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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于完事了,“起来吧。”抓着我的衬衫,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推着我进了大厅,进了卫生间,这次他逼着我趴在瓷砖地上,又开始了第二轮。我的大脑告诉我他*了我两次,但我在情感上无法接受这一点。恐惧压倒了一切,我脑海一片混乱,只是担心接下来他会要了我的命。接下来他说的话,让我无比愤怒。
“他妈的,我还没玩够。”
最可怕的时刻到来了,我担心他要我做些什么别的。他站起身来,把刀子放到一边,可能也是担心会有人回来,他系上裤子,一瘸一拐地下楼走了。那难闻的味道久久不能散去,令人作呕,让人从心底觉得肮脏,挥之不去。我开始恢复思考的能力,考虑该怎么应对这件事情,该怎么办,谁都不能告诉,包括弗莱迪、“大轮”、他们会在快乐屋酒吧把这事情大肆宣扬,让全城的人都知道。也不能告诉妈妈,因为她会问我是从哪里搞来的这些东西,那人开始是怎么来家里的。也不能报警,谁都不能说。我自己仿佛是架录像机一样,把这一切默默地刻录在脑海里,小心地收藏起来,永远不会忘记,但也不会让它走入我的日常生活。
第五章 即兴精酿(下)(3)
屋里一片凄清,我觉得自己如此地无助,痛苦一古脑地袭来,我无处藏身。没有父亲的保护,这种无助刺激着我的神经,若有父亲在身边,这一切就不会发生,我一开始就不会犯那种年幼无知的错误,也不会受到街上地痞的欺负。为了让自己能平静下来,我回到自己的房间,从箱子里取出小号,开始了练习,却没有丝毫激情可言,只是机械地吹奏,但我清楚地知道,这世上我需要干掉的是两个畜生。
* * *
弗莱迪身上难道就真的一无是处吗?毕竟好歹他是我母亲的丈夫。关于他有没有一些值得称道的事情,我实在是想不出什么来,只是觉得他的那些亲戚人还不错。他的妹妹贝希就很好,她人很能干,大房子就是她家的,这里还开了一家理发店,她对我家的亲戚也都很慷慨和善。还有一个妹妹贝碧人也很好,每次都护着妈妈,我每次说要对弗莱迪怎样怎样的时候,可能是我实在说的次数太多了,她都会告诫我小心点。
贝碧并没有说让我别这么干,只是说要方法对路。她说:“克里斯,要是他知道了你想干掉他,就一定会把枪拿出来,先要了你的命。明白吗?相信我,一定记住了。”
她说的没错,这个计划就不再是什么计划的问题了,而是该怎么抓住机会了。看似意外事故似的,这就不会给我和别人带来麻烦。我和朋友们一度喜欢去城里看业余摔跤比赛,当时这种比赛电视里也很多的,可是看这种东西,总让我觉得对手是弗莱迪,他应该被打得皮开肉绽才是。动作一定要快,不能打残废就算了,而是要他即刻毙命。
在贝碧提醒后不久,我终于等来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次,弗莱迪让我帮着抬一个冰箱到贝碧的屋里。他大喊大叫地发号施令之后,让我到前面拉推车,他自己扶着底部,推着冰箱和推车上楼梯。这种机会太难得了,我故意踏空一级台阶,让冰箱滑落下去。看到他脸上的惶恐不安实在是太美妙的事情了,宛若是观裳一件艺术品一般,冰箱应该会结结实实地砸在他的胸口,然后人和冰箱一起滚下楼梯,他叫骂了一声,就朝后倒去。结果他滑倒了,身体转了方向,冰箱没能要了他的命,他一骨碌又爬起来,他那几百斤的份量又上了台阶。
他简直就是头怪兽,恶毒地瞪着我,显然他没想到这次事故是我故意的,否则他会用冰箱把我砸死的。只有贝碧在看到我推推车时失望的表情时,猜出来刚才楼梯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除了贝碧和弗莱迪的其他姐妹,我还对他的一个朋友颇有好感,绰号多达巴,我叫他叔叔。人们都说他长得实在太难看了,就像上帝用铲子拍过他的脸一样,他身材短小,骨瘦如柴,牙齿都脱落了,一天到晚醉醺醺的,但就是招人喜欢,虽然他和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都不影响我们对他的好感。他原本是穿着最体面的衣服,身边美女如云,票子车子根本不在话下,但如今却落得如此田地,终日靠酒精度日,没钱没工作。关于酗酒的危害,他本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同时也成为那句老话“有志者事竞成”的经典范本,具体他怎么做到的,我也不清楚,但是当他许诺将送我一件非常特殊的礼物时,就真的做到了。我得到了有生以来头一条丝质*,还有一件配套的黑色丝绸体恤。这些东西我一直穿着,直到不能再穿为止。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五章 即兴精酿(下)(4)
