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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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之恋-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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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知道了。”磊随口回答道。 

  磊至今还记得他第一次看见雷的样子。 

  那次是他们的乐队和雷的乐队第一次合作演出,他操贝斯。 

  刚到酒吧,他就被台上那个主唱给震住了。 

  他有着冷酷的表情,骄傲的姿势,在台上一字一句唱得是那样的不可一世。是的,不可一世,只有这样的词语才能形容那个男人震撼一切的气势。 

  在这个舞台上,他就是这整个世界的主宰。 

  台下的听众随着他的情绪而动,磊看见朦胧的哀伤出现在听众的脸上,而台上的那个人依旧的云淡风清。 

  他就像一只丛林里面的豹子,有着最优雅的姿势以及内容,在每一个意想不到的时间爆发,虏获他的臣民。 

  他就在上面唱着,眉眼清澈,削瘦英俊,和乐队珠联璧合。 

  是不是上帝把自己的宠爱全部给了他,让他唱出这样宛如天籁的歌曲。旋律逼近人心,在昏暗的灯光下,有人开始低头,肩膀抖动,默不出声地抽泣。 

  是不是想起了自己从前的爱情,或者是失去的所有的珍宝,在这样燥热的午夜,请你哭泣吧!没什么大不了,如果你失去过,如果你受伤过。 

  上帝一直都会宽恕他所有的羔羊,只是,今时今日,借用了他的音乐。 

  他穿着白色的棉布衬衣,粗布裤子,平头,执著的眼睛放射出明亮的光芒,就像灼热的火炭一样。 

  他的音乐,就像年少的时候去春游的景象,在干净的蔚蓝色的天空上,散落着纯白透明的云彩,孩子们在河滩上玩耍,抬起头,蜻蜓从头上飞过。 

  那样干净纯洁的时光,一去不再回来。 

  我们已经在这个世界学会蝇营狗苟了啊!可是,有一天,当一个人把你拽到一旁,指着那个眼神清澈的小男孩,对你不屑地说,喏,这就是你啊!这个时候,你还知道自己是谁吗? 

  如今已经忘却了,已经可以在城市钢筋水泥的森林里自如地生存,每天来来去去穿梭其中。身上穿的是armani的西服,面孔摆出的是处变不惊的表情,可是,在心里面是不是还是永远地留下了一个空洞,再也补不满? 

  他的歌声,就像一点一点水晶的微尘,落下来,洞里慢慢地明亮起来,再后来,一点一点,空洞被逐渐地补上了。 

  即使还有一些细微的裂纹也是可以原谅的吧!那么久的路途,我们是不是早就已经忘记了,去往明亮童年的路? 

  “磊,你发什么呆呢?快点,一会儿该我们和他们登台合演了。” 

  雷抱了把吉他,代替了吉他手的位置。 

  没有主唱,那一场仅仅是乐器的合奏,磊乐队的《寂寞时光》。 

  那是磊自己作曲的,他还曾经因为这首曲子得意了很久。 

  只是在今时今日,他才终于明白,这首曲子的真正意义,或者说才明白寂寞的真正含义。 

  雷的吉他,在他修长的指尖下被寂寞地拨动着,发出明亮忧伤的音色,却又晦滞,在每一个听者的心头,缓慢地、技巧高超地,划上一刀,又一刀。 

  一开始是惊悸,后来才知道疼痛,当血缓慢地、快乐地流出来之后。 

  铁锈的味道弥漫,想哭,如果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你放肆地哭出来,那么,在音乐里面捂上脸庞,也不算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只要还能记得,眼泪的归处。 

  当《寂寞时光》的最后一个音符在雷的指尖下被缓缓划出的时候,酒吧里一片死寂。 

  之后,欢呼声、口哨声、掌声以及亢奋的叫喊声,弥漫了整间酒吧。 

  也有人,在一片的喧嚣之中,慢慢地低下了头,泪流满面。 

  演出大获成功,磊的队长请大家去吃东西。 

  雷也被强拉了去,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就像幼儿园罚站之后却被遗忘了的小朋友。 

  这时候,磊才真正地看清楚他的样子。 

  很年轻的男孩子,很瘦,平头,眉毛很有气势的浓黑干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汽灯光之下也看得很清楚。 

  鼻梁很高,眼睛是所谓的欧式眼,很深的眼窝,漂亮的双眼皮,睫毛出奇的长,简直不是男孩子的睫毛了。磊暗自想,这样的睫毛长在一个男孩子身上,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唇角紧紧地抿着,微微上翘,有些苍白。 

  修长的手指,一看就是用来弹奏乐器的,骨节明显清晰,很生动。 

  他身旁还坐着一个女孩子,美丽的面庞,温和的表情。两个人手牵着手,很幸福的样子。 

  他不大说话,只是埋头吃东西,间或喝些啤酒,却迅速,一瓶一瓶的,眼睛逐渐寒冷清亮起来。他抽烟,只是不很凶,一根烟夹在指间过了很久才化成了飞灰。 

  身旁的女孩子也不大说话,夹一些菜给他,微笑地看着他一口一口吃下去。 

  仔细看上去,他有点漫不经心的架势,不再像那个在舞台上漠视一切、统治一切的主唱了。只是一个寂寞的孩子,在人生的某一个路口迷迷糊糊地走错了路,一脸迷惘地,等着谁带他回家。 

