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张名片已经足以把水搞混,根本不必再添第三张。要知道被害人包里的名片越少,警方就越重视,他们会认为那是被害人最后见到的人,从而把他们列为主要嫌疑人。不是吗?”
“确实如此。”岳程想,假如包里有十几张名片,他一定会认为那是被害人平时随手丢进去的。
“他这么做完全多此一举。”陆劲道。
“好像是的。”现在,岳程也不得不承认。
一阵沉默。
陆劲若有所思地望着他面前的蛋糕,过了会儿,突然轻轻笑了笑。
“你笑什么?”每当岳程在陆劲脸上看见类似的笑容,他都会产生一拳揍过去的冲动。
可惜陆劲根本没觉察他在想什么。
“我觉得他是左右为难。他一定碰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麻烦,否则不会出此下策。”陆劲在自言自语。
“你什么意思?”岳程板着脸问道。
陆劲终于把目光转向了他。
“他是不得不这么做。”
“不得不?”
莫非……
岳程猛然抬起头,正视陆劲。
“你是不是想说,凶手不得不增加一张可能对自己不利的名片,是因为另外两张名片中有一张就是他自己的?”
“对!他想扩大警察的侦察范围,否则他就太显眼了。”陆劲露出赞许的笑容,“这个多此一举的行为恰恰证明,那两个人中有一个就是凶手。”
“可是,如果他知道他自己的名片在死者的包里,为什么不干脆拿走,这可比增加一张名片明智得多。”
“最大的可能性是,凶手无意中发现被害人拿走了他的名片,而他一时没找到,所以只能又加了一张——三张名片是在同一个地方找到的吗?”
岳程的脑袋像被抽了一下。
“不是。”他答道,“元元的名片在钱包里,另外两张在化妆镜里。”
陆劲笑了起来。“所以,我说他一定是碰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麻烦,才不得不出此下策。”
岳程不由自主地从桌边站了起来。
“这就要走吗?那这两个面包就给你打包吧。”陆劲立刻说。
岳程趁女服务员拿走面包的空儿,对陆劲说:“知道吗?其实那两个人都在现场,一个是报案人,另一个正巧路过,还差点跟报案人打起来。”
陆劲大吃一惊,随即又露出感兴趣的神情。
“这事还真有意思。”
4、两个嫌疑人
警方很快就对两名嫌疑人进行了询问。询问笔录当天下午就被送到了岳程的手里。
他发现,两人有不少共同点。
首先,两人都是本市人,都生于1985年,今年均为25岁。其次,两人的户籍地址都在案发现场附近,事实上,他们两人是住在兆丰巷的两头,沈崇文住在清水路,而韩齐住在洛神路。
关于名片,他们的解释几乎一模一样。两人犊诳诘,他们不知道名片是怎么到被害人手里去的,出于交际的目的,他们平时给过很多陌生人名片。
另外,两人也都坚称自己是当时恰好路过案发现场。
沈崇文称自己经常会工作至凌晨,一旦工作结束,无论多晚,他都会外出散步,并到两条街之外的24小时便利店购买一些食物带回家。但他说,他不是每天都会工作至凌晨,如果半夜散步,路线也不尽相同。同时,他也未必每次都会去同一家便利店购物,所以,他不能肯定他平时散步时是否有人注意过他,也不能肯定便利店的店员是否记得他。
他对警方说,案发当天,他为了设计一个软件,一直工作到凌晨两点三刻,当时他觉得头昏眼花,背部酸痛,于是就决定像往常一样到附近去散步。他先沿着清水路走,随后穿过兆丰巷,准备去另一边的洛神路逛一逛,“因为那里相对热闹一些,有不少通宵营业的酒吧和商店,当然也有便利店。”可是,当他路过兆丰巷时,突然觉得内急。这时候打道回府,他不情愿,因为散步还没尽兴,东西也还没买,可最近的厕所又在洛神路上,走过去怎么也得十分钟。当时他已经很急了,左右为难了一阵,他看见了附近的垃圾桶,于是决定就地解决。可是,他刚解开裤子,就看见一只伸出垃圾桶的手,他当时就吓得尿了裤子。接着,他几乎是不假丝诳邝地报了警。
关于为什么会跟韩齐发生纠纷,他的叙述是这样的——
“发现尸体后,我很害怕,既不敢看她,也不敢待在附近,于是我就跑到洛神路上去报警,因为那个垃圾桶离洛神路更近。报完警,我在洛神路的巷口等着,等了两分钟,我估计警察大概快来了,就又回到了垃圾桶旁边。我承认,我走路的时候确实低着头,没看前面——谁敢抬头啊,一抬头就看见那只手了。就在我快走到垃圾桶旁边的时候,迎面有个男人撞了上来,把我撞得眼冒金星。那人好像喝醉了,把什么东西弄在了我衣服上,粘糊糊的,脏得要命。我怀疑他吐了,可当时黑漆漆的,我也不敢肯定。本来我也不想计较,可我这件西装是女朋友送我的生日礼物,价值六千块,他怎么也得赔我一点干洗费吧,可他连招呼不打就想走,我当然不肯。他说他没带钱,我就让他写欠条,他也不肯。我们就这么吵起来了,不过,幸亏警察到了,不然这亡命之徒很可能会对我动粗。”
韩齐的证词跟沈崇文有部分地方很吻合。
