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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先等来的,并不是春宜静的清醒。涂尽看他手里的戏幕都演完了,于是老实不客气地走到他的房门口,轻轻一使力崩断了门闩,然后将这个惊惶失措的色狼一掌拍晕过去。
宁小闲跟着走了进来,先将陈师兄收入了神魔狱,再取出自己的药粉放在春宜静鼻下,确保她嗅了之后睡得更加香沉,这才让涂尽伸手检测。作为纳金楼楼主的千金,她身上带有不少护身法器,但刚才是她先借着酒力去扑陈师兄的,接下来陈师兄对她又十足温柔,
所以法器并不认为主人受到了武力侵犯,一直没有动静。
可见,借助外物终非正途,最重要的倚仗还是自身的强大。
涂尽伸手也很轻很慢,不去惊动春宜静身上的法器。这样探查了一会儿,才收手肃然道:“是道心种魔**!或者,是和它类似的秘法。”
这个词一出,宁小闲满面茫然,长天和穷奇却惊咦了一声道:“你确定?”
“十有七八。”涂尽转向宁小闲解释道,“道心种魔**是上古时期的秘法,失传已久。这种秘术必须在受术人将醒而未醒,身心完全放松之时才能进行。这个姓陈的将自己的血印魔种,种在春宜静的识海当中。这种秘法最厉害之处,在于它不会令春宜静马上变成
这小子的奴隶,却会在无意中反复诱导她,让她喜欢上他,让她不由自主地想听从他的话。而当春如海问起,春宜静的表现又若常人,不致惹疑。这是一种隐秘而温和的术法,若运用得好,效力可观。”
“那现在怎办?”
“不需怎办。这姓陈的一死,秘术就解开了。但我劝你最好别这么做。”
宁小闲点了点头。此时春宜静已经陷入了梦乡,面上因激|情而起的红潮未褪,若春睡海棠,全不知是宁小闲将她从狼口下救了出来。宁小闲看了她一眼,低哼一声,将她晾在这里,转身走了。
她将色狼抓走了,这大小姐的安全自是无虞,待她醒来会自行回去的。话虽如此,宁小闲离开时,还是随手设下了禁制。这个禁制只能从里面打开,这就杜绝了有其他人溜进来占便宜的可能。
她走回禾宅的时候,长天正对被逮入狱的陈师兄施展搜魂之术。可惜,竟然读不出有用的信息。
这还是长天的搜魂术第一次失灵。怎会如此?
长天摇了摇头:“他也曾发过心盟血誓。这类誓言杜绝一切泄露秘密的可能,搜魂之术对他想要保守的秘密不起作用。”她顿时气馁道:“那今晚,我们岂不是做了无用功?”
“那可未必。”涂尽接口道,“这人身上疑点颇多,慢慢拷问,或有可用之处。”
走回禾老四为她准备的房间之后,她进了神魔狱,掏出分光镜对准昏迷不醒的陈师兄。除了涂尽,谁都没有看破魂魄真身的本事,必须借助这面神奇的镜子。
出现在镜中的魂魄,是个面貌平凡得扔进人群就再也找不到的中年男子形象,果然和陈师兄的这具皮囊全不般配。最重要的是,他这魂魄虚虚荡荡,身形模糊,果然不够凝练,莫怪涂尽说他只有炼气期,魂魄强度确实比凡人也坚固不到哪里去。
第325章 夺舍之术
这东西,怎么用?她拿起镜子对着阿离,然后惊讶地发现镜中一无所有。
长天失笑道:“她是金石成精,怎么会有魂魄?你怎么照也照不出的。”
好吧。他是她的第二个实验对象。这回镜子有反应了,镜子里的长天看起来还是很俊,但似是虚化了,像是雾里看花,面目有些模糊,通体散发着微微的金光。
“若无意外,魂魄看来和外貌应该相差无几。”长天提示道,随后唤来了涂尽。这下子,大家都有些紧张了,因为分光镜若能照出涂尽的异常,也就能帮助他们找出阴九幽的真面貌。
镜子一对准涂尽,宁小闲的眉毛立刻扬了起来。阿离凑过来看,也哇了一声。
涂尽奇道:“怎地了,照不出?”
阿离摇了摇头:“涂哥哥在镜子里长得也很俊啊,为什么现在这的副面貌不好看呢?”
涂尽嘴角一抽,没有说话。宁小闲、长天和阿离在镜子里看到的涂尽,也是个相貌堂堂的美男子,尽管双目阴鸷。他现在的面貌是麒兽之身化成的,是二十多岁的少年郎模样,面色冰冷,的确和镜中人完全不同。
长天若有所思道:“看来分光镜照见的,是魂魄最本来的面貌,若是照到阴九幽的傀儡身上,立刻就见分晓。”
“你还记得阴九幽的模样?”
他嘴角扯开一丝冷笑:“自然是记得的。未曾有一天敢忘!”
