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雨新朋的追忆:梦回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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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雨新朋的追忆:梦回沙河-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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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干什么?”爱德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
  小伙子说:“我是个同性恋,我跟踪你好久了。”于是如此如此,过程省略。反正两人最后就成了恋人。
  我问爱德这人是哪里的?回答说是南边大兴县的一个农民,会木匠活,姓王,这一下子让我想起了莫泊桑的小说《木匠小史》, 姑且我们就称呼爱德的爱人为小王吧。
  爱德又说:“你知道吗?我很犹豫。我不能回美国主要是为了他,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让我带他出国。”爱德眼神黯淡了下来。
  “你想,美国欧洲的签证都太难了,另外生活费又高,我一个人的薪水养活我们俩会很吃力的。出国后我要供他先学英文,然后再去上学,不然他什么也不懂。 想来想去,我只能选择去新西兰。”
  我傻看着爱德,终于问了一句:“你决定了?”爱德点点头。
  没过多久,我就接到了爱德从新西兰寄来的明信片。
  1988年春天,我在家里突然接到爱德的一个电话,说他来洛杉矶开会,会住两天,并约我星期六在老地方吃酥饼。我告诉他那个酥饼店早就不在了,于是我们改约在圣塔莫尼卡海边的一家小馆。
  停好车后,我朝餐馆走去,远远就看到一个人穿着色彩明媚的湖蓝色上衣,我想那一定就是爱德了。他总是敢于和喜欢穿那种鲜艳的颜色,好比鹅黄、青绿,而穿在他的身上又总是再合适不过了。
  坐下来还没来得及寒暄,爱德第一句话就告诉说小王离家出走了。
  “走哪里去了?”我惊讶。
  “不知道。”我从没见过爱德这么难过的样子。
  “我每天一下班就马上赶回家等他,生怕错过了他。我已经等了好几个月了。看来他不再需要我了。”他强打起笑容试图调侃自己,不过不成功。
  我看着他半晌,想说点什么但还是什么也没说。
  几年后,爱德回到美国,在一所著名的大学执教。后来终于返回他的国家,现在欧洲当大学教授。
   。 想看书来

玛丽与我(1)
一
  我是在出国热潮前出的国,不似尔后蜂拥而至的留美学生们那样目标坚定明确,准备充足,心血澎湃。诚实地说,那时我对美国茫然无知,尚处于幼稚的幻想状态, 每每回想都不可思议,问自己出国干吗?懵懂忐忑不清楚,唯一的回答是,渴望去看一眼心底默默憧憬的好莱坞。
  人就是活个年轻,虽然一无所有,却不乏勇气,年轻时的我,“每一相思,千里命驾”,为了个单纯的梦,就会舍弃一切,还舍得那么彻底。然而,现实是残酷且无同情心的,不成熟则受惩罚,当登上飞往美国的飞机时,这朦胧的憧憬突然对我变得具体,心里顿时产生了空空的恐惧,数数机上的乘客总共加起来只有七八个人, 比空中小姐还少,于是想哭,眼泪接着无声地淌了下来。
  飞机降落在美国陌生的土地上,蓝天碧海,第一印象是安静温和还有干净,但是,我孑然一身提着箱子站在那里,无论如何都迈不出一小步。举目无亲,言语不通, 口袋里还没有银子,感觉茫然。终于等来了一个拐了七八道弯的陌生女人,手里举着个写着我名字的牌子,一路无话,她把我送到UCLA国际学生办公室后,就消失了。于是,我像件行李一样被存放在一家又一家。开学两个星期后,系主任弗兰克打电话来,他说终于在研究生宿舍为我找到了一个床位,但是……后面的话没说完,就挂断了。
  那几天我正寄居在一对台湾来的夫妇家中,他们家很小,一房一厅的结婚学生公寓,为我在靠近厨房的走道里搭了一张小床,用书架隔开。女主人姓杨,是UCLA 东方语言系比较文学的博士生;?先生姓许,电机博士,已经在公司上班。夫妻俩与我素昧平生,却待我这个中国大陆来的人极好,这恩情此生难忘。那天晚上,许先生开着他那辆破旧的雪佛兰帮我搬家,来到 UCLA的研究生宿舍,看见是一座不大的三层小楼,叫做Hershey Hall,坐落在Westwood的Hilgard大街上,此楼去年已被拆掉。许先生帮我提着箱子,上到二层,发现正对楼梯的屋子就是我的房间——206 室。
  房间大门是敞开的,远远看见屋子中间的天花板上吊着一盏别致的灯,灯的正下方坐着一个漂亮的女孩,栗色卷发软软地搭在胸前。待走近门口时,许先生和我都不约而同地突然止了脚步,为眼前的景象呆住了。
  屋里有两张床,两个书桌,两个书架, 整个房间乱七八糟像个大垃圾箱,各式各样奇怪的书、纸片、脏衣服、鞋子袜子满地都是,简直走不进去,没有下脚的地方。再看那女孩,正仰着脸独自微笑,腿上放着一本厚厚的黄颜色大书,上面却没有字。她的双手在书上摸来摸去,时而停下来沉思,时而皱眉,我马上意识到,她是一个瞎子。突然我无故紧张起来,气也不敢大喘,我还从未跟盲人近距离接触过,仔细看她的眼睛,眼皮是闭着的,略显空瘪,似乎没有眼球,却有长长的睫毛。默默地站了一会儿,许先生转过脸,看着有点可怜兮兮的我,温和地用中文说:“还是回我们家住吧”,我微微摇了摇头。
  女孩听见我们说话,双手停住,坐直了身子,像小鹿一样凝住神,微侧着脸,显出美丽的轮廓。
  “嗨,我叫玛丽,你是我的新室友吧?”她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嗨”,我迟疑地,“我叫劲桦,很高兴认识你”。

