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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那天有三个人齐声喊着我的名字,就像唱诗班的排练一般。先是妈妈说:“去帮我买些高洁丝回来。”奥菲丽娅和表妹琳达也说要高洁丝,我最恼火的就是这种差事。她们就不能合用一包么?妈妈说要红色包装,奥菲丽娅要天蓝色,琳达要紫色。一个牌子的卫生巾怎么搞出这么多花样呢?泰瑞表哥见多识,这种事情没少遇到过,可每当三个姐姐要他去买这些东西时,他就一脸坏笑地说:“让克里斯去吧。”
至少奥菲丽娅还替我着想,把要买的东西写在纸上,还给我拿上个牛皮纸袋,但这已经无济于事。我怀里抱了三大包高洁丝,因为商店给的袋子里根本放不下,然后我听到自己身后有人冲我指指点点,“瞧,这个娘娘腔!”
我该怎么办呢?把卫生巾往地上一扔,去踢那人的屁股,还是假装没听见,而放任这种事在学校和邻里间迅速传开?我眼前仿佛能看到邮差和弗莱迪两人泡在鲁克的快乐屋酒吧(人们都管邮差叫大轮儿先生,我对他还真有几分敬畏),他们和周围人大肆宣扬“娘娘腔”就是那个没爹的野种,那我还怎么在这儿过下去?
最后,我还是忍着没发作,咬着牙回到家,谁让家里这些女性的生理周期都赶在了同一时间,我也一点没想过自己这种对于女性的敏感,有朝一日也许会成为一笔财富。虽然遭此奚落,但我和其他孩子相处的原则还是尽可能少发生冲突。因为家里已经充满火药味了,我希望在学校和街坊四邻还是尽量用外交手段解决问题。
但由于我的个子一天天长高,比周围的孩子高出一头甚至都不止,一旦发生争吵,动手可能就在所难免。因为街上就是这规矩。其他的孩子可能会先冲我动手,因为只要我这大个子被制服了,我那些朋友就自然不在话下。有时候我实在有些烦了,甚至觉得该换些大一点的朋友一起玩了。但不久之后,我就学会了要利用自己的身高和强势,用凌厉的眼神或是言语,来避免正面冲突的发生。只有真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才会动手。
我有个朋友叫诺曼,见识了这种所谓迫不得已的正面冲突。那是在一天下午,当我们一群人正沿着第十大道右街往回走,边走边玩。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即兴精酿(上)(3)
诺曼听说过一个星期之前, 妈妈为躲避弗莱迪的毒打逃到一家商店的事情,弗莱迪拎着枪在后面穷追不舍。当时我倒是没有亲眼看见,但是也听人讲弗莱迪如何闯进商店,用枪口指着大家,问妈妈藏在哪里,把所有人都惊得面如死灰,魂飞魄散。妈妈偷偷溜出来,上了辆出租车想逃离这是非之地,可是听任妈妈怎么苦苦哀求,司机就是不为所动,车子压根就没动地方。听到这些让我火冒三丈。
更让我受不了的是,弗莱迪冲了出来,把妈妈从出租车里拽了出来,就在大街上大打出手,而周围都是跑出来看热闹的人群,大家却听之任之,一言不发。无论是这种肆意的伤害还是恶毒的侮辱,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无论是警察还是街坊四邻,大家都是袖手旁观。甚至连我的舅舅们都没有插手管管这事情。倒不是因为什么害怕,其实弗莱迪根本不是我舅舅的对手,而是大家不愿意插手妈妈的家事。我也从没往这方面想过。在当时,很多社区已经不再对家庭暴力不闻不问了,但我对此却一无所知,即便是有这样那样的求助渠道,我们也根本没有听说过。我看到的只是人们的袖手旁观和若无其事。
我已经不需要更多的刺激才能坚定除掉弗莱迪的决心,但是当诺曼学妈妈在街上狼狈逃跑的样子时,我顿时就血往上涌,忍无可忍。
“克里斯,你看呀!”诺曼边走边说,学着妈妈躲躲藏藏的样子,“还记得吗?”接着他又模仿弗莱迪端着枪的样子,假模假式地说,“‘她人藏在哪?在哪?’你还记得吗?”
