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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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书-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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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是经过相处之后发现彼此还比较合拍,有很多女人还是对再婚没有信心,而选择了同居。
  王女士离婚已经将近10年了,对再婚非常谨慎,也曾经交往过几个男朋友,和其中的两个同居过。她坦言,自己愿意用同居来考验彼此的心意,总比等结婚后再发现不合适分手要好。可来来去去,她考验的两个人最终都没有修成正果。她自己也承认,每当在一起生活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时,她不是想着如何解决,而是选择立即逃跑。现在,她和一位男士同居着,两个人还相处得不错,也讨论过婚姻,甚至一度都打算去办证了。但当王女士考虑到婚姻背后的许多东西,她又犹豫了。如此看来,同居也不见得是考验彼此情感的最好方式。尤其是对女性来说,同居的成本似乎更高一些。
  现如今,人们的婚恋观发生了变化,再婚不再是见不得人的事。人们都不愿意继续质量差的婚姻,而都勇敢地为了寻找自己的幸福从不幸的婚姻中解放出来。当人们的价值观越来越多元化,婚姻观念也开始多元化。只能说,现在已经没有所谓正确的婚姻标准。所以,越来越多的离婚人士为了追求高品质的婚姻,或者不愿意委屈自己为了结婚而结婚,而选择了只恋爱不结婚的相处模式。
  恋爱可以,结婚免谈,这已经不仅仅是时下年轻人、没走进婚姻的时尚人们的选择,这还成为众多离异男女的选择。但人总不能无休止的恋爱下去,迟早是要面对婚姻这一课题的。未婚男女可以轻松选择结婚来结束恋爱长跑开启新生活,而离异人士似乎就不那么容易了,再婚的蓝图应该怎么来描,这还真是一件让他们头疼不已的事情。
  

婚姻中的婆媳经(1)
婚姻的那点事往俗里说就是家庭的那点事。常言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其中最难念的一本就是“婆媳经”。再婚家庭难念的经自然不少,而它的“婆媳经”也更加难念。
  自古以来,婆媳关系就是所有家庭关系中最复杂、矛盾最多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婆媳关系就是家庭关系的扣儿,这个难解的扣儿直接关系到整个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在封建礼教下,婆婆为刀俎,媳妇为鱼肉。媳妇除了要侍奉好丈夫之外,更重要的责任就是要侍奉好婆婆。
  有唐诗云: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说的就是新娘子过门头三天,要向夫家展示厨艺。如果她做的饭大家都满意,就说明新娘子“妇功”这一项达标了。要是达不到标准,那以后就很难混了。可是要知道众口难调,一家人的口味要如何把握。别人就不说了,单是婆婆,这个过来人经过多年的媳妇生涯,好不容易升级成婆婆,难免不拿拿架子。说不定她早就盘算好了,要在厨艺上好好找找媳妇的茬,给媳妇一个下马威。不过看来诗中讲的新娘子也不是盖的,她已经有了对策。为了争取主动,先把小姑子买通了。小姑子说好,就说明口味没问题,婆婆那关也就算过了。
  从这首诗可以看出,媳妇要想在夫家站稳脚跟,必须巴结好婆婆。但仅仅厨艺好是不够的,要想在夫家长期立足,还得按照圣人的要求做到一个“孝”字。这个孝顺的意思就是媳妇要无原则地满足公婆的要求。
  按照《礼记·内则》所规定的注意事项,媳妇对待公婆要像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鸡叫头遍就得起床,起床后先把自己梳洗好,把自己打扮利索,这就叫整理“妇容”,不注意形象是要吃亏的。记得曾经看过一段文字,说是太平天国的洪秀全,只要看到自己的妃子仪容不整就一脚把她踹死,可见仪容不整有多大的过错。打扮完了后,媳妇的正式工作算是开始了。先到公婆那里请安,端水伺候他们洗脸,奉茶漱口,伺候用饭等等。折腾了半天,如果公婆没有下令让她回房休息,她就只能在一边呆着。这倒不是公婆有意刁难媳妇,而是礼制的需要。
  在“妇德”中,“贞顺”是一项重要的内容。“贞”不用说了,就是坚守贞节,守身如玉。“顺”就是孝顺公婆,不管公婆对还是不对,都要无条件顺从。不顺公婆的媳妇,会被认为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家庭的稳定和谐,是最严重的错误。所以,在“七出”中,“不顺父母”位列第一。
  孝顺公婆是对媳妇最起码的要求,有的媳妇厨艺也好,侍奉公婆也尽心尽力,但公婆要对媳妇不满意,随便找一个理由就可以把媳妇休了。
  如在汉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中,讲述了建安年间一民间女子刘兰芝受尽婆婆的折磨,被迫与丈夫焦仲卿离异,而最终落得一个“举身赴清池”,一个“自挂东南枝”双双自杀的悲剧。
  著名宋代诗人陆游与妻子唐琬青梅竹马,感情深厚,但由于陆母不满意唐琬,就强迫儿子休了她。陆游无奈,只得休掉挚爱的妻子。结果是,唐琬抑郁而死,陆游终生郁郁寡欢。在陆游的诗中,悼念唐琬的就不下五、六首。直到75岁的时候,他还写了著名的《沈园》来追悼唐琬。年逾古稀的老人对亡故40多年的弃妻怀有如此哀怨深沉的思念,其一生受精神创伤之深,感情煎熬之烈可想而知。 txt小说上传分享

