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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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演绎-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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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竞争是生命存在的自然状态,是人所无法回避的,因此人面对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参与竞争,而是应该如何去竞争,或者说采取怎样的竞争方式。人类的竞争有不同于一般动物的特征,这种竞争是在一般生物生存竞争基础上的延续,其主要表现在人可以站在理性的高度来看待竞争,并进行竞争方式的选择。

  研究人与人的关系可以发现,这种关系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不同的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另一方面,人又存在相互依存和发展的关系。作为自然的人,每个人都有自我扩展的内在需求,而这种需求会受到来自他人的限制或制约,人在其本性的作用下,一个人将他人视为实现自身欲求的障碍,其行为有排斥他人的倾向。在人类的生存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并不是稳定的,这主要因为人欲求的无限性和实际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在取得利益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会产生矛盾和冲突。

  同时,人又不可能孤立存在,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生存和发展需要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合作,并且人生存的意义和价值也是以人类群体的存在为前提的。因此,对于每一个个人来说,他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人与人之间正常的关系状态,然后考虑人应该以什么方式去参与竞争,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会建立起协调有序的关系,使竞争更多地呈现积极的意义。

  从人类发展历史看,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竞争方式和特点。在初期阶段人与人之间关系并不是很和谐的,这主要由于受人对自然和自我认识存在局限的影响,人们更多地将竞争视作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在人类发展的早期,竞争主要表现为人们相互间的控制、征服、掠夺,这时人的行为更多地受到生物本能的控制。人与人或群体与群体之间通常将对方视为自身需求满足的障碍,总是希望控制对方,或将对方置于死地,那时人性与一般动物性没有多大差别。

  随着社会群体的扩大,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在这个时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社会中的人与人存在制约与被制约、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一部分人用武力及权力去控制着另一部分人,而另一部分人又试图用武力推翻他人的统治,社会中不同的人和不同的利益集团为了自身的利益尖锐地对立着,竞争的焦点集中于对支配他*力的占有,这个时期我们看到了绵绵不绝的战争。

  随着人对自然和自我的加深,人们不断地改善相互之间的关系,使人类在更和谐的状态下发展。到了市场经济时代,人们逐步建立起一个有序的相互关系体系。在这个时期,权力对个人的束缚渐渐减弱,个人在经济方面有了更大的自由度,每个人都加入了庞大的市场竞争中去,个人的生存状态和个人的生存能力有很大关系。在市场经济社会里,人的生存状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自然和社会状态,人的智力、性格、文化背景对于一个人在竞争中的成败有很重要的影响,人在道德和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竞争。

  竞争对人类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但不同的竞争方式会对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也就是并不是所有方式的竞争都对人类的发展有利。因此,人类以怎样的方式进行竞争,在竞争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这些对于人类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竞争方式也是需要人们去反思的,这样的竞争由人们通常所说的人性中的恶造成。人性的恶产生于人只注重个体欲求的满足,而不能看到个体之间协调关系对人类整体发展的作用,表现为人更多地受到生物本能的支配,不能理性地认识个体在人类发展中的作用。

  就人的本性而言,人性有利己的倾向,人在考虑问题和做出抉择时往往以自身的利益为出发点,这就会导致了人的行为是为个人或少数人而不是对大众负责。然而,由于人不是孤立存在于世间的,一个人的行为会对其他人产生影响,这时人的行为有可能与他人产生利益冲突。当人的行为不能受到理智的控制,人性中丑恶和阴暗的一面就会表现出来,这样就会表现为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秩序造成破坏。

  竞争的方式中有所谓的恶性竞争,其主要表现为个人与个人、集团与集团之间尖锐激化的矛盾和冲突,从而导致人与人的关系和社会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中。在个人行为方面,象偷盗、诈骗、抢劫、贪污、以权谋私等行为都属于恶性竞争的范畴,表现为人用不当手段获取利益,由此造成对人与人之间正常关系的破坏。

