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飞上中国钱山的顶峰,我们满怀喜悦,还互相设想着峰顶的一些无限风光,真是辗转不能成眠呀,那时候。可中间只不过是做了个美梦的工夫,最后美梦终被惊醒,一切就已经变得面目全非:酷爱赌马的九头鸟变成了疯子,酷爱做梦的周一平变成了穷光蛋。
挥泪辞别股市之后,在与王葳的历次肉搏中,我终于重振雄风。在床上,常常可以弄得她惨叫连连欲生欲死。于是在某天的电脑文档里,我这样写道:“我想替自己和爱人建造一个巨大的通风坟墓,然后再买来够我们俩吃一辈子的成品食物。我们一辈子也不下床行走,所有的事情都交给想象。”
写完后我就打电话这样问王葳:“你飘过吗?像月光下水里的那些波纹一样,曲线地飘动?” 那天的王葳没有上课,据说是去机场秘密迎接一个身份特殊的外国亲戚,并神秘兮兮地说,回来后要给我一个致命的惊喜。可能是我的那个电话弄得她莫名其妙,得知我又猫在硕士楼里写小说后,她马上急冲冲地打断我的想象:“混蛋,别写啦别写啦!快快打扮一下。今天晚上,我要带你去见你真真正正的丈母娘。”
就是这么回事:王葳的爸爸的确不是中银董事。可她亲妈却是个富得流油的中年贵妇,而且跟我曾有肌肤之交。电视里常常出现的那些庸俗情节,有时候也会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那天晚上,及至我与那个自称是王葳生母的女人正面接触时,我的心跳、脉搏、思维乃至呼吸,在瞬间就差一点彻底紊乱。
王葳的生母居然就是,就是那个,那个往日出现在巨星李连杰武打戏里的某个武功高强的丫鬟,我在美国的顶头上司。那时候,她曾经像个机智勇敢的美国女警察一样,抓住了某个中国失足青年的小辫子。我在美国,不知道是为了祝她生辰快乐,还是为了自己免受异国的牢狱之苦?具体、到底是为了什么,现在我已经搞不清楚。总之我曾为之献身过一回。还差点成了她名正言顺的丈夫。设若真是那样的话,那现在的王葳应该叫我叫什么呢?爸爸?伯伯?叔叔?反正她不会像现在这样,常常面对面地叫我“混蛋”。
现在,你们终于知道我真真正正的丈母娘是谁了吧?不错,她的确就是姜倩倩。姜倩倩一见到我,脸色就变得异常难看。她的眼珠变大了,脸色变红了,站立不稳了,呼吸急促了。我也是,我的嘴巴变大了,脸色变白了,大脑麻木了,摇摇欲倒了。旁边的王葳看着她的男友,又看着她的生母,知其然却不知所以然。
王葳问:“你们认识?”
她妈妈说:“不认识!”
我也想说不认识,但我的嘴巴张了半天,却没发出半个字的发音。我想我可能要变成一个哑巴了。
我想,这个世界可能太小了,或者是上帝变疯了。我想,王葳的确给了一个致命性质的消息,不过不是惊喜,是噩耗。我这样想,我后悔自己的想象力真是糟透了,或者我那样想,我的想象力是不是出现了偏颇?最后我归根结底地想,要是赶在这个噩梦没有到来之前,我就已经建造好了自己想象里的那个通风的坟墓的话,那么姜倩倩就找不到王葳,也看不见我。而我和王葳还可以呆在那个幸福的大坟墓里,快乐得眩晕,快乐得忘记整个整个的世界。难道不是这样?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才开始这样那样的想?
关于我“真真正正的丈母娘”是怎样和我说话的,我又是怎样和她说话的,我,我女友以及女友的亲生母亲,我们互相之间,那晚到底还说了些什么?我现在真的回忆不起来。后来我发觉,自从我见到我“真真正正的丈母娘”之后,我的记忆力真是差透了。再后来,我终于忘记那晚之后的一些细节。
我只记得王葳死了。死在我迟来的想象诞生之后,通风坟墓尚未建成之前。死于凌晨时分,在某条表情暧昧的城市小巷里,我家破败的小洋楼下。一些鲜红的血,从她的身上欢快地奔涌而出,我眼睁睁地躺在她的怀里,痛苦地凝望着她微笑着离我远去。杀她的凶手可能是我,又可能是姜倩倩,总之不会是那几个亲自操刀的蒙面大汉。
电视新闻里的女播音员说:凶手已经畏罪潜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与侦破之中。我听完之后就觉得非常荒诞。凶手杀了人怎能不逃?可逃掉的那些人哪里又是什么凶手?死者如此年轻貌美,那么单纯幼稚,而那些蒙面大汉,素来与她无冤无仇,何必杀她?我是目击者,亲历者,我知道许多许多的事实真相。但我又该怎么说?说凶手是我?说元凶是死者的亲生母亲?
