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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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 第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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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旗风猎猎(三)
    城下的激战依然在继续,只是和方才却有些不同了,先前双方激战连连,但后金明显占着优势,毕竟他们围住了山东卫所的兵马,只要将这一部全歼,这次就算是里子面子全部赚到,而明军的救援则显得有些乏力,有些战力较弱的甚至已经扛不住了,原本的急行军冲锋,逐渐变成了双方攻守各半,最后发展到了全面防御,根本谈不上要去救援山东兵。

    可随着宋庆人马加入,战场形势迅速发生变化,首先皇太极身边精兵强将派出去不少,一时间没有什么合适的人去拦阻宋庆,二来周围后金各部也都在激战,同样分身乏术,最重要的是,宋庆没有去救援山东卫所,而是直接朝着战场正中心处杀来,目标直指皇太极本阵,当周陵骑在马上,将宋庆的大旗打起来时,全城都被震住了。

    这面大旗是宋庆临时做的,作为一个骚包的人,他是绝不会允许自己出现的地方不留下痕迹的,尤其想想自己奋力死战,取得辉煌战果之后,在民间口口相传中,却只能以年轻小将,白马银枪小将军之类的称呼出现,他就觉得制作旗帜很有必要,之前因为没打这么大仗,因此还只是做了个狗营的旗子,如今既然要见大场面了,干脆做出了一整套设备。

    新版的旗子比旧版大了一倍有余,上面画了个巨大的猛犬,虽然造型略微抽象了一些,不过勉强能够表达出含义来,猛犬下头则属下四个大字:徐州宋庆,算是把该展现的东西全部展现出来了。

    大旗的效果果然不错,宋庆这个名字如今也算是有不少人知道了,主要得益于安定门那场大战,哪怕是周围那些勤王军,也对他十分佩服,不少人还专门在营中祭奠了一下,毕竟能在国难关头挺身而出,确实值得军人们烧柱香。

    崇祯对此人印象同样深刻,无论是最初那个斩首二十,还是后来的安定门出城迎敌,都让他记住了这个年轻将领,也曾经为这人的战死而悲伤过那么一小会儿,如今见这大旗又重新竖起,崇祯居然觉得自己有些热血沸腾,大声朝宋虎那边喊道:“宋虎,你快过来看看,那是不是你儿子宋庆?”

    宋虎早已经在看了,如果不是怕城下射箭,他都想趴在墙头看,只可惜宋庆队伍离得老远,就是旗子上的字也只能勉强看清,哪里瞧得见人,不过见阵中领头那将领身量高大,倒是颇有几分相似,宋虎一直觉得宋庆没死,虽然他自己都觉得是自欺欺人,可在内心深处早已经根深蒂固,如今见了宋庆旗号,下意识便觉得这肯定是儿子,听到皇帝动问,毫不犹豫道:“没错,正是犬子,犬子没有死在外面,带着人又杀回来了!杀回来了!”

    宋庆兵马不过七千多人,在双方将近二十万人的大战中,并不能算多么显然,只是两边打了许久,局面早已经僵持住了,这个时候出现一支生力军,而且看起来颇为疯狂,对明军是一种极大的鼓舞,对后金来说则有点意外之灾的意思。

    最重要的是,皇太极害怕,他到现在还没忘了那天的事情,更忘不掉那个目露凶光向他杀来的骑士,过后他曾经找鳌拜问过,知道那人叫做宋庆,当时没有抓住,不过中了一箭,乱军之中估计也活不了多久,因此也就没太当回事。

    谁能够想到,这人竟然又杀回来了,而且带的部下比当时还要多,足足七千有余,铺天盖地一般朝着自己本阵冲来,皇太极身边精兵悍将大部分都已经派了出去,鳌拜遏必隆等人都在攻击山东兵马,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叫谁拦住这人为好。

    外围的后金部队倒是展开抵抗了,可宋庆前军都是马队,有溃兵自己带来的,还有些干脆就是抢来的,数百骑兵跟着他毫无顾忌的冲锋,顿时将阵势撕开一道口子,直取皇太极本阵,引得外面不少人紧急回援,后面的步兵们则趁机鱼贯而入,瞬间将阵势搅合个稀巴烂,宋庆提着长枪,满脸都是兴奋,大声喊道:“弟兄们,前面那胖子便是贼酋皇太极,只要能杀了他,大伙儿都是封妻萌子,跟老子杀啊!”

