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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越来越不妙:连小天越来越坏了,脑子全黑,身子像火炭似的,把床也给烧掉了。没辄,众人只好把铁门搬来,将人放在铁门上,不断地往门上浇水。村民们开始还镇定,后来就胡猜乱想起来,有人说,这是恶神之兆,也有人说,这是善神之光,不过,谁也不能拿出有力的证据来,只好任由猜想发展下去。
又过了三天,连小天已经成了“黑炭”,人黑得可以当颜料了。
梁可可吓坏了,连说话也说不转,一开口就是“相……公”,一闭口就是“老……公”,成天恍惚着,只差变成神经。
到了第七天,夜里,风凉雨来,林中鸟怕,屋里人怕。
连小天的屋子里老传出阴惨惨的鬼叫声,有索命鬼,有老虎鬼,有吊死鬼……它们都是专业的歌唱家,尽唱些让人毛骨悚然的歌曲,吓得村民们灵魂差点升天。
夫正老头心急如焚,只对罗苏说了一句:“灵兽醒来,邪气入体,我得念十天《感应经》,镇住黑气,你不要打断我,否则他必死无疑。”
接下来七天七夜,他半粒米不进,盘坐在连小天面前敲木鱼,用老祖宗发明的办法为连小天祈福。
敲到最后,也没有敲出个鸟来。
但他还是敲,本来弱虚虚的身子,最后虚弱得只剩一口气。
罗苏可成了大忙人,小的要照看,老的要照顾。
幸亏张拔刀打猎回来了,这是个标准的好男人,不吃烟,不吃酒,在罗苏面前,连“不”字都不晓得怎么说。他是土生土长的山里人,从罗苏进村的那天开始就暗恋,后来心上人嫁人了,新郎不是他,他觉得世界未日到来,上过吊,没死,跳过河,也没死,所以至今还好好的活着。其实,他没有什么不好,虽然写不出一手好文章,也没有什么传家之宝,但至少还有一个优点:永远服从命令。德萨战死沙场后,他的暗恋也死灰复燃。前几天,他跑去山上的月老树下求签,居然不幸抽了个“上上签”,月老为大,既然他老人家都下了命令,不服从就有点违背天命了。
本来,他想求婚,可一想,现在求婚未免速度太快,如果刹车不及时,会撞散了大好姻缘,还是先“求爱”的好。
一回到村子,他就得知最近发生的一切。大家都害怕,不愿去守夜,张拔刀自告奋勇,背着那把大砍刀来见罗苏。罗苏也不客气,又是挑水,又是打柴,全都丢给他,二人一直忙到天黑才完事。
星光不多,但很美,远远望去,它就像一粒粒宝石,嵌在树林的黑发当中。
连小天已经昏死十天了,身子已经硬得跟铁似的,刀砍不断,锤砸不烂。村民们一致判定“该人已死”,但罗苏不信,夫正老头也不信,于是还是照样天天浇水,只盼他某年某月能重新发芽。
梁可可也病倒了,罗苏托村民们照顾。夫正老头还是泥塑木偶似的一动不动,一遍又了遍诵着《地藏王感应经》。
罗苏抚了抚零乱的秀发,此时的她,像一个农家村妇,满身污渍,但白里透红的脸上,依然荡漾着迷人的春意。
张拔刀脸经耳赤,这是他第一次近距离鉴赏心上人:“我烧块肉给你吃。”
“不吃了,你吃吧,很晚了,你也该回去了。”
张拔刀心不想听话,可脚又不能不听话,他烧好块几块牛肉,放在锅里,然后依依不舍地要走,走了三步,又回过头,话到嘴边,又觉得还得修改一下,三思一番,再要说时,罗苏已经先问话了:“还有事吗?张大哥?”
奇迹!只要等待,就会有奇迹。
以前罗苏要么叫他“姓张的”,或者叫他“张猪头”,今天,这一声“大哥”叫得他从“脊椎动物”退化成“软体动物”。
“没有……”
“那就好……”罗苏擦了擦汗水,看着张拔刀离去。待他走到门口时,忽然又叫住他。张拔刀狂喜,好像一头饥饿的蜜蜂不小头勘探到花朵。
“什么事?”他太心急了,以致于三个字压成一个字迸出嘴来。
“我想和你说几句话……”罗苏倒是一脸正经,没有半点*的意思,“几句很久没说的话。”
张拔刀脸红如炭,全身高烧,手心上全是汗,真想跳进冰窟里洗个澡。
“我是个寡妇,当初嫁给德萨的时候,就想有个和和美美的家,给他留个后。”罗苏望着天边的星星说,“夫君死后,我也就没什么其它奢望了。”
“不会的,不会的,还有的……”
张拔刀的心开始剧烈地跳动,好像装了马达似的,根本就没法停止。
“到了年底,德萨就会回来了……”
张拔刀脑中一冷,一道冰柱倒塌在双眼里,化成滴滴泪水。原来,她还爱着他。
“你是好人,可以找个清白的姑娘,我都是残花败柳了,你就不用再等了。”
张拔刀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出来的,也不知道自已走到了哪里,村民向他打招呼,他没听见,星光向他送温暖,他还是觉得全身冰冷。世界,被分成无数块,每一块都有一个自己,而真正的他,已经不再完整。
……
罗苏目送张拔刀的离去,那道黑色的背景,被更黑的树影吞被。远远的河流里,秋天正缓缓游来。她已来不及伤感,因为屋里还有一个半死的人与一个死人需要她救活。
“德萨!”
