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的姑娘》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灰的姑娘- 第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夏茵已经死了吗?
  变成了鬼,最后连鬼也消失了。
  在他看到这女孩脸的那一刻他全想起来了。
  他根本就没有间歇性失忆症,只是被人催眠了而已,而促使自己清醒恢复所以记忆的关键的竟然就是夏茵。
  三年前他最爱的恋人和他分手,他因为情绪激动喝了很多酒当晚就出了车祸。
  “夏茵,你不是和我分手了吗?那你就活的好点啊,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你这个狠心的女人,怎么把自己变成这副样子。”
  “你起来啊,回答我啊。”
  作者有话要说:  

☆、

  不对,夏茵不会死的,她才断药不到24小时,还有救的。
  程成亲吻在女孩安静的睡颜上,温柔的说到:“夏茵,你等我。”
  程成在街道上飞快的奔跑着。
  “橙子,怎么是你,你怎么在这。”
  “唐辉,你这里一定有药对不对。”,“求求你,求你救救夏茵。”
  “你都想起来了。”
  “嗯。”
  “可她,”
  “辉子,你就帮帮我吧。”
  “那好吧,走,我和你一起去。”
  唐辉给夏茵注入了营养液和刺激神经恢复知觉的药物。
  程成陪了她一夜,在天亮的时候阳光照进窗子里来,程成伤心的吻了吻夏茵的额头。
  夏茵的手指动了,她嘴唇微动发出嘶嘶的声音,可程成却激动的哭了,他竟能清晰的辨别出那是自己的名字,夏茵开口的第一句话是:“程程”
  程成赶紧叫来了医生 ,经过医生们的各项精致检查,证明夏茵已经清醒了身体很健康只是比较虚弱而已休息几天就好了,他们说这是医学上的奇迹,程成却觉得是游荡了三年的夏茵的魂魄找到自己重新回到身体里了,所以他的夏茵醒了。
  她是受到神的启示而来的爱。
  在夏茵昏迷的这段日子里程成去见了自己的母亲
  “您早就知道夏茵昏迷了,是不是。”
  “是,她住院期间的医药费都是我出的。”
  “我的眼角膜是夏茵的对不对。”
  “是。”
  “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诱惑她和我分手又眼睁睁看着她帮助我复明自己却变成瞎子。”
  “因为你是我儿子。”
  “那你为什么又要对我催眠让我忘了她。”
  “因为你是我儿子,我不想看你痛苦。”
  “她快要醒了,我还爱着她我要和她在一起。”
  “我知道了。”
  等到夏茵真正清醒的时候,她没有茫然的不知所措,而是嚎啕大哭。
  她说:“怎么办,已经晚了啊,三年已经过去了。”
  程成知道她为什么痛哭:
  原来一切的因果都要从三年前说起。
  酷爱拍照的阳光男孩程成和喜欢跳舞的善良姑娘夏茵相爱了。
  夏茵喜欢上了一双红色舞鞋,就把程成给自己拍摄的一张照片寄到了国外参加一个摄影展。
  幸运的是那张相片获奖了,夏茵用她给自己买下了那双红色舞鞋。
  可随之而来的是程成因为那张照片所显露的摄影天赋被国外一所大学破格录取。
  程成不愿意离开夏茵而拒绝了那所学校。
  程成的母亲知道后与夏茵定了一个三年之约,如果程成与夏茵分手后在三年时间里程成仍然忘不了夏茵并且依然爱着夏茵,程母就不再反对他们的爱情。
  令这两个女人都没有想到的是程成因为反应太大竟然酒驾出了车祸,夏茵在知道这件事后将自己的眼角膜捐给了程成,却在手术中出意外而陷入了长久的昏睡。
  直到三年后,她被确定为再也醒不过来的人即将离开人世。
  程成温柔的抚上夏茵的脸:“夏茵,你这个小傻瓜。”
  “这种无聊的约定,没有当事人的首肯是无效合同哦。”
  “我爱你,每个呼吸,每个心跳。”
  “可我配不上你了。”我是一个瞎子,怎么还能够给你完美无缺的爱。
  “你如果不要我了,我会伤心,之后就会喝酒,说不定会变成瘸子。”
  “不要”
  “要不,我们一人一只眼,你是我的左眼,我做你的右眼,我们再也不分开。”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一个星期以来的收看,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原来作者想把名字就做《  神来之鬼 》 的说,意思是受到神的指引而来的女鬼。。。
  不过总是感觉有点怪怪的,你们觉得呢?
  不管怎样,祝大家看文愉快哦!
  