    将为兵之胆,跟着宋庆时间虽然不长,但这位主将的作风早已经浸润到整个队伍当中,来的时候他们也曾经遇到过些后金兵,而且都是些小股部队,几仗下来大伙儿心气高了,胆子也大了,后金兵的确能打,可只要自己敢玩命,也未必弄不死对方,如今听说这人就是贼酋皇太极,又被宋庆身体力行的一鼓动,所有人都疯狗一样挥舞着兵器冲杀上去。

    周围的后金兵们已经发现不对,有心想要立刻回援,可明军也不是傻子,看出此时形势逆转,哪肯让他们回去,哪怕是被打的最惨的山东兵,此时也在长官带领下重新组织起来,拼死拖住豪格鳌拜等人,不让他们回去增援。

    宋庆一马当先,手中长枪已经不知取走几条性命,在他周围则是临时委任那些军官,周陵在身后扛着大旗,小狼狗抱着自己的轻弩,一直都在寻找目标,周志安和王霄打仗手艺不行,却也拿着刀跟在后面,只是不知是胆子大,还是觉得在宋庆身边更加安全一些,至少看起来非常勇武。

    陈亚和李备带着步兵,一左一右往中心处开进,中途要负责延缓后金兵的回援速度,战阵之中其实也很吃紧,不过那些后金兵急着去支援皇太极,倒是也没工夫跟他们纠缠,因此损失不算太大。

    排在队伍最后面的则是阿济格,他浑身被捆得粽子一样,还有几个兵士随时盯着他,这人是宋庆关键时刻拿来保命的,毕竟来之前不知这边究竟什么状况,若是有什么风吹草动,或者被人家围了,这位十二贝勒总能换条生路出来。

    只不过现在看起来没必要了,别说是十二贝勒,皇太极自己都未必有多安全,若不是之前吃过亏,这次身边多放了些人,怕是此时这位后金大汗早已经逃之夭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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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旗风猎猎(四)
    上辈子的时候,宋庆有段时间很爱骑摩托,但不喜欢穿成嬉皮士的样子,而是一身军装,骑在疾驰的摩托上面,把周围往来行进的车辆都当成己方或是敌方的骑兵,幻想着在未来的某一天,自己能够策马奔腾,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只可惜这个愿望一直都没实现,哪怕跑到内蒙草原去玩,骑马射箭可以,自己弄把长枪耍着玩也行,可终归是没有人让他杀的。

    如今这个愿望实现了,他骑在高大的战马上,手中提着一杆混铁长枪,奋力的朝着前方刺去,或是磕开周围挥砍过来的刀剑,胸中自有一股英雄气在,从前他不明白什么叫做英雄气,虽然天生好动,也曾一顿饭干掉一斤半的白酒,可那顶多叫做豪气,却不能叫做英雄气,其实直到现在,他也没弄清这种气质究竟是什么,可却能够确定自己已经具备了这种气质。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大概说的就是类似意思吧?

    虽然我不是大侠,而是官兵,某种程度上还专门拿江湖好汉当做练级的工具,不过我现在是在为这个国家的未来而奋战,也在为这个民族的生存而奋战。

    因此,我是个英雄!

    跟在我身后的弟兄们,全部都是英雄!

    宋庆再次挑翻身前的敌兵,双目所及之处,正是那顶盔掼甲的胖子,丹田中一口气息涌动而出,直接顶到了嗓子眼,放声大喝道:“皇太极,纳命来!”

    身后数千兵卒也是齐声配合道:“皇太极,纳命来!”

    数千人的大喝,能够产生的效果令人咋舌,饶是皇太极经过不少大场面,更不知遭遇过多少凶险,也不禁为这一声大喝所震慑,只觉得面前一股铺天盖地的气势压了过来,亏下战马受了惊吓,长鸣一声抬起前蹄,若不是索尼手快,立刻把缰绳拽住,拼命拦住这匹惊马,说不定这在马背上生长起来的后金汗,甚至会在两军阵前摔落下去,那样脸面可就丢大了。

    城头上的崇祯却是大喜,狠狠拍着宋虎的肩膀,语气亢奋道:“好,好,这才是我大明的将官,你生的好儿子!”

    好儿子,的确是好儿子,宋虎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他现在完全可以确定,城下领头的就是自己那个胆大包天的儿子,只是这儿子刚刚去而复返,如今竟然又做出和当初一样的事情来,真当自己每次都有神灵庇佑吗?

    如果可能的话,宋虎想把宋庆拽回来,再赏上几个大巴掌,先把自己被捆的气出了,然后再让这小子滚回徐州,从此不要再出来惹是生非,哪怕日子过得苦点都无所谓,像从前那样平平安安的才好。

    只是他也明白,这根本就不可能,别说宋庆自己不甘,就连身边这位九五之尊也不会同意,宋虎只是性格豪放,却不是粗人,他知道父子俩都交了好运,如果这一次宋庆能够活着回来,日后前程将不可限量,若是放开胆子去想,说不定将来的某一天,会坐上徐州卫指挥使的位子呢,这才是那个好儿子心中的志向吧?自己这个做爹的比起来,还真是失败的很。

    宋虎不知道的是,好儿子的伟大志向远非一个指挥使,从大义名分上说,他是要解黎民于倒悬,拯救整个民族的灾难,从私人立场来讲,同样也不介意做皇帝,做一个新朝的皇帝,从这一点上来讲的话,他这个做爹的还真是够失败……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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