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天气过于寒冷,又无战事,所以炎日帝国并没有再派援兵,但是其在边境地区集结了上百万的军队。紫龙帝国为了提防这些军队,也要调集八九十万的军队前去防守,不然边境就万分危险。
叶圣天听手下人来报,说城外有敌军来袭,大约有五万人马。五万人马来攻打雁城开神马国际玩笑,现在雁城就有二十二万兵士,就是要攻打的话,也会全力攻打,不会只派出5w的人马,明显是想诱自己上钩,真当自己是那小孩不成。
叶圣天直接城门都不上去了,就命人传话给守城将军,让他不要开城门迎敌,无论敌军如何叫骂一律都不予理睬,只有当他们靠近时,就用箭矢招呼他们。敌军叫骂了半天见没人理他们,就灰溜溜的回去了。
现在炎日帝国军队的东西两边都有紫龙帝国重兵把守,就只有北边雁城有叶圣天的二十二万军队镇守,相对于其他的两边可以说是比较少的。现在要想再突进的话,只有攻下雁城才是最好的办法。
哈罗想尽了办法,可就是没有任何一个适用。想来想去,就只有强攻这一招。可是强攻的话,就代表着将要许多的伤亡,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罗鼎这段时间,也没闲着,他亲自派人进城去打探消息,而且还派了许多杀手过去,只是那些杀手在做任务时,都莫名其妙的失踪。其实失踪的结局就是死亡,罗鼎焉能不清楚,可他就是想不通,叶圣天那么厉害就算了,为何手下大将也都这么厉害了。
罗鼎又岂会知道,叶圣天手下大将都配备了魔兽,基本上都是起码八级的魔兽,就那些剑师的杀手,来一个不死一个才怪。再说,战争时期,刺杀现象常有,因而这段时间防备的也最严,不是那么好得手的。
今日,罗鼎只身一人来找哈罗老将军,至于于剑已经被他派进雁城中潜伏。于剑本身就是紫龙帝国的人,由他去打探消息最好不过,现在他手中不少重要的情报都是于剑传递出来的。
罗鼎找到哈罗老将军说道:“老将军,现在已经过了寒冬,进入了春季,嫩草发芽的美丽季节,也是军人开疆辟土的大好季节吗?”
哈罗老家军道:“殿下有所不知,我们东西两面都有重兵把守,我们根本不能贸然出兵,而北面只有二十二万军队,人数比我们相差不多,只是雁城城墙高大坚固,没有那么好攻下。如果强攻的话,只能多添伤亡罢了。”
罗鼎听完,不以为意,道:“老将军莫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的威风。我正在派人贿赂雁城重要的将官,只要一旦成功,那么雁城就会唾手可得。”
“哦?没有想到殿下还有这一手。如果真如殿下说的那么顺利,那么拿下雁城为时不远了。”哈罗吃惊的看着罗鼎,没有想到二皇子年纪轻轻,计谋却是甚是厉害。如果罗鼎的计策成功的话,不用再说,雁城离破城之日就不远了。
罗鼎派于剑的另一个任务就是贿赂雁城的将官。对于玩权术的罗鼎看来,人人都有价,什么节操啥的在他眼里就是个屁。据于剑传回来的消息说,他已经成功发展了几条线,现在就等着收网。
“哈哈,叶圣天日日沉迷酒色,听说他妻妾就有十几人,而且个个都是天香国色,怪不得那叶圣天会不处理事务。就这样的人,不将是拜在我们的手里,而是败在女人的肚皮上。”罗鼎走动了两步,就合手道。
“哈哈,没想到殿下年纪轻轻,竟有如此的见识。女色的确不应该沉迷,不然迟早亡国亡身,殿下这点还是要谨记。”哈罗摸着胡子,对罗鼎能够说出那句话甚是赞赏,如果以后皇帝能有这见识,又何愁帝国不兴。
大陆历史上就有许多的皇帝死于女人之手,直接的间接的都有,已经多不可数了。为女人亡国的亦有之,因此身为帝王一定要绝情,不能钟情一个女子,不然就很可能给帝国造成灾难。
罗鼎本身自己就是个好色之人,只是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已经知道自己再也不能醉心于女色,首先得夺到皇位才行,不然自己就会有杀身之祸,而自己的女人就会成为别人的玩物。
罗鼎这次是下了大决心,一定要在军队中上有所建树。
“老将军放心,我自己明白。对了,老将军,可否制定了下面的作战计划?”罗鼎问道。
“计划倒是做好了,只是还不完美。现在只等殿下那一做好准备,我们就来一个夜袭,一举拿下雁城。”哈罗老将军道。
