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晨晨小剧场:
晨晨最近很忙,都没时间来和两位王子捣乱,它在忙着骂同伴,这个同伴是程煦周岁时有人送给程岚的,是一只金刚鹦鹉,比晨晨要大一些,它是只雄的。
公鹦鹉没有晨晨聪明,不会自己思考太多事,也不会很多话,它只会说简单的一些话,比如“主子”,“晚安”,“你好”等。
由于晨晨是母的,新来的是只公鹦鹉,为了让它们俩配对,于是程岚为晨晨的新同伴起名叫早早,合起来正好是早晨。
初次见到同伴晨晨很是兴奋,唧唧喳喳地对早早说了老半天后发现这只同伴只会说几句简单的话,其它的都不会说而且反应慢感觉有点笨,于是晨晨每次见到同伴都扬着头,眼睛长在头顶上,它恨不得拿脖子看早早,它看不起笨笨的同伴。
“笨蛋。”晨晨叫着正埋头吃虫子的早早。
早早抬望望了晨晨一眼没搭理,一个劲儿的吃东西。
“虫子不好吃,我都吃糕点喝鸡汤的。”
“主子都夸我聪明,因为我会说很多话。”
“你真笨,什么都不会说。”
“听不懂我说什么吧?我习惯和同伴以人话交流。”
“哼,主子要为我找同伴也不能找个这么笨的啊!”
“只知道吃,吃完了后还不会说话,白养你。”
早早很快便吃完了虫子,一脸酷酷的,懒得搭理聒噪的晨晨,往笼子里飞去然后趴在里面眯着眼睛晒太阳。
“吃了就睡,无聊。”晨晨猛翻白眼,自己飞走找乐子去了。
早早和晨晨不和府中众人都知道,大家还盼着两只鹦鹉快点好起来好有小鹦鹉出来,结果两只明显互看不顺眼,于是大家除了摇头也没办法。
这一日,晨晨又和以往一样跑到早早面前唧唧喳喳地又讽又骂的说了半天,结果和往常一样早早还是不理会自己,忍了几天的火气这下彻底爆发了,晨晨翘起翅膀大声说:“你这个笨蛋,我揍你!”
说完晨晨便向早早扑了过去,然后用尖嘴去啄早早,用爪子抓它。
由于太过热闹了,很快她们周围的便围了好几名下人。
早早被欺负的很厉害,被弄得一身伤也没还过手,等晨晨打累了飞走之后,早早又趴在窝里睡觉,对身上的伤不理会。
几日后,早早身上的伤好了,晨晨感觉无聊了于是对着看不顺眼的早早又啄又抓了半天,早早又受伤了。
一次, 两次……无数次。
这一日,晨晨吃饱喝足觉得自己有力气了,于是骂了早早几句笨蛋后便又开始欺负起早早来。
结果这次不知道怎么回事,早早突然还击了。,晨晨的嘴一啄过来,早早猛的一歪头躲开后,突然扑上来将晨晨开始又啄又咬,还伸出尖尖的爪子狠命抓。
早早比晨晨个子大力气也大,晨晨由于太过于轻敌而且没想过早早会反抗,于是一上来便吃了大亏,它就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晕乎乎的等它终于回过神来时身上火辣辣的疼,那个它一向看不起的笨蛋早早发泄完怒气后放开它,高高的昂着头用斜眼看着如斗败的公鸡趴在地上哀嚎的晨晨,不屑的骂了一句:“笨蛋!”
从来都是晨晨骂早早笨蛋,而且晨晨一直被人夸聪明,何时被骂过笨蛋?这次被它最讨厌的家伙骂笨蛋,它火蹭蹭直冒,大声叫道:“主子啊,这笨蛋打我!”
答应了说这章要写晨晨,结果发现这章情节依然插不进晨晨的戏份来,而且如果写在文里的话这章又太长了,于是便将晨晨的戏份放在这里,不占原文地方,大家也不多花钱,这样挺好的。
虽然写的是晨晨小剧场,但这算是正式章节,早早就是晨晨的老公,后面几章我看情况,如果后面的剧情不方便加晨晨戏份的话,我便将它的戏份写在作者有话说里,这样大家能解下相似之苦哈。
72 出事了
西域路途遥远,交通又不方便,方初痕很担心,可是她又不能阻止程岚去,程恬是他的爱女,爱女茶饭不思了这么多时日,他想为女儿做点什么,她这个当后娘的不能去阻止。
程老爷夫妇起先不同意,后来见程恬越来越沉默他们也不忍心,于是便答应了程岚的要求,铺子里的事便让程清去打理,重要的事程清若是决定不了的可以请教程老爷或是他大哥程梓。
程岚决定了要去西域后特意找了程恬一趟。
“恬儿,你想要小葫芦,爹爹不忍心看你茶饭不思,所以我决定出远门为你订作一模一样的小葫芦来。”程岚表情很严肃,“我找你是来告诉你,这是唯一的一次。以后你再看上轩儿或是煦儿的任何东西,若是买起来方便的话爹爹会为你买,若是像这次这样不方便,那么我不会再去为你买,你明白吗?”