一具铠甲,像一座山,站在淡淡的月光下面。罗苏看了他一眼,仅仅只一眼,没有任何回报的一眼,里面却暗藏着无穷的力量。
“你就站在那里,不准走。今天我起得蛮早的,一起来,就看到你过去送我的红丝带,你看,我现在把它系在头上了,好不好看?你一这会说,这东西丑死了,称不上我。也是,我从认识你到现在,你就说了这么一句好话。刚才你也看到了,我可不是水性扬花的人,不过,我也只能保证现在不水性扬花,你如果再不回来,我就真的找男人去了,到时你可不要求我回来。……我这几天倒是蛮忙的,神明王的人虽然跟我一起长大,不过,感情不深,话也说不上,如果让他们知道我的丑事,一定会笑死我的。……你这猪头?我说了这么多话,你就不能回一句话!你这大蠢驴,大笨熊……”
这个夜晚,就算流下泪水,也只有泪水自己知道。
罗苏纵然是神,却还是个女人,一个无依无助、有血有肉的女人。
天蒙蒙亮,四下还是一片沉静,沙沙的树影里,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过了片刻,大道的拐角处冒出上百个人,披着银色的盔甲,短刀挂腰,右手控辔,左手提盾,弯身踏马疾行。
忽然领头的一骑兵缰绳一拉,马队打住不前,那人问道:“还有多远。”
“报告公会使,再有半刻钟就到了。”
借着微光,可以瞧清此人年约三十,威猛不凡,双目如电,颧骨高突,头上戴着黄金箍,额心一颗蓝宝石,全身软甲,脚踏长靴。他传令道:“好,大家裹上草团,放慢速度,千万不能让贼人跑了。”
众人于是纷纷下马,用准备好的草团将马蹄裹住,选了条偏窄的小路,从林子里插过,直往土布村而去。
这一百来人是圣城公会的骑士团,为首的中年人叫马定边,是公会的高级瓜牙。他的最大爱好是“杀人”,三天不吃饭可以,三天不杀人可绝对不成,不过,他也有自己的原则:不杀女人和孩子。
半月前,王陵被毁,整个圣城公会以为是部落叛乱,惊得屁滚尿流,差点要迁都逃难。后来事实查明,原来是小伙人斗殴所致,也就大大宽心,立刻颁布“诛首令”,誓要揪出元凶,焚烧祭祖。
在马定边的眼里,天下的人都是元凶,都是该死的,只他一人可以豁免。
杀戮缓缓靠近,天空并没有开眼,它忽略了这毛骨悚然的一幕。
当土布村的第一个哨兵倒下时,时钟完全倒向邪恶,他的胸膛,被马成全的手穿过,只是卡的一声,心肺就已经掉在地上。鲜红的血,拖了一地,替人生画出凄惨的的一笔。马不断向前,冲进村里,后面的上百骑如风而入,占据要道,然后静等着猎物的上钩。天地间,火光四射,一串串火箭射在屋面上,草垛间,整个土布村成了火的汪洋,一路望去,高高低低,像长出的巨大血红花瓣。男人们知道事情有变,提着刀枪欲看清究竟,然而,他们的眼睛还没有接触到真相,头颅就掉在地上,那惊惧的双眼,死死望着东边的太阳,直到死掉。
暴力,让人间暂时回归野蛮,唯有哭喊的女人们,在微弱的反抗。
马成全坐在马上,手上血迹斑斑,脸上笑容满满,他对于眼前一切司空见惯,并视之为家常便饭。
“报告铁骑大人,一共320人,全都捉住了。只有这个老的没杀,他正是毁坏王陵的元凶。”
夫正老头已经弱得像一只蚂蚁,轻轻的一指压来,他便直升天堂。这是他从未想到的一幕,尸体,大火,大火,尸体,组成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风景。
“你这……你这疯子!”
“疯子?”马成全第一天、也是第一次听人这么叫他,他起先是惊讶,继而是开心,“疯子?我吗!我是疯子,林兵仁,你说我是不是疯子?”
身后的骑士大声道:“大人远见万里,怎么会是疯子?”
“放屁!”马成全的手掌挥去,五道血印刻在林兵仁的脸上,红得刺眼,红得好看,“我就是疯子!这帮凶手无视我们圣城公会,敢毁王陵,谁能做到不损一兵一卒就击溃他们?普天之下,只有我,只有我马成全。”
夫正老头又气又怒,他也只能气气,只能怒怒。他捏着枯瘦的拳头,拼了老命,也没有近前一步。最后,他只能放弃,也只能大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