报纸上,有个名叫“叼德一”的小记者这样说:昨日凌晨,我市中区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系年轻女性,T 大学生。案发前,与其校友兼男友消夜微醉,迟归。案发时,为保护其男友不至于死地而奋勇出击,不幸被手忙脚乱的歹徒刺中要害,流血过多而死。据笔者个人推断:此案应该属于一般性买凶谋杀。凶手很可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躺在医院急救室里醒来,看完那篇报导之后,就开始有些怀疑:这个名叫叼德一的小记者,他到底是不是另外一个我?若不是,那他很可能是姜倩倩的同党,或者直接就是杀手之一。
后来我曾问过医院里的一些大夫,我问道:是不是我的小脑在左边?我的心脏在右边?那些大夫真是饭桶,他们居然千篇一律地说:那要解破之后才能弄清楚。很可能是因为叼德一的那篇报导,提醒了我一下,又使我想起一些事情。
那晚王葳的确是陪我一起在夜市里闲逛,因为那几天她发现我心事重重。我见过真正的丈母娘之后就变得魂不守舍,而她却不知所以。我没跟她打招呼就从T 大跑了回来。但第二天她却又追了过来,还问我是不是在生她的气:“事先没来得及跟你说,我还有个亲生的美国妈妈。你为此而生气?”从她的表情里,我知道她的美国妈妈也没来得及告诉她一些我在美国的光荣事迹。但我依旧烦,莫名的烦躁又使得我拼命地喝酒。王葳似乎也赌气般地喝了几杯。
就那样,我们开始漫无目的的往回走。巷道里几条黑影拖了过来。他们从几个角度扑向我,有铁棍撞击我头部的声音,也有利刃刺入我肌肤里的声音,王葳开始惊叫起来,然后拼命般地冲了过来,将我已经流血的身体搂在她的怀里。黑暗里的影子似乎有些恼怒,也刺了她几刀。然后他们一个呼哨就悄然离去。
躺在她的怀里,我开始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寒冷向我逼来。王葳也轻微地告诉我,说,混蛋,抱紧我,我好冷。我说我没力气抱你啊,我也冷。她却模仿起我当初逼她跟我跳舞时的那种口气,柔弱地说,不行啊混蛋,我不管你冷不冷。你冷,我要你抱我,你不冷,我也要你抱我!
于是我使出我一生中最大也是最小的力气,抱紧她。
于是,她满足地笑。
于是我还活着。
于是她却死了。。。。。。
第六节 虚假的快乐
醒来后,我觉得自己能重新记起来的人还真不多。估计是那帮畏罪潜逃的所谓杀手们,对我下手重了些,使得我丧失了很多记忆。我只记得王葳带着一种惊讶与满足的表情,离开了我以及整个世界。离开的时候似乎还对我笑了笑,嘱咐我在每年的忌日,别忘了给她送花。
我记得有懂花的人曾经这样解释过,说人活着的时候,会觉得菊花不好,玫瑰好。但人死了之后,就会觉得玫瑰不好,菊花好。以至于后来我一出院,就给她墓前送去一大束娇艳的玫瑰。我还特别想寄束同样大的菊花,给香港的小妖,尽管她还活着。
以后的几个礼拜,我都躺在医院的病房里度过。朋友江洪和夏羽轮流过来护理我。我以往的同事费小兰和朱大同,偶尔也会来我住的病房里转转,他们大概是想在第一时间摸清楚:周一平到底什么时候死。
有天好象江洪和夏羽都不在,费小兰忽然这样问我:“你这一生,到底最喜欢什么,是金钱呢,还是美女?”她的这个提问,让我觉得呼吸急促。我低头使劲地想,因为我自己也想早一点弄清这个巨大的难题。
可是她的话却让我白费脑汁。因为无论我怎样想,也没想出最终的答案。费小兰似乎不怎么相信,她说不会吧?答案只有两个,你都回答不了?我说我真的回答不了,你还是陪我谈谈小说吧,谈谈博尔赫斯,加谬或者卡夫卡?我喜欢听。
费小兰大笑起来。她笑得花枝乱颤,连连说,小说?加谬?卡夫卡和博尔赫斯?他们到底算老几?失败!不得志!土气,还摆出一副副大师的臭架子。现在的小说就如同几年前的绘画,你想怎样写就怎样写,怎么着都成!就是不能继承你提出来的这几个家伙们的风格。谁继承他们的衣钵,就等于在继承着他们当年的痛苦。
可痛苦是个好东西啊。商店里都买不到的。(又鸟)鸭猪狗们有痛苦,但无法言表。我们内心有痛苦,却可以打着小说或者艺术的幌子,极不负责地去发泄。于是就有了所谓的达达派与后现代,于是,卡夫卡他们就成了我原来女上司嘴里的“他们到底算老几?”。
我甚至还有些生眼前这个女上司的气。懂不懂小说没关系。最重要的是,应该尊重我所提出来的那几个伟大的小说家。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但凡正宗的小说家,没几个真正有钱的。有了钱的小说家就写不好真正的小说。这规律,在我国,封建社会就这么定下来了。所以,对这些所谓失败、土气、不得志和架子大的小说家们,我们更应该对他们敬重有加。
就在我快出院时,江洪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