用又是什么什么……,这样的结案陈词,往往就是一篇优秀的、深思熟虑的法理学论文。而法官的最后开口,往往就是一堂精彩通俗的法学普及课。
  现在,法官大人终于开腔了。
  “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大法官一开口,就坚定地站在了“自由”的一边。
  一如既往,法官在未作判决之前,照例给法庭上所有当事人、旁听者们上了一堂语重心长的普法课。他洋洋洒洒地说道:“自由至上”,是美国立国的根本!是美利坚民族自开天辟地以来一贯珍视的民族传统,它代表了美国文化一贯的精神,而由美国宪法明文加以确认。夏威夷州政府因管理失职而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使宪法精神蒙垢,致游客死亡,理应判罚,对死难者家属作一个合理赔偿。这对所有政府官员来说,都是一次深刻的“小惩大诫”。而死难者家属索赔1亿元,则属过分要求。最后他宣判:判罚夏威夷州政府赔偿原告人——1000万美元。
  判词一出,舆论大哗,有批评,有赞扬,法庭上的众生相,真的是各自各精彩。州政府当然不服,他们花了几年时间去层层上诉。但想不到,各级法院却众口一词,维护夏威夷州法院的一审判决。老实说,在这一宗纯民事的案件中,侵权方对受害方的赔款数额多少,实在还是一个可以见仁见智、讨价还价的问题。但各级上诉法院的法官们首先考虑的,却不是金钱问题,而是如何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问题。因此,他们无一例外,都坚定不移地、完全地维持了原判。换言之,全美国的法官都在誓死捍卫美国宪法中“自由至上”的法律传统。最后,州政府只有向法律低头,乖乖地赔付了1000万美元。
  官司打输了,但麻烦又来了。据说当时,夏威夷许多游客一听到官府赔偿1000万美元的消息,便纷纷跑到沙滩椰树下,守株待兔地等着椰子来砸自己。他们日日夜夜仰天祷告:“椰子啊,快点落下来砸死我吧”!州政府一看不妙,既不能赶走游客,又不能把椰子树都砍了,苦思之下,惟有马上成立一支专业队去砍椰子。所以,从那时开始,自这件“民告官”的案子胜诉即日开始,夏威夷海滩上的椰树便不再结果。
  选载二十一世纪:“沉默权”风云再起
  “在立法上,应当允许沉默权,而又要鼓励犯罪嫌疑人陈述,以利于查明案情,即采取‘沉默不从严,坦白要从宽’的政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光中《论中国刑诉法与国际准则接轨》
  二十一世纪:“沉默权” 风云再起
  从来没有一项司法规则,会像“沉默权”规则那样,在国际司法界中备受争议而又戏剧性地高潮迭起了。
  早在20多年前,在世界上最早创立了“沉默权”的国家——英国,由于受到爱尔兰共和军恐怖主义组织的频频袭击,便不得不开始去正视和考虑这样的一个问题:“沉默权”,是否应该修理修理了?于是,在英国,一项名为“有限沉默权”的刑诉司法新规则,便终于应运而生。
  什么是“有限沉默权”?英国缘何会遭到恐怖主义的困扰?看来,这故事还得要从头说起。
  在烟波浩瀚的北大西洋海面上,星罗棋布地散落着上万个美丽的岛屿。其中,距离英伦三岛西面不远,有一个面积约只有不列颠岛1/3的小岛,名叫爱尔兰。
  中国素来有句古语,叫做:“远亲不如近邻”。但英伦三岛与爱尔兰这一对邻居,却自古以来就是一对不共戴天的冤家。
  我们的世界法律之旅,现在就来到了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
  虽然风光极其优美,但今天却依然贫穷落后的爱尔兰,在它千余年的历史上,最显著的特点便只有三个:音乐、宗教和苦难。千百年来,爱尔兰的“踢踏舞”风靡全球,而都柏林,则一直是享誉世界、比美维也纳的“音乐之都”。但千百年来,爱尔兰却一直被其紧邻的英国地主们无情地劫掠、压榨和屠杀,再加上根深蒂固的天主教与英国新教的宗教冲突,种种是是非非、恩恩怨怨交织在一起,很不幸,令爱尔兰民族的血液中,世世代代,遗流下一种对英格兰人无穷无尽的仇恨。
  更为不幸的是,历史曾无数次地证明过:那些贫瘠落后而又充满仇恨的山沟里,长不出奶牛和蜂蜜——即公平、正义、博爱等人类最伟大的理想;相反,却可以盛开出遍地如火如荼、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恐怖主义。历史上,爱尔兰对英国的恐怖主义活动可说是源远流长了,虽然,你可说一手播下了这些邪恶种子的英国人是自食其果,但当年,爱尔兰共和军游击队策划的无日无休的汽车炸弹、街头枪战、绑架暗杀、残害无辜等暴行,却实在也为全人类的文明所不容。
  恐怖主义是对全人类生命和良心的藐视!恐怖主义是对全世界秩序与和平的挑战!于是,近十余年来,英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钟摆,便从历来的偏向“保护公民权利”的那一边,开始反过来,向有利于“打击犯罪”的那一边倾斜。
  追寻着历史的足迹,我们的法律之旅现在又来到了伦敦。
  1988年,英国政府就以“沉默权严重阻碍犯罪调查”为理由,通过了一项《刑事证据法令》,对沉默权的适用范围做出了重大的限制。例如:假若在嫌疑人身上或住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或痕迹,又或者嫌疑人被发现在犯罪现场或附近,而他又不肯解释原因时,法庭都可以据此法令,而作出对嫌疑人、被告人不利的推断。
  “一国两法”?此《法令》一出,全英国马上出现一片激烈反对的声浪。当时,人们曾普遍担心,“限制沉默权”会导致警察暴力的滥用和冤假错案的增多。但在恐怖主义分子一片激烈的枪声、爆炸声中,慢慢地,支持“有限沉默权”的呼声便终于占了上风。1994年11月,英国议会,这个一贯以保守著称的立法机构,终于毅然决定对英国发明的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