多达巴叔叔能让弗莱迪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实际上,在快乐屋酒吧,弗莱迪就把那当成是自己的地方,因为他本人就不好对付。谁要是对多达巴叔叔无理,弗莱迪就说:“你想要惹他,就首先来对付我。”
但是弗莱迪的好脾气有时也会用尽,一次外出的时候,多达巴叔叔抽着烟就在弗莱迪车子的后座睡着了,这车可是弗莱迪的宝贝,1964年的蓝色凯迪拉克威乐,深蓝色的乙烯基车顶,深蓝色的内饰,这估计和猫王的那款车一样,这辆车简直是老家伙的“圣地”没有谁敢在这里横躺竖卧。也只有多达巴敢在这里睡觉,突然主驾上的弗莱迪闻到了一股烧焦的味道,我坐在副驾驶上,闻出来这味道是来自后座的装饰,突然间,多达巴和后座窜出了火苗,弗莱迪用我的橙汁汽水浇灭了火,声嘶力竭地喊着:“给我滚出去,你这醉鬼,离我的车远远的。”
幸运的是,谁都没有受伤,但我又情不自禁地想,若是多达巴叔叔和我都安然无恙,而弗莱迪却命丧火海,那该有多好啊。
但很多情况下,多达巴叔叔还是让弗莱迪显示出自己温柔的一面, 无论他平时怎样凶神恶煞,他也有自己柔和的时候,那就是在他在河流中央,驾着小船,带着他最好的渔具,还有半瓶老泰勒酒。实际上,只要能带他出去钓鱼或打猎,他就像个完全正常的人一样。他就是个密西西比的乡下人,没进过城。在户外的时候,离城市越远,他就会表现得越好,越会回归自然本真。有时候,我会和弗莱迪以及亲戚朋友一起去钓鱼,有时,我就单独和弗莱迪去钓鱼。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就像天堂般的感觉。在鱼饵店听着大家讲述钓鱼的故事,看着外面的明尼苏达州和威斯康星州的美女,欣赏夏天那里的白昼和黑夜,学点艺术和科学,听听成功者的故事,天热的时候,像渔民那样,拭去额头的汗珠。找个舒服的地方,让微风扫去酷暑,带来舒爽和惬意。
和弗莱迪在一起的时候,就要多加小心了。可能是我个子一天天长高,对他构成了某种威胁,他开始改变策略,让我当他的下手,这种钓鱼的场合也带上我,让我觉得自己像《哈克历险记》里面的男主角。倒不是我有多么喜欢他,但我确实喜欢钓鱼,而且当他手里没拿着枪的时候,我或多或少会有些安全感。
在河面上,弗莱迪也喝酒,但是不会撒酒疯,当我们在河岸上埋锅做饭,就地解决温饱时,我们间甚至还有些类似亲情的成分产生,但这种时候转瞬即逝。还有些时候,当太阳还没升得太高,碧空如洗,只有我和他两个人,在船上垂钓,等待鱼儿咬钩的时候,我似乎可以感到他内心的平静。
但是当我回到家中,他又固态复发,依然如故,对妈妈、我、还有妹妹大打出手,动辄举着枪对着我们,大半夜的把我们撵出屋子。勿庸置疑,我肯定会避免陪他去打猎,当然,他也会弄回一桌子好吃的。弗莱迪喜欢自称是贫民区的好猎手,因为他可以把林子碰到的一切动物抓回来。这绝对不夸张。他可以带回来各式各样的野味,包括獾熊、松鼠、野兔、负鼠、海龟、野鹅、野鸭还有各种各样的飞禽。唯一可惜的是他从未打到过鹿,但有一次他用那辆宝贝凯迪拉克的车顶,放了一只鹿,仿佛这是件多么荣耀的事情。可是没人问他:“这是在哪里打的啊?”因为显而易见,这是他碰巧撞死的,根本不是什么打的。 。 想看书来
第五章 即兴精酿(下)(5)
无论是我们一起垂钓,还是他带回来一袋子野兔、松鼠什么野味,我在家里的职责不再是当差跑腿,而是弗莱迪的学徒工,拨皮、去鳞、清洗、收拾这些猎物。当然这就少不了要用到刀子,锋利的刀子。
当我收拾鱼的时候,发现鱼的内脏都出奇的一致,无外乎是鱼鳔、心肝肺肚,还有腮之类。做这些事我一点都不怵,因为收拾得越干净,妈妈烹饪的大餐就会越发美味,我们就会蘸着白面包和热酱汁享受美味。但是给其他动物开膛破肚实在是让我很为难。首先,能上一堂解剖课倒也不错,弗莱迪根本不识字,但是却能准确判断好几种动物的心肝肺等主要器官,确实不简单。而且妈妈可以把弗莱迪带回的所有东西都做成美味,加米饭炒,或浇上肉汁,做成嫩牛排,配上玉米面包或蔬菜,甚至加点山药,那就太美了。可是给这些野味开膛剥皮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弗莱迪在我们住在十四北街的时候就时不时去打猎钓鱼,我们在那里住到了我上高中的时候。后来这里修建工厂,我们就时来运转,可以搬到更好的街区,不用再住在贫民区了,这得感谢租给我们房子的阿奇舅舅,房子是他的。家里到处是弗莱迪的猎物,浴缸里装着鱼,冰箱里是负鼠,真不知道还有没有地方放得下别的东西。
这就是弗莱迪,你不知道他晚上会变成什么,是户外高手还是精神病人。每次我以为他会行为端正一些,回到家中就会发现一片狼藉,警车把他带走。家里人都知道弗莱迪搜集了大量的手枪。妈妈有个妹妹叫戴希·贝尔,住在芝加哥,她就对此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