玛丽与我(2)
她接着叽里呱啦说了一长串,我什么也没听懂。许先生在一旁翻译,说她说下午就接到通知说室友会搬来,问我是哪里来的,在哪个系,等等。
  我坑吭巴巴地一字一句又说:“我的英文不好,只会说一点点,听不懂你的话。”
  玛丽马上又说了一大堆,笑得眉飞色舞,我只是盯着她的表情看,听不懂也答不了。许先生连忙帮我做了简单介绍,然后把箱子拖进来,放在靠窗的那张床前。
  他站起身,再一次问我:“你确定住这里吗?”
  我点了下儿头。
  “你们一个是瞎子,一个是聋子和哑巴,怎么办啊?”他略显无奈地呵呵笑了,然后说:“那我先走了。”
  屋里剩下玛丽和我,空气变得尴尬,她说一大串话,我只能重复地抱歉:“我英文不好”,她终于放弃了,眉头皱得很紧,接下来是彼此间的沉默,清晰地听见闹钟在一跳一跳地走。我坐在床边,心里虚弱无助,眼睛时不时盯着她看。只见她站起来,张开双臂,抬到胸口那么高,空然摸索,随后移动脚步。她朝我挪过来了,越走越近,双手摸来摸去,眼看着就要碰到我的脸,我躲闪着,吓得闭上眼睛,小声呼叫“玛丽!”
  “啊”,她像小猫一样“嗖”?地缩回了手,“I’m sorry”,声音细细的。
  关灯睡觉了,我没敢开箱换睡衣,和衣便躺下。那一夜对我来讲真是难熬,翻来覆去睡不着,看着对面床上酣睡的玛丽,我心里有点儿怕,怕什么也不知道。直到凌晨, 我才沉沉入眠。
  “咣咣咣咣……”震耳欲聋的摇滚把我从梦中突然惊醒,我本能地抱起毯子就缩到角落,只见玛丽身穿睡衣,蓬头乱发,在屋子中间像块大木头似的双脚一起随节奏 上下蹦落。我惊恐地睁大双眼,茫然无措。好一会儿,我鼓足了勇气问:“玛丽,你在干吗?”
  “锻炼”,她气喘吁吁,“跳舞,我妈妈说每天早上7点都要像炒鸡蛋一样地跳”,她认真地说。
  二
  我们“*”中长大出生的人,虽然受的教育远不如日后众多的天才少年们多,常常被讥笑为孤陋寡闻的弱智老帮菜,但是我们至少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深刻地懂得地球不围绕着自己转,懂得在艰难面前自杀的是懦夫,懂得改变命运要靠自身而非怨天尤人、尖酸仇恨。 我缩在小床的角落里,看着像神经病一样乱蹦的玛丽,即刻意识到我和她之间不仅仅是瞎子和聋子哑巴的关系,更严肃的还有文化震惊的隔阂,而需要被打碎重捏的泥人,不是她却是我自己,别无选择。
  开始的几天,她和我都体会了巨大的挫折感,彼此忍耐着,深深浅浅地相互试探着:我每天怯生生地向她问好,一旦看见她扬颚凝神的姿势,呼吸就不由自主地屏住,本能地想逃跑;?而她总是两只脚交替地把身体的重心换来换去,像个不倒翁似的左右摇晃,一边说着我听不懂的东西,一边若有所思。
  出国时我带了两本字典,一本是硬板黑皮的英汉词典,一本是棕皮的汉英词典,都像砖头一样厚,从那时起,这两本字典几乎就没离开过我的手。我们尽最大努力交谈,因为她是盲人,所以打手势没用,我一边请求她说得慢点儿,一边飞快地翻着词典,迅速将重要词汇写在小纸片上、手上、桌上、床单上或任何可写的的地方……直到把我的字典翻烂,内页一片片地掉下来,又用透明胶条粘回去。再后来,双方的心有了灵犀,只说一个单词,彼此就懂得意思。

玛丽与我(3)
我最先熟悉的词汇是关于所有的美国食物,因为牵着玛丽到餐厅,她告诉我吃什么,我就给她盛到盘子里。当时玛丽周围有 一批经常帮助她的朋友,大家都同在一张长条桌子上吃饭,自然而然,我也成为他们的好友。我记忆最深的是澳洲来的男学生山姆,6呎3吋,又高又胖,长着一对儿像妈妈似的温和大眼睛,说英语有极浓重的澳洲口音,玛丽说她有时都听不懂;?另外还有个残疾人布莱恩,他除了有一个大脑袋以外,身体基本没有发育完全,双腿像两岁的幼儿一样细小,不能站立,左手是个拳头,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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