这一晚无事可做,她跑出去吃宵夜了。
尽管脱离了凡人之躯,但三餐要正常吃饭的习惯还是改不掉。这个小小的食肆位于南区的小巷子里,当地叫做“饭档”,是禾老四推荐的。她要的是一份鲜肉馄饨,和其他一样就着手里的玉米豆渣饼开吃。越往西,食物的制作就越是粗糙,这家饭档的东西已经是远近闻名了,馄饨的面皮却赶得不够上劲。有特色的是这里的肉馅——沙漠地区养不了牛羊。哪来的肉?
有的,喀什纳城的居民就地取材,设下陷阱捕捉沙地上常见的刺尾蜥,剥皮剔肉。做成了馄饨馅儿。刺尾蜥的肉很嫩,并且没有腥膻味儿,所以做成食物之后味道不错,至少她尝到的肉馅香而微脆,是出乎意料的好吃。
涂尽正坐在桌对面,苦着一张脸喝冷浆。他修仙一千多年,早就不喜凡人饮食,可是宁小闲吃饭喜欢有人陪着,七仔的外形实在算不上人,长天出不来。这差使只好落在涂尽身上。他可不愿去吃什么未知的兽肉,所以随手点了一碗流食。
至于阿离,她的真身金之精太过重要,宁小闲不敢在这样人多眼杂的地方将她放出来,免得走丢了追悔莫及。
两人正无言地用餐。大路上突然走来两个人,宁小闲一瞥之下就移开了目光,她现在又变回了那张其貌不扬的面孔,不想被人认出来。这一男一女正是纳金楼楼主春如海的女儿春宜静,以及紧紧跟住她的陈师兄。两人边走边笑,旁若无人,自然不会注意到这小小食肆里的人。
涂尽一口喝完了冷浆。多看了这两人几眼,突然皱眉道:“奇怪,怎会如此不相配?”
宁小闲头也不抬,懒懒道:“我倒觉得这两人好生般配,一个傲娇,一个鬼祟。简直天生一对、地造一双,没什么好惊讶的。”
“什么般配?”涂尽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我是说那个男人,他的魂魄和躯体并不相配,像是强行夺舍!”
她“飕”地一下子抬起了头。往“陈师兄”的背影瞅了又瞅,结果当然看不出什么异常。“夺舍?”
无论是人是妖,魂魄都是极神秘之物,包裹在其中的秘密直似无穷无尽。然而不要小看人类的创造力,除了阴九幽之外,漫长的历史中还真出了好几位惊才绝艳的大能,他们针对神魂而研究出的术法,直到现在还被使用。其中之一,就是“夺舍”之能。
元婴期以上的修士,当伤势过重或即将兵解时,会将自己的精血连同神魂抽出,游离于体外,去寻找另一具合适的肉身。可是人活一世不容易,哪有人愿意随随便便将肉身送给别人侵占?所以修士和新身躯内的魂魄之间势必要发生争斗、摩擦。即使修仙者的道行深厚,可是他没有了肉身,神魂充其量也就是比普通人强大一些,又在空气中游离了很久,而新身躯中的魂魄占据主场地利之便,所以鹿死谁手还不好说。
也只有魂修这种修仙者当中的奇葩,才可以潜入其他人身体中抹杀、监禁原来的意识。所以普通修仙者想占据肉身,多半要和原身的主人达成共识,比如替原主人杀掉仇人,或者让家人荣华一生等等这种原主人无法完成的夙愿,才能够夺舍成功。不过这种许诺并不是空头支票,如果没有完成,则神魂是要受到反噬的。
最重要的是,哪怕夺舍成功了,修仙者的一身道行也随着自己肉身的死亡而消失,一切又要从零开始。所以,夺舍是修士最后的手段,不到穷途末路决不会使用。
宁小闲听了这匪夷所思的夺舍之法,想来想去不就是民间常说的“借尸还魂”么?
上一次陈师兄作恶的时候,涂尽并未在场观看,方才在纳金楼里也不过和他打了个照面,根本不曾仔细留意,所以直到现在才看出端倪来。
“哪个金丹期以上的家伙会这么无聊,夺舍之后天天泡妞?莫非那具身体原主人的心愿就是御遍天下美女?”她剥了一颗蚕豆放进口中。要夺舍一具肉身,至少修为要比他更高。“陈师兄”是筑基期修为,所以夺舍之人肯定是金丹期以上。
涂尽面上露出了奇异的神色:“古怪就古怪在这里。夺取肉身之人,实力低微之极,只有炼气期而已,连筑基都不曾!”
炼气期的修为,居然能夺舍至少也是筑基中期的身体?这简直便是天方夜谭了,别的先不去说它,炼气期修士的神魂强度不比凡人坚固多少,抽离身体之后就如风中之烛般飘摇欲灭,哪还有余力挤进别人身体里展开争夺战,对手还是更高阶之人?
“事出反常。”那两人走得不慢,很快要消失在街道尽头了,宁小闲抚了抚下巴,笑道,“我又闻到了阴谋的气味啦,跟过去看看!”但凡是和魂魄有关之事,她现在都特别感兴趣。
一刻钟过去了。
半个时辰过去了。
宁小闲特别后悔。好奇心旺盛,果然是要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