“好。哈哈,那就祝老将军旗开得胜。”罗鼎表面上对哈罗恭维,心中却是想道:“叶圣天这次你死定了,还敢跟我斗,这次非要你死不可。”
想道这,罗鼎的眼神闪出一道狠色。
两人心情大好,置了一些酒菜边喝边谈,笑声就没有停息过。
雁城。
雁城城外不远处就驻扎着敌军的三十万军队,可是雁城的百姓都很安稳,都很淡定,并不担心,因为镇守在雁城的是叶家的人。叶家的人是帝国的守护神,有叶家在雁城并无大忧,这不,君没有见到叶家的人一到来,城外的炎日帝国军队就没有攻城过,看那样子肯定是害怕叶家。
别见炎日帝国号称三十万的军队,其实并没有三十万,也是二十万左右,因为还有十多万军队被派出镇守被攻下的那省。哈罗一直迟迟未动手,也有在等援兵的缘故。他已经写信给皇帝乞求援兵。
哈罗深深的知道自己兵力不够,如何敌军反扑的话,他肯定抵挡不住,因此才不得不向帝国内求援。皇帝接到其密信后,知道其难处,又从帝国内其他的地方抽调了三十万军队过去,只是要到达的还须些时日。
雁城可不是黑熊佣兵团驻扎的孤雁城。雁城有着自己的独特文化,这里的民风彪悍,出了不少名人名士。现在是下午时间,雁城商业街道依然火爆,行人道上百姓行步,每人的脸上并没有焦虑愁色,而街道两边的商家也不在不断地吆喝着,这哪像是要打仗的城市啊。
说出去也没有人信啊!
要不是亲眼所见,还真的没有人会相信。
通常而言,要打仗了,百姓都会跑的跑,躲的躲,哪会像现在这么悠闲,吃过午饭还散散步,喝喝午茶,再悠闲的人还去赌博两把。坑爹啊,这日子过的那叫一个舒坦,难道他们会不知道城外敌军压进嘛?
【作者的话】日更九千,求红包,求礼物。【更新时间】略作调整,早上那章改为下午发!!!去分享
436 第四百二十九章 奸细(2)
现在正是初春的大好时光,许多百姓都走出了家门,在街上采办生活用品,或散步聊天。这样的日子他们都已经过了几十年了,习以为常了,今日就是重蹈着昨日,昨日重蹈着前日,就像华夏上班族一点两线的生活方式,何来乐趣可言。
这时一个白发老人拄着一个木棍,一瘸一拐的行走在街道上。这类人有很多,并不少见,有的比他还可怜多了,缺胳膊少腿的满大街都能见到。这个老人慢慢的漫步在街头,当行到城东一府邸门前停下脚步,抬头看了两眼,就继续埋头走开。
不久,这家后门府邸就响起了敲门声。敲门声连续响了十次,每次三声,这样后门才被一个家丁给打开。家丁一打开木门,就对着眼前人说道:“主人已在密室等你。”
“好。”敲门人应道。
等那人进去后,家丁走出门外四处望了望,见没有人就再次进去关好木门。
走进去的那人正是街头上那个白发老人,刚才还瘸的他,现在是健步如飞,见过他的人再见他这副场景很少有人会相信。进到后门后,就有人带他走进密室。密室设置在书房下面,通常很多贵族都会这样设置。
走进密室,密室里空气干燥,并没有阳光,用的都是魔法灯。密室中已经坐有一人,此人个字不高,岁数五十上下,脸皮一般,留有络腮胡子,最为显眼的是此人竟然穿着官府,戴着官帽。
“郑大人”
“于特使”
两人一见面就笑着互相的打了一个招呼。
那个走进来的白发老头,除去自己的假发和伪装,俨然就是罗鼎身边的走狗于剑。那个戴官帽被于剑称呼为郑大人的人又是谁呢?原来此人也是有来头之人,他原先是西门家族的门客,后来运气上涨,攀上高树就被派到这里做了这个城主。
原先他在这里风流快活,好不自在,可是战争爆发了,叶圣天率军过来了,抢了这里的军政大权,而且有传言说叶圣天要整顿这里的吏治。不用明眼人看来,就是再愚蠢的人都知道叶圣天要拿他开刀。
这个时候,于剑就抓住了机会,通过一个妓女与他搭上关系。
“于特使,二皇子怎么还没有行动?我这现在是度日如年,那叶圣天随时都会拿我开刀啊。”郑大人首先叹了一口气,道。
于剑回道:“郑大人不必担心,动手的时机已经快了,现在就看你能不能打开城门呢?”
郑大人道:“放心,城门的守将是我的爱将。叶圣天的军队根本不在城里驻扎,他们都在郊外扎营,只要我们配合得好,那他就是必死无疑。”
于剑笑道:“好,哈哈,但愿这次能够置他于死地。”
郑大人见于剑有些不自信,皱着眉头问道:“难道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