  人类的存在是以一个群体而存在的,这要求每个人去审视一下自己在其中的作用,思考一下个人的利益是否和人类的发展相冲突。在小的方面,竞争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得失;而在大的方面,竞争关系到人类的命运,因此如何协调好个人与群体的关系是人们面临的重要问题。从人的生存状态来看,人与人之间既有利益冲突,但同时又存在共同的利益,而个人的利益往往存在于共同的利益之中。换句话说,人类的不断发展是所有人的共同利益之所在,没有人类的发展,个体利益的实现是没有意义的。

  人类的生存面对着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能否协调的问题,即个体利益和群体利益的统一。其实,如果人能够站在理性的高度来对待竞争,人可以有许多竞争方式可以选择,即竞争可以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生活中每个人要审视自己在群体中的作用,看一下自己的行为是否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当人与人之间建立起稳定协调的关系,人类的发展才能得到顺利实现。

  所以说,怎样进行竞争是人类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在人追求欲求的满足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会因利益而产生冲突,这种冲突如果不能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彼此之间就可能产生相互伤害,最终各方的利益可能都得不到保障。因此,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需要有一定的度,或者说有一道临界线,使人在竞争中的行为符合人类共同的利益。

  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得到这样的经验,无序的竞争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人的安宁和幸福就没有了保障。如果人人随心所欲,任性而为,不能够对自身的欲望加以约束和控制,那么,不要说人类的发展,人的生存也会难以保证。从生命的存在状况看,竞争是不同生命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形式,它的存在的本质作用是为了推动生命的发展,而不是给生命带来破坏和毁灭。

  生活中,人为了自身的最大利益,同时不使自己在冲突中受到伤害,人与人相互之间需要有约定,也就是人对自我行为的约束,不使相互之间的冲突过于激化,大家能够生活在一个相对安宁和稳定的环境中。同时,在与自然的抗争和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需要别人的协助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人与人之间有相互依存和相互利用的关系,人们认识到保持相互之间的良好关系的重要性。

  所以,理性的竞争应该表现为这样。个人主要通过自身的努力进行劳动和创造,产生出对社会发展有价值的东西,用自己的付出来获取回报,并且也以自己的努力来影响其他的人。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拥有什么样的东西和他的自然状态有关,如人的智力、身体状况、性格品行,也就是人通过自己的自然状态得到相应的欲求上的满足。而如果人靠投机取巧,利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掠夺他人的财富和劳动,这就超出了正当竞争的范畴。

  在人类的发展进程中,人正从相互残杀的非理性状态中逐渐解脱出来,人通过对相互关系的调整,努力避免竞争给人类带来的不安、动荡、甚至毁灭,并通过有序竞争促进人类自身的发展。

  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没有利益冲突是不可能和不现实的。人没有必要逃避竞争,并且也不可能逃避。对待冲突,人首先要承认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要求都是正当的,然后去加以协调和引导。而如果去否定这样冲突存在的必然性,用虚假的东西去掩饰这样的冲突,这不仅达不到目的,并且有可能走向人意愿的反面,导致人的虚假和伪善。

  所以,对于竞争,问题不在于要不要竞争,而是应该如何进行竞争。人的生存竞争和竞技比赛是一样的,比赛就是竞争,没有竞争就不能称其为比赛。与此同时,任何比赛都有相应的规则和裁判的执法,这样是为了保证比赛能够正常进行下去,同时有利于运动的发展和运动员水平得到提高。规则和裁判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规则,比赛就会出现混乱,而且可能难以进行下去。人类要发展进步,社会的运行要有一定的规则,这些规则用以规范人的行为,维持人与人之间稳定的关系。虽然规则对个体或集团的行为有限制和约束,但它保证了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相处,社会可以在一个较稳定的状态下运作。

  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人们逐步认识到相互间的冲突所产生的危害,并且意识到可以通过相互关系的协调来达到更好地生存状态,这样人就对自身的行为和相互关系进行调整。从人类发展来看,人们在不断认识和调整相互间的关系,这样的调整包括人与人之间为维持稳定关系所形成的默契,群体公认的道德准则,由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道德和法律的作用都是为了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让人们依据共同的准则行事,其目的是为了缓和冲突,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一个好的环境。所以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是有序的还是无序的,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人的存在形态反映了其所处的环境,竞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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