☆、蔷薇恋人

    蔷薇恋人
  “在她下巴上有一颗黑痣,黑痣上的毛坚硬非常,可爱的孩子,请往修道院去,或者去用剃刀刮一刮光。”
  楼上再次传来诗人热烈激昂慷慨的高声吟诵。
  楼下寡居的老婆婆也只是静静微笑着倾听着,满头黑白发丝交错辉映面容苍老的女人叫作蔷薇,她是一朵衰败的老蔷薇。
  突然蔷薇婆婆的门被人突然用力撞了开来,一位年前英俊的小伙子高兴的冲到蔷薇婆婆面前兴奋的叫喊着:“婆婆,我好像恋爱了。”
  “我爱上了一位姑娘。”
  这位年轻的帅小伙喜欢吟诗人们喜欢叫他诗人,诗人滔滔不绝的赞美着她心爱的姑娘,蔷薇婆婆高兴的鼓励他:“那就勇敢的去追求她吧。”
  诗人满怀希望的说道:“一见到她我就爱上她了,她使我忘记了我的初恋,那个狠心抛弃我的女人。我会和她开启一段新的浪漫爱情。”
  诗人爱上了女孩,女孩却有喜欢的人。
  诗人一边不懈的追求着,一边寻求蔷薇婆婆的安慰,“婆婆她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抛弃了她她却还一直等他回来。”
  “婆婆,她说我是她最好的朋友。”
  “婆婆,她让我帮她写情书。”
  “婆婆,我帮她为那个男人捎信了。可是他没有来。”
  “婆婆,我要向她求婚了。”
  窗外天空如墨染一般黑暗,偶尔夹杂着呼呼风声撞击着蔷薇婆婆的玻璃窗。蔷薇婆婆安静的坐在玻璃窗前的摇椅上她想起诗人穿着银边西装手捧玫瑰鲜花面带微笑出门时的样子是那么帅气潇洒令人迷醉。
  叮铃铃,电话响了。话筒那边诗人欢畅的说着:“婆婆,我马上就要带她回去了。记着穿上你最喜欢的百褶蔷薇花裙,还有那双浅蓝色小皮鞋。对了,那条白底粉边纱巾你带着很好看。桌子上的红酒蜡烛鲜花都准备好了吧。我们马上就回去。”
  窗外的狂风似乎更加猛烈了,震的玻璃窗‘哐哐’作响,大雨越下越大。一位穿着百褶蔷薇花连衣裙的老婆婆坐在窗前,深情地抚摸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年轻人穿着一身银边西装手捧玫瑰花年轻又帅气。
  玻璃窗终于经受不住惨烈的大风被冲开来了,顷刻之间狂风携卷着大雨哗啦啦的泼进屋内,坐在窗边的人仍未察觉一般任凭雨水浸湿了她的妆容,一张年轻美丽的脸庞就这样出现在雨幕之下混着满头灰白相见的发丝尤为奇特。
  蔷薇的脸上不知浸染着泪水还是雨水,她浅浅的哭泣声混着雨声传出窗外。她永远不会忘记照片中的年轻少年充满着悲伤和绝望对她喊道:“你走你走啊,我永远不要再见到你。”
  一阵响铃声惊醒了独自沉浸悲伤中的人儿她惊慌失措的拿起电话,电话中传来诗人按压低沉的声音:“我不会带她回来了,她和她爱的人走了。”
  随后是一阵呜咽声,“亲爱的蔷薇,我该怎么办才好。我还是喜欢着……”
  作者有话要说:  我无处安放的短篇。。。

☆、灰的姑娘(一)

  方爱琳刚毕业不久,正在一个二线城市一家公司上班,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大龄剩女来说能够找到这么一个工作确实也不太容易,更何况是对她来说,所以方爱琳对这个工作很满足也很珍惜。
  方爱琳从小在农村长大,可是却一直在城市上学,从初中高中一直到大学毕业。她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对于能够养育出来一个大学生对她们来说一直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
  可对于方爱琳来说,生活即苦涩又幸运。在学生生涯,每个星期日她都将经历一次从繁华的市中心返回鸡鸣狗叫的村落这样连绵不断的反差中,这意味着她要将说了一个星期的普通话迅速转换到土土的乡音中。偶尔那么几次不经意的说几句普通话左邻右舍看她的眼光就会改变,“你听听,人家到底是在城里上学的,说的话都和咱们这些泥腿子不一样。”
  于是方爱琳在和乡人说话的时候更加小心,总是慢慢吞吞生怕又不经意间说了和他们不一样的话来。方爱琳在同村中没有好朋友,因为她的不合群,对于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说,她实在是对于麻将纸牌没有兴趣,当然她更和她们谈不上话,她们的粗俗语言总是令她不知如何接腔。再加上在外多年的学习生涯也令她对本地话越来越陌生,有时她甚至听不懂她们在说些什么。
  这使她很痛苦,就像是在天堂和凡间来回游走,方爱琳找不到自己的归属感。在学校她很沉默,对待同学也总是冷静十分冷静,在家里她很沉默,只静静的听着她们口中的趣事。她是一个沉默又乖巧的好学生。
  毕业后方爱琳就迫不及待的工作了,因为除此之外她别无选择,村中的同龄女孩都已经结婚生子,她每次背包回家都被人当作一个异类,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也开始不断的游说她的父母。这对于从没有谈过恋爱的方爱琳来回无疑是一场灾难,可以说她卡在一个艰难的境地中。
  那些城市的男孩她自知无法般配可对于家乡的男孩要不大多已经结婚还有就是那些溜鸡摸狗的,她卡在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状态中,偏偏她又不会打扮,常年升高的度数让她的眼睛又小又凸,带着一个黑框眼睛,整个人显得严肃又正经。最可恶的是鼻子右下方嘴唇上方的一颗黑痣让她像古代的媒婆那般搞笑。
  头发随意的绑了一下,既没有染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