首先他也说,他之所以会路过现场,纯粹是出于巧合。他每天晚上都会在美发店工作至深夜才回家,随后,他会玩电脑游戏至凌晨。跟沈崇文不同的是,他没有半夜散步的习惯,平时他都是倒头就睡。可那天,他输了一场游戏,心情十分郁闷,于是就一口气喝了三罐啤酒,“喝完之后,我觉得头很痛,就想出去逛一圈,没想到就碰到了那个混蛋。”
他也说走路时,他没朝前看,因为他当时“头昏沉沉的,只想吐”。他还说,他只看见一个人影在他面前晃,等看清楚对方时,两人已经撞上了。但他说,是沈崇文撞的他。
“我好好在走路,他莫名其妙撞了上来,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叫了起来,说什么我吐在了他身上。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吐,我感觉我没吐,可当时我脑袋发昏,他这么说,我也搞不清他说得对不对。我本来也不想理他,可他非让我赔什么干洗费,还说他那件衣服值六千块。他以为我是傻瓜?他自己撞上来的,就算我真的吐在他身上,还不是他活该?再说我也没带钱。是,他是想让我拿东西押在他那儿,可我什么都没带,他还要写欠条,我凭什么给他写?”
从询问笔录看,两人最大的不同点是关于童岩的。
警方给沈崇文看了童岩的证件照,沈崇文称自己不认识她,也从没在任何地方看到过她,而且他还说:“即使她就在附近,我也不会注意她,因为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她太老了。”他知道童岩的名字后,宣称自己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可韩齐却说,他见过这个女人,只是不记得在哪里见过。警方问他,会不会是在他的美发店,他说不可能,原因是她的发型太土,不可能是他们做的。警方给了他一点时间回忆,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他说他想起来了,他记得他是在洛神路上看见童岩的,那是个一个多星期前。
“当时,她跟一个男人在洛神路上的静心咖啡馆门口打的,我正好也要打的,有辆车停在他们面前,我就冲过去抢先上了车。那个女人气不过,在车窗外朝我破口大骂。”
警方让他回忆那个男人的长相,他说:“有点像昨晚那个想讹我的混蛋,也穿着一件西装。”警方不知道他这么说,是否只是出于报复。
警方问沈崇文是否认识韩齐。他坚决否认在昨晚之前曾经见过韩齐。他还说,他从没去过静心咖啡馆,也没跟任何人在静心咖啡馆门口打过的。而且,他再次强调他看不上童岩,“即使我要瞒着女朋友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也不会选择她,她太老了。”
岳程比较了两人的询问笔录,一时难以辨别两人中谁在说谎,于是,他决定先从两人的工作单位开始查起。
调查在两天之后有了结果。
沈崇文的上司向警察证实,沈崇文在公司的确承担着相当繁重的工作。“他是设计小组的组长,他必须负责所有组员的工作进度和设计质量,如果哪个组员的工作进度落下了,或者设计的程序不合格,他还必须协助完成,有时候还得重做。最近,我们刚接到一家大公司的订单,全公司都在赶工,所以,工作到凌晨是非常平常的事。”
这位上司也知道沈崇文有外出散步的习惯。
“他总是下午三点出门,大约半小时后回来。回来的时候,总会带些吃的分给同事。我们这儿工作压力大,大家平时都绷得很紧,所以适当的放松也是需要的。”
谈到沈崇文的私生活,这位上司显得颇为谨慎。
“他有个女朋友,已经谈了两年了,我们都见过,长得挺秀气的,听说他们明年春节就要结婚了。我没听说过他有其他的女朋友。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个老实稳重的人。”
然而,一位同事的说法却跟这位上司有出入。
“他呀,外表正经,其实骨子里跟别人差不多。他会盯着辣妹的艳照流口水,也会在网上找陌生女人聊天。他跟我一样,我们都觉得还是上网找女人更好。大家只要你情我愿就行了,不用付钱。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真的试过。”那位同事的口吻分明带着怀疑。
岳程也觉得,沈崇文可能真的做过。但这一点,除非抓到证据,否则他是肯定不会承认的,于是警方扣留了他的电脑。很快警方发现,他在案发当天大概凌晨五点左右的时候,删除了家用电脑上的部分信息,而在早晨九点左右,他又删除了公司电脑上的一些东西。岳程立即请电脑专家协助恢复数据。
另一方面,对韩齐的调查也有了初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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