婚姻中的婆媳经(2)
东汉时,广汉人庞盛的女人嫁给姜诗为妻。姜诗的母亲有一个奇怪的嗜好,什么水都不喝就喜欢喝长江的水。姜家离长江有六七里路远,偏偏姜家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不但出入无车,连个仆人也没有。可怜的庞女嫁去之后就成了免费的运水工,每天都要走六七里路去长江取水,再走六七里路回来。有一次,庞女取水的时候遇上了大风,没能按时回家。这下婆婆就不愿意了,一直嚷嚷口渴。她哪是口渴啊,如果渴到一定程度就喝别的水了,她偏偏就等回家晚了的媳妇,这就代表她不喜欢这个媳妇,找茬呢。姜诗是个明白人,不用老娘明示,就直接把庞女休了。
  要说庞女够冤的,平白无故就被休了。但她也是一个特有心机的女子,不甘愿如此被休,她决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打动婆婆。于是,她就在邻居家住下了。庞女每天做些针线活,挣点钱自己也不花,全换成好吃的,托邻居给婆婆送去。时间长了,姜母也感觉到不对劲。问邻居才知道,这段时间所吃的美食全部是庞女所赠。邻居还劝姜母改变观念,进行换位思考。姜母这才觉得如果不把庞女接回家就要落人话柄了,这样才把庞女接了回去。
  宋代进士朱甲的妻子郎氏在丈夫死后,承担起了侍奉婆婆的重任。有一次婆婆生病,郎氏为了表示自己的孝心,先向上天祷告,然后把腿上的肉割下了一块给婆婆吃了。据说,婆婆吃了她的肉后,病竟然好了。
  到了明代,媳妇干脏活累活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就是割点大腿肉也平常得很,更过分的新花样出现了。据史料记载,明朝时有个叫张氏的媳妇,婆婆病了怎么都治不好。有一天,她丈夫周祥在外面碰到了一个游方术士,告诉他一个秘方,说只有用人的肝脏才能治好这个病。按理说,周祥最应该奉献自己的肝脏给老妈,毕竟血浓于水,救老妈命也是应该的。但偏偏周祥不肯,最后媳妇张氏站出来,愿意给婆婆献肝。《元史》中明确记载了张氏献肝的全过程:张氏先在左肋下方割了一个小口,然后将手伸进去,整个手腕没入。由此可见创口有多大。张氏成功地取出了一块两寸见方的肝脏,没来得及包扎,就直接进了厨房,做了一餐人肝羹,给婆婆服用,婆婆服用后病也真的好了。
  这似乎是一个婆媳间孝感动天的故事,但在看这则故事瞬间实在是让人感动不起来,肠胃多少有点翻江倒海的不适,心里也有点隐隐作痛。千百年来太多的案例都证明了,婆媳之间媳妇是永远处于劣势的。除了无条件顺从别无他法,否则就有被休的危险。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持续了近千年?直到现在,这种战争仍旧在一些家庭中持续着。
  实际上,婆媳矛盾虽然发生在家庭中,但影响左右其发展的还是社会因素。在原始群婚的状态下,男女平等,人际和谐,自然不存在包括婆媳关系在内的各种家庭冲突。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确立了。在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制得以充分发展。按照恩格斯的观点,由于一夫一妻不是男女合好而出现的,而是男性对女性统治的结果,是男性为财产继承而必须确认亲生子嗣的产物。因此,一系列的家庭矛盾必然作为家庭关系不平等和男权确立的副产品而出现。也正是以此为前提,作为家庭矛盾之一的婆媳关系矛盾才可能成为现实。

婚姻中的婆媳经(3)
传统社会中,由于男性在家庭以外有更广阔的领域,其权力范围更多地体现在社会上,又由于男人是家庭的供养者,其家庭地位也是女性无法比拟的。因此,在家庭中较小的日常事务处理权之争便会发生在女人身上。而在女人的统治范围之内,婆婆由于其地位的特殊性,在家庭中的地位虽不能说是至高无上的,但在主持家政方面,大多是说一不二的权威人物。她们不仅是主持家政的权威,而且享有对媳妇发号施令、像奴隶般任意驱使的权力。有人甚至可以凭自己的喜好而随意决定媳妇的去留。
  婆媳关系复杂的根源还和婚姻引起的角色变化有关。婚姻不仅意味着一个男人变为丈夫,一个女人变为妻子,它同时还意味着两个女人的变化。一个变为儿媳,一个变成婆婆。这样的变化自然引起了女性的心理变化,她们都将不同性质的爱倾注到同一个男人身上,而这两种爱或多或少都具有占有的成分,从而发生了自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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