程恬嘟着嘴点点头,神情有点不满。
“恬儿,你要懂事!爹爹没有那么多的精力一次又一次地为你远走他乡买宝物,这次我出门起码得三个多月才能回来,事情不顺利的话四个月也有可能。爹爹为了你放下家里的人和事远赴西域去买小葫芦,有一点是要让你明白,爹爹不会因为有了煦儿就不管你,爹爹的苦心希望你能了解,不要一次次地钻牛角尖。偶尔任性没什么,若是一而再地无理取闹那便不讨喜了,你一向聪明应该能明白,若是你一直任性下去大家只会对你越来越寒心,你好好想想吧。”
“爹爹要出去那么久?”
“当然,很远很远。”
“谢谢爹爹,恬儿一定会听话。”程恬闻言心里起了很大的波澜。
“希望爹爹的一番苦心不会白费。”程岚意味深长地望着程恬。
程岚决定好了日期,两日后上路,他带着两名随从还有三个功夫好的侍卫,走陆路太费力,是以他们打算走水路,从水路转陆路,这样能省不少时间。
“多带几名侍卫吧?路途遥远,万一遇上了坏人……”方初痕提议着。
“放心吧,三名就够了,带多了会树大招风。现在边境都很安全,没有那么多抢匪出没,不用为我担心。”程岚安慰着。
“我还是担心。”方初痕心头涌起几分担忧,她总是感觉这次程岚出去办事不会那么顺利。
“呵呵。”程岚笑得很温暖,搂过方初痕,“我为了你们会尽快赶回来的。”
“要平安。”
“好,要平安。”
方初痕又叮嘱了几句突然想起一件事,于是起身将自己的“小金库”拿了出来,拿出一张一万两的银票递给程岚:“此次路途遥远,只买一个小葫芦未免不值,多买一个吧,轩儿也很喜欢小葫芦呢。”
程岚望着银票没有收,将银票塞回方初痕手中:“我这次出去本来就是要买两个的,轩儿懂事自小就没给我惹过麻烦,我疏忽了他这么多年该补偿一些了。
听程岚说打算为程轩买,方初痕欣喜起来:“轩儿若是知道你也会给他买个小葫芦,定会开心。我这一万两你拿上吧,那种玉就价值连城,手工费又不低,路上你们又要花费那么久的时间,什么都是要用银子的。”
“这些钱我还是有的,你反到要多留一些钱傍身。”
“那这样吧,西域如果还有其它好玩具就买回来几个,这一万两当是我为三个孩子买的礼物,你可不要推托啊,我可不想功劳只是你一个人的。”
程岚知道妻子这是变着法的要给自己银票,哪有那么多玩具都像小葫芦似的那么昂贵。看她执著的模样,他轻笑一声将银票拿了过来塞进袖口:“好吧,就拿你这一万两为三个孩子买些新奇的好玩艺儿。”
程轩一直闷闷不乐,见到一扫阴霾整天活蹦乱跳的程恬他都下意识地躲,直觉讨厌程恬脸上的那股子得意劲。
“轩儿,你爹爹这次出去也会为你打做个一模一样的小葫芦,到时你们姐弟三人一人一个。”方初痕看透了程轩的心事轻哄道。
“真的?爹爹也会给轩儿做一个?”程轩睁大眼睛一脸的不敢置信。
“对呀,你也是爹爹的孩子,哪可能你姐姐弟弟都有而你没有?”
“嘻嘻,爹爹真好,娘亲真好。”程轩兴奋了,在屋内又蹦又跳地到处乱蹿。
得知自己也会有个小葫芦后,程轩再见到一脸得意的程恬时便不再躲了。
天一早,程岚便带着几个人出门,在门口处叮嘱程清要好好照顾父母并且好好做事,交待方初痕要注意身体,最后尤其叮嘱了程恬好一会儿,让她听话并且懂得谦让,不要再惹事云云。
“岚儿,这次出门要注意身体,记得送信报平安。”程夫人不放心道。
“会的,爹娘你们保重,孩儿很快就回来。”程岚为了淡化众人的离别之情,他刻意笑得很欢快,最后他认真地看了方初痕好一会儿才上马离去,千言万语都在刚刚彼此的注视中用眼神传达了。
程岚走后的几日,方初痕心里空落落的,干什么都提不太起来兴趣,除了每日陪儿子玩时能让她觉得充实些外,其它时候都闷闷不乐。
离程岚离开的日子越久,方初痕心头那抹名为思念的东西便越为强烈。
某些人若是一直陪在身边反到感觉不出他有多重要有多好,可是一旦他不在身边了,他的重要性反到一点点地体现了出来,程岚之于方初痕便是如此。
嫁为人妇两年多,和程岚朝夕相处,即使他做错过事指责过她,她也怨过,可是后来程岚对她越来越体贴,遇事也不再误会她而是学会站在她的角度为她着想了,就像当时她提要出去过,他就真为了她去求程老爷夫妇了,他为她做的种种她都记在了心头。
本以为自己对程岚感情也只是普通的亲情,自己和他生活在一起也只是碍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不便她离开而已,可是现在她心头的空虚思念感越来越重,令她明白,程岚在她心中并非是普通人,他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
不管怎么说,那是自己的男人,是她儿子的父亲,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