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窈窕军嫂驯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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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军嫂驯夫记- 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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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问自己。现在可以考虑的是,‘我能拥有什么’。” 

  俞晨之继续发呆,然后听着下铺的严树抱着他的吉他弹唱着悦耳动人的励志曲子,那是汪峰的《飞得更高》,“我知道我要的那种幸福,就在那片更高的天空。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狂风一样舞蹈,挣脱怀抱……” 

  天知道一个得钢琴独奏大奖的人为什么会喜欢流行音乐,自学的吉它还能弹得这么好!俞晨之很是羡慕与嫉妒,其实,他以前也请过老师学吉它,只是因为吃不得苦每天练习,所以半途而废了,严格来说,被他半途而废的东西有很多,比如小时候学的小提琴、钢琴,大一点时候学的街舞、跆拳道……多得甚至有一些根本就想不起来了。 

  或许,真该改变一下?俞晨之无言的郁闷中直接用被子一蒙头,闷声嘀咕道:“我先睡了,这问题慢慢想。” 

  睡在林珑上铺的袁媛甩出个大拇指,无声的对大家说了声谢谢。有些话,她不方便跟俞晨之说得太白太重,能被同行的这几个人刺激一下也不错。 

  坐火车到昆明之后,大家又辗转登上了去腾冲的大巴,见到清晨的阳光之后,俞晨之的面孔又恢复为了灿烂模样,头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仿佛没在他心里留下任何痕迹或阴影,他如常的和大家继续有说有笑。 

  严树有些好奇的问林珑和袁媛他怎么就能这么快的原地满血复活。 

  袁姐姐无奈的耸耸肩:“反正晨之一直是个没心没肺的耍公子,从小生活环境太好了,被娇宠惯了的独生子女,也不能指望一次言语上的刺激就能使之成长,反正继续走下去呗,多看看多想想,总有一天他会长大。” 

  坐大巴到了腾冲,大家在镇上找宾馆住了一夜,然后一大早又坐车奔赴林珑学校附近的那个小镇,这一次,是一路颠簸,满天灰尘的,长期宅着只喜欢十个手指做运动的严树首先就焉了,之后就是酒色过度俞晨之,他也开始有点晕车,其实主要不是晕,而是厌恶这种什么秀丽风景都没有的乡下烂路。 

  “这就是你说的‘梦幻的彩云之南’?”小破孩耷拉着眼皮用控诉的眼光看向后排闲适坐着听MP3的林珑大姐。 

  “进山之后风景会变好的。”林珑甜甜一笑,继续忽悠。 

  好个屁!这是走在从镇上到村上的羊肠小道上时,俞晨之在心里发出的怒吼。为什么只在心里说不用嘴?并不是他怕了林珑,而是当微风吹拂脸庞时,话说多会吃进满嘴的灰! 

  小破孩只能在心底呐喊:一条烂路,连汽车都没法开进来,周围都是不怎么高大的树,因为几天没下雨灰太多,那树叶子看起来也不怎么翠绿,和九寨沟、峨眉山什么的旅游区比起来简直不在同一个星球——我真是吃饱了撑的才会被忽悠到这么个破地方来啊! 

  更让人郁闷的是,不仅得用双腿走路,背上还背着行囊啊!那是袁媛让他准备的帐篷、换洗衣物、洗漱用品还有食物,出发的时候拎在手里不觉得重,一路坐车背包也不会累到人,可是,这会儿得自己背了,俞晨之这才知道,因为嘴馋背上无数零食,以及为了路上不无聊背了小说、PSP的他是多么的傻B。 

  走了约莫50分钟之后,俞晨之问还有多远到目的地,林珑很想回答,按照您老的速度估计还得4、5个小时,可是为了不直接把对方吓趴下,她只是手搭小凉棚遥望远方,然后含含糊糊的说:“大概,还有三分之二的路程。” 

  俞晨之用一种非常怀疑的眼神看着她,然后果断打开自己的登山包,先扔出了零食,然后准备把所有不必要的增加重量的东西都给扔半路上不要了,其中,包括了他的游戏机。他脚痛肩也痛,还因为轻微的高原反应有些喘不过气来,真是不想再负重行军了! 

  “几千块钱的东西你就都扔了?”石头站一边瞪眼看着正在清理行囊的小破孩,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就差直接把“败家子”三个字脱口而出。 

  “啊。你要就拿走,我背不动了。”俞晨之用洗脸帕捂嘴上做了个大口罩,然后很无所谓的这么表示。 

  “我帮你背,到地方了还你。”石头摇摇头把东西放进了自己背包。不缺钱的他怎么可能稀罕个游戏机,先前表示惊讶,仅仅只是因为看不惯温室娇花的败家行为。 

  “哟,那太谢谢了!大哥体力真好!”俞晨之赶紧狗腿的表示感谢,能不扔当然更好,他只是不想开口求人帮忙才决定扔掉。最熟悉的两姐姐都是女士,同行的两大哥,一个要多背一个吉它,另一个那摄影器材就已经重得要死,他哪好意思开口让人帮忙背游戏机和零食? 

  这会儿,别人自动揽活儿上身发扬雷锋精神,他何乐不为。 

  石头无所谓的摆摆手,“做摄影师嘛,我也是经常负重爬山的,早练出来了。” 

  “你不是,人*体摄影吗?室内照多一点吧?”俞晨之眨眼一想,人*体照,不都在摄影棚和什么别墅的床上、沙发之类的地方取景吧?怎么还经常爬山啊? 