  磊突然很想和他说话,突然,很想。 

《丁香之恋 悲情版》第二章
 
才华初惊(2)

  “喂,你叫什么?” 
  他迷迷糊糊地看了磊一眼,好像想确认一下是不是在和自己谈话。 

  “雷。” 

  后来磊逐渐和雷熟悉起来,发现自己竟然和这个小子是同校的校友,只不过磊比雷高三届,仅此而已。 

  后来,磊所在的乐队因为种种原因解散了,磊就留在了雷的乐队,继续当他最爱的贝斯手。 

  那夜天寒,石板路有雾。 

  雷的脸上恍惚的有了温暖的颜色,他的音乐,他的歌声,隐隐约约的,透出了些许温暖。 

  或许台下的听众们没有感受到这样微小的改变,可是磊发现了——那个总是别扭的孩子,那个总是孤单地、不屑地看着世人的孩子,恍恍惚惚地、慢慢地,一点一点开始改变了。 

  “闭上你那含泪的眼睛 

  好让我 

  把你抱紧 

  ……” 

  从前的雷,是不屑唱这样的歌的。他的歌总是那样的风轻云淡,也冷,把世界的表象一点一点用自己少年无畏的心麻木地撕开,现出鲜血淋漓的伤口,还对着你微笑着说——“喏,你看啊!” 

  拂袖离去,落你一人空坐崖边,心惊胆寒。 

  只是此时,他也开始有寂寞,也开始和大多数人一样。 

  神始终都是受人尊敬、受人追捧,可是人呢,更容易被同类所接受,所认同。 

  作为一只猎豹,在乞力马扎罗山顶上孤独地死去是一种荣耀。只是,能不能不要孤独,只要温暖地在俗世凡间,清澈地微笑,露出雪白的牙齿,阳光打在上面,就像碎汞一样。 

  他开始慢慢学会收敛了自己尖锐锋利的刺,那种一根一根立起来的武器,或许不能保护自己多少,反倒把身旁的人拒之千里——想要得到些温暖,也可能会把自己刺得更深。 

  也许,他一直都是一个脆弱纯净的孩子,因为知道自己是一个人出生又将一个人死去,所以注定孤独寂寞。所有的音乐天才都是这样,看得见如今的繁花似锦,却也看得见之后的荒芜凄恻,生命的前面等待的其实是悲剧 

  雷的眼睛慢慢亮起来。 

  他轻轻地调整了一下身体的朝向,对着一个安静的角落,深情地,唱起了另一首新歌。 

  鼓手停了,贝斯停了,从没有听过的歌,从没有看过的乐谱。 

  只有吉他的弦,在温柔地拨动着。 

  “你看见透明的天空了么? 

  透明清澈得就像你的眼睛。 

  你听见风吹过消失的声音了么? 

  在你的发梢留恋, 

  不肯离去。” 

  那个角落,光线昏暗看不清楚,台上的追光灯打着有眩晕的效果。 

  但是他的眼睛是明亮的,就像北极光一样美丽,是的,是美丽,此时用美丽来形容一个男人的眼睛很准确很形象。寂寞也百转千回,变成了温柔的雾气,慢慢地把整间酒吧都笼罩起来,水气氤氲。每个人的眼睛都渐次流离,心里面温柔哀伤起来。 

  还记得吗? 

  还能记得第一次的吻吗?樱花花瓣混在初春的风里轻轻落到唇上,踮起脚尖,快速地又留恋不舍地。 

  只是什么时候开始,忘记了那样单纯的快乐和感动? 

  什么时候开始,每一次,只是为了表面的美丽,在她和她或者还有她之间,兜兜转转。或者只是让人羡慕的表面吧?可是,只有自己才会相信,每一个夜晚想起的,还依旧是那个樱花纷飞的春日,那张干净纯洁的脸,绯红色渐渐泛起,眼睛里面溢满了泪水,还在坚持着微笑——可爱的,甜美的微笑。 

  原来我们如此的脆弱,原来我们再也回不去。 

  即使在门外面使劲地敲打着、恳求着,也回不去了。那个冷酷的仙境,一旦离开就被永远地取消了进入的资格,于是被抛弃的我们在门口,蜷缩着身子痛哭。 

  而雷,是不是上帝特别恩宠的孩子呢?他在仙境以及尘世之间任意地驰骋,看过了尘世之间的伪装、虚假以及伤害。可是,他却还可以在另外的高度,微笑,不带一丝悲伤。 

  应该是这样吧!要不然,那个角落里,怎么会坐着一位如同天使的少女? 

  那个少女,就是丁香。丁香微笑着,面前放了一杯冰水,看着雷开心地走近她身旁,她起身,和他手拉手出了门。 

《丁香之恋 悲情版》第二章
 
才华初惊(3)

  雷回绝了队长一起去喝酒的邀请,和丁香一起走出酒吧,在这个城市温暖的夜色里,手牵着手。 
  马路在街灯下反射出安静的光,两个人的影子扯得很长,晃啊晃。 

  她的紫色丝巾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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