我仿佛是火山一样,瞬间爆发了,连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我一下子扑了过去,拳头雨点般的落在他身上,一脚接着一脚把他一路踢了回去,把所有对弗莱迪的积怨都发泄在诺曼的身上。
从那以后,没人再敢和我提妈妈的事情。但唯一的例外是弗莱迪的一个亲戚,他当时已经二十多岁了,而且还常来我家,对妈妈颐指气使,根本谈不上丝毫的尊敬。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有一次,妈妈让他别闹腾了,他就破口大骂:“你怎么敢这么和我说话,小心我把你的脑袋打烂。”
我当时恨得牙根痒痒,几乎就按耐不住又要大打出手,但我还是忍住了,咬牙坐在一旁,一声不吭。但我心里默默记住了这一切。虽然他并未屡屡如此,但我在很多年后仍无法释怀。大约40年后,有个亲戚邀请他来到我在芝加哥的家中参加感恩节晚宴,那是在我自己的家中,所有的食物都是我买来的,可我却根本吃不下。有他在场,我根本就没法坐下安心吃饭,因为我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对近在咫尺的他大打出手。他过得很惨,一个肾脏被摘除,已经是弱不禁风,只要我当腰给他一拳,他就可能命丧黄泉。他当年对待妈妈的方式根本让我无法忘却,更无法宽恕,他已经把我深深激怒。
但是在其他一些场合下,我那些朋友拿我开玩笑,我却可以一笑而过,毫不在乎。我的宗旨就是希望人们能喜欢我,不一定要包括老师校长在内的每个人都要喜欢我,但是我至少要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身份。这才够酷。
为此,五年级的时候,我脑袋里突然蹦出一个想法,要是把弗莱迪姐姐的玻璃假眼拿到课堂上来做介绍与展示,那一定酷到极点。后来,一次次的实践证明,只要我有个什么想法出来,就一定会一心一意琢磨这事,这种能力是把双刃剑,让我以后受益无穷,也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是什么让我缠着弗莱迪的姐姐希斯,借她的假眼拿到学校展示,我也说不大清楚,但我就是不达目的不罢休。
第四章 即兴精酿(上)(4)
希斯姑妈50出头,头发花白,总穿一件家常外罩,一个兜里装一小瓶威士忌,另一个兜里揣一包好彩牌香烟 。即便是在屋子外面,她也很少换件衣服,我更没见过她穿裙子的样子。在1965年的密尔沃基东北部,女人们都喜欢穿家常外罩,不管里面穿什么,外面都要套上这么件外罩,仿佛穿的是貂皮大衣一样,招摇过市。家里还有个远亲阿尔伯塔小姐,是个大个子的胖女人,她就习惯在这种外罩里穿上五层衣服,这就是我们当初幸福时光的一个有趣景观。希斯姑妈的穿着和这位远亲也有一比。
我每次央求姑妈的时候,得到的答复基本是一样的,“希斯姑妈,我把玻璃眼球带到课堂做展示行吗?”
每次她都是先一仰脖喝上一口威士忌,然后说:“小混蛋,拿走我的假眼,你想都别想! 不可能!”
最后我只好“曲线救国”,换了一套行动方案。我知道她夜里睡觉时,会把假眼放在一个盛着液体的小罐子里,保持假眼湿润。我计划在早上她没醒的时候,就把假眼拿走,然后中午时,再偷偷送回来,通常她要在中午过后才会起床。
那天早上一切进展顺利,我到了学校,几乎等不及一个个轮到自己再做展示了。之前,谁都没有把假眼带到学校过的。马上要轮到我了,我几乎抑制不住自己脸上漾起的得意微笑,马上就要到我大放异彩的时候了。
突然间,走廊里传来一阵阵尖声叫骂,开始还听不太真切,但很快大家都听得清清楚楚,是在喊我的名字,“克里斯!还我的眼睛,看我不打烂你的屁股。把眼睛给我还回来!”
班里的人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在我身上,都不明白出了什么事情。
又一轮叫骂开始了,比刚才更凶狠,“混蛋东西,把眼睛拿回来。给我眼睛。看我怎么收拾你,小贼娃子!”
接着,希斯姑妈一把推开教室的门,上气不接下气地站在门口,头发披散着,脚上只穿着拖鞋,随意披着家常外罩,气得浑身都在哆嗦,她用那只好眼扫视着大家,另一只眼框空空的,什么都没有,“把眼睛还我,混蛋东西!”她大声咆哮着,老师和同学们都惊呆了,大张着嘴巴,不明白这人是谁,为什么找自己的眼睛。教室里彻底乱作一团。
我尴尬万分,步履沉重地走上前去,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口袋里掏出了她的假眼。她用那只好眼瞅了瞅我手心的玻璃假眼,一把拿走,当着全班人的面,把假眼塞进了眼眶,转身走了,一路上还骂声不停。
我估计老师要晕过去了,有个小女生当时就吐了,显然谁都没见过这种阵势,也没见过有人这么当场装假眼。
家里的反应倒是没出我所料。弗莱迪当然又要大发雷霆,“克里斯,你要再敢动希斯姑妈的眼睛,看我怎么收拾你,我非打得你一个星期坐不下去。”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来让我受皮肉之苦,我对此早已习以为常。
还是回到学校让我更难以忍受。很长时间之后,我都是学校里的笑柄,关于希斯姑妈和她的假眼的事孩子们谈论了足足有几个星期不止。但我还是撑过来了。除了捅了这么个漏子之外,我在学校里过得还不错,那里有我喜欢的东西,也有我需要应对的挑战。而且,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经常泡在图书馆,看那些狄更斯和马克·吐温的经典小说,我甚至对历史也萌生了兴趣,而且觉得数学也是趣味盎然,我喜欢解决那些是非对错的问题。
第四章 即兴精酿(上)(5)
而我家里那些事情,很难讲清究竟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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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几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