  “你懂个P,室内裹着薄纱照相一不小心情*色就成了色*情,在野外,”石头摸着没几根胡须的下巴,眯眼笑道,“那就是奥林匹斯的阿尔忒弥斯!是仲夏夜的赫米娅和海伦娜!是中国的瑶姬!” 

  俞晨之疑惑的眨巴眨巴眼:“那些是谁?很出名吗?都没听过。” 

  “一个都没听说过?”正在幻想美妙作品的癫狂中的石头差点一口热血喷出来,也是,这小孩大概就只认识现在的明星,为了让对方理解自己的事业,他只得介绍道,“阿尔忒弥斯,太阳神阿波罗的孪生姐妹,狩猎女神、月神、处*女保护神,美丽的女神有很多求婚者,她却只愿意和森林中的仙女待在一起;后面两个是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女主角,故事的场景在树林里,主题是几个男男女女的多角关系;瑶姬是巫山女神,就‘巫山云雨’那个巫山。懂了不?” 

  “懂了,”俞晨之点点头,深表赞许地拍了拍石头肩膀,“你想合法又合理的去照裸*女,所以深刻研究了古今中外的各种传说和名着,找到不少合适的题材。大哥,精神可嘉啊,我看好你哟。” 

  小破孩!石头无语地看了他一眼,默默扭头继续前行,反正放眼望去只有这么一条路,不需要谁当导游。 

  林珑则笑着问俞晨之那些零食他是不是确定要扔掉,当得到肯定答复之后,她把那堆东西放进了自己的登山包,然后解释道:“我背过去送那些学生,这些零食,他们中的很多人不仅没吃过,甚至见都没见过。” 

  “不是吧?!我随便在超市买的,又不是什么进口食品,兰溪豆腐干、棒棒娃牛肉什么的不至于都没见过吧?”俞晨之一脸的难以置信。 

  “怎么不可能?”林珑轻轻笑了,“念大学的时候,我和你姐曾经去阆中古城旅、写生,期间我们去爬那里的锦屏山,回来的路途中又热又渴,就想去买冰淇淋和饮料,结果我们找了五个小店都没看到蒙牛、伊利、鲜橙多之类的熟悉品牌,最后买了个路上学生都在吃的叫做‘绿舌头’的冰淇淋,我们想着,大家都吃得津津有味的东西肯定还不错。结果……” 

  “结果那玩意儿软了之后就像个绿色的舌头,恶心死了!”袁媛一脸厌恶表情的接着说了下去,“更恶心的是,吃了没两口就发现自己舌头也变绿的了,赶紧直接扔掉。” 

  林珑收拾好东西背起旅行包,一面拉着俞晨之继续前行,一面补充道,“那味道也很恶心,就是色素和香精。起初,我在想是袁媛和我的味蕾比别人敏感?其实不是的,因为那些孩子从小就吃这些东西,他们没得选,”说着,她又指向了大山深处,“而那里的孩子,每个月能吃一次肉或者鸡的都算是家庭富裕了,他们中曾经有人问过我,肯德基是什么鸡,蛋卷冰淇淋是什么样的,是什么味道。他们不仅没得选,还根本就没见过。” 

  俞晨之继续沉默下来,这次,不是怕开口讲话自己会吃一口灰,而是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能说什么,林珑所描述的生活离他太过遥远,他不敢相信也没法想象。 

  接下来的行程中,他再没有叫苦叫累,咬着牙带着一种对山区孩子的好奇,俞大少一鼓作气的的走完了那崎岖颠簸的山路。 

  到那破朽小学的时候,大家正在吃午餐,俞晨之越发觉得他和那些衣着老土、皮肤黝黑的孩子不是一个世界的。 

  他想要靠近他们说些什么,却怎么也开不了口甚至挪动不了脚步。正在此时,一个小男孩迈着“啪嗒啪嗒”的脚步从他身边跑过去,俞晨之下意识的瞟了一眼想看看那是什么声音,原来,那孩子穿着一双大人的凉鞋,鞋子不合脚并且鞋绊断了,他是用稻草把它捆在自己脚上的,所以走起路来声音很大。 

  俞大少埋头看了看自己穿的鞋,那是一双价值280元的特价李宁,因为林珑要求他穿廉价一点、朴素一点,所以从来没穿过廉价鞋子的大少爷买了一双他以为的便宜货,准确的说,他因为不想找同学借别人穿过的旧衣服,于是到运动折扣店从头到脚买了两身花车上的折扣品。 

  先前,俞晨之还曾为自己这么聪明而洋洋得意,现在,却觉得身上的东西是如此的讽刺与烫人。 

  袁媛看着自己弟弟站在教室旁边发呆,也没多说什么,直接往他手里塞了一桶方便面,这是他们的午餐。 

  俞晨之捧着面条直接坐在了教室的地基台阶上,有些疑惑的望向某些没有吃午饭的正在活泼乱跳的孩子,他们为什么不去吃饭? 

  他看看左右想找个人问,却发现林珑他们都不在自己身边,只有个小男孩站在一旁一脸垂涎的望着他。 

  “哥哥,”小男孩怯生生的开了口,“你吃的是什么?好香……”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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